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安抚下来,见对方乖巧的模样,他忆起非常久远的一个人。
陆一鸣曾经有过一个弟弟,但末世无情,同他一起从孤儿院出来的弟弟,没有觉醒异能,被感染后,当着他的面自杀了,这是他的一个遗憾。
看见裴星,就像是看见了曾经那个胆小怯懦,但总是为他着想的弟弟的影子,很难让他不上心。
在裴星身边,有一种静下来的感觉,但要说更多,目前没有。
他不知道这种两个没有见过面的陌生人,因为双方父母的决定,捆绑对方一生的感受,作为哥儿嫁为人夫,人生依赖对方,成为对方的附庸,再无自主之日。
小孩虽然努力扮演一个人夫的角色,看得出来,他的内心依旧惶恐不安,作准备和真正相处是两码事。
既然决定将人留下,未来如何,走一步看一步吧。
一碗热粥下肚,路途积攒的寒气一扫而空,他现在浑身舒畅。
裴星低着头红着眼啃玉米,那模样,像只进食的小仓鼠,安安静静速度很快,让人忍不住去戳他脸颊。
“多吃点,才能长高。”
裴星的身高在哥儿堆里已经算是拔尖的那一群,他听闻撇撇嘴,再高,要被人笑话的。
陆一鸣无所觉,还在思忖着怎么把自家娃养肥,老本行……好像不太行,看来还得找一门新的手艺才行,这得好好规划一下。
他边走边想,先一步回房。
陆一鸣原先的房间改为新房,房内多了一块红色喜庆的床帘和案前早已褪色的喜字。
木质的床上垫着一张红色的被单,折叠好的红色棉被放在一旁,上头架着一个秀着鸳鸯交颈的红枕头。
他跨进婚房,眉梢轻挑,如果他没记错,下午回来取银两的时候,还没有这些东西吧?
裴星端着一盆冒着热气的水进来,放置在面盆架上,他用手试了试水温,将一块粗糙的手巾放入水中,浸湿、拧干。
他朝坐在床上的陆一鸣走去,伸出手,赤红着脸说:“夫君,请用。”
被一个男孩子叫夫君,陆一鸣差点鸡皮疙瘩都起来,他用右手接过,擦了把脸,递还给他。
“谢谢,以后不用做这些事。”
裴星有些无措,阿爹就是这样服侍父亲的,他既然嫁与人为夫,合该对自己的丈夫,是他刚才有哪里做的不好吗?
他没纠结多久,就听对方再次出声:“只是不太习惯,男孩子,不要想太多。”
这解释并没有让裴星释然,反而心又沉了几分,他不是男孩子,他是哥儿啊,陆一鸣果然喜欢女子,不喜欢哥儿,在他眼里,哥儿和汉子是一样的。
瞧他又是一脸哭丧的模样,陆一鸣拍了拍他的脑袋,心里想的却是另一回事:这不行,男孩子怎么能这么娘,是时候把阳刚教育提上日程了。
“你也洗洗,等会儿一起泡个脚,早点睡觉。”
洗洗?
一起泡脚?
睡觉?
陆一鸣的本意是早点休息,听在裴星耳里,又是另一回事。
猝不及防的一句话,他的脸瞬间滚烫滚烫,刚刚夫君不让自己多想,居然是因为要和自己圆房吗?
他怀着异样的心思,同手同脚走过去,快速洗了把脸,取下还温热的水,放在踏板上,想要上手帮陆一鸣脱鞋。
他人还没蹲下去,肩背后突伸一只手,圈住他,将他往后带,紧挨着陆一鸣在床边坐下。
裴星缩着身体,绞紧衣服低着头,他感受着侧身隔着衣服传来的体温,原本涨红的脸,彻底熟透了,不知道在想什么。
“水温还行,你也把脚放进来吧,晚了就冷了。”
陆一鸣见裴星一动不动,开口提醒。
“哦?哦,好的。”
小孩的动作缓慢,磨磨蹭蹭脱了袜子和鞋,一双白稚的脚丫暴露在空气中,与他面上的肤色相差甚远。
见陆一鸣的视线一直在他脚上,对方的脚明显缩了缩,他收回视线,原来哥儿也有这种讲究。
好不容易把脚伸进木桶,这人还蜷缩在一角,不敢有大动作,陆一鸣瞥了一眼小心翼翼的某人,把脚提出、擦干。
“要给你加点水吗?”
陆一鸣将擦脚布递给对方,顺便问了一嘴。
“不,不用。”
小孩抬起微红的脸小声回答。
一只手突然朝他伸过来,裴星下意识想避开,但最终没动,任由大手覆上额头,原本陆一鸣想伸进后背探一探温,突然想起这里男男有别,遂放弃。
看着这张愈发红热的脸,陆一鸣皱着眉头问:“你是不是发烧了?”
“没,我没发丨骚!”
一记脑栗子敲在额头上,打断他的胡思乱想,陆一鸣无奈地说:“正常点。”
对方一双漆黑的眼睛在烛光中闪烁,陆一鸣愣了一秒,移开视线。
环视这昏暗的房间后,他岔开话题:“家里还有多少粮?”
强征之前的陆一鸣,没有意向考科举,他原本打算继续当农民,留在五河村这片地上,好侍奉父母。
他家七亩水田三亩旱田,天灾前,三亩水田种植水稻,两亩水田种植大白菜、番薯、玉米以及甘蔗,棉花和小麦各占一亩旱田,剩下两亩水田和一亩旱田租给村里,每年收利息就行。
倒不是他们家不想种,只是他们家着实人口稀少,干活没有人手,五河村就这么些人口,农忙时根本雇不到人。
饥荒和天灾这三年,除了三亩水稻和一亩小麦,其余的地都荒废了,种了活不了,活了收不了,都被人偷走了,饿都要饿死了,谁还管是不是自己家的。
这个朝代对行商禁制不严,去前线前,原身偶尔也会跟着陆父陆母去镇上摆摊,卖一些田里中的瓜果蔬菜,补贴家用。
照理来说,家里的积攒下来的钱和粮,不应该过得像现在这样贫苦才对。
“这三年的粮都会在秋收后被强征走了,家里省吃俭用还能支撑一个月。”
裴星想起今天上午的事情,发现陆一鸣对宋大娘的态度没有传闻中那样言听计从,尝试着开口。
“宋大娘说咱家粮多,”他觑了一眼陆一鸣,见对方没反应,才嘟着嘴巴继续说下去,“她带了镇上的衙役,强买强卖走家里的粮,给的银两还没饥荒前的一半。”
“家里的粮被征走,我们只好去镇上买粮,粮商坐地起价,家里反而因为粮食花了不少银两。”
“衙役没留粮?”
“嗯。”
今年没有战事,可以缓一口气,主要是家里的银两所剩无几。
医馆补交三两银子,陆父不仅气急攻心,身上的亏损也不少,穷人家哪里舍得花钱滋补养生。
原本看病不需要这么多钱,陆一鸣暗地里找大夫,让他帮忙给陆父陆母调养一下,才花这么多。
他从衣襟里掏出剩余的五百三十文钱,交到裴星手里:“这是剩余的钱,你保管。”
其余半两他有用,暂时没对裴星说。
钱少了,裴星没有不高兴,反而舒心的很,这说明,陆家不把他当外人!
他郑重其事地将钱收好,放进荷包里,风风火火擦了擦脚,确认房门和窗户都紧闭,赶紧起身爬上床,掀开床单的一角,把荷包塞进去,抚平褶皱。
陆一鸣有些好笑,没想到竟是个小财奴,看钱的眼神完全不一样,只是藏钱的本事有待提高。
“我去把水倒了,你帮我把以前的书找一下。”
裴星来不及阻止,咋咋唬唬袜子没穿上,对方早就端着木盆大步流星跨出房门,消失不见。
他窸窸窣窣加快速度,绕过单人塌,走向衣柜,小心取出笈中的藏书,吹了吹漏下的点点灰尘,摆放在书案正中。
虽然他不识字,但他知道,文人总说爱不释手,喜欢的书一定是翻阅最多的那一本,他暗自猜测陆一鸣的喜好,把其中一本边缘处上翘微卷的书放在最上面。
嗯……这么贴心的做法,夫君一定会欣喜的。
原身虽然不考科举,但也上过蒙学,家里有一些闲散的书籍,他空闲时会打发时间,他之前寻着记忆找到书架,不过上头空无一物,想是有人把它收整起来,以防书籍蒙尘。
陆一鸣想要翻阅以前的书籍并不是真的想读书,而是有两件事情得处理好。
第一,原身的字迹。
当时在军营,他翻看过原身写到一半的信件,与他的字迹截然不同,半年时间,一个人是不可能无缘无故改变书写方式的,这个破绽一旦被人发现,会造成不必要的猜忌。
第二,这个时代的文字。
陆一鸣从小练书法,各个朝代的字体基本都认识,但他摸不准这个朝代的字词语意,得找本综合书籍,试着阅读把脉。
等陆一鸣回房,书以及文房四宝被安置在书案上,整整齐齐,裴星挺直腰板,摆着小脸严肃地站在一旁,脸上的表情很奇怪,像是等家长表扬的小孩。
火光跳动了一下,他顺着光线看去,目光定格在书面上,只见蓝色的书皮竖着几个大字:閨房秘書。
他将视线从书面上移开,移到对方脸上,说两句就会害羞的人,一本正经让他看这种书?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啊,小裴星,这暗示能再强烈一点吗?
陆一鸣心里略微复杂,慢悠悠走近他,居高临下地俯视他,语重心长道:“你还小,不要总想一些没有营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