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就算其他人都忘了,奥利弗也不可能忘。
在夏集举办的夏十三日这天,首支抵达莱纳城的,是来自近邻格雷戈城的尼斯商队。
为首的那两名商人,当然是整支车队里最醒目的存在:不仅是因为他们行在最前,也因为骑着的马最为雄健,穿着更是绣有精致纹饰的漂亮衣服。
三人年纪相仿,并且面部轮廓相似,一看便是有着血缘关系的,更别说他们还故意蓄着如出一辙的络腮胡子了。
初夏的正午已经称得上炽热了,他们头上却还戴着从地中海商人处购入的海狸毛皮兜帽,上面镶嵌着10颗白色米粒般的珍珠。
背上披着淡绿色的披风,簇新的马裤下那被扣紧的皮靴干干净净,针脚细密得看不出接缝处的靴底,甚至没沾上多少泥渍。
他们就是这支商队的主人,尼斯和尼尔兄弟。
“要不是听说莱纳城来了位公爵领主,有了上次在那屎河旁边卖货的经历,我是真不想来这个鬼地方了。”
尼斯擦了擦额上的薄汗,跟弟弟抱怨着:“而且那里的人越来越穷,连饭都快吃不起了,根本没有闲钱买我们的货物。上次带的那六车货,最后竟然只卖掉了一车!还全都是那个领主买的。”这还得亏了他们去得早,才从那眼高于顶的管家手里拿到了货款——据晚到的那些商人说,他们的货款全是被那位贵族大人赊账买下的,而随着前领主的突然过世,也就注定没法要到了。
最让尼斯记忆犹新的还是,由于集市在臭气熏天的屎河边上,他们的货物也不可避免地沾上了难闻的臭味,久久都未曾散去。
他们兄弟在王国南部称得上是小有名气,是主要活跃在格雷戈城一代的巡回毛皮商。
他们主营的商品类型,从最常见的野兔皮毛,到颇受小贵族青睐的狐狸和松鼠皮毛。这些能被灵活运用在服饰各处的小类毛皮,每售出一件都能给他们带来不菲的利润。
当然,缺点也很明显:哪怕是在被公认为南部最大城市的格雷戈城,对这类商品的需求量也不算大——至少不是个能让尼斯兄弟感到满足的数字。
比起缴纳高额的租金,在城中开设固定的铺子,他们宁可把时间花在危险的路上。
从开春到秋末,尼斯商队都穿梭在不同的城镇间,赶赴一场场集市。
当货物不断进行流动时,他们的利润才是最大的。
即便是见多识广、早习惯了旅途的艰辛的这对兄弟,都对莱纳城的光景心有余悸。
单从距离来看,去莱纳城的路对他们根本称不上遥远。
但不论是那恶劣到极点的路况,还是沿途荒无人烟、根本无法获得补给,都是让商人们对莱纳城敬谢不敏的原因。
“哈哈,”尼尔苦中作乐地说:“放轻松些,至少我们不用担心路上会遇到强盗。”
尼斯嘴角抽抽:“那是因为莱纳城太穷了,连盗匪都不屑来!”
不管怎样,他们这次是充分汲取教训了:他们出发前精简了车队,只带了三车货来。
要不是从熟识的好友那听说,那座像是被诅咒过的城市迎来的新领主,是最近在政变里败出后、才被新国王放逐出王都的天使公爵的话……他根本不打算跑这一趟。
天使公爵的名号实在是太响亮了,连一向只活跃在南边的他们都略有耳闻:虽然他们能听到的内容,不外乎是老国王有多宠爱这位幼子,又赏赐了什么奇珍异宝给他,或是他那被誉为天使般美好的容貌。
作为唯利是图的商人,尼斯和尼尔当然对一个男人究竟生得有多美貌这点毫无兴趣。
他们真正关注的是……“那位这么多年来都深受陛下宠爱的公爵大人,即使是被驱赶出了王都,也一定有着比前几位领主都要丰厚的腰包吧?”
抱着这样的期待,他们提心吊胆地督促着仆人和车夫,让载着货物的马车车轮在凹凸不平的泥泞路面上缓缓碾过,朝已经能遥遥望见的那座城堡和钟楼靠近。
首先让尼斯他们感到意外的是,在那熟悉的斑驳城门前,居然站了两名穿着轻铠的年轻男性。
“莱纳城终于有卫兵了?”
在短暂的诧异过后,尼斯很快便觉得这在情理之中了。
一穷三白的莱纳城,除非是要举办一季一回的大集,平日里连盗贼都不屑光顾这种地方。加上过去的一年里,它就如同被诅咒了般频繁更换领主,内部管理混乱不堪,更没有人会多此一举地在无人到来的城门处安排卫兵了。
现在的话,毕竟有全国唯一的一位公爵殿下坐镇着啊。
那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眼高于顶的贵族,即便再落魄,也不可能连这点排场都不讲究。
大约十天前才被诺亚骑士长抽调出来进行训练,这时临时上岗的两名卫兵,对尼斯等人的到来并不意外。
尽管经验丰富的商人们一眼就能看出他们动作间的青涩和紧张,但还是仔细地查看了他们的身份文件,然后予以放行。
“我还以为那位公爵大人安排卫兵守门,是为了征收入城税呢。”尼斯与弟弟低声说着话:“没想到他们连一个铜币都没要!”
尼尔乐呵呵地说:“看来公爵大人看不上那点小钱。”
“这可不一定是好事。”尼斯表情严肃:“希望他不会看不上我们带来的货物才好。”
城门开启后,又一件让他们意外的事情出现了:之前全靠人用双脚走出来的‘泥巴路’,被一条整洁宽敞的砾石路所取代,一直延伸到了一处栽种着许多金黄色的花盘、远看去是一片亮澄澄的花圃。
“真是不可思议。”尼斯瞪大了双眼,起初并不认为那处花圃与自己的生意会有任何关系,只当是重视享受的贵族特意开设的花园:“我第一次见那么大的花!一定是海的另一边买来的奇异种子吧。”
在过去的十年里,他每年至少都要来一趟莱纳城,对这里不说熟悉,起码是有着大概印象的。
但莱纳城的情况,与其说是一成不变,倒不如说是越来越糟了——杂草丛生的田野,散发着恶臭的河沟,破败不堪的房屋,面黄肌瘦的城民。愿意来这里做生意的商人也因此变得越来越少,进一步掐灭了莱纳城人与外界接触的机会。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那位公爵殿下来到莱纳城的时间,还不到一个月吧?”尽管见过比这要恢弘富丽上十倍的大城市,尼斯还是被它短期内产生的变化而震惊到了:“这对我们来说应该是个好消息,他或许愿意看一眼我们的货物——嘿,尼尔,你看!那是什么?!”
随着马车愈发靠近花圃,散落在田野间的房屋的全新样貌,也逐渐进入了他们的视线。
“奴隶们居然全在盖新房子!他们难道都不用下地劳作吗?”尼斯惊呼着:“虽说只是用一些烧坏了的木头,看起来倒是挺不错的!哦,哦,我的天呐!他们的玉米怎么那么快就要熟了?!”
尽管尼斯家往上数三代,都是不折不扣的商人,但他还不至于无知到连常见作物的成熟周期都不了解的地步。
玉米这种作物,少说也要种上三四个月才能收获啊!
可呈现在尼斯眼前的田地,这大片大片的全是已经抽穗灌浆、即将进入成熟期的玉米!
“是我眼花了吗,尼尔?”尼斯忍不住翻身下马,亲自走进了玉米地里,瞠目结舌地确认了玉米的状态:“这怎么可能?!”
“把你的手从玉米上拿开,商人!”
一道语调沉稳有力、措辞却毫不客气的声音,突然从不远处响起。
尼斯下意识地收回了手。
他只朝声源看了一眼,就心神一凛,毫不犹豫地行了一礼:“十分抱歉,大人。”
刚才出声呵斥他的莽撞举止的,是一名身形高大、器宇轩昂,穿着一看就价格不菲的簇新铠甲的年轻骑士。
最重要的是,他所佩戴的那柄长剑的剑鞘上,刻有带铭文的精致盾徽。
——这是一名贵族出身的骑士。
对方微皱着眉,锐利的目光在他身上审视一周后,才略微放松,沉声解释了句:“这些是由神赐下种子、并且由尊贵的公爵殿下亲自栽种的作物,不可随意碰触。”
尼斯毕恭毕敬地躬着身,正要再开口乞求原谅时,就被这话吓到了。
“大人,你刚才说……”尼斯不由自主地抬起头,结结巴巴地问:“这些是殿下亲手种下的?公爵殿下?”
得到神情严肃的骑士的颔首肯定后,‘领主居然亲自下地、亲手栽种农作物’给尼斯带来的震愕,在这一瞬间,甚至远远超出了‘神赐下的种子’和玉米在短短半个月里、就已经接近成熟期的程度!
不等精神恍惚的尼斯一行人反应过来,这位骑士便淡淡地看了愣住的车夫一眼,主动解释了句:“从这次夏集开始,集会的地点就要更换了……沿着这条路走到尽头,被太阳花围住的那个广场,就是你们可以囤放货物、开设摊位的地方。”
接踵而来的震惊,已经让尼斯和尼尔变得麻木了。
他们从刚刚起就大张着的嘴,直到现在都没合上。
尼斯眼睁睁地看着那位语气听似冷淡、却仁慈地给出了指示的骑士渐渐走远,突然想起什么,赶紧出声:“请、请稍等一下,骑士大人!我们是来自格雷戈城的皮毛商人,听说这里来了一位高贵的新主人,所以特意带上了一批上好的货物……我们愿意献上礼物,请问,能不能为我们引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