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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大帝 第657章 文武分治

作者:大明第一帅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1-12-29 22:58:13

当天,奉天殿内举行大朝会,当庭正式宣布旨意,改组内阁与军机。

旨意中明确表示,皇帝之下分为内阁和军机。

内阁办公地点在紫禁城奉天殿东边的文华殿,军机办公地点在奉天殿西边的武英殿。

住在文华殿的永王和定王二人,搬出紫禁城,朱慈烺将抄家所得的魏国公府和保国公府,分别赐给定王和永王,作为王府。

内阁大臣管理全国政务,治理国家促进发展,掌管除军队和宗室外的一切国政事物。

内阁下属吏部、户部、礼部、工部、刑部、教化部、财政部(税务部)、海事部、鸿胪寺(外交部)、翰林院。

军机大臣管理军事,负责军事作战,开疆拓土。

军机控制全国的军队,掌军令,可以对军队发号施令,对武官选拔、考核、升降、赏罚。

军机下属兵部、情报部、后勤部、军器部、赞画部、军工研究院、皇明军校。

其中兵部是军屯部和五军都督府的集合体,新的五军都督府包括了军屯职责,总部以前叫大都督府,朱慈烺将其直接改为兵部。

军机与内阁的职权平等,凡军机要务,内阁无权过问。

二者一文一武,互不通气,分别向皇帝奏事,皇帝利用两者之间的异同,直接控制军权和政权。

遇到战事,皇帝召开御前会议,商量要不要打,打的话将要达到什么战略目的,然后军机去执行,下达作战命令。

内阁只负责调动各省的后勤支援,当然了,各地都督府也会在当地设立后勤战备仓储,随时应对战争,避免文官们后勤不继拖后腿,影响战况。

内阁大臣和军机大臣,皆由皇帝亲自任免,主要以政绩与军功为依据。

除了皇帝可以制约内阁与军机,朱慈烺又将都察院和军法部独立于内阁与军机外。

都察院监察文官,军法部监察武将,按章程办事,形成制衡,听命于皇帝。

朱慈烺本想将财政权也单独拿出来的,后来想想还是放弃了,财权要是拿出来,就是北宋的二府三司制了,容易造成冗官的现象,行政效率差。

为了保持行政效率,朱慈烺采用问责制,明确官员岗位职责,任务不重合,是谁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追究具体问题的具体过错,不问功劳苦劳,不搞将功抵过,形成真正的赏罚分明。

最后,在殿上,朱慈烺宣布了内阁大臣和军机大臣的名单。

吏部尚书,杨廷麟,内阁首辅,太师,侯爵,文华殿大学士。

户部尚书:张国维,内阁次辅,伯爵,文华殿大学士。

礼部尚书:朱继柞,内阁大臣,文华殿大学士。

工部尚书:方孔照,内阁大臣,伯爵,文华殿大学士。

方孔照本是内阁次辅,因儿子方以智担任浙江巡抚,他避免方家权势过重,树大招风,因此甘愿让出位置,掌管个没什么影响力的工部......

刑部尚书:冯英,内阁大臣,文华殿大学士,兼任应天府府尹,掌天下刑狱。

教化部尚书:李岩,内阁大臣,文华殿大学士,年轻遭人妒忌,未封爵,留用教化部。

财政部尚书:程国祥,内阁大臣,伯爵,文华殿大学士。

海事部尚书:沈廷扬,内阁大臣,文华殿大学士。

鸿胪寺卿:(外交部)冒襄,内阁大臣,这是唯一一个不是文华殿大学士的内阁大臣。

若不是外交工作日益重要,以这位学渣的资历,再努力十年都入不了内阁!

翰林院大学士:杨士聪,内阁大臣,伯爵,文华殿大学士。

翰林院集中了知识分子中的精英,负责修书撰史,起草诏书,为皇室成员侍读,担任科举考官等。

原本翰林院的老大只是五品学士,其他官职都是些六七**品的小官,每天只负责抄抄写写的工作,致力于文化学术事业的传承。

朱慈烺有意将翰林院搞成智囊团,特地在原有的学士上面再设大学士一人,正二品衔,杨士聪为首任大学士,掌翰林院。

都察院院长:李邦华,负责监察以上所有部门官员,不入阁,授正一品特进光禄大夫。

朱慈烺觉得左都御史这个官职没逼格,不配当都察院的老大,于是在左都御史上面又加了个院长......

军机大臣及下设部门。

兵部尚书:孙应元,首席军机大臣,秦国公。

情报部尚书:李廷表,军机大臣,太保,侯爵。

此时的大明情报网主要分成三部分:锦衣卫主要侧重于军事情报,往别国派出细作;

龙骧夜不收相当于特种侦查大队,隶属于军机;

东厂接管全国官员和民事情报网,直接对皇帝负责。

后勤部尚书:太监卢九德,军机大臣,祖坟冒青烟,成为历史上唯一一位太监当官的家伙。

军器部尚书:赵景麟,军机大臣,侯爵,掌管各地军器局、武器制造。

赞画部尚书:赵士骧,军机大臣,伯爵。

赞画相当于参谋,主要职责是整理战斗信息,为军事长官提供资料并提出一定的战略战术,为行军部队指路、以及为将帅们起草报告和文书。

经军事长官授意,赞画可以向下面单位布置具体的战斗任务。

最重要的是,赞画部要对士兵们进行思想教育,精忠报国,守护百姓,让士兵们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都能够积极的战斗,充满必胜的信念.....

朱慈烺很明白,这样的文武分治制度,不一定很完美,而且面对时代的发展,以后也需要再作出调整,比如拓展海外时,随着地盘的变大,很多问题又会出现。

最后,朱慈烺确定了巡抚制度,命吴忠宣布各省巡抚的名单。

巡抚一词,最早出现在南北朝时,基本上是皇帝派遣官员出巡边镇和赈灾抚民。

大明开国之初,在各省设立都司(都指挥司)、布政司(承宣布政使司)、按察司(提刑按察使司),分别主管军事、民政、司法,合称三司。

按道理说这三权分立的制度挺好的,然而不到百年的时候,随着土木堡之变后,文官集团势力做大,武将集团地位下降,三司的平衡被打破。

加上社会矛盾激化,三司条条分割,都在推卸责任,运转不灵。

这个时候,大明朝廷才另置巡抚,地位在三司之上,使三权归一,掌管地方军政大权,行政效率蹭蹭往上提,朝廷对地方的统辖权也重新得到加强。

即便如此,大明的巡抚依旧是非地方正式军政长官,哪里不稳定就往哪里派出巡抚,基本都是都察院的御史兼职。

巡抚开始是主管民政方面的,随着天启、崇祯朝地方战事变多,巡抚侧重于主管军事,走了文官指挥军队的下坡路。

鉴于此状况,朱慈烺正式确立巡抚制度,在各省设一名巡抚,从二品,掌管一省民政、司法、监察大权,不掌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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