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斯朗,布什和瑞杰尔这三兄弟所带领的强盗团,以前最常活跃在王都附近的,劫掠一些来往于各大主要城市间的大商队的。
他们也不算贪心,每次只会专心瞄准一支肥羊商队,暗中跟踪对方。
他们会耐心地等到猎物的防备降到最低、离两边城池都很远的时候,再猛然出手——而且绝对不会心慈手软地留下活口。
等商队成员的家人们发现异常,着急地到处找人时,他们却早就带着劫掠来的财物转移到别处,逍遥快活去了。
每干完一票大的,他们都会用来尽情吃喝玩乐,沉寂上一段时间后,再物色下一个目标。
在众多手段凶残、贪婪大胆的强盗团中,他们竟然还算比较低调的了。
然而新国王卡麦伦不仅上位的手段残暴,还派出精兵在王都附近巡逻,并且以镇压叛乱的名义铲除曾经反对自己的政敌。
他让军队频繁做出这样的行动,不仅让王都一带的权贵人人自危,也让商人们都不乐意朝王都去了。
斯朗与两个弟弟一商量,出于谨慎的心态,索性把活动中心往南端移动,等避过这段危险时期再回去。
在沿途打劫了几只“瘦羊”后,其中一头瑟瑟发抖的老羊在临死之前的话,忽然勾起了斯朗的心思。
这是一个带着大量货物,要去莱纳城赶夏集的布商。
“莱纳?”听到大哥斯朗口中要转道莱纳城的提议后,瑞杰尔毫不掩饰自己嫌弃的表情:“嘿我亲爱的兄弟,你说的是那个穷得连屎都拉不出的鬼地方吗?”
那里的人简直比荒野上的沙蛇还瘦!
布什一边啃着羊腿,一边懒洋洋地附和:“去莱纳做什么?还不如去格雷戈城。麦肯纳那吝啬的老东西可是藏了不少好东西的。”
“前提是你有命去享受。”斯朗不屑地哼了声:“麦肯纳那个喜欢捅小鬼屁/眼的老杂种手底下有三千士兵,你能把他们全杀了?”
布什和瑞杰尔对视一眼,收起了玩笑的表情,纳闷地问:“斯朗,真要去莱纳?”
斯朗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
他仰起头,灌了一大口酒,才以讽刺的口吻提醒:“你们别忘了,有个被老国王宠爱的纯血大贵族,刚被哭哭啼啼赶到那里呢。”
就算是对宫廷里的事情再不关心的普通人,也大多听说过“天使公爵”的大名。
“奥利弗啊。”
瑞杰尔一下有了兴趣:“被赶去莱纳了?那可太有趣了。”
莱纳城的守备力量,那恐怕是几个小孩儿都能攻破的薄弱。
布什面上带着银邪的笑容:“真想尝尝那个老东西最心爱的儿子的滋味啊,摸上去肯定比昨晚那个女人还滑吧?”
“在临走之前,他好像只来得及带上几个骑士,其他的仆人全被他那个当上国王的好哥哥给赶走了。”斯朗微眯起眼,露出了一抹残忍的笑容:“一个破破烂烂的死城,拿来当他的墓地,应该是再合适不过了。”
而在把那位曾经在王都享尽尊荣的大贵族的手脚砍断前,他会先好好欣赏……那张曾经被无数贵族和吟游诗人赞美的漂亮面孔,流露出的痛哭流涕的丑态。
已经很久没有亲自披挂上阵的福斯管家,当然不知道对面的盗匪首领对他的小主人抱有这么深切的恶意。
他原先还很担心,心地善良的小主人或许会坚持要离开城堡、亲自对抗敌人……好在奥利弗在经过短暂的思考后,同意了留在城堡里观战。
碧绿的眼珠神色淡漠,目光只在那些如暴露在狼群前的羔羊般瑟瑟发抖、连拿着“武器”的手都在哆嗦的平民身上做了片刻逗留,就很快移开了。
福斯十分清楚,真正能称得上有战斗能力的,就只有他、诺亚、凯恩和另外两名骑士。
那些临时上阵的卫兵,和根本没有经过作战训练的平民,不仅帮不上忙,甚至还可能自乱阵脚,引发恐慌。
“福斯先生,现在应该怎么做?”
诺亚虽然是现役骑士长,却依然对福斯恭恭敬敬的。
这时他就如同一名普通的副将一样,认真地等待着福斯的指示。
当他还是一名内廷骑士时,就深深地崇拜着彼时的宫廷骑士长福斯了。
“人数差距太大了,不能冲。”福斯一边不紧不慢地朝手臂上缠着绑带,试着弓箭的拉力,一边以鹰一般的眼神紧盯着越来越靠近领地范围的那群强盗,言简意赅道:“找首领。”
强盗团大多是乌合之众,而越有秩序的,就意味着首领的权威越高。
那只要能尽快击杀首领,对面的士气很快就会散掉了。
只是斯朗等人能在王都附近活跃这么久,凭借的当然不只是运气。
与那些喜欢穿得跟会晃动的珠宝首饰盒一样,生怕对面不会注意到自己是首领的蠢货不同。
斯朗三兄弟一开始就穿着跟其他人相差无几的衣服,甚至连手中兵器的品质看上去也差不多,混在队列中间靠后的安全位置。
那强盗团越逼越近。
已经射出了好几箭,但只给对面减了微不足道的几个战斗力的福斯,面色更加冷凝。
他紧抿着唇,眼底就像笼罩了一层冰雪。
他短时间内找不出狡猾的对面首领,这也就意味着,必须要有一场血战了。
这么悬殊的人数,就算是他,也不一定能活着回去。
但无论如何,他都不会让这些肮脏卑鄙的恶徒有机会靠近他的小主人的。
在驱马冲进敌方人堆前,意志向来如铁般坚硬的福斯,第一次没忍住回了头。
他看向了被镶嵌在高高的城堡上,小主人经常会走过的那面窗户。
可惜的是,没有看见那道熟悉的身影。
——我最重要的殿下啊。
福斯闭了闭眼,很快将头转了回来,冷静地直视敌人。
——如果真的有伟大的猫猫神的话,那希望祂能永远地保佑您。
您的仆人啊,恐怕再也无法陪伴您了。
这一念头刚一涌现,福斯便猛一挥马鞭。
“为了殿下——冲!”
他爆喝出声!
几位穿着同样制式的冷铠的骑士,就如同一支支离弦之箭,没有过一丝一毫的犹豫,疾冲向对面!
见那几个骑士选择率先冲击自己,斯朗几人其实是高兴的。
要是对面一直躲在城堡里放冷箭的话,他们或许短时间内,还真没有办法攻破那些壁垒。
但现在他们却自己找死……就算是强悍到能在国王身边效力的将领,也不敢说能以一敌百。
只要能解决掉这几个战力,剩下的人就如同无力的羔羊,随便他们宰割了。
眼睁睁地看着福斯先生他们冲了上去,茫然无措的平民们对视一眼,也只能绝望地朝上冲。
双方很快混战成了一团。
平民呈现出的战斗力,就如斯朗想象中的不堪一击。
他们对收割这群穷得连肉都没长几斤的东西的性命也没什么兴趣,重点还在于被保护在后方城堡里的那位大公爵。
在接近城堡之前,还得先把这几头碍事的恶犬解决了。
然而斯朗想是这么想,但接下来呈现在他眼前的、这侍奉在公爵身边的少数几人的战斗力,还是强得远远超出了意料。
尤其是那个年纪看起来最大的骑士——竟然那么凶悍!
所有胆敢靠近他的人,都会在下一刻被如鬼魅般急速挥出的利剑削掉骨肉,或是被刺向喉咙的剑尖逼得狼狈后退。
摔倒在地的强盗还来不及爬起,就被马蹄大力踏下,惨叫着被踩裂了胸骨。
腥臭的鲜血与碎骨横飞,惨叫和利刃入肉声混成一团。
诺亚带着其他骑士紧跟着福斯,抱着为殿下效忠到最后一步的心思的几人视死如归,以所有人都看得头皮发麻的吓人架势,奋勇杀着周边的敌人!
银色的盔甲,已经被重复溅射上的鲜血染成了触目惊心的红。
他们却仿佛不懂得惧怕。
——因为只要多杀一个,他们所守护的殿下就更安全一点。
“围住他!”
斯朗很快被激怒了。
他顾不得掩藏自己,大声指挥着:“他已经快不行了!都给我上去!把他的头给我砍掉!”
一个必死无疑的人,居然敢这么凶狠地反抗,害他折损了这么多的部下……
斯朗恨得连眼睛变成了可怖的血红!
“砍他手脚!一定要活捉住他!”
他暴怒地喊着。
等他把这个老家伙捉住,一定要砍掉手脚,把血淋淋的躯干/插在火堆上,烤得他哀嚎惨叫不可——
让斯朗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情不自禁地发号施令的下一瞬,一阵难以抵抗的巨大推力就随着无法忍受的锐痛,直接侵袭了他的身体!
“啊啊啊啊啊!!!”
斯朗痛苦地惨叫起来!
覆盖着布甲的胸膛就像是被剪刀利落剪开的单薄纸张一样,滚烫的鲜血像泉水般激涌出。
撕心裂肺的痛意席卷全身的那一刻,他全身就像被载满货物飞驰的马车正正撞上一样,竟然被朝后生生击飞了一小段路!
他突然发出的惨叫声太过凄厉,鲜血陡然朝上喷涌的场景也太吓人,直让战场上的人都被吓得停顿了一瞬,不约而同地朝斯朗看了过去。
在看清挥剑者姿态的那一刻,所有人的动作都定格了。
福斯也不例外。
不过他没有急着回头,而是在面无表情地杀死一名走神的盗匪时,才趁着这道空隙,朝后飞快地瞥了一眼——
绿色的瞳孔瞬间紧缩。
他清清楚楚地看到,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松松地持一柄大得出奇、猛一眼看去足有半个人高的阔剑。
剑刃无比锋利的剑身,是大海般通透的蔚蓝色。
它甚至没被喷溅的鲜血所污染,依然是剔透的深蓝。
而刚被掀开的粗劣麻布披风下,则是一张美丽到了极致,让所有人难以移开视线、禁不住屏住呼吸的精致面孔。
只是平时总带着温柔的淡淡笑意的漂亮面孔,这次没有一丝一毫的表情。
往常在所有人眼里熠熠生辉的美丽领主,这次在耀眼阳光的照射下,浑身竟然真正散发着淡淡的辉光。
他眼睑微垂。
即便是挥出了震惊所有人的一剑,他是水晶的温宁平静、也透着令人心生敬畏的漠然。
福斯一阵恍惚。
他看到了。
他的小主人,真的成为了传说中那穿着洁白无瑕的长袍,神色平静地挥下惩治罪人的秩序之剑,衣袍却不会被罪人的脏血所玷污,无声维护着善良与规则的……神的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