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大章节,200章已经写完。
均订从最初的55长到了150,千言万语汇聚成一句话我比梵高强!
我的书在我“生前”还是有几个人看的。
哈哈!
其实,我也知道这东西小众。而且我这种写法也并不讨喜
写了50万字,主角还没走出家乡,经营一座小村庄,挣扎着在时代的旋涡里生存。
或许这和我个人的经历相关。
各位想必也能猜出来,我的岁数不小了。
半生在高度竞争的行业里挣扎,你让我写出什么主角闲晃一下就无敌,斩获各种美女,随手拍死boss。
还有从天而降个系统什么的。
这种桥段我写不来。
因为我这种天天被社会吊打,每天都在和同行艰难竞争的人根本不相信那是真的。
我从这些书里也感受不到什么“精神慰藉”。
反而只会让我更加忧虑。
但我很坦白说,我真的很羡慕他们可以月入10万。
如果没有全勤奖,我在起点的月薪只有300。
而这300是每天下班工作5个小时换来的。
惨是有点惨。
这没什么好否认的。
但是我并不觉得我这种人不应该存在。
如果网站是一个片场。
白金作家是主角,大神作家是配角,还有一群lv3,lv4是群演。
但是,一部成功的电影就不需要尸体了吗?
我觉得是需要的。
我暂时无力改变我在网站的阶级地位。
但是我至少能做到我签约演一具尸体,我把这尸体演好。
毕竟1万人看一部电影
9000人将视线落在主角身上。
900人将视线落到配角身上。
90人将视线落到群演身上。
9个人在看墙壁上偶然落下的一只蚊子。
依旧还是会有1个人在凝望我这具尸体!
我写一个故事,我就按照我的思路,把我的故事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