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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中小牧场 第159章 闲聊

作者:幻花弄影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2-01-06 08:44:52

在胡杨林里建房子,而且还是大型院落,这需要的人手与物料,都非常多。

人手现在不缺,最缺的就是当做房梁的木料。

现代社会之中,只要有钱,这样的木料那真的不叫事。

木料已经被元晟联系好,到时候直接运到马场那边,用个几天时间,元晟就能全部带过来。

一大清早,元晟这边刚吃完早饭,陈庆就来拜访他。

“元郎君,某冒昧前来,还望见谅!”

好嘛,陈庆一来就叉手赔罪,搞得元晟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陈兄说哪里话,快快请坐,来来来,尝尝这茶!”

人家还不是空手来的,随身带着礼物,陈庆的侍从,转身把礼物交给了带他们来的铁奴。

铁奴接过礼物盒,打开之后,里面是一枚玉佩,上好的羊脂白玉雕刻而成的玉佩,一看就知道价值连城。

元晟随手接过玉佩,对陈庆道了一声谢,就把玉佩给小心收起。

请着陈庆在石桌旁坐下,元晟亲自给他倒茶:

“这是我从中原带过来的,味道还不错,陈兄,尝尝!”

“谢过元郎君,既然是中原地区的好茶,那某就不客气了!”

陈庆说着,端起茶杯,轻轻喝了一小口:

“始苦终甘,齿颊留香,真真是好茶,难得!”

听到陈庆如此一说,元晟都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这位真牛,这奉承人的话说得那叫一个溜:

“陈兄过誉了,我这人啊,没事就喜欢喝点茶,习惯了,既然陈兄也喜欢,走的时候带点!”

“那某就不客气了,某在此先谢过元郎君!”

陈庆叉手一礼,给人的感觉是那么的自然,毫无作为之感,这才是真正的世家子弟作风。

“陈兄喜欢用剑?”

陈庆随身带着的武器是剑,这跟元晟他们的刀有所不同。

将身侧的剑取下,陈庆双手交给元晟:

“还请元郎君过目,这是某去中原的时候,在汴梁所买之物!”

元晟接过这把华丽的配剑,抽出来看了看,好看是挺好看的,可在他看来,却不怎么实用:

“陈兄稍等!”

把剑还给陈庆,元晟起身,直接回了屋里,再次出来的时候,手中握着一把同样装饰漂亮的长剑:

“陈兄,这是八面汉剑,是我元氏的工匠打造,陈兄看看!”

说着,元晟把剑递给陈庆,这是他带过来的工艺品,当然,剑身的用料绝对没问题,开刃之后,就是一把利器。

陈庆双眼放光,更是直接站起身来,双手接过这把汉剑,顺手把剑抽出来:

“好剑!此乃大匠之作!”

随手耍了一个剑花,陈庆顿时对这把汉剑爱不释手:

“士族底蕴,让人敬服!”

“陈兄既然喜欢,这把汉剑,我就送给陈兄了!”

人家既然送了自己玉佩,那自己就送一把汉剑,这样,也算是礼尚往来。

“先谢过元郎君了,元郎君好意,某心领了!

只是此剑太过贵重,还请元郎君收回,君子不夺人所好!”

说完,还剑入鞘,陈庆再说双手托举汉剑,打算还给元晟。

陈庆虽然喜欢这把汉剑,可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这把八面汉剑,一看就知道是传家之物,他可不敢接受。

“陈兄这是看不起我元晟?还是说,陈兄这是看不起我元氏?”

元晟并没有去接剑,脸色却是有些不好看:

“我元氏虽不是顶级大族,可神兵利器还是有一些的,这把汉剑不过是我随手带来的而已!”

“呃……陈庆谢过元郎君,元郎君乃真君子也!”

看到元晟不像是在说笑,陈庆这才把汉剑收下,同时,心里却是无比震惊。

“这就对了,陈兄,来来来,咱们喝茶!”

元晟端起茶壶,给陈庆的茶杯里添了茶:

“要说咱们西域地区,很多特产中原地区也是没有的,只有加强商贸往来,才能互通有无!”

“可不就是这么个道理吗!”

陈庆对此,比元晟感触更深,他们陈家就是靠着地理优势,在伊州这边发展壮大的。

丝路越繁荣,来往于伊州地区的商队就越多,这样以来,陈家就会得到更多的利益:

“商路不通,来往商队减少,对咱们西域来说可不是好事!”

是对你们陈家不是好事儿,跟哥们儿有个毛关系!

元晟习惯性的点了一根烟,陈庆对于元晟抽烟,跟其他人一样,都是非常不理解,可也不会多问。

彩蝶带着她的爱宠,呼啦啦的就往外跑。

小小的人儿,竟然骑在大黑狗的身上,一脸的小得意:

“阿耶,我出去了!”

“慢点,别摔了!”

元晟刚说完,四条大狗,就来到了胡杨树底下,彩蝶一骨碌就从大狗身上下来:

“阿耶!”

元晟笑着伸手,正了正她的遮阳帽:

“彩蝶,这是陈家伯父!”

彩蝶穿着红色高帮小帆布鞋,宽松的小牛仔裤,天蓝色的小衬衫外面,是小牛仔马甲,遮阳帽再加上小墨镜,一脸的小嘚瑟。

被元晟一说,小丫头摆了摆小挎包跟小水壶,大大方方的对着陈庆福身一礼:

“陈家伯父好!”

“好好好,真是个知书达理的小娘子!”

陈庆笑呵呵的摸出一块玉佩,这是他自己的佩玉,这个时候他也管不了那么多:

“来,这是伯父给彩蝶的!”

彩蝶抬头看了看元晟,元晟笑着点了点头:

“彩蝶,收下吧,来,谢过陈家伯父!”

彩蝶这才再次福身一礼,双手接过陈庆递过来的玉佩,小心翼翼的放进自己的小挎包里:

“阿耶,陈家伯父,彩蝶出去玩了!”

“去吧,慢点!”

看着彩蝶骑上大狗,一溜烟的跑没了影儿,元晟这才转过头:

“让陈兄见笑了!”

“小娘子活泼开朗又知礼,元郎君好福气!”

陈庆看得出来,元晟对自己女儿疼爱的很,多夸夸孩子肯定是没错的,再说,彩蝶确实招人稀罕。

“来来来,陈兄,喝茶!”

两人倒是聊的挺投机,陈庆说一些伊州的风土人情,元晟兴致勃勃的听着。

当听到阿萨兰汗的时候,元晟就忍不住询问:

“陈兄,这阿萨兰汗,每年到了夏天都要去夏都?”

“对,其实就是北庭,咱们汉民习惯叫庭州,那里夏季凉爽,回鹘可汗跟可敦还有众多贵族,都会去夏都避暑!”

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陈庆就去过不止一次夏都,那里的夏天凉爽舒适,是避暑的绝佳圣地。

“按照陈兄的说法,这些回鹘权贵可真是够富裕的,马群遍野,羊群无数,财力雄厚啊!”

听到陈庆介绍回鹘统治阶层,元晟听的都有些咋舌,这些回鹘人实在是太有钱了:

“他们这么多的马匹,那肯定有很多的西域良马吧?”

“那是当然了,回鹘权贵,哪一家不是良马成群!”

陈庆也是感叹,他们陈家虽然在伊州影响力很大,可跟这些回鹘权贵比起来,还是差的太远:

“不只是西域良马,就连汗血宝马,这些回鹘权贵家中都不少,特别是阿萨兰汗!”

“汗血宝马!”

元晟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成堆成堆的rmb,一匹血统纯正的汗血宝马,在现代社会里,绝对是财富的代名词:

“陈兄,你们陈家,可有汗血宝马?”

“那倒没有,汗血宝马只不过是名头大而已,真正在战阵上,并不一定好使!”

陈庆摇了摇头,常年生活在西域地区的人,对汗血宝马,其实并不怎么敏感:

“在北方的战场上,草原马更胜一筹,元郎君,哪怕是在咱们西域地区,战阵上,也很少能够看到汗血宝马!”

“也是!这汗血宝马,用来当种马还可以,真正作为战马使用,还真不一定比其他战马好使!”

元晟也是点点头,这样的话,铁奴他们也说过。

对于常年厮杀的骑兵来说,只有最适合战阵的战马,才是最好的战马。

“不过作为骑乘马,特别是那些权贵们,汗血宝马,依然还是非常不错的宝马!”

陈庆那表情,就差大骂回鹘权贵们骄奢淫逸了:

“回鹘人极重门第出身,如果单靠那些权贵,这西州……哼哼,早就被灭了无数次了!”

“哪里都一样,前唐还不是同样如此,这世家门阀,在中原地区同样左右朝堂!”

对于这些,元晟倒是无所谓,他更加何得到汗血宝马,这才是最重要的:

“那些回鹘权贵,他们手中的那些汗血宝马,可愿出售?”

“那得看那些权贵能否愿意,这个可不好说!”

陈庆微微皱眉,那些回鹘权贵生活奢靡,想从他们手中得到汗血宝马可不容易:

“看样子,元郎君也对汗血宝马感兴趣?”

“那可是汗血宝马,我怎么可能不感兴趣呢!”

那不只是马,更是钱,而且还是一大堆的钱:

“一直听说汗血宝马,可我却是从来没有见到过,好奇而已!”

“元郎君这里的战马,可比汗血宝马更加神骏,汗血宝马只不过名声大而已!”

对于河湾地这里的战马,陈庆可是眼红的很,元晟这里的马,那才是真正驰骋沙场的战马:

“元郎君,战场上,还是这些战马更加让人放心!”

“陈兄说的是!”

元晟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以便缓解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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