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亮的眼睛眨了眨,我在黑暗中浑身是汗,手足无措的呆在那里。“喜欢你,喜欢你。”我没有张开嘴巴,这句对白,是应声虫代替我说出来的!怪人挠挠头靠在一旁的墙壁上,半天没吱声。这样的沉默让我慌乱到浑身发慌,我恨不得赶快吃下一粒仙丹,让这多管闲事的虫子闭上嘴巴收回那句话!大家以后还要相处呢,突然说出这种让人意外的表白,简直是让我无地自容了啊!“喜欢你。”它不依不饶的重复着。我赶紧朝着怪人摆了摆手,结结巴巴的说道:“不……不是我啊,是那个应声虫!你知道的,就是从……紫泉里喝下去的那个!”他呼出一口气,把荧光棒别在了腰间,走过来拉住我的手,又转身过去开始向前赶路了。我手心里全是紧张的湿哒哒的汗液,刚才那一幕,真是比跟陵鱼打架来的还要惊心动魄,太尴尬了啊,我一个身体还没发育、高中还没毕业的熊孩子,刚才都干了些什么!我又走在他身后了,心里五味陈杂的,应声虫说到底只是我身体里的寄生虫罢了,它还远远达不到能够独立思考的智慧层面,它要么就重复我的话语,要么,就把我心里的想法提前给说出来。我的脑子从这一路的疯狂状态渐渐冷静下来,我很清楚,虽然开口的是它,但我心里的那个想法,却是千真万确的。“噼啪”的柴火断裂声响起,在黑暗的尽头,一丝温暖的火光跳入了我们的视线,耗子哥和母麒麟都蹲坐在火堆旁,大口大口的咀嚼着什么东西。“你也饿坏了吧?”怪人带着我席地而坐,他从火堆里扒拉出来一块熟悉的鳄鱼皮,打开以后,一股浓郁的肉香味儿扑鼻而来。我在静谧之城的这些日子,吃到的都是稀粥、菜饼之类的老年餐,面对这么一大块肥嫩鲜香的鳄鱼肉,我简直双眼都要放光了,赶忙伸手去接,接着火光,我突然发现他的右手手背上,似乎印上了一小片奇特的纹路。“这是什么?”我放下肉块,伸头过去一看——在他的手背正中心,冒出了一条扭曲的花纹,颜色比皮肤稍微深了一些,但对着火光去看,还有点微微的反光。从形态上来说,那像是在他的皮肉中,埋进了一粒种子,它们在吸取着怪人的养分,悄悄的钻出皮层,长出了细嫩的枝芽。“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上船的时候,就发现了一个小点点,我觉得是伤口留下的痕迹,根本没在意过,谁知道在这儿呆了那么多天,它又长大了!”“不是吧,你是不是贴了个假纹身?”我听他说的玄乎,便用手指头使劲的搓了搓,却感觉那和普通的皮肤没有什么差别,那个纹路可以随着皮肤的皱褶变形扭曲,但丝毫没有褪色的迹象。“没事儿,林医生说回去带我检查一下子。”“林医生?你们见过面了,他在哪儿?”我一听就来了精神,大家在蓬莱聚少离多,要凑齐五个人站在一起还真是困难啊!“和冬爷一起在前面干活呢,你吃点东西歇歇,一会儿就能赶上他俩!”怪人把右手从我手中抽出去,掏出他的匕首,帮我把肉块切开,末了自己还偷吃了一块,“我干了好几天的活儿,也该活动一下了,就让他们俩先顶上,我过来接你走。”我心中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马上又疑惑起来:“你干了好几天的活?什么活?你一直呆在这个暗道里?”他把刀刃上的油脂擦了擦,有些埋怨的说道:“还不是等你吗?分开前你让我离开这个城,跑的远远的,别让那些老头子看见,那我就只好听话跑远了,等啊等啊等,结果只有独角兽经常来找我吃鳄鱼肉,你好像住在城里不出来了。”母麒麟轻鸣一声,磨蹭着怪人的肩膀,然后走过来把我剩下的肉丁给舔光了。“你在外面就光吃肉了啊?”我看着火堆四周全是鳄鱼皮,真是为蓬莱的生态系统捏了一把汗。“我还得买通这些家伙呢!”怪人像玩儿狗狗似的,抱着母麒麟开始给它挠痒,“我进不去城里,但是它们可以,所以我就用鳄鱼肉巴结了它们一下,好让它们在城里多多照顾照顾你!”我心里有点小感动,我说我一个刚来的外人,人家麒麟凭啥对我那么友好啊,母的帮我哄孩子,公的还让我骑了一段路,敢情是怪人这边一直给疏通着关系呢,我是沾了鳄鱼肉和小尾巴的光,才能活到现在的吧?“然后呢?你怎么来到这里的?”我接着问道。“我看见露露的尸体走到蜂巢那边去了,还听到了冬爷的枪声,就觉得城里肯定发生了很多变故,赶紧跑回城边儿来,打晕了一个老头儿,混了进去。”他拧开运动水瓶,啜了一口鲜红的鳄鱼血,“我看见你进了中间的那个大宫殿,林医生也在,他有吃有喝没受什么苦,我就只好藏进一楼的一扇小门儿里,等着你下楼来了。”“然后你在门里发现这儿有个暗门,就跳了下来?”“是啊,这里一开始是被很多砖头封住的,不过它们之间没有用水泥粘牢,我用点力气就给踢开了,本来我觉得这是个地下酒窖,结果越走越远,才发现这里显然是个被封起来的长隧道!”原来在我万念俱灰、静谧之城山崩地裂的那段时间里,朝闻道这个大怪人一直就在我们脚下疏通隧道呢!“这条路是花了很多功夫专门建造的,我知道从这里一定可以到达某个了不起的地方,就回去了一趟,想把大家找齐,一起来玩玩,没想到出去以后一楼都空了!到了外面,所有的东西都变了模样,所有的地方都是水!”他把水瓶递给了被肉块噎住的耗子,拍了拍他的后背说道,“我知道出了大事,便赶紧装死,没过多久,你们几个笨蛋就被鲨鱼号那帮子人挟持住了,还好冬爷枪法够准,干死了狗蛋!”“好吧,你藏得可真够深的……”我心说真是阴差阳错,如果不是从水里突然冒出他扮演的那具尸体,现在的静谧之城又该是另一幅模样了吧?耗子哥吃饱喝足,看了看我们俩的脸,又眉头紧皱的揉捏起太阳穴来,似乎依旧是头痛欲裂,恢复不了记忆。看着他难受的样子,我也坐不住了,赶忙站起身来想要继续赶路,他是吃了最多苦的那个人啊,蓬莱这破地方真的如他所说,来一次,后悔一辈子。怪人从火堆中抽出一支火把举了起来,然后熄灭了火苗,又从边上递给我几样东西。我一摸,心里还挺激动的,我交给怪人的大背包没了,但最重要的那个物品还是被他留了下来:FN-57!我欣喜若狂的把心爱的手枪收好,然后对着火光看清了手里的另一个东西,那是在路上捡到的梁阿婆的宝贝——《列子汤问》!我一边跟着怪人往前走,一边随意的翻弄着手里的小册子,不禁发现这本书非常有意思,有一篇故事很吸引我的注意:鲁国有个叫公扈的人,赵国有个叫齐婴的人,这八竿子打不着的俩人都得了很奇怪的病,同时去找名医扁鹊给他们治疗。扁鹊诊断了片刻,回应道:“公扈这个人志强而气弱,齐婴这人呢,则志弱而气强,如果想要根治病患,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换心!”于是,扁鹊就给他们两人灌下药酒,使他们昏迷三天,接着剖开胸膛,取出心脏,互相置换,然后再给他们服用草药,加快伤口的愈合。不久后,这对难兄难弟相继清醒过来,身体就像从未得过病一样健康了。他们告别扁鹊,各自回了家,可是呢,公扈走到了齐婴的屋里,占有了他的妻子,齐婴则走到了公扈的家里,喂养了他的儿女,这件事直到扁鹊亲自说明了事情的缘由,各自的家属才把各自的亲人分辨清楚。我想了想,扁鹊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人,我之前在见到龙的心脏时,还曾怀疑过它的有效性,我以为秦朝的那种医疗技术是不可能把心脏用于人体的移植上的,那古代人也就不会有“换心”的概念存在,所以秦始皇的那个长生法则,也不一定实用。可没想到,早在六国还没统一的时候,人家扁鹊的换心手术就已经牛逼成那样了,照着这个思路来,给人类换上龙的心脏,也是有很大的成功性的!“呯呯”的敲打声传来,怪人停下了脚步,我看到冬爷和林医生熟悉的身影就站在前面,我们队里的五个成员,终于欢聚一堂了!“耗子!小幺妹!”冬煌转过身来,露出一口大白牙,胡子拉碴的脸上绽放出了特别特别朴实的笑容。林医生擦了擦汗涔涔的下巴,一向冷冰冰的神情也柔和了起来,他破天荒的关切道:“没有受伤吧?”我点了点头,很不习惯这种慰问,但想到刚才看的那个故事,赶紧把小册子重新翻开,递到了他的面前。心脏还在培养,它之前还被放到了一个诡异的养分循环中去,直到现在我们都不敢确定那玩意的正确用法,现在给林医生看看这个故事,他应该会得到点什么启发的吧?可人家只略微瞟了一眼,就“嗯”了一声,好像一点儿也没有兴趣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