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咖啡馆,从九九年第一家店进驻新天地起,分店如雨后笋,星罗棋布在大江南北,以一流的咖啡烘焙、精致的西点佐餐,倍受青睐。
此刻,离三与花红衣面对面,坐在落地窗旁,望着店外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各有心思。
当当,手捏着勺子搅拌了会儿,花红衣轻轻地敲了敲杯壁,端起香浓的咖啡,在唱片机播放的古典爵士乐下,小口地呷了下。瞬间,逛了一会儿感到疲乏的身体仿佛注入一股能量,由内而外焕发精神。
她说道:“这家店的味道不错,尝尝。”
坐在对面的离三,渐渐散去对陌生环境的不适,他坐立能安,也不东施效颦,学着花红衣的样子优雅地品尝,而是抓住咖啡杯,不嫌烫手,更不嫌烫嘴,喝热开水似的,牛嚼牡丹似的一饮一大半。
入口苦中带点酸带点甜的滋味,让头一回喝的离三很不适应,“原来这就是咖啡!”他眉头微皱,放下杯子。
花红衣注意他饮前饮后脸色的变化,柔声问:“怎么,觉得味道不好?”
离三望着杯子里热气腾腾的咖啡,如实说:“反正我不会花这价钱喝它。”
“牙买加的蓝山咖啡,物超所值。”
“一杯要多少钱?”
花红衣也不因他的“抠搜”样心生小觑,她笑说:“你身上衣服的两倍。”
“两倍?”离三展开从桌上拿的菜单:“可这上面的价格写的是一百四十五一杯,怎么这杯却要四百?”
花红衣微笑着解释:“那上面的,不是蓝山咖啡。真正的蓝山咖啡,用的是牙买加的咖啡豆。但可惜,牙买加从来没向我们出口过生豆。”
“也就是说,上面是以假当真?”离三挑眉道。
“是,也不是。更具体点,就是它不是蓝山咖啡的滋味,却是有它的品味。”
“品味,滋味?”
花红衣呷了一口咖啡:“是啊,来咖啡馆,谁又是来解渴的呢?喝咖啡可一点儿不解渴,他们都是尝鲜似的品品滋味,可心里实际想的是装装品味,就像某些老板办公室里的藏书,只是装潢一样。既然如此,就不要跟咖啡馆讲实惠。老板是顺应需求,投其所好,满足一些人的虚荣心,挣点品味的钱罢了。”
“那这一杯?“
“这是正宗的蓝山咖啡,咖啡豆是这家老板的私藏。”
花红衣手臂搭在椅子把手,微向后仰,她淡淡地说:“我偶尔没事就会来坐一阵子。这家的老板认识我,知道糊弄不了我,也不敢糊弄我,呵,所以总会特意从国外备一些应急。”
“品味,原来这么值钱。”
离三砸吧着嘴,把空的咖啡杯搁在一旁,接着拿起一杯白开水,咕咕一口气灌下,却不立马把杯子放下,而是瞅了眼空的玻璃杯,自嘲道:“像我,还是适合喝凉白开。”
“如果你喜欢这味道,以后可以天天来,我请你。只是,你喜欢吗?”
离三摇摇头,“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只是觉得可笑。”
“可笑?”花红衣笑吟吟着。
“有的人或许奋斗一辈子,也不过是在这里喝上这么一杯咖啡。”
“呵呵。”花红抿抿嘴,“那你就小看这咖啡了,这世上还有更精贵的,而最最重要的是,和谁喝咖啡?”
“比如你,需要多久呢?”离三扬了扬嘴唇。
“我一般喜欢一个人独处。”花红衣举了举杯子,“偶尔能让我妥协的,只有我敬重或我重视的人。”
“谢谢。”离三意有所指,“谢谢你的咖啡,让我更喜欢喝水。”
花红衣轻笑说:“是喜欢喝水,还是喜欢,上善若水?”
离三为之一怔,她是除沈清曼以外,第一个看出他端倪的女人。但与沈清曼不同,沈清曼每次看自己的眼神,总是脉脉充满爱情的缱绻。然而,花红衣却是诱惑包裹下的攻击,像一尊大炮一样在每一次对视中,用炮弹轰陷他心理的堡垒,想打穿出一个深入他心灵的洞。
“你误会了,我喜欢水的平平淡淡。”离三微笑回道。她还是低估了离三的城府,他心里的这座城,即便是徐汗青,到现在也找不到门。
“你喜欢平平淡淡?”花红衣一问,离三不答只点头,她手背掩住嘴,噗嗤一笑:“你不说的话,我还以为你是轰轰烈烈呢。”
“轰轰烈烈,平平淡淡,可以一起。”离三这话,话里有话。
话一落,这次轮到花红衣为之一怔。已经高高在上很多年她鲜有机会再接触底层小人物,可是这两次面对离三,他给她的不仅仅圈子以外的新鲜感,同样萌生一种游赏腊冬梅林园的感觉——他就像苦寒里的傲梅,不卑不亢。
她收敛起故作轻浮的笑,凝视着他半晌不说话,看了一会儿,又不自禁地笑起来,这次的笑声真诚,夹杂着她对他无比的兴趣。
“既然这样,就不要勉强,走吧。反正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出发了。”她瞧了瞧腕表上的时间,抓起桌上的手包起了身。
“还要去哪?”
“五点三十六,到饭点了,请你吃饭。”花红衣见他张口欲说,立刻猜着他想说什么,伸出手说,“不许拒绝,走!”
离三无奈地笑了笑,此时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上了枷锁铁链的罪犯,正被花红衣押送到下一个点。
“我喝不惯咖啡,也吃不惯面包。”他说道。
花红衣像猎豹盯着猎物般,灼灼地盯着他,“是吗?我也吃不惯面包。“
说笑着,离三又上了她的玛莎拉蒂这辆“囚车”,随后又在一阵轰鸣的引擎声中,踪迹便在新天地消失得没了影。
“这首曲子叫什么?”
“贝多芬的月光曲。“
“月光?可你的车为什么开的像陨石。”
离三紧握着手把,蓝色的玛莎拉蒂在马路上风驰电掣,令他感到不适,一直到昼锦路才缓解下来。
车速渐渐慢下,驶进了入口窄小的城隍庙广场停车场。
花红衣打了个方向盘,车溜进停车位,她说道:“下车吧,吃饭的点不远,往前面再走一段路。”
离三一下车,又是两眼一抹黑,不认识东南西北,就像山沟里的狗一样,方向感不差,嗅觉也灵敏,可都市的陌生感太浓,在这茫茫的人堆里,天上地下,他就是一只不知归路的流浪狗。
“这边。”花红衣招招手,接着转过身身姿曼妙地步行。
其实,他们根本不必费这三百米的脚程,随随便便就可以找一个更合适更近的位置停车,然而她还是这么做。做的理由,毫无疑问是出于私心——
有一点,是因为他长着一张酷似熟人的脸,她想弥补遗憾,让他替代着和自己逛一趟夜晚的城隍庙。
另外一点,她想近距离地多观察观察离三。不仅仅是出于徐老对他的器重,也是两次的对话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是大人物不经意间的一低头,注意到一个小人物挣扎的特殊,而是他作为男人,一个贫寒的男人,似乎与生俱来一种独特的魅力。
这使得,看他,比看这热闹的夜街风光有意思。
和车里不同,从停车场出来,一路静悄悄,他们俩走了两百多米,到现在一句话没讲。
离三情有可原,他一个从陕北来的土包子,二十岁之前除了吃沙子,就是吃黄土,等到了摩登的沪市慢慢地睁眼看世界,那印入眼帘的花花世界可不得叫他眼花缭乱。
离三张望街道上的人群,品味、格调、优雅、浪漫、摩登、经典,沪市的一切,似乎生来就是给富贵者享受,却总是毫不客气地拒绝贫穷者伸手,尤其对于农村外来人,可他们还是义无反顾地要来,他们是贫穷,他们是悲哀,而他们,同样是祖祖辈辈痛苦的希望。
漫步在灯火通明的闹市,这条街上,在他之上的,多不胜数,而在他之下,恐怕除了眼前的几条流浪猫狗,他谁也比不了。抬眼一望,明晃晃的灯格外刺眼,闹哄哄的人非常嘈杂,惹得离三心中掀起惊涛,一浪比一浪高。
说到底,再沉稳,也不过一个刚二十的乡下汉。就算离三轻易地打倒十三太保,但他的武力,和大都市一时给他的压力相比,蜉蝣撼大树。
但转念间,他轻笑了下,连旧社会的三座大山都能掀翻,蜉蝣的农民怎么不能撼动大树?一时间放松下来,心跳加速的离三很快地平静下来,喜欢水的他之所以喜欢水,是因为心境再如何大起大落,终归要回到风平浪静,然后波澜不惊。
再次环视,繁华四周,触手可及的,只有免费的空气,公共的灯光,拥挤的街道属于离三。
哪一处的绚烂下,都有离三的羡慕,哪一处喧嚣下,都有离三的落寞。慢慢地,他神情严肃,越来越严肃,沉静的心再次汹涌澎拜,不断地,不断地拍打他的心岸,使他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质问自己——
穷命,不革自己的命,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