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吃狼肉
把小丫头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检查了一遍,没发现她受伤,元晟这才松了一口气:
“彩蝶,有没有人受伤?”
“没有,我们抓了三只狼,其他的都跑了,大黑它们没追上,我要了一只,大娃他们分了两只!”
小丫头黑宝石般的眼睛,在那里骨碌碌的乱转,贼兮兮看了看周围:
“爸爸,这件事情,千万不能让妈妈知道,不然她会打我的!”
“你也知道害怕?我差点被你给吓死!”
元晟刚才是真的被吓坏了,这个丫头现在胆子是越来越大,竟然敢带着一群小娃子去狩猎狼群,她怎么就不知道害怕呢?
狼这种动物,聪明的很,而且还非常有耐性,最主要的,还是非常的危险。
黑着脸的元晟,根本就没有去看那只死狼,而是领着彩蝶,向着后院走去:
“彩蝶,你给爸爸记住了,今后不准乱来,狼是会吃人的,你们一群小孩子太危险,知道吗?”
“奥!”
小丫头心不在焉的答应着,小眼神到处乱瞟:
“狼肉火锅好吃!爸爸,咱们今天吃狼肉火锅吧!”
元晟差点没被呛死,自家这个丫头的心得有多大:
“你个不省心的……行,咱们今天吃火锅,不过狼肉不好吃,咱们吃羊肉!”
“好吃!狼肉好吃!以前咱们就吃过的,比羊肉好吃!”
小丫头也不知道是什么口味,竟然对狼肉情有独钟:
“爸爸,狼肉可好吃了,上次的狼肉火锅可香了,咱们今天吃狼肉火锅好不好?好不好嘛?”
“闺女,真的吃狼肉火锅?”
小丫头歪着头想了想,竟然感觉光吃火锅还不够:
“嗯……还要狼肉炖土豆,也很好吃!”
“我……”
元晟瞬间被打败,那是毫无还手之力的失败:
“闺女啊,咱能不吃狼肉吗?羊肉跟鸡肉也很好吃的!”
“狼肉好吃!”
小丫头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抬着头认真的看着元晟:
“爸爸,你不会是想自己偷偷把狼肉给吃了吧?
要不,就咱们俩吃?别让妈妈她们知道!”
“哎呀我去!”
这是什么神奇的脑回路?元晟感觉自己有些跟不上节奏了:
“闺女啊,可不能这么想,不然妈妈会伤心的,知道吗?”
“奥!那咱们一起吃!”
“得!咱们今天吃炖狼肉!”
这狼碰到自家闺女,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其他人看到狼,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逃跑,可自家这闺女,想到的是怎么给吃掉。
就像是之前的蓝羚羊,那么漂亮的羚羊,在小丫头眼里,同样是用来吃的。
河湾地的小娃子们,其实跟彩蝶一样,任何的任何动物,第一想法就是怎么给吃掉,他们才不在乎危不危险,好不好看呢。
其实不只是小娃子们,就是河湾地这里的大人们,同样是如此的价值观。
以前的时候,大家被饿怕了,都已经养成了习惯,不管是什么动物,他们第一个想到的,永远都是怎么给吃掉。
饿急了眼,就是汗血宝马,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给吃了,这就是现实。
实在是西域地区的老百姓,生活太过困苦,连最基本的温饱都不能保证,活下去才是他们的第一目标。
接过小丫头递过来的背包,出去的时候,这背包被塞的满满的,现在已经变得空空如也了!
小丫头的背包,一向都是用来装零食的,每天出去的时候,都会被她塞的满满当当。
对于这件事情,元晟从来都不会过问,河湾地的小娃子们,被彩蝶给收拾的服服帖帖的,其中,就有那些零食的功劳。
元晟从现代社会里,给小丫头购买了充足的零食,什么都有,就是让小丫头自由分配用的。
父女二人在前面走着,小丫头的爱宠们紧紧跟在两人身后,至于那只狼,已经被厨子们带走了。
这些狗狗们的战斗力很强,甚至能够直接扑倒一个成年人,咬合力更是惊人,元晟感觉它们的咬合力跟鬣狗都差不多了,就是差也差不到哪里去。
因为家里的那些骨头,都会给这些狗狗们轻松的咬碎吃下,再硬的骨头都难不住它们。
一开始的时候,元晟本来是打算养狗看家护院用的,可后来西风铁奴他们都要了几只,如今整个河湾地的狗狗,可是组成了一个很大的狗群。
这些狗狗,天天跟着一群小娃子到处乱窜,还看什么家护什么院啊,倒是成了小娃子们的玩伴!
也就是元晟这里,时不时的还会喂一下这些狗狗,其他人家,根本就不会去喂。
胡杨林外面的荒野上,那些小动物算是遭了无妄之灾,不管是兔子还是旱獭,甚至是老鼠,都成了这些狗狗的食物。
这些狗狗们,还狩猎过黄羊,那效率可比狼群高的多,只不过那大都是在冬天发生的。
从春天到深秋,狗狗们的食物还是以老鼠跟兔子为主,因为胡杨林北面的荒野上,老鼠跟兔子还有旱獭越来越多。
元晟都不知道,那么多的兔子跟旱獭,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还有那些数量众多的老鼠,更是让人头疼的很。
如今胡杨林里的这些狗狗,倒是成了维持河湾地生态平衡的一个重要环节,没有这些狗狗,那些老鼠绝对会泛滥成灾。
河湾地这里的老鼠,以沙鼠为主,还有部分的跳鼠,以及其他的一些鼠类。
这些老鼠的繁殖能力,实在是太强了一些,如果任由其繁殖,今后河湾地的粮食,绝对会受到它们的威胁。
每当想起这个,元晟都无比的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从现代社会里带来的这些狗狗,如今竟然成了这些老鼠的克星,这在之前谁能够想到!
而且胡杨林里的这些狗狗,都是聪明的很,非常的通人性,这也是小娃子们天天带着它们的原因。
经过时空穿梭,被优化了基因之后,狗狗们不但变得更加聪明,而且身体更是变得无比协调。
本来是非常普通的土狗,如今都是变成了大型猛犬,小娃子们骑在上面都没有任何的问题。
狗狗们跟狼群碰上,元晟还真就不会担心,因为狗狗们的战斗力非常强,狼群拿它们没办法。
可问题的关键是,彩蝶跟小娃子们参与了,这性质就不一样了,万一出现点意外,谁都负不起这个责任。
小丫头是元晟的心头肉,磕了碰了他都心疼的要命,这突然跑去跟狼群打架,这还了得?
看来,最近这段时间,必须要给小丫头增加作业了,这天天在外面疯玩,实在是太危险。
不只是彩蝶,还有胡杨林里的那些小娃子们,这些孩子哪一个不是爹妈的心头肉?
必须得给他们增加作业,每天都得在家里上课,先把他们关在家里待几天。
等西风把狼群解决了,再让这些小娃子们出去,家里又不缺吃的喝的,让张荷去上课,这样上课的时候,小娃子们谁都不敢睡觉!
对待孩子的教育上,张荷可从来都不会手软,谁敢不认真,那尺子是真的会狠狠打手心的!
元晟是现代人,对待孩子更多的是宠着,别说是让他去打,就是骂他都舍不得。
河湾地这里的父母,教育孩子就一招,那就是揍,这跟元晟的观念有巨大的冲突。
其实河湾地的人,对于元晟宠爱孩子的做法,同样不理解,只不过元晟是安西元氏的家主,又是中原来的“世家子弟”,大家不敢说话而已!
元晟不只是宠爱彩蝶,就是河湾地的其他小娃子们,他同样都是非常的喜欢,元氏大院的大门,永远对这些小娃子们敞开着。
小娃子们时不时的,就会留在元氏大院里吃饭,对于这种事情,河湾地的其他人,包括张荷,都不会去干涉。
对于小娃子们的教育问题,元晟比他们的父母都要上心,不管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所有人都是一视同仁。
重男轻女的现象,不管是在哪个时代都是一样的,特别是在高昌这个时代尤为突出。
但是河湾地这里,那些年轻的家长们,现在根本就不敢乱说话,因为之前不让女娃子读书识字的,愣是被元晟给揍的没了脾气。
元晟是不舍的凶孩子们,可像林河他们这些家长,他踹起来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胡杨林里的人,如今都是把孩子们扔给了元氏大院,直接让元晟去随便教育,他们是绝不插手的。
“郎君,你没出去啊?”
看到元晟牵着彩蝶,从外面走了进来,张荷有些好奇的看了看这对父女。
彩蝶这个小丫头,没有人比张荷这个当妈的更了解了,平时根本就见不到人影,天再冷,那也会跑出去疯玩。
今天还真是奇了怪了,竟然跟着元晟回来了,而且看起来挺兴奋的样子,事出反常必有妖:
“这是有什么事情吗?”
“能有什么事儿啊!咱闺女想吃炖肉了,一会儿咱们吃狼肉炖土豆!”
元晟打了一个哈哈,现在是不能说的,得晚上睡觉的时候,再把事情给说一下。
不然,小丫头这一顿揍是跑不了的。
“狼肉?哪里来的狼肉?”
张荷哪里是那么好糊弄的,稍微一想,就直接站了起来:
“河湾地哪来的狼?”
“外面来了一群狼,是追着一群黄羊跑过来的,西风带着人打了几只!”
元晟赶紧打了一个马虎眼,没看到张荷都快爆发了吗:
“他们会继续狩猎,把这些狼都给打掉,不然,那就是个隐患,太危险了!”
张荷听到后这才放松了下来,不过一转头,就看到了躲躲闪闪的彩蝶:
“彩蝶,怎么回事儿?”
“不是我干的!我没去打狼,我什么都不知道!”
元晟叹了口气,完犊子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