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嫁娶,是风俗大事,自古如是。世间风俗,首推婚俗。
秦以前,各国风俗差异较大,大约到西汉中期,婚谷逐渐有了规范化。秦自商君变革始,即采用小家庭制,户无二男,一般儿女成家便要分家。汉代提倡休养生息,以宗法制度为纽带,大家族、大世族崛起,而复杂的婚姻关系是世族壮大的催化剂。
东汉承前汉制,婚俗一如前汉。两汉四百年,使这一婚俗作为汉人缔结婚姻的固定步骤而流传下来。汉人的这一婚俗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简称“六礼”。
“六礼”缘于西周,实际就是原来两个互不相干的人缔结婚姻关系必须经历的六个步骤。西周《礼记•昏礼》记述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仪礼》则强调说,“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这就是汉人“婚姻六礼”传统习俗的来历。
1.纳采。纳采为六礼之首,一般是由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提亲。纳采是要有礼物的,礼物收下了,也就是女家同意进行下一步。每种礼物各有其象征意义,并提有赞文。皇帝纳采,多用雁、璧、乘马、束帛等。士大夫纳采,礼物有玄纁、羊、雁等三十余种。普通人纳采,再寒呛也得备点象征性的礼物。
2.问名。也就是询问女子之名。经过媒人的纳采,女家表示同意后,男方再派人到女家,向主人问名,女家则设宴款待。问名的目的,简单地说就是要得到女子之名、出生时辰等信息,以便作占卜,以测定婚配的吉凶。
3.纳吉。其实就是订婚。若男方家经过占卜后预测婚配吉顺,便要将这一吉兆正式告诉女家,从而正式确定婚姻,这一仪式即为订婚。
4.纳征。就是送聘礼。也是聘娶氏最重要的一环。正式订婚后,男家要向女家送去聘礼。皇帝聘后,自不必说,西汉黄金多,有的聘礼万金至三万斤。而一般世族豪强聘金有的亦达金二百斤,其余礼物若干。对底层贫困阶层,这是最难过的一道坎。
5.请期。即确定婚期。纳征之后,男家需再次占卜以择定吉日成婚。婚期确定后,需派人到女家通告日期。但表面上需装得十分谦逊,好像在向女家请问日期,所以又叫请期。
6.亲迎。也就是迎娶新娘。到了确定的婚嫁之日,新郎要亲自前往女家迎接新娘。女家要摆酒筵招待新郎与宾客,再陪嫁妆送女儿出门,故又叫出门。新嫁娘接回,夫家接受宾客祝贺,也要摆置酒筵招待宾客。这一环节便亲迎,后世多称迎亲。
把婚嫁作为喜庆大事,也是始于西汉中期。
周代以前,结婚仪式并不热闹。《礼记•郊特牲》说,“婚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婚礼不贺,人之序也”。周朝是把婚礼视为幽阴之礼,不奏音乐,不办贺筵,也无客祝贺。直到西汉初,为休养生息,大多数郡、国囿于周礼,也禁止人们在婚礼时相贺。
五凤二年八月,汉宣帝下诏,“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亡所乐,非所以导民也。”汉宣帝把禁民婚贺作为苛政,予以废除。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以政令的形式对婚礼不贺作出否定,从此开了奢侈婚风的先河,并一直传袭下来。
提倡婚礼举乐,最突出的表现便是促使闹新房成为习俗,并一直流传后世。所谓不闹不喜,“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可以不讲传统礼仪,男女可以随便嬉戏、欢闹都不算过分,只要欢乐就行,这一环节叫闹喜,俗称闹洞房。
闹洞房之后,客人散了,进入下一个举乐环节,即撒帐。此俗起于汉代孝武大帝之时,也流传至今。据《戊辰杂抄》记载,“李夫人初至,帝迎入帐**坐,饮合卺酒,预戒官人遥撒五色同心花果,帝与夫人以衣裾盛之,云多得多子也。”
洞房花烛夜之后,新妇次日则要进行“谒舅姑”环节,即成妇之礼。若公婆已故,则于三月后至祖庙参拜公婆神位,称“庙见”。贫寒小户没有家庙,则拜祖宗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