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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兰水榭 > 古典架空 > 丁小白的种田生活 > 第三百七十八章 兵刃之于珠宝

对于孟庚书的话,丁小白很是不以为然,一边耍心思还一边洗白,她就从来没见过这么没皮没脸的人。

心下不由冷哼,要说别人没有弯弯绕绕她信,要说孟庚书这人没有弯弯绕绕,她真要忍不住‘呸’上一口了。

“来吧!”再不二话,也懒得说,丁小白看都不看孟庚书一眼,摘下书包递到了唐铁锁手里。

她则闪身站到了高山的桌案前,面向众人,抬手朝着在座的诸位将领拱手一抱拳。

虽然她穿着女装,一身衣裙飘飘,可她抱拳施礼的英武模样,瞬间就让人忽略了她是个弱女子。

气质决定气势,当你心里的意志顶天立地时,就没有人会小看你,也没有人敢小看。

“还请在座的诸位给做个见证,今日我跟孟副将军以武会友,以输赢定胜负。”

“不过干巴巴地比武也没什么意思,既然要比,那就得有个彩头,好歹别白费了半天力气。”

“我跟孟副将的彩头,就是争个话语权,这个彩头算是不大不小,总比小孩子过家家,赢个红头绳强。”

“如果小女子侥幸胜了,以后不得有人再拿我是女子说事儿,特别是孟副将军,否则就是出尔反尔,反复无常的卑鄙小人!”

“若是孟副将军赢了,小女子保证以后再不进议事厅,对于军营里的军训计划,本人也不会再给出任何建议……”

“丫头!”她的话被高山一声怒吼给打断,整个《军事训练计划》都出自小丫头之手,她不给建议,还能顺利完成吗?

高山有点气闷地瞪了孟庚书一眼,真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嫉妒果然能让人乱了心性,变得丑恶。

毕竟跟孟庚书相处了一些日子,高山多少还是能了解一些他的想法,他这人争强好胜,最看不起比他弱的。

自己年纪轻轻就被下派成为他的顶头上司,丁小白身为女子,拿着兵部手信逍遥进营,他不生气不嫉妒才怪。

在他眼里,自己和小丫头应该就是无才无德的人,自己有个军衔儿也还罢了,小丫头一个白身,跟他同庭议事,他却是怎么也忍不了的。

可经过了上午的事儿,高山以为孟庚书的态度多少会有所改观,哪想到他竟然会恼羞成怒,变本加厉呢?

不再看孟庚书,高山对这人很是有些失望,男人好勇斗狠,争强好胜都不是大毛病,输了不肯认才最让人不齿。

特别让高山心里不舒服的,是那件事儿还因他而起,赵金豹为他出头才受到了牵连,承受了丁小白最直接的怒火。

可赵金豹显然已经接受了教训,对丁小白的态度明显改观,偏他这个当事人像是没事儿发生一样。

如果真是对上午那场事件的结果不满意,为什么不当场驳回来,反而让别人替他受委屈。

转头看回丁小白,高山认真地道,“丫头,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要以大局为重,你不要忘记自己来军营的目的。”

丁小白朝他挥了挥手,“我可不是没正事儿的人,我的赌约只针对孟副将军,与他人无干。”

“若我输掉了这一局,他练兵我自然不参与,你的训练我还是要管的,只是不再参加议事罢了。”

“到时候你们分别练兵,我倒要看看,谁的兵会更优秀,只希望有些人说出的话不要后悔。”

“而且,你这么担心是因为对我没信心吗?那可就太让我伤心了,我有那么弱吗?起码我们输赢对半儿吧。”

“反正我是半点儿不担心,我没觉得自己会输,输了我也不会觉得不能接受,游戏而已,就这样。”

说完,她再次摆摆手,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议事厅,孟庚书紧随其后,心里却泛起了嘀咕。

刚刚高小将军和小白小姐的说话,他全部听进了耳朵里,可怎么就有听没有懂呢?

为什么高将军话里话外的意思,都像是在说,这个训练计划离不开眼前的这个女人,她究竟做了什么?

反过来看,他是不是也做错了什么?一定要刚这个女人是正确的吗?是不是自己的判断太过武断了?

孟庚书总感觉自己漏掉了什么关键的部分,偏偏他想不到自己漏了那儿,兵法上看,他已经失了先机。

但眼下想再多也没用,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不管错没错,这一对战都不可避免,只能先打了再说。

孟庚书不断提醒自己,此次单挑务必要小心谨慎,这位看似娇滴滴的小姐,可能真的不像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我使惯了长枪,用那个最趁手,就不跟小白小姐客气了,空手对招不是我的强项。”

孟庚书一招手,他的护卫立刻捧着长枪递过来,潇洒地一旋枪身,带出一片呜呜风声。

丁小白点点头,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她兵器练的是软剑,还真是要以柔克刚了。

孟庚书见丁小白除了一身衣裙,便再身无长物了,之前也就是背了一个书包,那个小书包里不可能装得下什么武器。

“小白小姐可要寻什么兵器?对面就是武器库,你想用什么兵器都可以去那里挑。”

“如果你有用得趁手的兵器,还是尽量挑一件吧,不是我欺负你,实在是我用惯了长枪。”

没想到刚刚还对武器库好奇呢,现在就有机会去参观了,可惜眼下不是分神的时候,还是容后吧。

孟庚书突然的彬彬有礼,也让丁小白很不习惯,他不是爱耍心机吗,怎么突然这么为自己着想了?

眨眨眼就想明白了,众目睽睽之下,堂堂副将军,如何拉得下脸来,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姑娘?这点儿脸还是要的。

“多谢孟副将军体谅,跟您对战。小女子自然不敢疏忽大意,我向来都是尊敬对手的。”

“不过去武器库挑兵器就不必了,我的兵器随身带着呢,也是用惯了的,虽然比你的长枪短,可你也不算欺负人。”

丁小白说话间,右手往腰间轻轻一拂,再轻轻一抖,一把闪着莹润光泽的软剑,就出现在她的手中。

此剑一出,院子里响起一连串的惊呼轻叹,即便有人不识货,也看得出这是一把上好的宝剑。

它的光彩并不夺目,可在阳光的映衬下,却又半点儿不输阵,反倒与日光交相辉映。

明明是一把软剑,握在手中却半分不抖,丁小白剑尖儿轻举,剑身便斜斜地直迎向天空。

这本来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对阵前的举剑礼,礼节上,剑尖斜上,表示后辈对前辈的尊敬。

不管是论年龄,还是论资历,对丁小白来说,孟庚书都是无可争议的前辈,这份尊重跟挑不挑战他没关系。

只是这把举重若轻的宝剑,随便一个礼节性的姿态,便带出了凌厉潇杀之势,院子里一众人齐齐感到了威压。

赵金豹挑了挑眉,他怎么也想不到,一个瘦瘦弱弱的小女子,竟然能承受住这么一把锋利无比的宝剑。

这实在是一件好东西,没想到辅国公府倒是大方,对一个乡下认回来的小丫头,也能以如此诚心相待。

这把宝剑即便不至于天下难寻,可也是相当难得的了,价值连城有点夸张,但有价无市是一定的。

却不知他完全想错了,这把剑跟辅国公府半点儿关系也没有,而是高山从边关带回来的。

就在那一堆沉香木、金丝楠木的箱子里,除了字画古籍,珠宝摆件以外,还有好几件稀世的兵器。

匕首,弯刀,长剑,软剑,还有一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龙筋阎铁弓,据说能劲射十几里而不歇劲。

当然,也得施弓之人臂力了得,若这弓给了丁小白,她想拉满都不容易,更遑论射箭了。

但高山是亲自试过的,十几里射穿一株百年老松,确实不坠它的名号,比他平日用的弓箭要好上不知多少。

要知道,高山现在用的那张弓,已经是弓箭里顶尖的名品了,是孙驰骏费了好大心力,特意给他淘换来的。

但龙筋阎铁弓再好,他也没办法随便拿出来,太惹眼了,毕竟是只存在传说中,无数人求而不得的。

至于阎铁是什么铁,龙筋是不是真实存在的,都已经没那么重要了,确定了它是一把难得的好弓就已足够。

这些宝物自然都在丁小白的空间里存着呢,除了高山和丁小白自己,暂时还没有亮给别人看。

不是她小气,不肯把这些好东西拿给人看,实在是她太了解那些人,都是见了好东西挪不动步的。

若是让孙驰骏、秦龙飞、丁大壮、秦钧几人看到,这些东西一件也剩不下,怕是还得争争抢抢地打起来。

就是丁小朵见了,恐怕也想要留下一件,毕竟兵刃之于珠宝首饰,更是少见难得。

好在这把软剑她能用,品质虽好,还没到惊世骇俗的地步,丁小白才用它把自己原来的那把软剑换了下来,这是这把软剑第一次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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