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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兰水榭 > 都市 > 重生1979去种田 > 一章 一千九百七十九年的冬天,有些冷!

1979年,冬。

大雪过后的樟木乡,银装素裹。

姜家村,石牛山脚下。

东南面的一栋土砖房屋顶。

这时突然间传来了哗啦啦的雪崩声。

大团的雪块落地声虽然不大,却是将屋内熟睡的少年‘姜初阳’给惊醒了。

他茫然的看向了四周,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要是没有记错,在醒来之前。

自己好像在酒店陪大客户喝酒吃饭。

可是这怎么突然间,就出现在这土砖房内呢?

看这周围简陋且熟悉的环境,还有墙壁上那泛黄的日历。

这里好像是自己儿时的老家,不过随着时代的变迁早就拆掉了,只能在梦中见到而已。

“难道我是在做梦?”姜初阳喃喃自语,为了验证一下,他伸手就在自己手臂上狠狠的掐了一下。

直到疼的眼泪都出来了,他才察觉到自己这不是做梦,好像是真的回到了儿时的老家。

这让姜初阳细思极恐了起来,连忙爬起开始寻找自己的手机,还有随身的车钥匙跟钱包。

当看到睡的床是稻草铺垫的,就连被子里面垫的材料都是稻草时。

整个人那是懵了,一股尘封已久的记忆,此刻也如潮水般随之涌上心头。

过了好半晌,他才缓过神来,也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

“看来我应该是重生了,从二零二二年,重生到了一九七九年,这点从土砖房墙壁上的日历就可以看得出来。”

“要不然的话,我的手臂不可能变得这样细小,还有那大肚腩也不可能消失不见。”

“也就是说,我人变得健康了,也变得更加的年轻帅气了!”

“不过我的亿万家财没有了,还有那才过三十的娇妻,只怕也是别人的了。”

“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重生就可以代表着一切都可以重来!”

想到这,姜初阳自嘲的笑了笑后,就从木床上走了下来。

脚掌接触地面的那一刹那,他下意识的连忙又跳到了床上。

原来地面冰冷刺骨,根本就不能打赤脚。

“我的鞋子呢?”姜初阳朝凹凸不平的泥巴地面看去。

在看到只有一大一小两双草鞋在床底下。

那是捂着头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因为重生这样的开局,让他真的有些接受不了。

但最后他还是妥协了,坐在床头穿起了草鞋。

毕竟不管怎么说,他重生带来的记忆跟人生经验,足可以让他在短时间改变身边的一切。

要是连穿草鞋都不能适应,只怕在七九年这个农耕时代,那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

没有记错的话,七九年刚好改革开放了。

而且在樟木乡七八年就已经分田到户。

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肯干。

要想在未来的三五个月内摆脱目前窘迫的状况。

那应该是没有任何问题。

想到这,姜初阳朝大门口走去。

近了,打开大门一看,入眼处白皑皑的一片。

没有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更没有几十年后的盛世繁华。

有的……是那种让人陶醉的宁静,还有无声的美丽雪景。

呼呼——

冷风刮来,让沉醉雪景中的姜初阳瞬间清醒。

带着一丝怯意,还有一丝期盼,姜初阳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小红薯,你跑哪去了?”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表现,那是因为重生前都有十来年没有见到远嫁的妹妹‘小红薯’了。

这重生后第一时间就能见到,说句实话,那真的是有些忐忑。

而小红薯的年纪按照时间线来推算,七九年应该还没满五岁,跟姜初阳相差了十岁之多。

小红薯的大名叫姜小红,因为最喜欢吃生红薯。

所以家里面就给取了一个小红薯好养活的外号。

不过在家里面,姜初阳并不是排行老大,而是排行老四。

在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

要是没有记错的话。

因为家里面穷。

两个姐姐七九年只有二姐‘姜冬菊’嫁人了。

而三姐‘姜秀兰’目前在朝阳纺纱厂打零工攒嫁妆。

基本上是一个月只能回家一次,而且还是当天回当天走的那种。

至于大哥‘姜国庆’则是当兵去了,今年都二十七八了还没成家立业。

一年里面除了几封家信,那就在没有什么联系。

一想到这,姜初阳就唏嘘不已。

毕竟造成这样的局面。

除了是因为家里面太穷之外。

更多是因为家里面有一个‘败家’的父亲。

母亲‘李红玉’因此那是不知道哭过多少次。

然而即便是这样,父亲依然没有悔改之意。

还被一群狐朋狗友怂恿去南下‘赚大钱’去了。

到现在为止,都有一年多没有任何音讯。

而按照重生的记忆来看。

父亲‘姜永康’应该是在沿海一带倒买倒卖小商品被抓了。

直到八五年才会被放出来。

虽然回来后的父亲改变了很多。

也主动承担起来了整个家的责任。

但那时他人都已经五十多岁了。

在改变那有能怎么样,只能郁郁而终。

之所以用上‘郁郁而终’这个词。

那是因为重生前的姜初阳在父亲死后。

无意间翻看了父亲留下来的日记。

才知道父亲是有大志向的人。

无奈生不逢时,每次在大展身手的时候。

都被时代给限制了,也被他所在的时代给坑的很惨。

要不然的话,绝对不会碌碌无为一辈子。

这个念头落下,一道清脆甜糯的声音在姜初阳的耳边响起:“四哥,喊窝干啥子啰?”

说话的是小红薯,瘦弱的像一根干柴。

不过大眼睛很是灵动,跟弯弯的眉毛搭配在一起,那就像会说话一样。

她扎着一对马尾辫,穿着打着补丁的灰色棉袄,小手冻得跟红萝卜似的。

此时端着一脸盆米糠,正踩着积雪‘嘎吱嘎吱’的走了过来。

米糠,指的就是稻壳。

在农村一般都是用来喂猪的。

这个姜初阳自然是清楚。

他见走来的小红薯穿着母亲的雨鞋走路非常的吃力。

那是心疼的上前就接过了脸盆,然后一只手抱起了她:“姆妈人呢?别告诉我大雪天的还去挣工分了?”

姆妈是方言,在樟木乡是妈妈的意思,而挣工分在六七十年代的农村,那是唯一赚钱的方式。

需要的油票、布票、火柴票等等票证,那也必须靠挣工分才能获得。

要不然的话,一大家子人只怕会饿死去。

现在虽然是七九年年末,已经改革开放了,也分田到户了。

但挣工分的模式,仍然在农村没有摒弃。

所以姜初阳才这样问小红薯。

“嗯,姆妈一大早就去挣工分了,说是大队长需要人深挖水渠,中午还管饭呢!”

小红薯闻言点了点小脑袋,然后将知道的都说了出来。

“那咱们早饭吃什么?”姜初阳见外面冷风嗖嗖,抱着小红薯就走进了土砖房。

“不晓得,家里面的米缸已经冒得米了,红薯也恰光哒。”小红薯怯生生的咬着食指:“四哥,我这次真的冒偷恰,是真的冒得了。”

恰,是吃的意思。

姜初阳闻言苦笑不已:“傻妹妹,我可没有怪你的意思。”

他这才发现家里面现在是家徒四壁,连填饱肚子的食物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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