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只是其一,其二嘛,当然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大哥他们小偏院是养兔子的!为什么呢?当然还是因为兴哥儿呗,这小家伙什么小动物儿都喜欢,这个喜欢可是不是简单的喜欢,而是要养在府里!兴哥儿不仅仅是个小孩子,而是身为我们刘府嫡长子嫡长孙的二世祖身份,不就是养个小动物儿嘛,又不值几吊钱,想养什么就养什么呗。于是大哥的小偏院一天天地就变成了饲养场,把大哥熏得快睁不开眼,可是大哥在老爹面前还不如兴哥儿得宠呢,老爹一声令下,他也得乖乖认怂,于是兴哥儿更加地有恃无恐、变本加厉。
然后呢?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反正功夫也不算太长吧,这些兔子隔三差五地就不见了,活不见兔,死不见尸,简直成了我们小小刘府的一桩老大的悬案了。兴哥儿被气得小脚儿直跳,派了他的几个“得力干将”彻查此事,却都是两手空空,毫无半点结果,于是发下狠话来:“若是被小爷知道了,那些兔子遭了谁的黑手,小爷定是要将他抽筋扒皮,给小爷的兔儿爷偿命!”
这狠话我是听到了,可是说实话,我还真没有把这个小屁孩儿的话放到心里去!可就凭他一个四五岁的娃娃能是我阿娇的对手?虽然兴哥儿是老爹的心头肉,可那也得是老爹知道了我就是那只黑手的情况下,若是我神不知鬼不觉地行事,令老爹根本就得不到半点线索,兴哥儿就是把小脚蹦到天上去也是毫无半点法子!于是兴哥儿天天破口大骂,而他的那些兔儿爷仍是隔三差五地一只一只在减少。
我之所以能够如此轻松得手,既是因为兴哥儿年龄太小,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还有一点,那就是因为他的爹我的大哥进不了我的闺房!刘府很小,也没有什么繁文缛节,但成年男子不得进入姑娘的闺房这个规矩却是如同天条一般地存在,因此我才能享尽美味而不必担心东窗事发的问题。
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我也是得意忘形了一些,刚开始的时候小心翼翼,日子一长就放松了警惕,结果那天我啃完的肉骨头刚打算悄悄扔到墙根,还没有来得及挖个坑,埋进土里消尸灭迹呢,大哥来了后院!
大哥不能进姑娘家的闺房,但他可以进后院啊,大娘可是他亲娘,人家怎么也得向自己的母亲探望尽孝什么的吧,结果好巧不巧地,撞见大哥过来了!我平时消尸灭迹当然都是选在月黑风高之时,现在才刚刚傍晚,人多眼杂之时,当然是不能挥个耙子铲子什么的贸然行动,结果就无限悲摧地直接撞在了大哥的枪口上。
“阿娇,你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
“啊?阿娇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
我被大哥一句话问得是哑口无言,连舌头都捋不直了,除了机械地重复了一遍这句问话之外,头脑完全是一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