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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夺之手 第75章 擒贼先擒王

作者:十顷荷花风雨 分类:灵异 更新时间:2021-12-17 06:32:22

就在列车快要到站的时候,张大哥带着我跳下了火车,又步行了大概2个多小时,我们来到了他工作的那个码头。

从来没有见过大海的我,第一次看到海的时候,是有些发懵的。

那波澜壮阔的景象,给我带来的冲击,不可谓不大,我好像有些喜欢这里了……

可是,还没等我仔细欣赏,我就被张大哥拉走了。

“别愣着了,赶紧跟我干活去!”

一阵七拐八拐之后,我们来到了一条正在卸货的船边。

那些背着货物的苦力,看到张大哥之后,纷纷笑脸相迎,一口一个“队长”,叫的很是亲切。

看到这样的情景,我悬着的心才放下来,他并没有骗我,他确实是这十几个装卸工人的头。

因为装卸货物的钱,船老板都是按货物多少一次付清,然后再由队长,按人头平均分配,如果一个不知根知底的外人,想要加入进去还是挺难的。

但是由于我是他们队长带来的人,所以这帮人也都欣然接受了我,我就这样顺利的找到了第一份工作。

可是,装卸工的工作并不好做,很累,而且很苦,瘦弱的我,快要坚持不住了。

对于这一切,张大哥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直到有一天,干完活之后,张大哥先我们一步离开了,到了深夜,才喝的醉醺醺的回来。

回来之后,张大哥单独把我叫了出去,大着舌头对我说。

“小刘啊,你还年轻,一直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儿,我托人给你找了个饭店的工作,你去后厨当学徒。回头学成了手艺,哥再借给你点钱,你自己搞个小饭馆,怎么着也比现在强不是。”

听到张大哥的话,我高兴坏了,这累人的活我早就做够了,真是瞌睡有人送枕头啊。

就这样,我得到了人生中的第二份工作,也正是在这里,我遇到了一个,改变我一生的人。

我跟的这个师傅是张大哥的朋友,姓王,是这家饭店的主厨,大家都叫他王大厨。

因为是张大哥的朋友,他待我挺好的,而且还挺愿意教我一些本事。

学徒的生涯是枯燥的,而且也很累。

每天洗菜切菜,总是有干不完的活,不比装卸工轻松多少。

虽说如此,可我更愿意呆在这里,因为我在这里认识了一个女孩,一个漂亮的女孩。

这个女孩,家就住在饭店附近,是店里刷盘子的大婶,给我介绍的对象。

初恋,总是美好的。

因为我识字不多,没法发短信,所以我每天都要给她打好几个电话,我们好像有永远说不完的话。

我曾经问过她:“你这么漂亮,是怎么看上我的?”

她轻笑着回答了我:“干净。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留着短发,穿着一身白衣服,给人的感觉很干净。”

就这样,我在饭店里呆了3年,也跟她谈了三年恋爱。

我以为我们两个,会一直这样下去,结婚,生子,然后一起到老。

可是世事无常,有一天,她给我打来了一个电话,竟然是要跟我分手!?

我哭着问她为什么?

她却支支吾吾的不说话。

我疯了一样的跑去她家楼下,但却不知道她家住哪一层,哪个门。

是的,在一起三年了,我竟然不知道她家住哪个门,因为她从来都没有告诉过我,我也只当她是害羞,每次都把她送到楼下就走了。

我疯狂的给她打电话,可她总是不接。

我想挨家挨户的敲门,可我又不敢……

失恋的打击对我很大,我觉得一切都没有意义了,我辞掉了饭店的工作,漫无目的的在街头游荡,就像一具没了灵魂的躯壳,什么奋斗,赚钱,对我来说都无所谓了。

走着,走着,我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挎着一个男人的胳膊,上了一辆高档的轿车。

此刻,一切都已经明了,原来,是因为我穷啊。

或许……

等我赚到了钱,她就会回心转意?

想到这里,我突然想起来张大哥了。

记得张大哥曾经跟我说过,等我学好了手艺,他会借我钱,让我开个小饭店……

听到我的来意之后,张大哥面露难色。

“小刘啊,不是哥不想借你,我妈得病了,我这刚取了三万块钱,明天一早就准备回家呢。”

张大哥说完,看了看有些颓废的我:“哥知道你辞职了,这大晚上的,你也没地方可去,不如跟哥这凑合一晚吧。生活总是充满了各种不如意,挺一挺就过去了,听哥的,没有过不去的坎!”

有些失望的我,就这么任由张大哥拉进了屋里。

深夜……

我被张大哥的鼾声吵醒,从床上坐起的我,低头看了一眼地上熟睡的张大哥,就在这时,门后面的一把锤子,吸引了我的注意。

张大哥,对不起。

既然我欠你的已经还不完了,那就不妨让我欠你更多吧……

就在那一夜,我杀了我有生以来杀的第一个人。

张大哥的住处离海边很近,我想大海应该是他的不错归宿。

怀揣着三万块钱,看着平静的大海,我忽然感觉到自己的胸口,多了一股无形的力量,后来我才知道,这是灵力觉醒了。

有了这股力量的我,忽然不想要开饭店了。

我觉得装卸工,好像更赚钱,前提是我能垄断这个码头。

第二天,我找到了张大哥手下的那群人,告诉他们张大哥回家了,说是不回来了,以后就让我来当队长。

他们听到这话,当然是不服的,可是,在我的拳头之下,他们还是屈服了。

当然,我知道只用武力的话,只能让他们口福心不服,所以我要带他们赚钱,赚比以前更多的钱。

我拿着3万块钱,买了砍刀,又招了一群社会上的闲人。

在一套胡萝卜加大棒之下,整合了整个码头的装卸工,当然其中也有不服的,不过都被我丢到海里陪张大哥了。

后来,整个码头,就只有我一家装卸公司了,任何船要想在这里卸货,都得来找我。

本来是求人的买卖,被我做成了被人求的买卖,我可真是个商业奇才!

又过了几年,在赚的足够多了之后,这里的一切,已经并不能满足我的胃口了。

我听说,跑运输比在码头上混,好像更有油水。

所以,我又开了一家运输公司。

然后用同样的手段,把同行都整合了起来。

要么加入,要么死……

后来,我去找过她,在我觉得自己足够有钱的时候。

可是听别人说,她早已远嫁他乡,据说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我有些茫然。

我拥有了实力、势力、以及财富,可我却永远失去了她。

我曾又找过好几个像她一样的女人,可那些人,终归不是她。

我曾经看到过两句话,因为我不认字,是别人念给我听的,虽然我并不认识它们,但是我依旧觉得它们写的很好。

北城别,回眸三生琥珀色。

西城诀,转身一世琉璃白。

是啊,这两句话跟我的遭遇多像啊,所以今后我都会以一袭白衣示人。

······················

夏鹏翔看着还沉浸在过去的刘老大,从那两个晕倒的保镖身上站了起来:“好了,你的故事还算有点意思。不过既然已经讲完了,那么就该上路了……”

听到夏鹏翔的话,原本颓废的刘老大,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你们中了我的诡计了!虽然我的故事是真的,但是同时我也是在拖时间,就在刚才我已经按下了手机上的一键求救按钮,我的救兵马上就要来了!你们就等死吧!!”

“哦,这就是你最后的遗言了吧?”

原本还在狂笑的刘老大,看着一条砸在自己胸口上的粗壮手臂,表情开始变的有些错愕。

“你……”

“我什么我,你个不孝不忠不义的垃圾,让你活那么久,已经是大大的超时了!”

夏鹏翔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已经没了生息的刘老大,撇着嘴说到。

有些电视剧的脑残设定,就是打死了一帮苦哈哈的小喽啰,最后却因为一时之仁,放跑了他们那无恶不作的老大。

这不是傻的吗?

他夏鹏翔又不傻。

是个人都知道,擒贼先擒王。

那些小喽啰大多数都是为了混口饭吃,如果不是大奸大恶之人,就算放跑也成不了什么气候。

而他们的老大,肯定是不能放过的。

因为这种人都是坏的冒烟的人,而且有组织能力,就算是一时失势,也随时有可能东山再起,再纠集起来一帮人,继续搞事情,给你使绊子之类的。

至于刘老大所谓的救兵,来就来呗,接着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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