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妈妈想了好一会,都没想起到底在哪遇到过这么一个小姑娘。
“……”
连玦灵机一动,“阿姨,我见过你。”
沈妈妈愣了,“真的?”
沈梧:“……”
他瞥了女孩一眼。
“就在上周啊,我在附近和朋友在便利店买东西,阿姨应该是从窗外路过,阿姨你气质太好了,我那天见了一面就一直没能忘记,估计您也是偶然看到我了所以也对我有点印象吧。”连玦一本正经道。
沈梧半边身子歪在沙发上,将落不落的,懒洋洋地听她胡扯。
没想到他妈居然还真被唬住了,尤其是听到对方夸她气质好,笑得眼都眯了起来,“哪有,哪有……那可能,估计就是当时见过一面吧,我就说有点印象,就是记不起来了。”
“对了,你和小梧怎么认识的啊。”
连玦愣了下,这个没对过口供啊……
她斟酌了下道:“呃……我是他的粉丝,嗯,就是看演唱会认识的。”
沈妈妈顿住,目光瞥了一眼沈梧,难得带上几分埋怨。
“你这孩子,怎么能去主动勾搭粉丝……算了算了,一个刚刚好。以后可千万不能再有第二次了知道不?”
饭桌上总算是第一次出现了沈梧发言的机会,他捡了一粒花生米丢进嘴里,“妈,我知道。”
沈梧顺口说了退团的事情,“既然谈恋爱又拍戏了,那我短时间内就想把这两件事做好,衡量了一下,觉得欺骗粉丝也不太好,打算把团退了。”
沈妈妈这次是真正地愣住了。
足足反应了好一会才算是接受了这个事实,“你这孩子也是狠的下心……”
过一会又笑了,“也是应该的,有勇气,不愧是我的儿子!”
聊着聊着,沈妈妈想起一件事笑着问沈梧道:“今天回来怎么没带小猫?”
她转向女孩,“墨墨啊,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沈梧养了只猫,可可爱了,白白的,也叫……”
沈妈妈猛然停住话头。
她脸上突然浮现出“我悟了”的神色,“怪不得沈梧给他的猫取名叫墨墨,原来是为了女朋友!”
连玦:“……”
沈梧:“……”
他咳了一声,“巧合。”
沈妈妈摆摆手,一副不用说我都懂的表情。
年轻人的情趣嘛。
沈梧解释了下,“想着带女朋友回来,估计你也没时间照顾您那心爱的猫咪,就没带来。难道儿媳妇和猫放在一块妈你选猫?”
沈妈妈:“……”
她看向小姑娘,立刻摆手佯怒道:“谁说我这么想了!我这不是有一段时间没看到墨墨了……”
“这能一块比么。”
沈梧又朝嘴里扔了粒花生米,“那行,以后我带你儿媳妇,就不带猫,带猫,就不带你儿媳妇。”
沈妈妈:“为什么?”
沈梧条理很是清晰,“那你是照顾猫还是我媳妇?万一我老婆受冷落怎么办,我可不放心。”
沈妈妈:“……”
仔细一想好像也是这个道理,于是点点头道:“也行。”
连玦瞥了一眼沈梧。
居然还帮她解决了一个头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