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六章因祸得福
听闻李琛求见,刘复立即请李琛进来,屏退了左右之后,刘复怒火冲天的斥道:“这些阉党该杀之极!夏恽这个鄙夫居然如此羞辱于你,这乃是乱命,你绝不能去金城郡!”
刘复能说出这样的话,那也是把李琛真的当自己人看待了,而且不等李琛开口,他便直截了当的让李琛不要受命赴任,言语之中充满了愤怒和对李琛的关心,这让李琛听罢之后,还是相当温暖的。
李琛点头道:“琛就是为此事而来,看来这次阉狗确实不打算让我得官了!我刚才已经决定,托病归乡不应征辟!但是如此一来,在下也无法继续留在邯郸为明府效力了!”
刘复听罢之后叹息一声:“也唯有如此了!这个授命确实无法接,你也不必担心,天下人会嘲笑与你,朝廷处事不公,你拒不应召理所当然!更何况金城郡现在已经沦入叛贼之手,即便是你接旨,也无法赴任!天下人自有公论!
你且先回中丘休养一段时日,现如今你还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此次平定冀州蛾贼,你战功赫赫,却未得半分封赏,反遭阉党羞辱,他日必有人为你鸣不平!迟早还有建功立业的机会!
至于邯郸这里,眼下黄巾贼基本已经讨平,眼下虽然西山之中还有蟊贼,但是有你在赵国,那些山贼也不敢轻易出山犯我赵国之境!
兵曹掾之职,你可暂时举一人出任,郡兵也暂归他所辖,一旦要是有事,你再回来也不迟!”
刘复在李琛拒不应召这件事上,也想的很清楚,李琛现在不接受朝廷的征辟,只有托病,既然李琛托病不出,那么自然也没法继续留任赵国兵曹掾之职了。
但是李琛只要留在赵国,对赵国来说就是一根定海神针,这个兵曹掾就不能交给其他人来做,只能让李琛举荐一人来做,否则的话,李琛手下一手带出来的这些悍卒们就没人能压制得住他们,换人来管他们,一不小心还可能闹出乱子。
所以刘复是个聪明人,已经提前为李琛想好了这些事情。
既然刘复已经都替他提前考虑到了,那么李琛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两个人坐下聊了一阵之后,议定了兵曹的事情,李琛便起身告辞。
当日李琛没有再去见那朝中派来宣旨之人,而是派人接收了圣旨,收下了关内侯这个封号,虽然官不能做,但是这关内侯乃是爵位,当然不能不要。
至于那金城郡令居县县长的印绶,却被李琛拒绝了,李琛派李焕告诉宣旨之人,说他此次冀州讨贼,身上屡屡被创,现如今旧创复发,身体不佳,不能接受朝廷的任命和征辟,故此谢过朝廷的好意,他不去金城郡赴任,另外李琛也没忘了给下旨的官吏送了一份礼物。
而这个前来下旨的官员叹息了一声,这次下旨的人并非是太监,而是一名普通的官员,李琛此次立下如此赫赫战功,但是叙功封赏却被阉党如此刁难,即便是他这样的人也看不过去,这夏恽哪儿是在赏功呀!根本就是想要把李琛逼死。
凉州现在北宫伯玉正在叛乱,现在逼着李琛去金城郡小小的令居县当县长,根本就是让李琛去送死,他来之前,就猜得到,李琛绝不会任由阉党摆布,肯定会拒不接受这样的安排。
现在看李琛不露面,不接受阉党这样的安排,他很理解,而且反倒是松了口气,于是二话不说,便把金城郡令居县的印绶给收了起来,这东西现在是一钱不值,给人都没人要的玩意儿,直接就被他丢到了箱子里,收下李琛所赠的礼物,前去官寺之中,又拜会了一下刘复,接着去王府之中拜见了一下赵王,第二天就打道回京复命去了。
李琛当日也辞去了兵曹掾之职,推荐朱彪接替他留任兵曹掾之职,刘复当即答应下来,擢朱彪继任兵曹掾之职。
而李琛给卢植、皇甫嵩、袁绍又各写了一封亲笔信,将他此次的决定告知了他们,希望得到他们的理解,另外专门又对袁绍表示了感谢。
交接完之后,李琛便带着赵云、李复还有孙丙加上他的亲卫返回了中丘县,再次沉寂了下来。
李琛叙功事件闹得是沸沸扬扬,虽然李琛没有拿到想要的官职,但是却意外的收获了名气,此时从京师传到了各地,在接下来几个月之中,都一直被各地的士人所议论,李琛这个陌生的名字,也就逐步的扩散到了其它各州的士人耳中。
第一次听说李琛李舒琼名字的士人,起初还有些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是打听了之后,才知道李琛乃是冀州新近崛起的一枚将星。
此次冀州讨伐蛾贼,李琛屡立奇功,连贼酋张梁都死在了他的刀下,张角和张宝也曾经在他手中吃足了苦头。
但是就因为李琛在邯郸杀过目无上官的阉人亲属,并且未在安平县及时救援夏恽的堂弟一家,让夏恽堂弟一家被蛾贼所灭,在他为国立下如此赫赫战功之后,却招致了阉党的报复。
本来以他赫赫战功,最起码也应该授他一个郡国守相的官职,可是夏恽这个阉狗,居然最终愣是授他一个金城郡令居县县长之职,更可气的是金城郡现如今还被叛军所控,这官是赴无可赴。
所以搞清楚实情之后,倒是无人嘲讽李琛托病不出之举,风评一边倒的斥夏恽无德,慢待有功之士。
而且当今大儒卢植卢子干现如今也彻底公开承认,收李琛为学生,并且夸李琛敢于用事,机智多谋,爱兵如子,体恤百姓,有大将之风。
有了卢植亲自给李琛背书,李琛的名号也就不胫而走,被更多士人所知。
所以李琛有失必有得,不但名声大噪,而且还获得了天下士人的同情,一致认为对待李琛,朝廷不公,亏欠于李琛,,如此对待有功之臣,实在是天理难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