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七章:同意
不过他见南宫渊都不担心,他也懒得操这个心了,反正南宫音也不是小孩子了,况且以南宫家在北海市的名头,的确没有人敢动南宫音。
南宫音今天早上一大早,就气呼呼地出门了,也没有说要去哪里,估计是被南宫渊昨天说将她嫁给孙华的话给气坏了。
就在南宫渊等人还在安静吃饭时,突然传来了一阵开门的声音,两道身影走了进来。
南宫青等人闻声看去,是孙华与南宫峰两人。
“二祖,怎么是您?”
南宫青连忙迎了上去,然后又看见了南宫峰身边的孙华,顿时一阵惊疑不定,二祖今天是什么意思?怎么又把这个小子给带来了?
南宫峰闻言冷哼一声,道:“怎么?我来不得这里?”
“哪里的话,二祖想来那随便来,晚辈怎敢阻拦,只不过您为何又将他给带来了?”南宫青冷汗一下子流了下来。
不过,还没有等南宫峰开口,孙华便抢先说话了:“我今天来,是帮助南宫家主治疗他的伤势的,南宫家主不欢迎我么?”说罢他还看向了仍然坐在哪里吃饭的南宫渊。
南宫渊从他们二人进来开始,一直没有什么反应,仿佛没有看见他们一样,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吃早餐,直到听见了这句话。
他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慢慢抬起了头,没有理会孙华,而是平静地看着南宫峰,道:“二弟,是你告诉他的?”
南宫峰点了点头,道:“是我告诉他的,他有能力治疗你的伤势,大哥你还不相信我么?”
“我的事情什么时候需要你管了!我不需要孙家的人帮我治!”
南宫渊却突然暴怒起来,他旁边的南宫黎几人都禁若寒惮地退后几步,不敢在这个时候去招惹他。
南宫渊抓起桌子上的一只碗就狠狠地丢向了南宫峰,却在离南宫峰还有一米的地方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给弹开了,掉落在几米远的地上,却因为地上铺得有厚厚的羊毛地毯,没有摔碎。
“大哥,你就不能不这么倔么?你的病你自己不知道?难道你真的想在你死后整个南宫家被那一群混蛋给霸占,然后败光?你难道就不为整个南宫家考虑一下么?”南宫峰激动地说道。
一把推开了挡在自己面前的南宫青,径直走到了南宫渊的面前。
他这一问可算是抓住了南宫渊的痛脚,的确,南宫渊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可是他最在乎的就是整个南宫家,他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南宫家落入旁支手里面,被他们被败光。
果不其然,南宫渊在听见这话的时候沉默了,眼神不断变化着,似乎在做什么艰难的决定一般,最后眼神坚定了下来,看向了南宫峰,道:“好,我可以接受他给我治疗,不过,他真的有这个能力么?要知道我的病可是很多医生都看过了,都说没有办法的。”说罢他又看向了孙华,似乎很怀疑他的能力。
虽然孙华的神医名头在北海市里面已经传开了,不过南宫渊的这个顽疾已经有十多年了,现在已经接近油尽灯枯,孙华真的能妙手回春么?
孙华看见南宫渊看向了自己,毫不避让地与他对视,眼神平淡,语气平静地说道:“我是一个医生,有最基本的医德,现在能不能治我不能妄下决断,必须得看过病情才知道,不过我希望在我治好以后,南宫前辈就不要再打我身上的永恒之眼的主意了,这是我唯一的条件,也是和南宫峰前辈的约定。”
话音刚落,南宫渊就哈哈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好!如果你一下子就直接说有把握治好我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对你出手,即使有老二拦着,你这么说我反而有点相信你了。我答应你,无论你能不能治好我,我都不会再对你出手,既然你是老二找来的,我也就将这条老命交给你了。”
南宫渊豪爽地道,一家之主的大气一览无余。
南宫峰这才松了口气,他就怕南宫渊倔脾气一犯,死活不让孙华治疗,那样的话他能有什么办法,难不成绑着他去治疗么?
“好了,阿青你们先退下吧,公司里面还有不少事情,你们去处理一下,孙华,你跟我来,老二你也来吧。”南宫渊对孙华与南宫峰招了招手,然后用手帕擦了擦嘴,起身朝楼上走去。
孙华与南宫峰也跟了上去,而南宫青等人则是面面相觑,最终叹了口气,一起转身走出了客厅,他们也是支知道南宫渊身体的状况的,希望孙华真的有能力治好他吧,那样,南宫家才可以再无忧患了。
……
再说孙华与南宫峰两人随着南宫渊上了二楼以后,他带着他们来到了一个房间门口,然后开门走了进去。
这个房间里面的设计和客厅一样,仍然是低调奢华,古典至极,一切都仿照古。
房间里面的摆设很简单,一个大书架,上面整整齐齐地码着一摞书,旁边有一盆吊兰,书架前便是一张书桌,那一张红色檀木书桌上面除了一笔架的毛笔之外,还有一副未完成的画,看来是南宫渊画的,这个应该是他是书房,整个房间除了这些就只有几张椅子与一张茶桌了,和南宫峰的那一张一样,不愧是两兄弟。
“好了,你们随便做,我给你们泡一杯茶。”南宫渊招呼他们两人坐下,自己拿起了茶壶,用内力加热,然后给他们两人斟了两杯冒着袅袅热气的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孙华有些拘谨,可是南宫峰倒是很自然,大大咧咧地坐下了,端起茶杯啜了一口,这儿本来就是他的家,他倒也没有什么拘谨的。
“大哥你还是喜欢喝毛尖,真不知道有什么好喝的。”南宫峰饮了一口就放下了茶杯,满脸不喜地说道。
“切,那是你不懂!好了,现在来谈谈怎么治疗我的伤势吧,孙小友,你的意见呢?”南宫渊看向了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