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完全是他们的错,他们受封建文化的影响太深。”
“可事情毕竟是他们做的,一个弱小的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需要亲人的照顾与呵护,可他们剥夺了他应该享有的权利,他们把他当做灾星祸根——诅咒他,除了我身上的标记,他们不曾留下任何东西,把他和王家切割的一干二净。他长到四十五岁,他们从来没有管过他的死活——他们甚至已经把他忘得一干二净。”降央嘎亚咬牙切齿,眼睛里面喷射着愤怒的火焰,他不停地挥动右手,太阳穴上的青筋绽出了两条。
降央嘎亚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唯一感到遗憾的是,我不能当着他们的面,指着他们的鼻子,让他们为自己愚蠢而残忍的行为无地自容。这是他们的报应,老头子和王洪宝已经下地狱了,老太婆也快去和他们团聚去了,一家三口很快就要在阴曹地府相聚了。”
这是一种非常恶毒的诅咒。
刘大羽并没有打断降央嘎亚的话头,如果不让降央嘎亚把淤积在心中的东西全部发泄出来,后面的审讯无法进行。
“听说你在监狱服过刑?”
“自从我知道自己的身世以后,我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自己也知道这样不好,但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阿爸阿妈对我一直很好,有了两个弟弟以后,对我依然很好,我比所有的孩子都幸福,我从小就要强,性格就怪癖,我可没有埋怨阿爸阿妈的意思,我自己是有很大责任的,性格这东西,不是自己能左右得了的。两个弟弟平时都让着我,不管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他们都一味地让着我。这使我的性格越来越乖张。我知道这很不好,但我没办法改变自己的性格。”
“即使我想改变自己的性格也没有机会了。”
“此话怎么讲?”
“漫长的监狱生活,不但没有改变我的性格,反而使我变本加厉,变得越来越乖张。你们看看我太阳穴上这块疤——”
大家还记得吗?降央嘎亚的右太阳穴上方有一块疤,刘大羽、陈杰、左向东和降央嘎亚初次见面的时候,降央嘎亚说这块疤是他在马婆婆庵因为喝醉了酒在床框上磕的。
“这块疤到底是怎么回事情?”
“这块疤是我在服刑的时候和同室的狱友打架打的,除此以外,我的肋骨还被打断了一根。我在家的时候,阿爸阿妈宠着我,两个弟弟让着我,在监狱里面就不一样了。我刚去的时候,同号有一个被判了十一年的狱友,我不知道他是老大,他一会让我做这个,一会让我做那个,我在家的时候,谁指使过我啊!我不服,可我还是忍着,其他几个狱友都听他的,好汉不吃眼前亏吗?可他得寸进尺,讹我的东西,搜我的身。”
“为什么要讹你的东西,搜你的身呢?”
“我进去的时候,阿爸给我带了两条香烟,阿妈还在我的裤兜里面放了几百块钱,他们把我的香烟抢走了,还想把那几百块钱拿走——”
降央嘎亚抽了一口烟接着道:“这——我能同意吗?我刚说了一个‘不’字,他们就冲上来,把我摁在地上,捂住我的嘴。我太阳穴上这块疤就是那时候留下来的。”
“管教干部难道不管吗?”
“他们威胁我,如果跟管教干部说的话,就把我往死里整,我就跟管教干部说是自己不小心磕破的。但我并没有服输,我在等待机会。”
这比较符合降央嘎亚的性格。
“他们太欺负人的,不让我睡在铺上——他们让我睡在便桶的旁边。我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一天夜里,他们都睡着了,我从地上爬起来,拎起便桶照老大的脑袋上砸了下去,他一个翻身,结果没有砸着,只把小便泼了他一身,几个人从铺上爬起来,把我按在地上一顿狠揍,结果打断了一根肋骨。管教干部赶到,他们才撒手。后来,老大被转移到另外一个号子。经过这件事情,我总算明白了一个道理。”
“你明白了什么道理?”
“人都是欺软怕硬的,硬的怕横的。其他几个狱友全是软蛋,没了老大给他们壮胆撑腰,都变成了脓包和软蛋。”
“你的意思是说,你成了老大?”
“我不想做老大,但我没有办法,你软一软,别人就会欺负你,违法的事情,我不会做,但要是谁敢欺负我,那就别怪我下手狠。只要能相安无事就行,我们不想破坏监狱里面的规矩,我不想在那种鬼地方永远呆下去,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呢?”
“很重要的事情要做?你指的是向王家复仇吗?”
“刘队长说对了,本来,我就想找机会复仇,在监狱里面呆了一段漫长而难捱的岁月以后,我复仇的念头更加强烈——如果不是他们贸然改变我生命的轨迹,我是不会走那样的弯路,吃那样的苦的。”
降央嘎亚的想法极端偏激,心理也严重扭曲,这与他长期形成的乖张跋扈自私的性格有很大的关系。
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好:性格决定命运。毋庸置疑,扭曲偏激的心理和乖张跋扈自私的性格将他引向了一条不归路。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盯上王洪宝的呢?”
“出狱以后,我并没有直接回康定。我在洪河镇呆了一段时间。”
“你在洪河镇做什么?”
“了解王洪宝的情况。”
“你在做杀害和取代王洪宝的准备?”
“是的,结果王洪宝的性命比较容易,想取代王洪宝,并非易事,所以要摸清和王洪宝有关的所有情况——特别是一些细节,都要尽可能了解清楚。”
“你在洪河镇呆了多长时间?”
“一个多月——不到两个月吧。”
“你找谁了解情况了?”
“刘老爹——主要是刘老爹。大部分的情况都是从刘老爹的嘴巴里面抠出来的。”
“你请人帮忙了?”
“没有,这次是我直接找刘老爹的。”
“你难道不怕刘老爹认出你来吗?你和王洪宝长得一模一样,他很容易就能看出来。”
“我进行了化装。”
“化装?”
“对,我戴了一个假发和眼镜,在嘴唇和下巴上粘了一些胡子,虽然我的相貌和王洪宝长得一模一样,但我和他的皮肤有很大差别,我在监狱里面服刑——天天在太阳下暴晒,所以我的皮肤很黑。只要我不想让他看出来,他是不会看出破绽来的。再说,刘老爹只要一喝上酒,就把什么都抛到脑壳后面去了。我把他请到一家小饭店。”
“你总要有一个合适的身份才能和老人接近吧!”
突然走进老人的生活。会比较唐突。
“你们不愧是干这个的,连这个都知道。刘老爹是一个老书迷,他天天下午到街口的茶馆听高瞎子说书,我就是在那里和刘老爹搭上的,我一连去了几天,帮他留好位子,叫好茶等刘老爹的到来。几天下来,我们就混熟了。刘老爹是一个非常健谈的人,他的话匣子一打开就会没完没了,最重要的是,他嘴边没有把门的,如果再喝一点酒,你需要什么,只要他的肚子里面有货,就一定会倒出来。所以,要想了解王家和王洪宝的情况,必须找这个人。”
这一切,刘老爹的老伴刘李氏浑然不知。难怪刘李氏做什么事情都避开老伴,敢情刘老爹是一个人口没遮拦、舌头上跑马的人。
“你是什么时候到山城去的呢?”
“王洪宝把家具生意做到山城以后不久,我也尾随而至。王洪宝在长江一路开了一个家具店,我就在长江一路的另一头接手了一家经营不善的饭店。”
“你和王洪宝同在一条街上做生意,难道就不怕碰面吗?”
“我并不出面,我有个狱友,他以前开过饭店,饭店的大小事务全有他出面打理。”
“王洪宝在你们饭店吃过饭吗?”
“没有,王洪宝性格孤僻怪异,他不善交际,更不善于抛头露面。他做的是紫檀家具生意,在整个山城,经营紫檀家具的就只有他一家。他有固定的货源,广州、成都、浙江,全国有好几家,他们加工的紫檀家具,大部分都被王家垄断,这种手艺在有些地方已经失传了,做的人不多,但需要的人却很多——而且越来越多,所以,王洪宝不愁东西卖不出去。”
“你在王洪宝的眼皮子底下开饭店,目的何在?”
“我要想取代王洪宝,就必须在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上和他完全一样,相貌上一模一样是不够的,我要走进王家,面对王洪宝的老婆,还有其他人,就必须做一些功课。王洪宝每天都要从我饭店门前经过好几趟。他走路的姿势、习惯性动作,抽什么牌子的香烟,喜欢穿什么颜色和款式的衣服,包括鞋子,总之,有很多事情,我都要弄清楚。”
“他身上的标记——特别是他右大腿上的疤痕,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他经常到逸仙堂去泡澡——一个星期要去三四次,想知道他身上的标记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你手背上的胎记和大腿上的疤痕是怎么来的?”
终于问到这个问题了。
“手上的胎记是我找人文的;大腿上的疤痕是我自己弄上去的。”在自己的大腿上弄出一块疤来,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看来降央嘎亚是吃了称砣——铁了心,想一条道走到底了。
“你虽然见过王洪宝身上的标记,但不可能看得很清楚,你怎么能做出和王洪宝大腿上一模一样的疤痕呢?”
“宁雁南不是能看清楚吗?”
“你是说,你身上的两个标记是到荆南以后——宁雁南和王洪宝勾搭上以后弄上去的?”
“刘队长说的对。我没法和王洪宝近距离的接触,要想看清楚王洪宝身上的标记,必须找一个能和王洪宝亲近的人。除了看清楚王洪宝身上的标记,最重要的是进一步了解王洪宝的性格和生活习惯——包括兴趣爱好。王洪宝手背上胎记和大腿的疤痕的位置、长宽——甚至形状,都是宁雁南提供的。包括大腿上那块疤的来历。”
降央嘎亚在这方面,还真下了不少功夫,难怪甘雨蒙和樊家珍没能从性格和生活习惯上看出王洪宝的破绽来呢?如果不是牙齿的话,甘羽蒙还真不会有半点疑惑。
“你为什么不在牙齿上做文章呢?”
“我也动过这样的心思,但考虑到王洪宝和我的下牙比较特别,所以就——”
刘大羽看了看降央嘎亚的下牙,他已经明白降央嘎亚的意思了,但他还是要让降央嘎亚自己说出来:“王洪宝的下牙有什么特别之处?”
“我们俩的牙齿和一般人的牙齿不一样,一般人,只要张开嘴,就能看到下面的牙齿,可我们俩的牙床比较低,下嘴唇比较高,嘴唇遮挡住了牙齿——嘴唇包住了下牙,只要我在说话的时候,嘴巴张开的幅度小一点,别人就看不到下面的牙齿。我自己还是很小心的,但还是被甘羽蒙看出来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们一定是从甘雨蒙的身上找到了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