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比二,好惨!
李元瑷注视着球场上的情况,球场上的两队人当属不同两个国家。
红队明显是唐人组成的队伍,每一个马球手都戴着幞头,身着红色武士皂袍,内附袖袍,腰系革带,足蹬黑靴,十足的唐朝武士模样。而黑队身着简单皮甲毛裤,人人露着粗长的手臂,似乎不觉寒冷一般。
李元瑷紧了紧身上的衣服,都为他们感到寒冷。
现在是大年初二,尽管没有下雪,依旧透着几分寒意,让人不愿意动弹。
李元瑷从未打过正规的马球,不过那日与小兕子嬉戏,也了解了基本规则:瞧着球场上的景象,红方明显给压制住了,打的束手束脚的。
反而黑方来回冲刺拼抢,格外神勇。
就这情况,输个九球,一点都不委屈。
跟着安公公绕过了人群,来到了上首,李世民铁青着脸,看着几乎输得一败涂地的马球队,眼珠子几乎喷了火儿。
原来大年初二,是李世民与一干重臣款待四夷来使的日子。
他们不远万里带上礼物朝贡,朝廷、吏部带着他们一起吃吃喝喝,玩玩闹闹几乎是每年的惯例。
最近几年,因为马球的盛行,几个朝贡国与一个宗主国趁着朝贡聚首的机会,聚在一起,打打马球,娱乐娱乐也渐渐成了惯例。
之前几年马球这项活动唐王朝与吐蕃分别占据半壁江山,甭管是扶桑还是新罗,有或者是吐谷浑、突厥、铁勒,都不是这两个国家的对手,都是来陪衬的。
而唐王朝与吐蕃最终的夺冠战最是扣人心魄,打的最是激烈精彩。
吐蕃胜在熟练,马球这项目并非吐蕃发明的,但是详细玩法是在吐蕃成型,然后传到大唐,再由大唐传遍天下。
不得不说,松赞干布还是位很厉害的角色。
通过举行吐蕃赛马比赛,增强兵卒的战斗力,随着马术的提升,渐渐衍变成出现了需要高度技巧和严格训练的马球运动,通过玩耍嬉戏来提升兵卒战斗力。
故而马球尽管不是吐蕃发明的,从他们手中发扬光大,这点毋庸置疑。
吐蕃人人人爱好马球,技术打法远远领先其他国家。
至于唐朝,胜在人才广博。
你吐蕃人人会马球,我唐朝一千人中出一个人就足以与之匹敌。
故而胜负各半。
李世民也没有特别劳师动众的发扬什么打马球,以他的眼界根本不在乎小小的输赢。
打场马球赢了就能代表吐蕃厉害?
天不天真?
然而这一次有所不同。
因为西方战事起,朝廷派遣侯君集攻伐高昌。
唐王朝的军事信奉一个政策,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关中兵力占据全国兵力四成。
侯君集抽调了部分关中兵出战,这其中包括了年轻一辈的佼佼者,导致了身经百战的马球队原班人马中几位核心成员参加了西征。
只能临时临急组成了一只新的马球队,结果遇上这支因为去年失利携耻而来的吐蕃马球队,给按在了地上摩擦。
这输并不丢人,李世民做好了输的准备。
可输成这样,跟个小媳妇一般,给上的只能享受,这就不能忍了。
尉迟敬德、程咬金这些憨货,气得几乎要亲自上场。
李世民强行将他们按住。
两个人都是名动天下的悍将,他们上场若是输了那脸就丢姥姥家去了。就算赢了也不光彩,反而显得唐王朝输不起,为了一场马球,把尉迟敬德、程咬金这样身份的大将都安排下场。
不管输赢,丢的都是大唐的脸。
生气的不只是李世民,还有小李治。
李治年岁不大,心思却是深沉,眼瞧着唐王朝给打的落花流水,心底的火焰直冒,想起李元瑷那神乎其神的旋发球,还有在玩耍时展露出来的控球能力,果断的向李世民推荐了李元瑷。
李治是李世民一手带大的,他比任何人都要了解自己这个儿子。
反正都输成这样了,死马当作活马医也好,立刻派人去大安宫。
李元瑷是一头的雾水,看着气得有些发青的李世民,啥也不敢说,啥也不敢问。
“你会打马球?”
李世民问了一句。
李元瑷迟疑片刻道:“会一点,水平很一般。”
李世民微微颔首道:“会就好,等会换人,你上吧。”
“啊!”李元瑷看着在球场上横冲直撞的猛士,自己这弱小的身板,哪里经得住撞?
李世民沉着脸道:“朕听说你从长乐那里买了灞水别院?那是朕给长乐的嫁妆,你胆子真是不小?朕给女儿的嫁妆,你都惦记上了?”
李元瑷给质问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李世民续道:“下去赢了,此事了了。朕这边给你便利,让你安心搞你的山庄。若是输了,自己掂量着……”
李元瑷哭丧着脸,这什么跟什么,哪有这样赶鸭子上架的?
“去,还是不去?”李世民似乎在下最后通牒。
“去!”
李元瑷硬着头皮,应了下来,道:“不过皇兄得给我换两个人,不然真赢不了。”
“谁?”
李元瑷道:“罗通!”
罗通的球技怎么样,李元瑷并不清楚,只是过往聊天时知道他会马球。如他这样的高手,应该差不了。关键是自己人听话。
“可!”李世民道:“还有谁!”
李元瑷一字一句道:“小九!”
“哈!”这回轮到李世民惊了,“稚奴?”
李元瑷道:“是的,就是晋王。晋王与臣弟一起长大,自幼一并玩耍。配合默契,可为黄金搭档。有他上场,胜率至少高一半。”
拉上李治,显然是带着几分报复性的。
天可怜见。
李元瑷之前压根不好马球,对于马球机制都不了解。
还是之前在立政殿的时候,了解了规则,学习了玩法。
除了李治、小兕子还有童建,其他人压根就不知道自己会打马球。
小兕子还小,说的话,李世民不会当真。
童建没有资格出入这种场合,除了李治,坑自己的,别无他人。
好朋友,不相互坑一坑,算什么总角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