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照刚刚进入酒店的房间,就放下背包,检查了周围是否有监控探头之后,在中心的空地扎起马步。
他紧闭双眼,凌空而坐,仿佛屁股下有一只板凳,稳如磐石。
这一坐,就是两个小时之久。
如果细细观察,就能发现李照的动作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在小小的颤抖、起伏,这并不是支撑不住的迹象,而是带有一种节奏感、韵律感。
这其实才是马步的精髓。
马步马步,就是要站出一个马来,一起一伏之间,将身体的重心不断调整,让劲力自上而下,再自下而上,就是一个周天循环。这样的练法,能让人下盘稳固,并且不死板僵硬,而是活泛自然,在练习各种打法的时候,都能有优秀基础。
不过以李照的功夫,早就已经不是打基础的时候了。
他的马步不是练习,而是热身。
两个小时的马步,让李照的身体渐渐燥热起来。
在起伏之间,他的整条背脊,犹如一条蛰伏的大龙,在微微呼吸吐纳,孕育着一种难以形容的磅礴力量。
忽然间,他身子一伏,左手、双腿近乎没有了力量,松懈、自然,然后右手一抬,就是一拳打出。
他打出这一拳的时候,任何人都能看到,这个男人一时之间,仿佛失去了人的形体,只剩下背后那一条粗壮巨大的脊椎骨,有明显的一连串的隆动。这隆动自臀部起,由下而上传递到了肩部,再从肩部传递到了大臂、手肘、小臂、手掌乃至于五指。
像是李照的身后,背负着一条龙,彰显出兽的形态来,张牙舞爪!
砰一声,房间里面出现了一阵清脆的鸣响,像是一条长鞭打在半空之中,撕裂空气。
李照一拳打出,拳速快得几乎超越人的眼睛,居然硬生生地打爆了空气!
只见一条模糊的影子,从他的肩膀处向前甩了出去,像是一条长鞭甩出。而李照面前的虚空之中,也立刻轰然炸开,空气荡漾涌动,产生波浪一般的透明纹路。
李照迅速改变身形动作,以相反的左手做出同样一个动作,又是一拳打出,又是背脊隆动,又是一道模糊的鞭影,又是一声清脆的鸣响,又是空气荡漾涌动。
他就这样,扎马步,一起一伏,一左一右,背脊隆动,连续地打出直拳。
砰砰砰!
砰砰砰!
如果有人听到房间里发出的声音,只怕会怀疑有枪战发生,而且一定是机关枪。
就这样,一声声破空声音连续不断的响起,声势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惊人,最后几乎成了风卷残云的气象,在整个房间里呼啸出一阵旋风,把桌子上的文件、遥控器等物件都给吹飞出去。
李照却像是毫不费力一般,一连好几百拳打了出去,才忽然一停。
呼啦啦,风吹起他的头发和衣服。
他在停下之前,身体是一滴汗水也没有出来。
但在停下之后,稍微晃了晃身子。整个人浑身上下,立刻溢出了大量的汗水,头发上升起了腾腾白烟。
一看他的汗水,任何人都会觉得他是下了水中,刚刚被捞出来。但一看他的脑袋上的白烟,又会觉得他刚从蒸笼里走出来。
没有人能够想象,这些都是运动之中练出来的。
事实上,这些汗水也丝毫没有汗臭味,更不是污秽的浊流,反而清爽、干净。
“我的体力、精神、意志,都逐渐超越了过去,到达一个全新境界,看来这次回国是回来对了。随着越接近复仇,我的功夫就会越强……不,不是变强,而是变成本来的我,我本来就应该到达这个境界。只是这么多年来,我心中的仇恨已经成了我的牵挂,我必须将其了结!”
李照心中一片平静,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功夫进步而喜悦。因为这才是本来的他,之前在国外等待时机,武道停滞,那时候的他是被耽误了。
虽然浑身上下都是汗水,李照却没有很虚弱的样子,他的体力远远没有到达极限。
这几百次足以打死狮子老虎的直拳,不过是他的热身而已。
那些汗水看起来干净,一滴一滴晶莹清澈,但实际上也是李照体内的秽物和毒素。只是他在武道上走得太远,所以看起来干净清新而已,不过秽物还是秽物,李照很快走进了浴室,用热水清洗身子。
过了一会儿,李照身披浴袍走了出来,用遥控器打开了电视频道。
电视上的本地台播报着一则新闻。
“著名的国际性慈善家叶若华先生近日来抵达本市……”
李照一边观看着新闻,一边做出几个奇妙的动作。
这些动作看起来就很困难,都是伸展人的筋骨到达极限,和瑜伽差不多,却不是任何瑜伽的路数,反而带着两种动物的神韵,一种是龟,一种是鹤。
他所习练的是门派内的前辈所改进的形意拳,和传统十二形不同,只提取了四种形态,化作龙之孽、虎之煞、龟之吞、鹤之饮。
其中龙孽虎煞是打法,龟吞鹤饮是练法。
这四种形象,都是道家的象征。龙虎象征着金丹大道之中阴阳、铅汞、水火、乾坤等等隐喻,是一种剧烈的变化和形态。而龟鹤则是延年益寿的象征,它们的呼吸、习性,有益于一个“养”字。
自修炼此门拳法,李照年纪轻轻,已经是蜚声中外的大拳师、大高手,更在“罗山”身居高位,可以说是功成名就。
不过在三个月前,他早已经退出了帮派,金盆洗手,放弃了一切。
“罗山”是一群由海外华裔所领导的黑道帮派,以武术闻名,在国外披荆斩棘,混出一片天地,通过拳击、比武,攫取了大量的名声、地位、金银。海外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加入这样的帮会,背后有靠山,有底气。
而李照却是个异数,对这种追名逐利、蝇营狗苟的事情,早已经感到厌恶和疲惫。近几年为帮派立下几件大功,以作报答之后,就孤身回到了国内。
而他复仇的目标,就是新闻上这个男人,叶若华。
……
叶若华是个头发花白,保养得极好的男人,在眼角有几道皱纹,看起来还是高大而健康的,嘴角时时带着一丝微笑,有一种成熟男人的魅力。
他在国际上声誉斐然,是著名的投资家、金融家。
这个人的经历可为传奇,在十年前,他就已经白手起家,成为了一家国际性大企业的老板,之后他又专注于组织慈善事业,公司稳步发展之余,近几年只是偶尔投资,居然也目光奇准,大赚特赚,几乎成为商业界的一个神话。
但现在,叶若华这个见惯了大风大浪的人物,罕见地露出了紧张的神色。
“你真能对付那个小子吗?”他坐在桌子前,面前是一个金发碧眼,吊儿郎当,看起来玩世不恭的白种人,“我听说李照这家伙,曾经在国外的地下拳击场蝉联三个月的冠军,经历三十七场苦战,一场未败。那时候他才十九岁,七年后他在罗山已经是一方人物,处理帮派之间的争斗时,也是无往不利,极少有人是他的对手,几乎所向无敌。最重要的是,他金盆洗手,退出帮会,连那些荣华富贵也甘愿放弃,可见这次过来是要与我拼命的……”
在这家豪华酒店的总统套房里,除了他和这个白人之外,还有好几个又高又大的黑人保镖,西装革履,腰间鼓鼓囊囊,明显佩戴着手枪。
“放心好了,叶先生。”那白种人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研究自己的指甲,像是那玩意儿比面前的叶若华要有意思很多,“这个世界是多么巨大,你是想象不出来的。你们商人有商人的圈子,他们帮派有帮派的圈子,我们杀手也有杀手的圈子。李能够在罗山之中打出名头,是了不起,但武道是武道,杀人是杀人,这两者是不同的。他要来杀你,就好像一个画画的人来绣花一样,看起来将将就就,一遇到专业人士,就准会歇菜啦。”
这个白种人说话之间,用的是华夏国的词汇,连比喻也是华夏风格,听来让人分外违和。
听他说话这么有理有据,自信从容,叶若华总算有些安心,但还是忍不住犹豫了一下:
“levis……”
“不不不,该死的,不要这么叫我!我叫李维斯,姓李,名维斯!”
白种人的反应却很剧烈,一下抬头,很是认真,一字一字地对叶若华强调,“叶先生,我学的是华夏功夫,我看起来是个白人,却有八分之一的华夏血统,你如果稍加注意,就能注意到我的五官有多柔和,皮肤也很好,不像其他白人一样粗糙。而且我从小就向往华夏的文明传统,如果不是身份问题,以我对华夏的了解和喜爱,一定能够在华夏网络上爆红的,大家都会喜欢我的!”
他说着说着,面红耳赤,看起来甚是认真,仿佛这是个千万差错不得的话题。
“……是。”叶若华被吓了一跳,眼神很是奇妙,脸色青一阵红一阵,有一丝丝怒意,他这样的人物,平日哪见过别人敢这么大喊大叫?
过了许久才无奈道,“李先生,不是我不相信你,主要你这空口白话……”
一听到“李先生”三个字,李维斯立刻转怒为喜,脸上露出了笑容,“放心,叶先生,我是专业的。江波桑得知了李要来刺杀你的消息,还让你来到这里与他见面,就是因为有我的存在,足以让你高枕无忧——哎,既然你始终不放心,那我也就露两手吧。”
说完这番话,他站起来,环顾周围那些黑人保镖。
“等一下我站在原地不动,你们用枪来射击我吧。”
他的语气轻描淡写,像是保镖们手里不是货真价实的枪支,而是一个个玩具。
保镖们脸色一变,然后同时看向了叶若华。
叶若华沉吟片刻,“按他说的做。”
他的合作对象江波景明,是日升国第一大财团的掌门人,手段通天,行事毒辣,掌握许多人才和渠道,在日升国几乎是横行无忌,也是国际上的一头巨鳄,叶若华与其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
此番李照回国复仇,也是江波景明第一时间得到消息,于是将就近的李维斯派遣过来,以作护卫之用。
叶若华自然不会怀疑江波景明的判断,其实关于李照这件事情,也有江波景明一份儿功劳,他脱不了干系,和自己利益共通。
而叶若华也知道在这世上,是有许多常人认知之中所不能理解的人物,通过种种修行锻炼的手段,达到神乎其神的境界,杀人不过稀松平常。否则他也不会对李照的到来,如此担心。
但不管怎么说,面前这个李维斯却看着有点太不靠谱了。
不试他一试,叶若华怎么也不安心。
至于李维斯的性命如何,叶若华更不在意。他看起来对这个李维斯恭恭敬敬,但骨子里还是认为对方只不过是个打工人,打工人的命对他这样的人而言,简直不算是命。
几人为了避免跳弹误伤,来到了阳台,李维斯站在阳台中央,周围几只枪械对准了他。而叶若华站在极远处观看,大楼高空的风吹打他们的衣袂,呼啦啦作响。
黑洞洞的枪口像是一双双眼睛,紧盯着李维斯的要害。
李维斯神态平和,甚至还有些像是在发呆。
保镖中的头子一见他这目中无人的模样,心中无名火起,当即一声令下,“开火!”
砰砰砰,加装消音器的手枪扳机接连扣响,火舌喷吐炸裂,发出的声音比起平日略小略轻,像是琴筝弦动。
这一连串的轻响发出,让旁边观战的叶若华心脏也跟着猛然一跳。
这不是他第一次看人开枪,他一辈子见过多少风浪才走到今天,也不是外边儿媒体里宣传的那样干干净净、光鲜亮丽——否则李照也不会找他来寻仇。
但他同时也相信,任何一个在现代社会成长起来的人,不管见过多少次手枪开火,在这样一个时刻也一定会和自己一样,心脏猛跳。
这好像是一种本能,在面对这种能够轻易屠杀人类,让人类毫无反抗之力的武器面前,即使不是对着自己开火,任何一个人也都会感受到那种威胁、那种不安、那种恐怖。
不管这个人多么地有权有势,多么地见惯风浪,多么地大心脏,在那一刻的紧张总免不了的。
叶若华认为这是一种定论,无法改变。
可世界上偏有一种人能够违背定论!
枪声一响,李维斯已经消失在了原本的地方,子弹交错着穿过他原本所在的位置。
他却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一个保镖身后,手一抓,已经捏在保镖的喉咙上,稍微一晃,那保镖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另一只手消失了一下,再出现的时候已经抢走了那保镖的手枪。
身强力壮的保镖对他而言,就好像一只小鸡一样,几乎予取予求,任人施为。
“我的功夫,早已经是到达了精气成丹、人体极限的层次。别说是几把手枪,就算是隔着几公里远的狙击枪也对我没用。”李维斯手上轻轻用力,将手枪逐渐捏成一堆废铁,轻松得像是在揉捏一把泥巴。
转过头看向叶若华,“叶先生,如果不是江波桑面子太大,你这辈子也遇不到我这样的人物。就好像那位李一样,他虽然在国外的拳击场、比武场无敌,但他所面对的都是俗人,从来没有来到过真正高手的领域。”
说着说着,他也叹了口气,“这一次是他的幸运,能见到我的出手,这一辈子练武下来,也算是死而无憾了。”
叶若华呆呆地看完这一切,愣在原地许久,然后眼睛放大。
慢慢地、慢慢地、慢慢地咧开了嘴。
他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