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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兰水榭 > 灵异 > 古城疑案三 > 第128章 张广南有所隐瞒欧阳平心事细密

“可不是吗?我爹虽然在女人方面不着调,但说出来的话就是砸下去的钉——从来都是算数的——这大概也是女人喜欢和他黏乎的原因吧!”车华庭道。

“我爹轻易不答应别人什么,但只要答应,他就一定会做到。”

“这个姓林的女人是干什么的?”

“姓林的在中央门做服装生意,她男人和他离婚不久,我爹就搭上她了。”

“那么,那一天,你父亲有没有到林凤艳家去呢?”

“没有,但我爹说好去的,他答应林凤艳送钱去的。”

“我曾经委婉地跟父亲谈过这个问题——就是和女人勾三搭四的事情,我让他多注意身体,他说他心里面有数,这一辈子,他从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所以,他让我不要担心。到现在,他离开家已经五年多了,他老人家究竟在哪里呢?”

车仁贵的失踪和眼下的案子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欧阳平不得不及时打断车老大的话:“关于你父亲车仁贵,你们看这样行不行,你们可以选择报案,只要你们报案,我们就可以立案。但要等我们把这个案子查清楚之后。

“这件事情,我得和母亲商量商量。”车老大道。

在众多房客中,有两类人,一类是本地人,一类是外地人,眼下,调查只能在本地的房客中进行。

经过研究,欧阳平和刘大羽还确定了另外一条调查路径,在无常巷,除了157号,就只有三户人家,按照严建华的分析,将一袋又一袋的石灰运进157号,住在巷子里面的三户人家中,一定会有人看见。

五个人兵分两路,一路是欧阳平和严建华、韩玲玲、顾所长,由顾所长协助,并派人将本地房客一一请到157号来——主要是住在东边两间厢房里面的房客——尤其是住在北边那间厢房里面的房客;另一路是刘大羽和左向东,他们俩负责走访无常巷另外三户人家。

我们先来说说欧阳平这边的情况:

在左向东、严建华和崔巧琴的启发下,欧阳平想到了陈红梅,他们俩在案发的房间里面住了将近两个月,按照常理,陈红梅住在这里的时候,床安放的位置也应该在厢房的东北角上,关于窗户和砖墙的位置关系,陈红梅有没有印象呢?如果陈红梅看到的接头处和崔巧琴所看到接头处完全一致的话,那么,调查的范围就可以缩小到陈红梅住进157号之前的房客之中了。

想到这里,左向东和顾所长驱车去了凤凰西街——陈红梅的家。

非常巧,毛大伟也在家,夫妻听明白了两个人的来意之后,毛大伟主动要求跟两个人走一趟,他有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理由:陈红梅住进157号以后,那道砖墙上的石灰斑驳的很厉害,陈红梅是一个爱干净的人,她让毛大伟在墙上糊了一些报纸,所以,他对那道墙和窗户之间的位置关系有一点印象。当然,促使毛大伟积极配合的原因还包括同志们没有再继续纠缠他们夫妻俩,也没有把他们的**传扬出去。

更重要的是,因为同志们的介入,朱得贵已经答应不再和陈红梅纠缠不清,陈红梅答应毛大伟,为了他们领养的这个孩子,以后要好好过日子。

九点钟左右,汽车停在南巷口,两个人领着陈红梅和毛大伟走进无常巷157号。

夫妻走进他们曾经住过的厢房,毛大伟说的没错,在石灰墙上——还剩下一小块石灰墙,还能找到几块报纸的残片——残片已经发黄。应该是后面的房客嫌报纸太旧太脏,所以将报纸撕掉了。

毛大伟走到东北角——即带门窗和砖墙的相交处。

“红梅,你住在这里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

毛大伟的意思是,在陈红梅搬进来之前,第一道墙就已经存在了。

陈红梅走到窗户跟前,用右手的手指和大拇指量了一下砖墙的宽度——在带门窗的东边有一小截砖墙,陈红测量的宽度只有一揸长。

“欧阳队长,我住进来的时候,床就铺在这里,”陈红梅一边说,一边用右手由西到东比划了一下,她的意思是:床是贴着带门窗安放的,“我的枕头就放在这里,这道墙的宽度只有半个枕头长。”

半个枕头长,就是一揸长。

陈红梅的话和崔巧琴的话互相印证,第一道墙存在的时间是在车华庭搬走之后,在陈红梅进住之前。而陈红梅是在一九九零年的四月份住进157号的。

毛大伟后面的话进一步证实了陈红梅的说法:“你们看——那里,天花板上有一道划痕,那是我为红梅挂蚊帐,竖竹竿的时候不小心留下来的,我躺在床上的时候,经常看到这条划痕,划痕距离砖墙只有一个手指头长的距离。”

事实已经非常清楚:第一道墙是在车华庭搬走之后砌的;凶手是房客无疑,死者也可能是房客——或者和房客过从甚密的人。死者遇害的时间在一九九零年四月之前——和尸检报告上的死亡尸检非常接近。

欧阳平从包里面拿出那两张房客资料,虽然我们在前面已经看过这份资料,但现在仍然有必要再交代一下:

张广南,年龄:47岁左右,1989年5月——9月,租住两间东厢房;现在住址:七星门大街永安里三条巷181号;工作单位:七星门邮局。

公彩菊,年龄:50岁左右,1989年6月——8月,租住两间西厢房;现在住址,不详,可找中间人李裁缝了解情况——这个房客是他介绍的;家庭妇女。

马某某,年龄:35岁左右,1989年9月——十月,租住两间东厢房;外地人,其他情况不详。

赵明月,年龄:35岁左右;1989年8月——11月,租住西厢房;现在住址:水佐岗三明街197号;工作单位:南京物资学校。

汪钟奎,年龄:50岁左右;1989年11月——1990年3月,租住东边南厢房;现在住址,不详,工作单位:白下区烟酒公司。

值得庆幸的是,在以上这些房客中,只有一个姓马的外地人——其他都是本地人——此人后来又进住过一次,既然第一道墙是在陈红梅住进157还之前砌的,就更不会有姓马的什么事情了。之前,大家已经将此人排除在外,这次,同志们照例将他排除在外,理由,前面已经交代过了,这里不再赘述。

九点半到九点五十之间,所有曾经在157号住过的房客陆续走进157号,在左向东和顾所长到凤凰西街去请陈红梅的时候,顾所长已经把三个户籍警派出去了。

陆续走进157号的房客分别是张广南、公彩菊和他的丈夫、汪钟奎、赵明月。

欧阳平将以上几个房客的名字从两张纸上拎出来,写在另一张纸上,括号里面的内容是欧阳平做的备注,这样,谈话的重点对象一目了然。欧阳平还在张广南和汪钟奎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圆圈。

考虑到157号的房子出租的过程中有空关的问题,欧阳平特地就这个问题询问了四个人,下面是四个人的回答:

张广南:“我住在157号的时候,西边两间厢房住着一户人家,男人姓高,女人姓公,男人很少说话,女人当家,我喊她公大嫂;我是五月底搬进157号的,搬走的时间不是八月份就是九月份,具体时间,我记不得了。”

张广南的回答和车华庭提供的情况基本相符,唯一有差忒的地方是张广南搬走的时间,车华庭提供的时间是九月份,张广南则说“不是八月份就是九月份。”

欧阳平在笔记本上将两个人提供的情况摘录下来,以方便比对。

欧阳平询问过公彩菊夫妻俩以后,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公彩菊一家是1989年6月搬进157号的,在此之前,两间西厢房没有人住。

张广南住进157号的时候,西厢房明明没有人住,张广南为什么要说有人住呢?是因为时间太久,他记不得了,还是故意这么说的呢?

“我们听说,在157号的院子里面有一大堆砖头,你家住进去的时候,那堆砖头在不在。”

“在,除了一堆砖头,还有一些小瓦。”张广南道。

“你们搬走的时候,那堆砖头还在吗?”

“在,肯定在,在搬走之前几天,厨房里面的灶台掉了两块砖头,我在砖头堆上挑了两块完整的青砖——把灶台修好了。”

在以上的材料中,曾经住过东厢房的人只有两家,住进北厢房的只有张广南一家,现在,欧阳平就不能不格外关注这个张广南了。

询问完张广南以后,欧阳平和严建华特地看了看发现尸体的墙洞,张广南说的话是对的,第一道墙所用的砖头绝大部分都是残破的砖头。

欧阳平询问的第二个人是公彩菊夫妻俩:

公彩菊:“我们住进车家的时候,邮局的张广南已经住进去了,我们是六月中旬搬进车家的,我记得很清楚,我们是六月十二号拿到房门钥匙的。”

公彩菊继续道:“车仁贵说房租从十六号开始算,前几天就算了,老街坊,老邻居,没有那么多的计较——按老规矩算,房钱应该从拿到钥匙的那一天开始算。我们在车家住了两个半月,我们是八月底搬走的,我付了车家两个半月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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