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京城里突然兴起的自己动手种菜,还是在大冬天里种菜,玲珑郡主真心觉得是有钱人闲得太无聊了,纯属没事儿找事儿。
正经人家谁自己种菜呀,乡下的农家有的是,就算是大冬天里送青菜,虽然极是稀罕,可也不是没有。
所以她才在夫君有这个提案的时候,没有特别的上心,觉得这冬天里种菜也就是一时兴起。
特别是在那么些人都没有种成的情况下,肯定坚持不了多久,等风头过了,大概也就没谁会再对这事儿感兴趣了。
但是对于自家夫君和丁小白能统一意见,玲珑郡主还是很开心的,这两个人可是目前在她心里最在乎的人了。
虽然父王和母妃她也是一样在乎的,但和相亲相爱的夫君、能玩到一起的闺蜜比起来,感觉上就太不一样了。
所以跟丁小白说起事情来,玲珑郡主是半点儿迟疑也没有,甚至有点儿滔滔不绝,停不下来的架势。
“所以我就一直在犹豫着这事儿能不能行,建暖房不就是建屋子吗?谁家也不缺一、两间屋子啊?”
“何况跟风种菜的人不少,也没见谁种成了不是?可见这建暖房也不是个简单的事儿。”
“如果弄不好还不如不弄呢,给人弄砸了更不好收场,到时候被人找上门儿,完全就是自毁声誉。”
她家工程队的声誉,可是一盘炕一盘炕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毁了不难,想再重建起来可就难上加难了。
丁小白听了玲珑郡主的话,笑着摇了摇头,“建暖房虽然也是建屋子,但它跟普通的建屋子又完全不一样……”
“别的先不说,蔬菜瓜果是需要阳光的,这你总知道吧?那在普通的房子里种菜,那些菜能见到阳光吗?见不到阳光的菜还能活吗?”
玲珑郡主被问得拧了眉毛,还没想到该怎么回答,就听到身后传来低沉的男声,回应的语速不疾不徐。
“自然是活不成的,可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呢?最简单的办法是不盖房顶,可不盖房顶也不行呀。”
“大冬天的气候这么冷,不盖房顶跟把菜种到大地里有什么区别?倒是能晒到阳光了,可也一样活不成。”
男人回得直白,玲珑郡主不高兴了,抬手用胳膊肘拐了他一下,觉得夫君对小白的态度有点儿强硬,小白可是自己的好朋友。
丁小白却不在意,她更喜欢这种说话直来直去的方式,能最直接地切中要害、解决问题。
“自然是不能让房子没房顶的,不然也就不能叫暖房了,四处漏风还了得,只不过这个房顶有讲究。”
丁小白的话,让玲珑郡马的眼睛瞬间明亮起来,忍不住上前一步,就要开口接着提问。
结果被玲珑郡主给拽住了,“有什么事儿等回去了再说,今天十五看花灯呢,别扫了小白的兴。”
男人的脸上露出很明显的失望神色,却没有再坚持,而是退后了半步,又站回到了之前的位置上。
丁小白笑了,男人对玲珑郡主的纵容,证明了他对玲珑郡主的宠爱,和对这份感情的珍视。
这让丁小白能更放心地把这项技术教给他,总好过教给一个白眼儿狼,最后让玲珑郡主落得个伤心难过的下场。
“这事儿还真等不到明天了,我明天有事儿出门,要离开一阵子,可建暖房的事儿又拖不得,季节不等人啊。”
玲珑郡主急了,“怎么突然要离开,你要去那儿?有什么事儿?不会是辅国公府怎么着你了吧?”
“你要受了委屈可得跟我说,我去帮你出头,你记住,不管什么时候,我都是站在你这边儿的。”
她一连串儿问得急,又自问自答的说了一通,丁小白听得又暖心又感动,连忙解释——
“是我自己的事儿,跟辅国公府没关系,除了我小叔,别人都还不知道我要出门呢,你也要替我保密哦。”
说完看向玲珑郡主身后的郡马,知道有些事情要跟他交代,才有可能交代得清楚。
玲珑郡主性子急,现在又一心惦记丁小白要出门的事儿,肯定是听全记不全,误了正事儿可就糟糕了。
见男人有点儿兴奋地点头,丁小白便道,“姐夫,咱们去马车里细说吧,正好在车里等他们回来。”
建暖房的技术倒不是有多难,就是有很多细节上的琐碎,却又万万错不得,不然就白忙活了。
丁小白抓紧时间,跟两人仔仔细细地交代,房子如何起半截,如何用半透明的油纸代替房顶,如何在暖房里建炉子和火墙……
半透明的油纸是丁小白无意中发现的,那时她就想到了它的用途,也是从那时起,她就开始替玲珑郡主打算。
为了让油纸能在冬日里更扛风,丁小白又特意让生产的人家把油纸尽量做厚,以防着冬日里风大,纸一吹就碎。
这样的油纸自然是比不上塑料膜,更比不上透明玻璃的,可惜目前这两样东西都还没能被生产出来。
而丁小白发现的这种半透明油纸,已经是她能找到的最透明的防水纸了,也是目前最好最适用的替代品。
再就是暖房里火道的位置,也是建暖房的重中之重,它决定了如何能更好地调节暖房里的温度,而不至于让暖房里的蔬菜冻着或热着。
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细节,说起来也不是三言两语,饶是玲珑郡主和郡马都足够聪明,一时半刻也记不全。
丁小白干脆从书包里拿出鹅毛笔,墨水和记事本,一边说一边在本子上记着。
对于这个鹅毛笔,玲珑郡主夫妻俩是早有耳闻,不说辅国公府好多人都在用着,孙驰骏还把它当做礼物,送给了一些有身份的人。
玲珑郡主是没怎么把它当成一回事儿,毕竟她只是个内宅女子,没那么多需要她记录的东西。
反倒是玲珑郡主的夫君,早就眼馋这套家伙什儿了,他看别人用过鹅毛笔,实在是太方便了。
可这不是对外售卖的东西,有钱也买不到,也就只能在心里眼馋罢了。
丁小白把事情交代完,笔记也做好了,拿起本子递给玲珑郡马,刚想要问他还有哪里不清楚,就见他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摆在小茶几上的笔、墨。
“你……”丁小白朝茶几上的鹅毛笔和墨水瓶指了指,“喜欢这个?”
玲珑郡马猛地抬起头,被人看穿了心思,臊得有点儿脸红,一时忘形,忘了收敛情绪,真是有点儿丢人。
“不,不,不……”玲珑骏马连说了三个不,又觉得这样的自己有点虚伪,喜欢就是喜欢,有什么不能说的。
赶紧着又连忙点了几下头,有点儿心虚地纠正道,“有点儿……喜欢。”
丁小白就乐了,她突然发现自己很喜欢玲珑郡马的性子,典型招人喜欢的优质帅哥。
有点儿小主意、小聪明,不会刻意隐藏也不会故意显摆,偶尔露露锋芒却又不掐尖儿……
人长得清雅秀气,大多时候都是斯斯文文的,偶尔露出点儿性格里的腼腆,却又不会过于羞涩。
“喜欢就送你了,又不是多贵重的东西,凭我和玲珑的关系,再看到你喜欢的东西就直说,不然太外道了。”
玲珑郡马抿了抿唇,顿了一下才又开口道,“小白小姐自己不觉得贵重,可这份礼物在我看来,却是很贵重的。”
“毕竟它是稀罕东西,市面上根本见不着,得了它的人又没有一个是舍得往外出让的。”
“所以它的贵重与否,不能以它自身的价值来衡量,得看它在大家眼里的索求度和珍惜程度。”
“这么抢手吗?”丁小白有点儿意外,自己图方便随手做出来的小东西,没想到在外面竟然会这么受欢迎。
听玲珑郡马的意思,似乎还有价无市,她倒是有些奇怪了,这件事儿她这个当事人怎么就没听说呢?
要知道,她对市场价格和稀有物品一向都是非常敏感的,没理由自己手里的东西抢手,自己却不知道啊!
“很抢手。”玲珑郡马肯定地回答了她,“这东西随取随用,不用铺纸磨墨,出行时随身带着实在是太方便了。”
丁小白还真没想到,鹅毛笔会这么受欢迎,当初做它的时候,也想过要推广来着。
可后来因为教大壮写字,想起这个时空毛笔字才是主流,毛笔字的好坏,甚至代表了一个人的身份和才华。
而在练好毛笔字之前,若是用鹅毛笔习惯了,肯定会对毛笔字的书写有影响。
这也是丁小白为什么一直不让丁大壮和秦钧用鹅毛笔的原因,怕把这俩孩子给耽误了。
原本不用被限制的丁小朵,也因为要陪着秦钧,很多年没再拿起过羽毛笔。
当然,这两年他们的毛笔字都练出来了,也就被丁小白允许使用鹅毛笔了,出行带着鹅毛笔,到底还是要方便些。
可因为有了最开始的认知,丁小白就觉得这个时空对鹅毛笔肯定会很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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