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
莱曼去到WB电视台跟台长安德鲁-赫尔南德斯又见了一面。
这次来,是为了签订一份关于《越狱》的授权试播的版权合同。
试播吗,电视台也是要花钱购买的。
更多的还是确定试播成功后的继续合作。
一般来说,电视剧在哪家电视台试播,基本上后续的播放版权也就被套牢了。
先期给的一笔款项,也更像是合作前预付的版权费。
不过,这笔钱不多就是了。
拍摄《越狱》的前三集总共花了四百多万,WB电视台用来试播的钱,必须向剧组支付百分之60到百分之70的等值报酬(业内规定),所以WB电视台先期给了270万美金。
这就算是两者共同承担制作风险,不过制作方多吃了点亏。
如果试播的收视率达到标准线以上。
注意,电视台的收视率统计另外有一家新闻集团收集,这份统计的结果少有被隐瞒的,也不存在电视台瞒报的情况。
还有一点,收视率的统计不包括所有观看了电视台的群众。
或者应该这样说,电视台最常用的统计区间叫Adults18-49(简称A18-49)。
之所以单独列出来,是因为在这个年龄层的观众最具有消费**,大部分有了独立的经济条件,也是最受广告商青睐的群体。
而五大广播电视网,全是靠广告商大户们养活。
广告费的多少,决定了剧集的收益。
所以说,A18-49的收视率才是电视行业的统计标准,也是衡量剧集收入高低、能否被电视台采纳的直接体现。
对于“广告就是命”的公共台来说,两者是直接相挂钩的。
至于有线电视台,上述说明的参考价值又不太大了。
尤其是HBO、shoutime等频道,几乎没有广告,全靠续订的用户量活着。
是不是有消费潜力的观众,他们也不在乎。
所以,这些有线台,大部分是统计的剧集总订数据,以及后面的续订数据。
举个例子吧。
拿WB与HBO做一个对比的话。
因为两者盈利模式的不同,WB的收入要依靠广告费用,所以对于WB来说,收视率就是它的命脉,观众喜欢什么,它就播放什么;
而对于HBO来说,它的收入是靠观众的订阅,所以它的任务就是尽一切的可能性做出更加优秀的剧集,来满足观众的订阅需求。
这就导致HBO一般不会轻易腰斩一部剧,也不会把一部电视部无限制的灌水、拉长以至于毁了一部剧,这也是为什么流传出了一种说法,HBO出品,必出精品。
不过有意思的是,就各个电视台的营收来看的话,通常是五大公共平台吊打付费平台。
论纯粹的电视网收入,可能HBO、AMC等频道要比大部分电视台要高,但就营业额来说,就完全没法比了。
但是说回利润,HBO等付费频道又是其中的王者。
而对于收视率的评判,大致可以这样做出理解:
一,3.0以上的A18-49的数据是为精品,续订绝对无忧;
二,2.0以上的A18-49为合格,续订的问题不是很大,但有一定的跳水风险;
三,1.5左右的话,电视台就要好好参考值不值得,如果电视剧本身的制作费用很低,是低成本的喜剧,就算购买也花不了几个钱,那是肯定会续订的,如果购买版权的费用很高,不值得,那就非常堪忧。
另外的话,对于一些特定的电视台来说,如CBS这种素有“老人台”之称的频道来说,播放的节目倾向格外的保守。一些敏感的题材几乎不碰,如LGBT。
且内容上缺乏青春偶像类或科幻或爱情等较为年轻一点的观众所喜爱的元素,清一色的犯罪剧、老年剧,如《犯罪心理》、《基本演绎法》、《老爸老妈浪漫史》。
这家电视台的A18-49的统计数据经常在1.5以下,不过全美收视率又常常高达3.0以上,总之,非常的魔幻,是不同于常理的,他们家的电视剧另有自己的估算。
还有就是WB这种五大里面垫底的电视台,他们的要求就比一般的要更低一点。
比方说,安德鲁-赫尔南德斯跟莱曼签署的试播合同里,规定了《越狱》只要A18-49的收视率能过1.3,就会续订。
而两者分定的收益规划,则是基础授权费用 广告费用的分成 DVD发行的大部分利润。
这也是一般的电视台合同的剧集协约。
如果续订成功,电视台会拿着收集的剧集收视率去各个广告商那里寻求资助。
一般情况下,30分钟的剧集里面会有7到10分钟的广告,60分钟的剧集则有14到20分钟的广告,这中间的部分都是可以拿来让广告商们竞价植入。
至于广告和收视率的联系与因素非常的多。
由于每个产品的受众群体不同,经常还需要用到多个年龄段男性女性观众的统计数据。
比如一款女性产品想要打广告,总不能去男性受众居多的电视剧里植入。
常态下,有个共识就是,女性比男性更轻易的产生消费冲动,成人里,相对年轻的就越容易相信广告。
如何通过节目锁定大众广告人群,是很考验各大电视网的播放部门,而如何投放广告也考验着广告商们的眼光与远景。
能否双赢,一念之间。
至于最后的DVD发行,大致跟电影的线下发行差不多,版权制作方要比发行方多拿。
所以,这份合同里,先抛开不可预测的广告植入费用。
如果收视率稳定破3,莱曼至少能赚到电视台付费播放的1800多万;破4,至少2300万,破5,大约3000万......以此类推。
反正巅峰时期,稳定破7的《老友记》,带给电视台的收益,一年至少在5个亿以上。
制作方大概在一个多亿左右。
妈蛋,广告商真的是狗大户。
可惜,广告费用,制作方一般拿不到多少分成,大头都给电视台吃了,这也是业内的一般情况。
就像莱曼签订的《越狱》广告方面的合约,制作方只能拿不到3成,条件还则苛刻。
没办法,平台渠道就是天然处于食物链的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