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叔瑾的刻意下,这次西北押送财物和俘虏进京,盛况空前,整个京城十室九空,朝会特地停了一天,或者说这一天的朝会就是为了这次迎接而开的,并不议其他的事儿。
迎接的官员和看热闹的百姓们,从城外的扬子江边,一直排到了宫城外,据说沿途有两处适宜观赏的茶楼露台,都因人太多而挤塌了,幸亏都是二层,并没摔伤什么人。
相比之下,露城派出的押运队伍,着实惨了一点,他们不仅人数少,只有不到一千人,还俱是有残疾的民壮,后来大家才知道,秦怀恩这一次把手底下能动用的真正民壮全都派出来了。
因为押运的兵士明显不够用,这一路上的漕帮和各城池的衙门,都没少出人帮忙,幸好,路上大半是走的水运,那些在马上如狼似虎的狄人汉子们,有很多因晕船成了奄奄一息的病虫。
但守备京师的禁军们却很高兴,他们在码头接下了押送队伍后,排列整齐地走在一旁,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同样的,民壮们也很开心,他们这样的卑贱之人,几乎都是西北当地的人,哪里见过这繁华的京城,受到过这么热烈的崇拜,就连他们平日里羞于见人的残疾,都成了可以炫耀的资本,因为这代表着他们的勇敢和功绩。
但不管这些人如何开心,都比不过那个最开心的人,其实说最开心也不恰当,因为公叔宁就曾在私下里这样评论过,“我倒是觉得,皇兄比睿儿还要开心!”
公叔瑾给公叔宁去宫城城楼一道观赏的礼遇,但公叔宁借口身体不好,给辞了,公叔瑾就把这个恩典给了睿儿,可惜睿儿根本就闲不住,天还没亮就去了扬子江边接人,然后又一路跟着进了城,这才去了宫城上一道观礼,兴奋得一张小脸蛋儿跟红苹果似的。
因为清露没有登宫城城楼的资格,公叔宁就陪着她包了一家三层酒楼的顶层去看,对此,最高兴的并不是清露,而是那些王府下人和从年前就来到京城的,包括栓子在内的双岭村人,因为他们可以借光了。
见队伍进了宫城,公叔宁站起身来说,“我得上朝了。”本来朝会他也可以不参加的,他是怕秦怀恩吃了亏。
秦怀恩就算是再勇武能干,毕竟在朝中没有任何根基,他的功绩既能深得圣心,也会引来很多人的嫉妒,有些离间的话,一时半会儿可能起不到什么作用,怕就怕长此以往,会使得旁人,尤其是公叔瑾猜忌。
这些话,公叔宁并没对清露说,但清露心里是明白的,她目送着公叔宁远去,心中酸酸甜甜的。
朝堂上果然是热闹成了一锅粥,好在,秦怀恩并不像公叔宁担忧的那样,完全没有准备,他和潘凌峰这次优中选优地派了两个西南帮的小校。
这两个人没别的特点,一个是嘴皮子特别利索,还受到过良好的教养,另外一个则是见过世面,能在朝堂上不怯场,这两个人俱是出身西南侯府,在皇上和众位朝中重臣面前,有问有答,不卑不亢,不倨傲也不粗野。
最厉害的是,秦怀恩献上来的东西。
当卜骨一被拿出来时,就连对西北这次大捷最心存非议的人,也不得不承认,秦怀恩和潘凌峰这次立下的功劳实在是太大了。
卜骨,就是秦怀恩所说的,从价值上来讲,献给皇上后,就再无需献其他财物的宝物,也是潘凌峰所说的,在秦怀恩手中实际上一文不值的废物。
狄人,是个********的国家,或者该叫做部落联盟,对可汗,有些部落可以不服从、不合作,但有信仰的族人,对大祭司,却是言听计从的。
别说成亲、搬家这样的小事儿,就连可汗出兵这样的大事,也要先问过祭司和巫女才行,所以大祭司,在族人中享有绝对崇高的地位,而他们祭祀的重要法器:卜骨,则相当于狄人的传国玉玺,因为大祭司的身份,也要通过卜骨的“考验”!
卜骨看起来是挺唬人的,非金非玉,凝脂似的半透明,别说这些朝中大臣,就连秦怀恩和潘凌峰都不怎么认识,秦怀恩抢东西时,并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收获,主要是那个大祭司,一见卜骨被抢了,直接一头撞死了,这才引起了大楚兵士的注意。
后来,秦怀恩又问过了抓来的俘虏,这才确定了这个东西的名称、作用和地位。而且秦怀恩抢东西十分专业,细细地将卜骨的多件配套设备都抢来了,见大祭司自尽了,连他身上那华贵的袍子和装饰都没放过,其中最惹眼的是这个祭司身上戴的一串骨头项链和手中持的法杖。
这些东西在大楚朝堂上组装起来后,一股洪荒尊贵之气,直接便展现了出来,众人都看傻了,但凡有脑子的人就能想到,它的意义无需拔高,就具有了相当的高度,皇上这次不管怎么赏赐秦怀恩和潘凌峰,都是不过份的。
尤其是秦怀恩和潘凌峰还很谦虚,为了不出错,在折子写的只是“狄人祭祀之物”,并没说是相当于国家象征的卜骨,可以说,是给了公叔瑾一份惊喜,而这份惊喜,公叔瑾简直是太喜欢了。
有了这样的惊喜后,后面那些珠玉等物,就显得不重要了,但有人却按捺不住了,“这些银锭,臣看着怎么像是官银?”什么叫做“像”,根本就是好不好,只要是个大楚人就没有不认识的。
这句话其中的含意就太深了,从异族人手中抢来的战利品是官银,无论是虚报战功,还是用自己手头的银子,将更贵重的战利品替换了下来,这个罪名都是不小的。
露城人早有准备,“这位大人说得太对了,这就是我朝官银,其实还有前朝官银,莫说官银了,就是我朝和前朝的铜钱,那也是不少的!”不仅承认了,还承认得大大方方,随后便解释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