“谁给他打的电话?”
齐铭摇了摇头:“电话局说那是个公共电话, 并不知道是谁。”
“有了这个线索,追查凶手就容易多了!”
“你那边有什么收获?”
“方秋水的死,很可能跟打电话的这个人有关。”
齐铭刚从外面回到殡仪馆, 就听到了这个消息。
“是的。”白向墨将那块装入玻璃杯中的皮肉递给齐铭。
现在天气寒冷,能开得起车子撞人的人, 哪怕只是个司机也会穿得很严实,衣服不会轻易被撕破。
能造成这样的伤害,只能是凶手在拖拽尸体时,将袖子挽起来,一时不慎被咬伤的。
“死者身上并没有看到除碾压撞击以外的伤,指缝里未发现异物。我推断他是在第一次撞击以后并没有当场死亡,在凶手准备将他抛尸的时候, 突然醒来并用尽全力咬伤了对方。”
齐铭将那块肉放在眼前仔细观察, “现在是冬天,衣服穿得很厚,如果不是脸上的肉, 那应该是凶手小臂上的。”
“咬下了一块肉?”
白向墨:“我们只需要调查死者身边有谁的胳膊受伤, 就能抓住凶手。”
为此方秋水虽然不是《晨光日报》的股东,却也有极大的话语权。
他经常会插手审稿工作,《晨光日报》现在虽然有不少好的稿件,并不完全靠他的作品,可还是不敢明面上得罪他。
“我现在正让人在他下车地方附近调查, 看有没有什么发现。”
“看来他很谨慎, 并没有让黄包车直接将他送到目的地。是什么样的人,让他这样小心?”
齐铭现在也无法给出答案,除了方秋水的行踪, 他还调查了几个具有嫌疑的人。
《晨光日报》成就了方秋水,方秋水也反过来带动了《晨光日报》。
从前《晨光日报》只是一家规模不大,销售量平平无奇的报纸。
自从《晨光日报》刊登了方秋水的作品,带火了《晨光日报》,让这个小报社知名度得到迅速的提高,从而形成了良性循环,现在在上海也是说得上号的大报社了。
“不过方秋水最近跟《晨光日报》的矛盾,是因为他新写的小说曹卫民并不满意,希望他能修改。方秋水觉得他没有欣赏的眼光,是嫉妒他的才华,所以对他进行刻意打压捧新人,两个人还在报社大吵过。”
白向墨恍然大悟,“难怪明锐说他的新书一直没发表,还以为他出名之后,写作就没有以前那么勤快了。”
“据报社的人说,那天两人闹得很凶,曹卫民还曾放出方秋水已经江郎才尽这样的话,认为新书大失水准。方秋水当时非常愤怒,放狠话说他要带走《晨光日报》所有广告商。”
现在的报纸也会刊登很多广告,是报纸重要收入来源之一。
《晨光日报》这种纯娱乐消遣的报纸,广告占比更大,收入比例也更多。
方秋水昨天又去了《观文日报》报社,这是要跳到《观文日报》的意思。
“这是曹卫民的杀人动机。”
“他昨天下午下班就回了家,一直没有出门,只有家人给他作证,不能完全取信。”
白向墨点点头,“不过那天他知道车祸存在疑点的时候,非常积极让警察进行调查。”
“也可能是有恃无恐,故意作戏。”
齐铭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
“不过相对其他人而言,我认为他的嫌疑确实比较小。”
白向墨抬眼看眼前这个摘下眼镜,气质都不太一样的男人。
忍不住问道:“你的近视很严重吗?”
齐铭愣了愣,没料到他会把话题拐到这上面,一般情况下,白向墨只要讨论案子,就很少会分心其他。
“这是平光眼镜。”齐铭将眼镜递给白向墨,“俞先生说我不戴眼镜像悍匪,我就配了这么个玩意遮挡一下,装成文化人更容易跟人打交道。”
白向墨拿过来看了看,发现还真的是没有度数的。
“怎么?你不喜欢我戴眼镜的样子?”
白向墨听到这话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我回来啦!”
孟明锐富有特色的公鸭嗓在门外响起,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白向墨和齐铭同时转头望向门口,就看到孟明锐扬着灿烂的笑容,整个人眉飞色舞地出现在门口。
“我查到了!”
孟明锐一进屋就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咕噜咕噜喝了下去。
“方夫人和她表哥果然有问题!她嫁给方秋水之前,就曾打算嫁给周明亮。”
白向墨和齐铭对视一眼,齐铭:“确定?”
“绝对没错,我找了以前在周家干活的佣人问的。”孟明锐笃定道。
“周家原本也是个殷实人家,曾经还在上海开过纺织厂。可有一天不知怎么厂子突然着火了,一把火把整个厂子都给烧了。东西全毁了不说,之前签订的合约也没法完成,赔了好多钱,一下子就给败了。”
孟明锐说到这里,脸色微沉。
“我瞧着就是有人故意放的火,而且很可能是东洋人。当时周家跟东洋人抢了个大单子,结果没多久就出事了。”
白向墨和齐铭都皱起了眉头,东洋人干这种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他们先以低价恶意竞争,以此压垮实力不够雄厚的对手。
如果这一招不行,那就直接来阴损的,使小伎俩将对方的厂子直接毁了。
华兴没少对付过此类阴招,对他们的操作非常熟悉。
眼看孟明锐就要歪题,齐铭连忙将他拉了回来,“继续说周明亮和方夫人的事。”
“周家败了,他们就离开了上海回了老家。婚事本来也没有正式提过,因此就当没发生过。
方夫人是方秋水刚开始有点名气的时候就嫁给了他,在当时方秋水算是高攀了。方夫人家人觉得他有才华才愿意让女儿下嫁,而周明亮是一年前回上海,但是两家真正有来往却是在半年前左右。”
齐铭问:“他们两个人之间现在有没有私情?”
“这倒没有确凿证据,之前周明亮都是趁着方秋水在家的时候,才去拜访的。后来交往比较多,也是因为方秋水为了写新书成天不着家,方夫人这胎怀得又不安稳。她父母又跟着他哥哥去了金陵,所以都是由周明亮帮忙张罗的。”
孟明锐说到这,噘着嘴很是愤愤。
“我之前看方秋水的小说,还以为他是个既爱护父母妻儿,又是个仗义行天下的真男人。没想到妻子怀孕这样大的事,自己却完全不管不问。”
方夫人原本这一胎怀得就艰难,在家里做家务的时候,又不小心摔了一跤,当场见了红。
要不是周明亮正巧上门,孩子怕是都没了。
自那以后方夫人很长时间都要卧床保胎,是周明亮请了有经验的老嬷嬷过来照顾,又忙里忙外地联系老中医,才把这孩子给保下来的。
方秋水中间也回来看过,还责备方夫人太不小心,怀个孩子也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他看有人伺候着,直接就当了甩手掌柜。
“我认为周明亮跟方夫人是没有私情的,毕竟他们来往频繁的时候,方夫人都已经怀孕了,大多数时候都得躺着保胎,最近才有了好转,除非他是禽兽。”
依照那天的表现,周明亮明显不是禽兽。
孟明锐的调查也解释了方夫人为什么这么信赖周明亮,先不提之前青梅竹马的情谊,光是现在最脆弱的时候有个人跑前跑后,产生这种信赖感也是人之常情。
“他昨天晚上去了哪里?”
“他昨天在公司加班到近十二点钟,当时公司只有他一个人,没能为他作证。但是对面宾馆门童说是看到灯差不多亮到了那个时候,但是并没有注意周明亮是不是那个时候下了楼。
因为那个点太晚了,他住所的邻居并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的家。对了,他是有车的。”
周明亮现在在一家专门负责出租的车行里工作,那辆车是他最近租的,经常用于来往方太太家。
他的住所和公司,都距离方太太家比较远。
齐铭问:“你去看过他的车吗?”
“他昨天开的那辆车今天一大早就被出租出去了,他拿车并不是固定哪一辆,哪一辆空闲就会开那一辆。我已经让人盯着了,只要车开回来就会通知我。”
齐铭点了点头,“现在,周明亮也没有人为他证明案发时间的行踪。而他的杀人动机是方太太,自己心爱的女人嫁了人,他想要取而代之。”
“不能够吧!”孟明锐惊,“方太太都怀孕了!”
“有的人并不介意。”
孟明锐依然觉得不可思议,“可是,可是这……这也太离谱了!”
“兴许他只是看不顺眼方秋水这样对待方夫人,并没有其他想法。”白向墨也道。
孟明锐觉得这个解释比较让他能够接受,“所以,周明亮就是杀害方秋水的凶手?”
白向墨摇头,“他只是嫌疑人之一,在确定凶手以前,方秋水身边所有人都有嫌疑。”
“目前还有一个人很可疑。”
“谁?”白向墨和孟明锐异口同声。
“负责方秋水各项事宜的编辑孟同,他是《晨光日报》专门负责他稿件的编辑,说是编辑更像是助理,也是为数不多知道那个小院的人。
孟同是三天前被方秋水辞退的,方秋水认为他工作不认真,态度散漫,道德败坏,无法成为一个编辑,他为此非常生气,因此直接辞退。”
孟同是方秋水大红之后跟曹卫民指名道姓配给他的,说好听是编辑,实际上就是给方秋水打杂的。
方秋水对孟同的态度并不友善,方秋水还曾将孟同的稿子给压了下来,不让他发表。
“这个评价也太过了吧。”
白向墨忍不住皱眉,这样的辞退评价还会影响孟同以后的工作。
如果这话传出去,孟同就很难在报社甚至文坛相关工作立足。
方秋水名气这么大,很可能在上海都无法立足。
“孟同做了什么让方秋水这么愤怒?”
“孟同曾有一篇文章被方秋水压下去之后,方秋水紧接着写了一篇三四万的短篇小说《归途》,构思跟孟同那篇非常相似。为此孟同一直要求方秋水给他解释,”
孟明锐惊呆了:“不是吧!齐哥,你会不会搞错啊?”
他接触方秋水的作品,就是从这篇《归途》开始的,因此非常地着迷。
为此他还看了方秋水的其他作品,虽说风格非常不同,可依然非常地吸引人。
“千真万确,这件事之前大家都不敢说,现在方秋水死了,就有人提起这件事。”
“会不会是故意泼脏水啊?”孟明锐依然不敢相信。?
“根据我的消息,可能性不大。孟同会被辞退,恐怕跟这件事有关。”
孟明锐整个人都晕乎乎的,难以接受这个现实。
“这篇文章当时就曾被人质疑,觉得和方秋水写作风格差距很大,认为这是他的新突破,可之后他再也没有类似风格的作品,我们还以为他当时只是灵光一闪。完全没想到,他竟然是抄袭的?!”
白向墨:“孟同有作案时间吗?”
“他也是很早就回了家,他现在一个人住,并没有证人为他证明。”
“目前看来,孟同的嫌疑最大。”
其他人有动机,但是算起仇恨值都没有孟同大。
“现在嫌疑人有三个,最容易让他配合调查的就是这个孟同,我们先去会会他吧。”
齐铭望向白向墨,“你现在有空了吗?”
孟明锐赶紧挤过来:“齐哥,带上我呗。白哥又不是负责调查的,我才是啊。”
齐铭用一根食指直接将他的脑袋给推了出去,目光望向白向墨。
“我当然要去,我要去查看伤口。”
孟明锐也死皮赖脸地跟了上来,三人一同开车前往孟同所居住的弄堂。
三人来到孟同家的时候,孟同正在收拾东西,看样子准备离开上海。
他整个人蓬头垢面,眼睛充满了血丝,整个人非常的憔悴。
“你们是谁?找我干什么?”
“我是华兴保险理赔部经理齐铭,我想跟你询问关于方秋水先生的事。”
孟同身体晃了晃,怒目切齿,声音发颤怒斥:“他还想做什么?!我已经要离开上海,他这个小偷还想要对我做什么!”
“你不知道他已经死了吗?”
孟同震惊,一脸不可思议:“你说什么?他已经死了?”
“是的,今天早上在城郊发现了他的尸体。”
孟同哈哈大笑起来,“苍天有眼!苍天有眼啊!这个卑鄙小人终于被惩罚了!”
白向墨和齐铭对视一眼,白向墨道:
“孟先生,我们正在查明方秋水先生的死亡原因,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请你把衣袖卷起来。”
孟同一脸不解地看向他们,好一会才反应。
“你们怀疑是我杀死了他?”
“我们还在调查中,他身边的每个人都有嫌疑。”
“不是我干的,我确实恨他毁了我。让我对原本憧憬向往的世界产生了恶心感,我当初是那么地崇拜他,信任他,他却做了什么?!一直在不停地打压我,每天都让我去做那些没有任何意义的事!”
“现在又想要逼着我离开上海,我确实恨不得他去死,但是我什么都没做。”
“如果你想要证明你的清白,请你将袖子卷上去。”
孟同虽然生气,却依照白向墨的吩咐将袖子捞了起来。
两只胳膊好好的,连一道划伤都没有。
白向墨三人很是诧异。
“我绝对不会因为这样的小人下地狱,我有我的坚持和理想,我不会让自己的余生因为这样的人彻底毁掉。”
孟同周身透着一种灰败感,可此刻的目光却依然非常坚定。
尤其在得知方秋水已经离世的消息,压在身上的重担都卸下了,对世界也没有那么怀疑。
齐铭道:“可以跟我们聊聊吗?”
孟同将手边的东西放到一旁,“你们想问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们。”
“孟先生经常偷你的作品吗?”
孟同诧异:“你怎么知道这件事?”
齐铭笑了笑,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
“只抄了这一篇,他以前更多是打压我的作品,对我的评价一直都非常低。这让我一度对自己产生怀疑,认为自己不是吃这碗饭的,很想要放弃。”
孟同是一位文学爱好者,相对于那些严肃文章,他更喜欢通俗小说接地气的人情味,或者天马行空的想象。
他从前也发表过一些短小的作品,受到了读者的认可。
可自从成为方秋水的编辑之后,他总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我越来越不自信,认为自己写的东西是垃圾。”孟同苦笑,想到那段灰暗时光就感到恐惧。
“现在回想其实发生这件事也挺好,至少我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写的东西不差,并不是他所说的那样。”
“你知道他是否还抄袭了其他作品?”
孟同眼眸闪了闪,抿着唇并未言语。
齐铭道:“你可以放心大胆地说,我不会跟其他人透露。”
“我并不知道他是否抄袭,我只知道他经常压稿子。尤其是近一年以来,这种事越来越多,导致日报的销量都受了影响。为此曹主编经常跟他吵架,最后倒霉的就是我。不过……有件事确实有些奇怪。”
“请你具体说说。”
方秋水已经死了,孟同自己也打算离开上海,也就不再藏着掖着。
“有时候他会跟我提起故事接下来的走向想法,可每次过不了多久,就会完全推翻。他最早提出的想法往往非常的恶俗乏味,可推翻之后的新构想却又特别的新奇有趣,相差特别的大。”
“他有时候写的东西非常的粗糙,可等过了几天再交上来,又完全不同了。”
孟同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种感受,但是他敏锐地察觉到了。
只是没有证据的事也不好说,每个人写作习惯也不同,现在被人问起他才说出自己的疑惑处。
“其实以前也没有这样的情况,不过也可能是因为以前他都是写完了再将稿子拿过来。去年开始他就时不时会来到报社写作,为此报社还专门为他空出一个房间作为办公室。”
孟同冷笑,这是哪个作家也没有的待遇,毕竟方秋水并不是《晨光日报》的工作人员,也不是股东。
本身报社就不大,还能这么做可谓非常的厚道了。
可方秋水反而更加得寸进尺,越发不把报社放在眼里。
“郊区那个小院,你知道里面情况吗?”
孟同摇了摇头:“我从来没有去过那里,只是听说过。”
“那你知不知道那里除了方秋水,还有谁去过?”
孟同抬眼:“你想问什么?”
“方先生是否在外头有红颜知己?”齐铭直截了当地问。
“没有,他对女人不感兴趣……”孟同说完这话,顿时懊恼不已。
“这话是什么意思?”
孟同压低着脑袋,心中暗恨自己太过激动,说话忘了过脑。
方秋水有家属和读者,如果知道他这样说话,一定会被告诽谤。
“这都是我胡说八道的,你们别当真。”
“我们在小院里发现了两把牙刷,两条毛巾,却没有发现女性出现的痕迹。原来,跟他在一起的其实是个男人?”
齐铭说这话的时候,目光投向了白向墨。
白向墨依然一脸淡定,并没有因为这则消息感到多震惊,对比一惊一乍觉得这个世界疯了的孟明锐,完全是两个极端。
孟同震惊地抬头,“这,这话不是我说的!”
“是我说的,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的发现。”
孟同看齐铭这么坦然,这才缓缓开口。
“我其实也不敢肯定,只是我一开始非常崇拜他,所以对他的一举一动非常地在意。
他并没有做什么逾越的事,顶多对待长相比较出众的男性比较友好,动作虽然很亲密,但是也不能达到骚扰的程度,有些人表达感情是比较外放的。
我会觉得有些奇怪,是因为我正好有个朋友,天生就喜欢男人,所以比较敏感。我认为他喜欢男人,而且应该是有伴的,而且那个人还比较强势。”
齐铭挑眉:“继续。”
“他明显有贼心没贼胆,有一次他让我去百乐门给他送东西,跟一个男人走得特别近。我当时好奇就多留了一会,没过一会儿就看到他接到一个电话之后,立马对那个男人冷脸。 ”
“其实他在报社也时不时接到电话,每次接了之后就会非常的愤怒。”
从孟同家离开之后,三人都有种吃到大瓜的感觉。
这要是传了出去,必定会掀起轩然大波。
这边还未弄清楚情况,周明亮那边出事了。
他家房子被烧了,救火的时候胳膊被烧伤。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1-08-11 06:53:04~2021-08-12 07:50:0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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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四十二章
“我去调查才发现,方秋水跟《晨光日报》报社的关系并不像外头传的那样子。自从他成名后,对曹卫民这个伯乐的态度越来越不尊重。
他认为自己是《晨光日报》的功臣,因此不仅隔三差五要求提高稿费,还干涉《晨光日报》的收稿。他性格狭隘不容人,如果看到有不错的文章或是作者,就会想尽办法打压,否则以不再续约作为要挟,令曹卫民非常的愤怒。”
“我调查了方秋水昨天的行踪, 他白天的时候去了一趟《观文日报》报社, 然后去了百乐门, 一直到晚上九点钟有人打电话找他, 他接了电话之后就叫了一辆黄包车离开。他当时在一个岔路口下车,后面去了哪里我目前还没有调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