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狈为奸”这个成语想必大家都非常熟悉了,意思就是相互勾结,联手干坏事,狼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陌生,即便没有真正见过,但也有所耳闻,狼可以说是自然界进化最完美的肉食性生物。
狼起源500万年前,自从恐龙灭绝之后,这些小型的食肉动物开始登上舞台,狼跟剑齿虎、泰坦鸟属于同时期物种,但它们没有幸存下来,只有狼度过了漫长的进化史,因为它们属于团队合作的动物。
狼团队作战,可以更有效的保护后代不受其他捕食者的侵扰,而且狼的行动迅速,善于合作攻击对手的弱点,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环境下,狼群从猎食者当中脱颖而出,在古代,狼的形象很许多。
《后汉书·南蛮传》记载:传说远古高幸帝时,时帝有畜狗,其毛五采,名曰盘瓠。除此之外,还有天狗七星,狗,星名,所属鬼宿,天狗七星,在外厨南,天社北。在国外同样也有不少关于狼的神话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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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每个人都知道,那么狈呢?狈是中国传说当中的一种动物,犬属,是狼的近亲,狈从出生开始,前腿就特别短,无法自己走路,所以要趴在狼的身上,充当狼群的军师,在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当中记载:狈足前短,能知食所在。狼足后短,负之而行,故曰狼狈。
在《康熙字典》中将“狈”解释为:狈,兽名,狼属也,生子或欠一足二足者。相附而行,离则颠。这解释比较合理,“狈”可能不是传说当中的兽,而是狼生下的畸形后代,由于前腿发育不健全,需要趴在狼的身上。
而狼是群体动物,它们不会抛弃狼群的成员,若是狼群当中有狼崽受伤,它们会为它捕猎,甚至还会将食物喂给它,直到它恢复为止,而狈一生都无法站立,所以狼群会一直照顾它。
关于狈这种生物,在长白山一带,流传着许多传说,其中流传最广的就是《老太太智杀狼狈》,还有不少目击狈的事件,据说几个地质勘探队员在长白山就见到了一只狈,这只狈很大,需要两只狼抬着走,而它似乎还会发号施令。
1956年,在山西同样也有人见过一只狈,据说那是一个冬天的夜晚,一个运货的卡车在距离村庄2公里的地方因为故障抛锚了,车上留了一个人留守,其余人的步行去村庄求救。
这停下的卡车很快就被狼群发现了,留守的人先是开灯,又鸣喇叭吓走了一群狼,但这群狼似乎并不打算放过这个猎物,又聚集了起来,它们还驮着一只像狼一样的东西,它似乎也在发号施令。
狼群都听着它的嘶吼声行动,不断的撞着驾驶室的门,这可把留守的人吓了一个半死,好在救助的车辆及时赶到,狼群四散而逃,那只狈被留了下来,由于它前腿较短,逃不走,就给当场打死了。
关于狈的传说很多,但是见过狈的人少之又少,所以这些民间流传的故事也很难辨别真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