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寒闻言,急忙抬头。
脸色异常凝重。
“启禀王爷,这支宋军,装备十分精良,人人皆是身披铁甲,并且训练有素,为首乃一少年将军,看旗帜,似是姓宁,敌军旗帜乃是黑虎旗!”
察哥闻言,大吃一惊。
人人身披铁甲?
这岂不是跟铁鹞子有一拼?
这是大宋最精锐的重甲步兵啊。
刘法手下,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支精锐之师?
察哥皱起眉头,喃喃自语。
“黑虎旗?”
“姓宁?”
突然间,他想起一个人来!
“本王听闻,那刘法有个女婿,名叫宁策,曾在汴京枪挑耶律喜,武艺过人,莫非,便是此人?”
一旁的野利桀,摸着大胡子,也是深有同感的样子,“王爷说的不错,末将听闻这宁策,手下有只球队叫飞虎队,如今来将的旗帜上也有虎,或许,当真是此人。”
察哥吃惊过后,便是勃然大怒。
察哥冷哼一声,“此人好大胆子!不知从哪搞到铁甲,而后带着区区千余兵马,便敢到此耀武扬威,真以为我西夏无人?”
野利桀想了想,上前低声道:“王爷,周浦的擒生军,此刻恰好距此不远,不妨让他去对付宁策。”
察哥当即有些意动。
他瞥了野利桀一眼,沉吟片刻。
却又摇了摇头。
心中有些遗憾。
他也很想动用周浦的擒生军,但奈何周浦的任务干系重大,不能轻易调遣。
原来,西夏土地贫瘠,经济上没法跟大宋相比,事实上,游牧民族的经济和科技,始终都不如农耕民族,只不过他们有战马这个冷兵器时代的绝对大杀器。
所以,西夏人采用的是以战养战的法子。
因为打仗都要消耗物资粮草的,如果打了仗,却没能抢到钱,这一仗就是亏本的。
亏本的仗打多了,朝廷就危险了。
所以西夏每次对大宋用兵,目的都是要抢劫大宋的人口和财物,以弥补战争消耗,抢来的人口财物,除了下面民众能得到一小部分外,其余的都被这些贵族给享受了。
而周浦在今日,做的就是这么一项任务。
他负责带领擒生军,四处抢劫青壮人口,回去给西夏人当男女奴隶。
毕竟人和冷冰冰的财物不同,人可是会跑的。
如果把周浦叫回来,和宁策大战一场。
胜负且先不论,那些青年民壮,只怕就早就趁着夜色,偷偷跑掉了。
所以,周浦负担着整个西夏军最重要的任务,若非万不得已,察哥绝不打算将其召回。
但这原因,却不能直说。
总不能说,周浦去抢劫了,他抢到东西大家分,若把他叫回来,宋人都跑光了,就抢不到,大家也没得分了。
今日这场大仗,就白打了。
想到这里,察哥当即冷哼一声,语气十分骄横,“对付区区宋兵,还不至于动用周浦,偌大战场,几只蚊子,又能闹出多大动静?”
野利桀见状,眼珠一转,便猜到了晋王的心思。
他想了想,有了主意。
当即上前说道:“王爷,属下听闻,这宁策十分狡猾,并且还是个有名的才子。”
一旁的拓跋寒闻言,顿时心中不悦。
心想如今战场之上,你野利桀为何要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居然还夸对方是才子?
晋王察哥目光闪动,想了想,很快便明白了野利桀的意思。
野利桀继续说道:“宋朝的文人,一向软弱,但此人反其道而行之,居然带着区区千人,就敢前来战场,可见,此人一定有不得不来的理由。”
“此人不过是刘法女婿,听说还是未成亲的……”
察哥闻言,嘴角不禁露出一丝淫笑,“本王听闻,刘法之女,生得极为美貌,堪称绝世佳人,莫非,此女也在战场之上?”
野利桀点了点头,“宋人向来便有英雄爱美,人的说法,能让宁策舍生忘死,前来此地,除了那女子外,属下也想不出别的理由了。”
“并且,刘法虽然战败,但我军尚未发现他的踪迹或是尸体,属下以为,他女儿极可能跟他在一起。”
察哥点了点头,思忖片刻,当即沉声下令。
“萧合达!”
带着貂皮帽子的契丹人萧合达,急忙上前。
“本王命你带领手下,去搜索刘法踪迹!一旦发现此人,格杀勿论!”
“此外,若发现刘法之女,万勿伤害,把她带到本王这里来。”
“属下遵令!”
萧合达当即匆匆离去。
野利桀眼珠一转,再度上前,对察哥附耳低语。
“王爷,如今战场上,我强敌弱,宁策想要救出美,人,极有可能会孤注一掷,效仿刘法。”
察哥侧头,深深地看了野利桀一眼,“你是说,他可能会亲自前来,偷袭本王中军?”
野利桀重重点头,
“宁策兵力太少,他想要取胜,只能行险,而偷袭王爷,便是他最行之有效的战法。”
察哥微微一笑,“那你的意思是?”
野利桀笑了笑,目光说不出的阴险。
“王爷,这岂不是天赐良机么?我等正可将计就计……”
夜色之中,淅淅沥沥的雨点从天而降,打在青翠的草地上,白色的帐篷随处可见,如同雨中的一朵朵白色蘑菇般,簇拥着最中央一顶宏伟的金色帐篷。
四名盛装女子吃力地抬着一个托盘,托盘之上,放着一只刚刚烤好,散发着诱人香气的烤骆驼。
两名武士急忙掀开金色门帘,放四名女子入内。
帐篷内,满是酒肉香气,一名四十余岁的中年人,头戴金冠,举着酒杯,酒兴正浓。
另有两人,一左一右陪在中年人的身旁,三人面前的案几之上,摆满各种各样的珍馐佳肴,如鹿胎熊掌猩唇等等,更有美酒不断散发香气,让人闻了,就已有几分醉意。
这中年人正是辽国皇帝耶律延禧,也就是天祚帝,坐在他下首左边的,是丞相萧奉先,他同时也是萧皇后和元妃的哥哥,也就是天祚帝的大舅子。
坐在天祚帝右侧下首之人,年约三十余岁,相貌堂堂,他虽然面带微笑,但眉宇间却总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阴郁之气,此人正是耶律大石!
看到最爱吃的烤骆驼送到,天祚帝顿时便哈哈大笑,他颇有些傲然地扫视了两名臣子一眼,“这只野骆驼,是朕今日上午射猎所得,为了抓到它,朕可颇是花费了一番功夫呢。”
萧奉先哈哈一笑,脸色谄媚,道:“大王英明神武,马上骑射功夫更是了得,当真有我朝太祖遗风,微臣钦佩不已。”
辽国开国太祖,便是耶律阿保机,也是耶律延禧的祖先。
天祚帝闻言,心中得意,又是一阵大笑。
说起辽国天祚帝,此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跟宋徽宗有些相像。
这两人都是治国无能的典型,并且都喜欢任用奸臣。
宋徽宗喜欢用蔡京,王黼,朱勔等奸臣,天祚帝也一样,他对辽国奸臣萧奉先和萧得里底等人非常信任,委以重任。
当然,相比宋徽宗,天祚帝还是有几分眼光的,他对奚王萧干和耶律大石十分信任和欣赏,正是在他手下,耶律大石得到赏识和提拔,哪怕出使宋国没能完成任务,天祚帝对耶律大石的信任依旧不改。
似是知道自己治国无能,宋徽宗选择的是书法和绘画,以及修道成仙,企图另辟蹊径。
天祚帝也一样,他将朝廷大事几乎都交给臣子们去做,他自己则带着庞大的部下,在草原上四处游猎,以打猎取乐。
宋徽宗书法不错,创造出了瘦金体,天祚帝的箭术也是一绝,堪称神射手。
天祚帝搂着身旁丰满的美丽女子,手里抓着骆驼肉,吃得满嘴流油。
耶律大石心不在焉地坐在那里,他面前的骆驼肉烤得七八分熟,上面还有一道道殷红的血丝。
从大宋回来后,他的情绪一直不高。
耶律喜之死,带给他的打击有点大。
耶律喜既是他的好友,也是他的亲密助手,没想到却死在了大宋,死于宁策之手。
每当想起耶律喜的尸体,被那浑身浴血的少年高高地挑在枪尖上,耀武扬威,耶律大石就感觉浑身一阵战栗。
那个少年,
实在是太凶残了。
大宋怎么会有这么凶残的人。
他们不都是温良恭俭让的谦谦君子么?
就在这时,一名武士匆匆而入,来到天祚帝面前跪下,双手高高举起一封书信。
“大王,耶律南仙公主有书信送到。”
耶律南仙,是天祚帝的族女,长相绝美,天祚帝将其封为成安公主,赐给西夏国主李乾顺为妻。
天祚帝用这种和亲的手段,加强了和西夏的联系。
听闻是耶律南仙的书信,天祚帝有些不耐烦地摆了摆手,“交给丞相就行。”
萧奉先闻言,便上前取了书信,一目十行地看了下去。
天祚帝一扬脖子,喝干杯中酒,随即,他醉醺醺地望向萧奉先,“丞相,南仙在心中说什么了?”
萧奉先一目十行看完,便将书信放在案几上,脸上无所谓地笑了笑。
“呵呵,大王勿忧,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前次西夏在宋人那里吃了亏,丢了统安城,南仙说晋王察哥一直耿耿于怀,如今正厉兵秣马,在统安城外设下埋伏,打算伏击宋将,找回场子。”
天祚帝闻言,顿时哈哈大笑,“不过小小一座统安城而已,察哥未免有些小家子气了,便给了宋人,又能如何?”
萧奉先急忙谄笑道:“大王所言极是,只不过西夏小国寡民,又是贫瘠之地,丢个统安城,对他们来说,算是了不得的大事。”
天祚帝点了点头,沉思道:“晋王察哥,文武全才,是个了不得的英雄,他若想全力对付一个人,那人多半凶多吉少。”
听到‘统安城’一词,耶律大石稍稍回过神来。
当即便是一怔,随即,他脸上猛地变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