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这叶氏听到人参两个字的时候,也是吓的差点把手中端着的米粥给洒了。
瞪大眼睛道,“你说什么?人参!”
“对啊,娘,你怎么跟徐叔叔是一样的表情呀?徐叔叔说这个人参特别的值钱,明天要带我去镇上换钱了。”
“我的闺女是个有福气的娃啊。”叶氏放下米粥,激动的一把抱住她。
“娘,我说过,闺女会让咱家过上好日子的,到时候,咱家要盖大房子,噢,对啦,谢儿还要请娘去镇上酒楼吃饭了。”
“我家闺女有心了。”叶氏终于有种苦尽甘来的感觉,日子按照这样子过下去,相信他们家会越过越好的。
“娘,咱们快吃饭吧,你家闺女饿了。”花谢摸着肚皮道。
“好好好,吃饭。”叶氏赶紧道。
吃完饭后,叶氏带着饭,去了田里,一眨眼,这一天又过去了。
花谢终于期待的等到了明天。
又一次早早的从床上爬了起来,穿上上次去镇上的那件补丁衣服。
没办法,这件衣服在她箱子里,是最好的一件了。
两棵五十年的人参,按照北唐朝的价格,应该能卖到三十五到四十两银子一棵吧。
她来的这个朝代,并不是战乱时期,而是一个比较繁荣昌盛的时代,所以各种物价方面,也稍微贵了一点。
走在镇上的集市上,她就能看出来,这里的百姓安居乐业,真想有一天能去县城里啊,那里的地方一定更繁华吧。
若是去了更繁华的京都,离天子最近的地方,肯定还要好玩一些。
唉,只怪她,不能像别的穿越主一样,不是王妃就是宫里的嫔妃。
哪怕夫君待她不好或是不受宠,起码还有一个丫鬟伺候着她啊,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啥也不用干,多爽啊。
哪像她穿到了山沟沟里旮旯胡同里去了。
哼哼~不过她花谢总有一天会把生意做到最繁华的大京都去的。
这一次丁大柱没有跟他们随行,因为他们今天过来并没有带那种体型比较大的野味,徐有志带来了的野味大多数都是一些野鸡,野兔,野鸟……
所以他只把狗蛋儿给带过来帮忙了,身上背着的东西太多了,于是花谢提议先把这些野味给卖掉后,再去药铺。
很快他们就到了上次来的那家贩肉铺子,李屠夫一看到徐有志身后跟着的那枚熟悉小小的身影,眼睛瞬间一亮,转身就立刻进了铺子里。
“哎,李老弟!”徐有志正打算朝他打招呼,却看到他一溜烟就进去了,心中不免疑惑。
不一会儿,李屠夫从铺子里出来了,身后跟着王老板笑眯眯的出来和他们打招呼。
“你们总算是来了。”王老板迫不及待道。
花谢心中虽有些奇怪,但还是友好的打了一个招呼。
“那个……小女娃,”他踌躇了一会儿,“你上次在我们这里卖的野猪肉,你还记得吗?”
花谢微微一愣,随即点点头。
“王老板,野猪肉是有什么问题吗?”
“没没没,没问题。”他赶紧道,“上次我按照你这个方法,把价格稍微抬高了一点,诶,你猜怎么着,还真给卖出去了。然后我就纳闷了,怎么价格提高了还真有人愿意卖呐,于是我自己割了一斤肉拿回家去吃了,结果那野猪肉十分的好吃,肉质一点也不硬,口味比往常送过来的野猪肉要鲜美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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