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从容翘起二郎腿,得意笑着,又开始重复着撕脚皮的龌龊动作,声音半带讥讽:
“我要你跪下,狼帅,你敢吗?”
跪吗?
曾几何时,封宇也听过这个字。
少年时期,封忠动不动就要罚 跪。
只要封宇不低头,封忠就不让他起来,连饭和水都不会给。
封宇属牛,也随着牛的倔强脾气,一跪就经常跪到昏迷,最后是封若瑄一次又一次哭着把他送进了医院。
直到六年前,他成了林城的万夫所指,背负着强奸犯的罪名,逃到了北境的炮灰营。
跪?
他再也没有给任何人跪下过。
敢妄图让他下跪的人,都被崩碎了脑袋,成了尸山血海中的茫茫白骨。
“扑通!”
仿佛一道晴天霹雳当空劈下。
萧曦月被眼前的一幕惊到樱唇大张,身体不停战栗,整个人犹如触电一般!
封宇。
曾经的一国狼帅!
他跪下了。
他弯下了代表着男人尊严和骄傲的膝盖,跪在了这个糟老头子的面前!
“我封宇活了二十多年,曾被他人当成狗一样咒骂玩弄,被人凌辱不跪;沙场征杀,曾落入敌人几十万人包围圈,九死一生不跪。”
“但现在——”
“封宇愿在师叔脚下长跪不起,唯求师叔出手相救,唤我姐醒来!”
每一字,每一句,锥心泣血。
连萧曦月都红了眼,感动到泪流不止。
她不管红肿受伤的脚踝,同样跪在了高从容的面前:
“老先生,若您愿意出手救宇爷的姐姐一命,萧曦月今后此生,愿为你上刀山下海,在所不惜!”
“轰!”
那本就破损不堪的大门,也被一把狠狠撞开。
四个原本冷漠无情的西装保镖,一同齐齐跪下。
“砰!砰!砰!砰!”
“求老先生,救宇爷的姐姐一命,我们皆愿付出任何代价!”
此刻。
那些围在庭院外,久久都没离去的淳朴村民们,同样也感动万分。
之前帮封宇等人引路的那老大爷,带着头呐喊了起来:
“大柱啊,别搁那倔你那臭驴脾气了。你要是真有那能耐,就帮这孩子嘛。刚开始俺还以为,这孩子是什么城里的大老板,现在一看好家伙,人家这是军人啊,是保护咱们这些小百姓的大英雄啊。这你要是都不帮人家,可太不仗义拉。”
“对啊,咱们东北人向来就讲究个仗义。人家是当兵的,人家为了咱们,那可都是卖命的啊,你帮人家一次,也算是够义气啊。大柱哥,给个面子嘛。”
“这话糙理不糙啊,柱子叔,给人家大兄弟帮帮忙。”
人们叽叽喳喳,连那些玩着泥巴浑身脏兮兮的小孩也都赶了过来,冲进了房间里,像是蚊子一样吵囔着。
“柱子爷爷,大哥哥是好人,他是大英雄哎。帮大哥哥一次,大哥哥可以继续帮我们打坏人啊。”
就连八十多岁满头白发,拄着拐杖的老村长,都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沧桑说道:
“这件事我说了算,柱子啊,今天这忙你就帮了,就当是俺这个老家伙欠你个人情。明个,俺做主把家里那头牛宰了,让老婆子给你吃顿好的!”
此时。
萧曦月跪在地上,泪如雨崩。
而封宇再一转头,望见这些个村民急促焦虑的神情,同样也红了眼。
这里四处被大山包围,是穷乡僻壤,却也是战乱不会祸及的桃花源。
他们没什么学历,更没见过什么世面。
但他们心里都知道,军人,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勇士,是愿意为国为家,拼出这条命的英雄!
无论是谁,都绝不能让英雄伤心!
“他奶奶个腿的!”
高从容白眉锁紧,气得头顶那几缕白毛都来回晃悠:
“你来老子这一折腾,以后本大爷还怎么在村里混下去了?”
话音未落,他站起身咚咚下了火炕,直接将卧室门死死关严。
“咕咚!咕咚!”
在门缝被关紧之前,一个小瓷瓶沿着门缝滚动出来。
“东西本大爷今个就当是送你了,抓紧拿着这玩意走人!唉呀妈呀,我遇到你可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你咋就非得跟你那死师傅一样,倔个臭驴脾气干什么……赶紧滚蛋,赶紧滚蛋!”
“谢师叔!”
封宇对着卧室的房门用力磕了个响头,方才将那小瓶子小心翼翼捡起,放入怀里。
在站起身以后,他又是向着卧室的方向深深鞠躬,而后才扶起萧曦月和那些保镖,离开了房间。
看着周围那些淳朴笑着的村民,封宇挺直了腰板,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今日,谢谢诸位帮忙。”
一听这话,村民们乐了。
“这孩子,怎么还这么客气呢!说啥谢啊,俺们还得谢谢你嘞,要不是你们这些军人,俺们这些老百姓哪有现在安详幸福的生活咯!”
“你看看这娃,一看就贼有精气神,俺家的娃前些年去入了伍,回来跟他一样一样的。”
“行啦, 张老三 ,你搁那嘚瑟啥啊,俺们家老四不也是入伍了嘛?听说这两年还立了军功,俺也没跟你们嘚瑟过啊。”
“二大爷,别在这吹牛了,来来来,今天俺杀鸡,让俺那婆娘做个好的去,走走走,咱们大家伙喝酒去!”
村民们哈哈大笑,紧接着就要热情拉着封宇去吃饭。
封宇哭笑不得,几经拒绝,村民们才算惋惜与他告别。
与此同时。
房间里。
高从容背靠着门,闭上了眼。
门外的那些个村民话语,他都听在心里。
泪水,开始在他的眼眶里不停打转。
他摇晃着身体,走到卧室墙边的一面老旧书法作前,将那字作一并摘下。
几张老旧的黑白照片,赫然呈现在他的面前。
他摘下那照片,轻轻抚摸着。
照片里。
两个青年搭着肩膀,开怀的笑着。
“嗒!嗒!”
一行行老泪从发红的眼眶中流淌而下,碎裂在那黑白照片上。
“师哥,我们,到底是谁对谁错?你做对了吗?可你死了!你丢了命,你值吗?”
“罢了罢了,起码你还有一个顶天立地的好徒弟啊!有他在,我圣医宗今后定能名扬四海啊!”
“是你赢了,是你赢了……”
……
沿江村村头。
萧曦月坐在马路牙子上,封宇手中银针缓缓刺了一下脚踝,又立刻拔出,再配上随身携带的跌打药膏涂抹,那一块红肿立刻消退下去。
圣医宗能活死人,肉白骨,更何况一个简简单单的崴脚了?
“谢谢宇爷。”
萧曦月轻声感谢,心里却多了一丝失落。
她的腿脚好了,还怎么享受封宇那坚实而又安全的怀抱?
可她心里清楚,这本就是她不该奢望的东西。
这辈子她能享受一次,就已经算是万幸。
封宇是什么人?北境狼帅!
她不过一个小小的东盟商会东北分部执事,在狼帅的面前连个蚂蚁都算不上!
或许原来,她还曾有过某些不该有的想法。
可在她知晓封宇真正的秘密以后,她的所有想法都烟消云散了。
只要她能踏踏实实,认认真真的跟着封宇,今后她注定会飞黄腾达。
能替宇爷办事,就已经算是她的福分了,她还怎敢再奢求别的东西?
“轰!”
豪车驶出了山村。
车内,封宇望着外面的穷山辟水,思索良久。
“开山修路吧。”
想致富,先修路,这绝非 只是一句口号。
这里山路绵延,物产进不来,有钱人更不愿意来这里投资。
只要能把路修通了,自然能把外面的资源引进来,过不了几年,村民便能过上好日子。
这,也是封宇对村民们最好的答谢。
萧曦月立刻答应:“我这便去做。”
言罢,她拿起手机,开始打着电话。
当晚,封宇赶不上航班,只能连夜坐着豪车通过告诉回往林城。
望着不断后退的风景,他心急如焚。
高从容给的小瓶子,他紧紧搂在怀里,生怕会有任何不留意给摔了。
终于,凌晨三点,封宇赶回了林城中心医院都。
封宇快步赶回病房,刚到高级护理病房时,却停住了脚步。
面前。
一个身材火辣的黑色皮衣女子,和一个魁梧若泰山巨猿般的黑衣壮汉,正站在他的面前。
那女的,腰肢纤细若柳枝,身材凹凸有致,娇颜更若天上仙子般绝美,那一身巾帼气质,更显英姿飒爽。
男的,浓眉重须,足足两米的身高,再加上尽显浑身肌肉块的紧身运动黑色背心,让人望而生畏!
“前北境血狼军十大战王,血玫,前来报到!”
“前北境血狼军十大战王,曹瀚,前来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