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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穿成女配闺蜜 第30章

作者:林果冻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1-08-29 16:12:20

之后连着两天,她又去副食品店等苹果,终于让她碰到了一次,买了三斤。

在招待所住的第八天早上,她正躺在床上吃苹果,听到了敲门声。因为是白天,她倒是不怕有人来敲门,结果打开门一看:“警察同志,你好。”是那天送周蜜红来的警察。

于笑道:“谢谢柯同志关心,我会的。”

柯母整理了一些东西,柯景阳去办理了出院手续,母子俩就走了,于笑和他们在医院门口分开,也回了招待所。

警察看到于笑也高兴:“于同志,盗墓贼已经全部被抓了,你可以安全的回凹子山了,你看,要不我现在送你回去?”

下午晚饭的时候,于笑没有去医院,第二天早上, 她在国营吃了一碗面, 然后又买了两碗面, 就去医院了, 救命之恩太大,忽略不得。

于笑去的早,柯母和柯景阳还没去买早饭, 这也是于笑赶早的原因,就怕去的晚了,柯母和柯景阳已经吃过饭了。

柯母道:“我也不晓得了,医生说他身体好,恢复的快,子弹看似很深,但是没有中要害,唯一担心的就是伤口感染发炎什么的,这两天在医院里伤口没有发炎,所以后期也不会有问题。不过回家之后他得有个把月不能让水碰到伤口,还要涂药膏。”简而言之,可以出院了,只要自回家细心一下就好。“笑笑啊,我们回家之后你就一个人在招待所了,不如你跟婶子回去?”

于笑摇摇头:“不用不用。”

柯母叹气:“笑笑啊,今天老幼就要出院了,下次等你回了凹子山,婶子来看你啊。”

于笑赶忙道:“等这次盗墓贼的事情过去了,应该是我来看婶子才对。对了婶子,柯同志的伤这么快能出院了吗?”

下午,于笑又去了一趟银行, 存了400块进去, 银行有900的存款, 身上还有七八十, 距离富裕米虫的日子又进了一步。想永远富裕,就得买房子。900块在老家的县城能买好的房子了, 但是在这里的大城市可不行。像涂售货员家那样40平方的筒子楼,因为地段的关系,都要两千了, 何况于笑想买的是独立带小院子的房子,就是位置差一些那起码也得2000左右,这还是于笑向招待所那位换票的妇女打听的。

柯景阳看着一老一少交流,他当真是第一次见到他娘跟小姑娘也能谈的这么好。等她们聊了差不多的时候,柯景阳道:“于同志,盗墓贼的事情应该快了,你这几天不要乱走,免得警察来的时候找不到你,如果在城区碰到什么问题就去公安局。”

而第二辈子,周蜜红重生了,她和韩简之间,显然就是上辈子你对我爱理不理,这辈子我让你高攀不上。这辈子的周蜜红因为在宋阿婆家吃饭,和任朔有了接触,最后任朔爱上了周蜜红,然后展开了这个甜宠故事的开始。

金铃喜欢看重生文,但是她喜欢看的重生女主是那种上辈子无辜,这辈子重生的女主,而不是那种像周蜜红一样,上辈子自作自受,这辈子还能重生的女主,她觉得写这文的作者在三观方面有问题的。甚至因为周蜜红的重生,韩简和张云朵没有在一起,所以她对作者是很有意见的。

于笑当然高兴了。从城区到镇上没有车,她如果自回的话,还得走路,多累。“谢谢你,警察同志。”

警察道:“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警察有自行车,载着于笑回了凹子山,于笑到凹子山的时候才十点半。“警察同志,谢谢你。”于笑拿出两个苹果,“这是对你的谢礼。”

警察无奈,把两个苹果放进衣兜里,想着拿回去可以给家里的孩子吃。

于笑走进知青宿舍,发现隔壁那间房间门开着,她先开了自房间的门,放下东西,又去了隔壁屋子:“金知青。”隔壁房间只有金铃一人。

金铃看到于笑走进来,想起了书中的情节。金铃没有想过自会穿书,她看的那本小说叫《重生六零女知青》,写的是女主周蜜红重生的故事。周蜜红第一辈子是个无脑女配,她爱恋男主韩简,然后因为韩简下乡,又对韩简各种痴缠,甚至辱骂女主,最后在姜大发的蛊惑下做出了对不起女主张云朵的事情,只是张云朵将计就计,最后周蜜红自作自受,嫁给了姜大发。而于笑是她的好友,一个老实人,最后为了救周蜜红,两人掉进了水库里。大冬天的水库水冷的刺骨,两人被活活的淹死冻死了。

只是没有想到,她竟然会穿书。知道是穿书的时候,金铃都懵了,不过很快,她也镇定了。她父母离婚了,谁都不要她,她是跟着奶奶长大的,奶奶家在农村,生活条件不好,为了支付她的学费,奶奶每天很辛苦,也因此,奶奶很苍老,等她大学毕业,以为自可以好好孝敬奶奶的时候,奶奶却去世了。

后来她自在城市里奋斗,她记得那天自的胃不舒服,早上起来的时候连力气都没有了,她拨打了120之后,就没有意识了。等她在醒来,她已经穿书了。

刚开始的时候,她真的没办法适应,但是这几天下来,她已经适应过来了。她在现实世界里没有任何的留念了,穿书不穿书都无所谓。

“于知青,你回来了?”金铃从床上起来,头上还包着纱布,“看见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于笑诚心又带着歉意道:“真是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也连累你受伤了。”她的确是很抱歉的,不仅仅是害了金铃受伤,更加的是自差点死,从这件事上,她也学会了一点,在这个世界上,她再也不会有好奇心了,这不是一个和平的年代。

金铃笑着摇摇头:“我们是知青,相互帮助是应该的。”如果说金铃讨厌周蜜红是因为她觉得周蜜红是自作自受,那么对于于笑这个人,她是出于同情的,两辈子,都是被周蜜红连累。至少金铃是这样觉得,如果没有周蜜红,于笑这个人性格老实,而且做事情认真勤劳,不该是那样的结局。所以对于于笑,她是没有恶意的。

“谢谢你金知青,那我去洗衣服了。对了金知青,你有换洗的衣服吗?我拿去一起洗了。”金铃是因为她而受伤的,在金铃伤好之前,她照顾金铃是应该的。

金铃道:“不用了,爱瑶帮我洗了,谢谢。”

于笑想了想:“那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一定要告诉我啊,还有,我明天开始就上工了,在你伤好之前,你请假的工分我都会划给你的,还有还有,这几天的饭菜我都会给你准备好的。”

金铃一听,便道:“不用了,这件事也不能怪你。如果那天的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我相信你也会去找我的,不是吗?”这个于笑性格老实,从小帮着亲妈干活,是个可怜的。想到这个,金铃道,“于笑,你们在宋阿婆家做饭,每个月要交五斤粮食对吗?”

于笑道:“是啊,金铃,你也要去吗?”

金铃摇摇头:“我不去,我们一个月的工分也就那些,再扣掉5斤粮食的话,我们连吃都不够吃了。”

10个工分一斤粮食,一个女同志每天最高6个工分,除非是特别特别能干的,不然一天6个工分,一个月也就180个工分,也就是18斤粮食,再交出去5斤的,剩下13斤粮食,每天只能吃个五分饱了。

金铃见状又道:“于笑,你每天能做4个工分,一个月的粮食显然是不够吃的,还要再交上去5斤,那就更加不够了。我知道,你和周蜜红好,周蜜红会给你粮食。但是,这样对你来说并不是好事情。周蜜红家里条件好,她不怕没粮食吃,而如果她一直给你的话,会让她觉得你在占便宜的。”

这会儿,于笑的内心是波涛汹涌的,她睁大了眼睛,整个人有些恍惚,因为她发现眼前的金铃是穿书的。她怎么都没有想到,金铃提前穿书了。原来的小说中,金铃是过年前那场雪后,因为路滑而在洗衣服的时候,掉进了水里,醒来的时候就是穿书女了。

穿书女来了之后,她一看是就看周蜜红不顺眼,但是对于原主,她并没有恶意,所以也曾用这样的借口劝过原主,让她不要和周蜜红一起过。可是原主能感觉道周蜜红对她的真心诚意,所以没有听金铃的话。

金铃也因此,觉得原主笨,就不再劝她了,后来又因为原主总是帮周蜜红,对原主也有几分不顺眼了。

而现在,眼前的金铃说了穿书女会说的话,所以,这是穿书女来了。再者,原来的金铃人很好,会帮助人,可也绝对不是多事的人,不会说这些话。

于笑不知道穿书女什么时候来的,但是她猜想,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前几天金铃滚下山,头碰到了石头之后来的。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于笑要仔细想想和金铃的相处了。金铃因为自受伤,自欠了金铃一份人情,但欠的是原装金铃,而不是这个穿书女金铃,所以于笑要防备金铃拿这个人情说事情。虽然她不知道金铃会不会这样做,可是她要事先把这件事解决。她愿意回报原装金铃,却不愿意把这份恩情回报在穿书女的身上。

不过,于笑也没有马上拒绝,她对着金铃道:“谢谢你金铃,我会想想的。对了金铃,你这次的医药费花了多少?我赔给你。”

金铃道:“不用了,医疗费大队里已经给我付了,年底直接扣我工分里的钱就好。”

于笑从金铃的房间出来,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回到自的房间,她有些瘫痪的躺在床上,坐了那么久的自行车,还挺累的。一边躺着,一边思考事情。穿书女来了,她要做两件事情,第一件,不能让穿书女把恩情套在自的身上,不管她会不会,她都要防备。第二件事,如何让穿书女不怀疑自?她还挺担心自的性格暴露的。

于笑闭上眼慢慢的想着。想着想着,于笑就睡着了,等到中午的时候,门口听到了女知青们下工回来的声音,她才醒来。

一看时间,要吃午饭了,于笑赶忙赶去宋阿婆家。

看到于笑从房间里出来,在外面的女知青们也有些意外,没有想到于笑回来了。

林爱瑶道:“于知青你回来了?这几天还好吗?”

林爱瑶,被穿书女当成闺蜜的人,穿书女抢了任朔之后,就把原主的官配撮合给林爱瑶了。之前于笑没有特意的去想这些,因为穿书女还没来,这会儿穿书女来了,没有去想的事情就自然而然的浮出脑海了。

于笑抱歉的道:“我没事,谢谢你们关心,林知青,金知青因为我磕破了脑袋,从晚饭开始,她的饭菜我会准备的,她的衣服我来洗。”

林爱瑶一愣:“这个……”

“那就这样说定了,林知青,我先去吃饭了。”她之所以没有说中午,是因为中午忘记跟宋阿婆说她回来了,宋家应该没做她的晚饭,更别说多出来给金铃吃了。

林爱瑶也没有多说,毕竟关于金铃的这个事情,得金铃和于笑说。不过,林爱瑶进了屋子,把于笑的话跟金铃说了:“……于知青人还挺好的。”

金铃在屋子里只听得到她们在说话,但具体是什么却听不清楚,因为于笑说的声音轻。这会儿听到林爱瑶的转达,金铃道:“于知青是挺好的。”小说里,于笑是个老实人。

在去宋阿婆家的路上,于笑又碰到了几个妇女。

“于知青你回来了?警察同志说你碰到了犯罪分子,没事吧?”

“于知青,犯罪分子是怎么样的?”

“于知青……”

因为这会儿是下工时间,所以碰到的人较多些。于笑按照原主的性格,对大家腼腆的笑了笑,然后解释:“我那天去山上捡柴,撞见了盗墓贼,盗墓贼要杀我灭口的时候,军人同志把我们救了。后来镇上和城区的警察都来了,但因为盗墓贼没有全部被抓,他们可能认的出我,所以我只能住在警察同志安排的地方。今天早上警察同志来找我,告诉我盗墓贼全部被抓了,我安全了,就送我回来了。”

之后考古专家会来,所以盗墓贼的事情不需要隐瞒。

“原来我们这大山里有古墓啊。”

“那天杀的盗墓贼,死人的墓地都要挖,真是不厚道。”

“可不是嘛,太晦气了。”

于笑接着又道:“我出事那天,谢谢各位乡亲们去找我……今天回来,看到金知青头上绑着纱布,我很难过。”

“可不是,那天金知青留了好多血。”

“哎哟,这几天她也上不了工了,每天在休息。”

“上工哪有命重要。”

于笑也难过道:“是我害的金知青不能上工了,所以金知青请假的这段时间,我的工分会补贴给她。”

“于知青,你可真实诚。”

“于知青,你真是好样的,感恩啊。”

“于知青品德好。”

于笑在众人面前刷了一波,然后就去了宋阿婆家。看到于笑回来,周蜜红第一个高兴的叫了起来:“笑笑,你回来了?真是太好了。”

“欢迎你回来,于笑同志。”

宋阿婆也跟着道:“总算是回来了,快来吃饭,你回来的刚刚好。”

于笑道:“谢谢大家关心。其实我十点多的时候就回来了,忘记来跟阿婆说了,阿婆午饭做的不够了吧?”

宋阿婆道:“没关系,我煮几个番薯,很快的。”

于笑道:“我待会儿吃番薯,阿婆你们先吃吧。对了,我在城区买了几个苹果,就给大家尝个味道。”她拿出三个,宋阿婆、宋小聪、任朔,一人一个。

宋阿婆:“咱们这边有农场,专门种桔子、苹果还有杨梅,每年的这个季节卖苹果,能卖到过年。”

周蜜红看着于笑:“我的呢?”

于笑道:“你的在宿舍呢。”又对宋阿婆道,“难怪副食品店的售货员说,最近隔三差五的有苹果呢。”

任朔道:“谢谢于知青,那我不客气了。”

于笑道:“不用跟我客气,我这几天叫你们担心了,感谢你们的关心。”

在宋家吃了午饭,于笑和周蜜红就回知青宿舍了,不过回去前,于笑拉着周蜜红去散了一圈步,两人在山脚下走着,于笑问:“蜜红,你家里有来信了吗?”

周蜜红道:“没这么快吧?不过估计也就这几天了。”

于笑:“哪天有空的时候,我们去镇上,你去邮电局给家里打个电话,让他们尽快安排你回去。”穿书女来了,她担心对方因为看上任朔提前对付周蜜红,虽然现在的任朔和周蜜红还没有产生感情,但是谁知道穿书女是怎么想的。

周蜜红有些不解:“笑笑,你可真心急。”

于笑担心道:“我这不是担心姜大发吗?我不在的这几天,你有碰到姜大发吗?”

周蜜红摇摇头:“没有碰到。”说到姜大发,她也紧张了起来。上辈子,在她被蛊惑之前,姜大发也是没有出现过。

于笑道:“蜜红,你说我们能重生,会不会有其他人重生?比如姜大发?”

周蜜红被吓了一跳:“不……不会吧?”

于笑道:“所以啊,你要尽快回城才行。”

被于笑这样一说,周蜜红也觉得毛骨悚然了。

两人聊了一下,回到知青宿舍,周蜜红都心不在焉的,不过于笑觉得,给她压力是必须的。

下午,于笑和周蜜红一起去上工了,上工前,于笑去了村委办公室。办公室里只会计一人,看到于笑来了,关心的问:“于知青回来了,犯罪分子的事情解决了?”

于笑道:“回来了,也解决了,谢谢您的关心。叔,我想问一下金铃同志这次磕破脑袋的医疗费花了多少,她是为了找我才磕破脑袋的,所以我来还她的医疗费。”

会计道:“你等等……”不管是知青还是村民,如果发生点事情,自没钱的话,大队是愿意先垫付医疗费的,费用会在年底算钱的时候扣。“金知青的医疗费一共18块2毛6分。”

于笑给了两章大团结。

“找你1块7毛4分。”

从村委办公室出来,于笑就去上工了。

周蜜红:“回来了?花了多少医疗费啊?”

于笑:“18块2毛6分。”

周蜜红:“看上去也不严重,花了那么多钱吗?不过出事的时候,她的确流了很多血,当时真是吓死我们了。”

于笑:“……”这话怎么说?“只要金知青没事,再多的医疗费也是值的的。”

两人正说话间,大队长来了。“于笑,我听会计说你付了金知青欠大队的医疗费?”

于笑道:“大队长,是的,这件事是因我而起,我赔偿金知青的医疗费是应该的,总不能她为了找我吃了苦头,还要自付医药费。”

大队长倒也不是因为这件事来的,不过于笑把这件事处置的很妥当,她赔偿医药费本就是应该的。但是他这会儿过来,也不是因为这件事:“关于那天的事情,你把详细情况跟我说一说。”

于笑自然没有隐瞒,把那天的事情说了一边:“……好在当时有军人同志在,我现在光是想起来就害怕。”

大队长道:“没有想到解放后还有这么多盗墓贼,要知道解放前盗墓贼才多呢。那关于古墓的事情,有什么消息透露出来吗?”

于笑道:“这个我倒是不清楚,不过我听说好像警察局已经上报了,可能过几天就有考古队来吧。”

大队长点点头:“以后上山自要注意安全,虽然那天的事情不能怪你,但是你也要谨慎。”

于笑道:“我知道了,谢谢大队长提醒。对了大队长,明天上午我和周蜜红还得请半天假,然后要借一下你们家的自行车。”

大队长:“干啥去?”

于笑道:“那天麻烦大家上山找我了,我真是不好意思,我恰巧手中有些肉票,我想去供销社买些肉,给寻我的人家每户送一两,但是您家的自行车太大了,我骑着不方便,得让周蜜红骑着带我,您看可以吗?”身高165的周蜜红,那双腿是真的很长。

大队长抽了一口烟,好是好,但是这得不少钱:“那天去找你的加上知青,大概有六七十个人,具体我还要统计,每人一两的话,得准备八到十斤,你有这么多肉票吗?”

于笑道:“有的,我下乡前家里给了我全国通用的粮票,我用这粮票在医院里跟别人换了一些肉票。就是供销社买肉得早点去,所以得借您家的自行车。”

大队长听她都安排好了,也没有阻止:“那行,明天一大早你来骑自行车。”

“谢谢大队长。大队长,我还有一件事,金知青为了寻找我磕破了脑袋,她的医药费我虽然补偿了,但是工分也要补偿给她。”

大队长:“这个你自答应就行,到时候给记分员说一声。”

“谢谢大队长。”

到了下午下工后,大家去宋阿婆家吃饭的时候,宋阿婆按照于笑的话,准备了金铃的晚饭,一大碗白粥,一盘子小葱炒蛋。“我先给金铃去送饭,你们先吃吧,不用等我。”

知青宿舍正准备晚饭,因为田晶晶和赵宝兰不会做饭,所以她们只能是下工后再一起做饭了,当然,田晶晶和赵宝兰是负责洗碗的。

现在金铃磕破了脑袋,那么做饭的事情就到了林爱瑶的身上。上了一天的工,林爱瑶都累死了,哪里有心思做什么?直接煮几个番薯,再做一碗蛋汤就搞定了。

事实上,田晶晶和赵宝兰已经厌倦了吃这个。下乡已经十几天了,每天吃这个,她们都要受不了了。

赵宝兰:“要不我们也像周蜜红和于笑那样,每个月拿出5斤粮食,请村子里做饭好吃的婶子帮忙吧?”

田晶晶听了心一动,觉得这样可以。

林爱瑶道:“就算你们每个月给五斤粮食,吃的还是番薯,要吃的好,还得自准备菜,油盐酱醋也不能少,不然光是五斤粮食,人家给你们做什么?”

田晶晶和赵宝兰一看,确实也是。

“金知青。”此时,于笑拎着一个篮子来了。

“于知青来了。”金铃坐在门口,她的头其实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是送去卫生所的时候,她曾一度休克过,虽然后面醒来了,看似伤不重,但是脑震动这事情还是需要多休息的。实际上,田晶晶和赵宝兰刚才说的话,也说到了她心坎里了。每天这样上工再做饭,她也受不了。她心里有其他的想法,她不想去地里上工,不过也想拿高工分。所以,她这几天已经想出了办法。

不过,如果剧情没有变的话,那么于笑知道金铃接下来的动作。

“金知青,我给你送晚饭来了。”于笑走进厨房,把篮子里的白粥和小葱炒蛋拿出来,“金知青,你快来吃,我先去吃饭了,回头再来收拾碗。”也不等金铃拒绝,她就跑了。于笑此举,意在还金铃的人情,免得以后有人拿这件事说事,所以她送的光明正大,像这会儿,女知青们都在的时候送晚饭,就是最合适的。

金铃倒是没有要占于笑便宜的意思,毕竟去找于笑的不是自,而是原主,于笑欠的人情也不是她的,现在原主已经不在了,这件事也就过去了。当然,这件事也怪不到于笑头上,如果是于笑害死了原主,她自然也会为原主报仇,但因为是意外,所以只能当这件事过去了。不过,闻到白糯的米粥香味,还有金光灿灿的炒蛋,她口水有些泛滥了。不得不说,这是穿书以来,看上去最香的一顿饭。

既然于笑都送来了,那她就不拒绝了,就当欠于笑的吧,她以后会还给她的。金铃干脆爽快的吃了。她是现代人,还愁没有机会还这个人情吗?

田晶晶等人看着金铃一边喝粥一边吃蛋,看的眼睛都红了,她们也想吃。田晶晶:“我真羡慕周蜜红和于笑,每天下工后就有人做好饭了,这日子真好。”

赵宝兰:“羡慕啥?大小姐做派,又不是地主家的小姐,还要人伺候做饭。”

林爱瑶:“话可不能这样说,周蜜红和于笑上工还是很勤快的,每天都有四五个工分的。而且有人做饭怎么了?村里人不都是这样的,大人们上工,小孩子们做饭,难道这也是有人伺候,也是大小姐做派?”

赵宝兰看了林爱瑶一眼:“你就和周蜜红她们好吧,她们也不会让你占好处。看看她们从下乡之后有帮过你吗?”

林爱瑶觉得她的话很好笑:“吃不到葡萄,就永远说葡萄是酸的,我这是就事论事,也没有要她们的好处,谁像你们,心里都是黑的,才会想这种占便宜的事情。”

赵宝兰语气一变:“你说心里是黑的呢?”

金铃:“你们别吵了,我头疼。”

考虑到她是病人,大家马上没说了。

金铃吃了饭,从瓦缸里淘了一些水,把两个碗洗了,人家来送饭,她总不能让人洗碗吧。洗好碗,她对林爱瑶道:“爱瑶,我待会儿要去大队长家,等你吃好饭能跟我一起去一下吗?”金铃有原主的记忆,从下乡开始,原主和林爱瑶的关系就很好,两人相互帮助。所以金铃决定继续持续和林爱瑶的关系,因为林爱瑶这个人性格好,不会斤斤计较。而且,她也不能穿书了就和林爱瑶避开,这样一个人在乡下也不合适。

等林爱瑶吃好饭,厨房洗碗的活交给田晶晶和赵宝兰,她挽着金铃的胳膊出去了:“金铃,你要去大队长家干什么啊?”

金铃道:“我准备请个探亲假。”知青下乡已满一年就可以有探亲假,原主不舍得多花钱,所以从来没有回去过,金铃倒不是想去原主那个薄情的家里,而是她有另外的打算。“爱瑶,我觉得我们也和田晶晶、赵宝兰分开吃吧。让她们自去捡柴,自去挑水,以后和她们各管各的。”不管是看小说还是从原主的记忆中都知道,这两个人好吃懒做。她们捡的柴、挑的水,都不够她们用的。

林爱瑶觉得最近金铃有些变化,性格比以前强势了。不过,她也没有什么想法,因为她也觉得金铃的话有道理,她的确不太想和田晶晶、赵宝兰一起吃饭。“那我们她们不捡柴、不挑水呢?”

金铃道:“咱们要用水的时候再去挑,挑来直接用掉。等我请了探亲假回家,你这段时间别做饭了,请村里的婶子做一下,做个半个月,大概也就拿出个三斤粮食,你自的话可以轻松很多。其他的,等我回来再说。”

林爱瑶一听:“那行,我试试。”

两人到了大队长家,大队长家正在吃饭。看到金铃和林爱瑶来了,大队长问:“金知青,你的脑袋怎么样?对了,今天于知青去找了会计,把你欠大队的医疗费已经付清了。她还说,你病假这几天的工分从她身上划到你那边。”

金铃有些意外,没想到于笑的动作这么快。她赶忙道:“不用了,这件事也不能怪于知青。”

大队长:“会计那边已经收钱了,你们之间如果有问题的话,自私下去解决。”

金铃想了想:“那好,谢谢大队长。大队长,我今天是来请探亲假的。过两天农闲了,而且我这个样子就是农忙也上不了工,所以我想请个探亲假,回家里去看看。再者,最近头还有点晕,我想去家里那边的医院再检查一下,我们那边的医院看脑科的比较好。”

大队长道:“行。”金铃自打下乡一来的表现一直很好,再加上农闲了,有十天的休息时间,所以大队长给的假期还是比较痛快的。

于笑之所以换这些肉票, 是因为昨天她上山了,大队长带着大家去找她,她不能没有表示的。干脆回去的时候买些肉, 但凡去寻找她的人,一人一两肉表示感谢。当然, 感谢是真心的, 顺带也刷好感值。

警察赶忙道:“不用不用,于同志有什么事情可以找我,我先走了。”

于笑赶忙把两个苹果塞进他手里:“我知道警察同志助人为乐,但是还不准我们老百姓感激你们吗?警察同志这样的话,我如果碰到困难就不敢求助你们了。再次谢谢警察同志!”说着,深怕警察拒绝,她赶忙跑进知青宿舍。

于笑在招待所有些无聊,想着手中有布票,又去供销社买了黑色的灯芯绒布和黑色的厚棉布。布买了不少,有给于奶奶和于爷爷的,也有给自留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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