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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穿成女配闺蜜 第33章

作者:林果冻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1-08-29 16:12:20

听到金铃的声音,林爱瑶和于笑回头。看到是金铃,林爱瑶高兴的站了起来:“金铃,你终于回来了。”

于笑也笑着打招呼:“金知青你回来了?脑袋怎么样?”

田晶晶瘪瘪嘴:“她和于知青去洗床单被套了。”

金铃看着天气好,太阳热,是该洗洗。她一走就是半个多月,怕是也积了灰尘。想到这里,金铃道:“我也去洗床单被套。”说着,放下手中的东西,赶忙去整床单被套。作为现代人,她也是有些洁癖的,就是比这个时代的人爱干净。他们可以几个月不洗床单被套,她觉得半个月一次是不能少的。

金铃道:“我回来了,脑袋已经好了,就是还有道疤,不过头发遮一遮看不见。”

金铃:“咱们凹子山的鱼也是整个公社都出了名的, 去年我没有钓到, 今年我一定要加把劲争取钓到。”

“可不是嘛, 整个大丰公社里, 哪个大队的鱼有我们凹子山的鱼好?对了金知青,你们女知青里的于知青可钓到了三条鱼, 三条啊,有五六斤呢,可比男同志们还厉害。”

“金知青。”赵宝兰看到她还高兴的,“你总算回来了, 我可想你了。”

田晶晶:“可不是嘛,你再不回来,林知青都和于知青扎堆了。”

金铃:“是吗?那可真是厉害了。”金铃回想, 原来的小说里于笑有钓到鱼吗?好像没有吧。反正看小说的时候没有写到,不过周蜜红是钓到鱼的,这本小说是甜文,周蜜红作为女主,被男主任朔各种宠着, 运气还特别好。总得来说, 她觉得周蜜红就是一个除了女主光环一无是处的人。

等金铃到了女知青宿舍, 看到田晶晶和赵宝兰在晒太阳:“天知青、赵知青, 你们都在啊,我回来了。”

“啊哟,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你今天回来的正好, 过几天轮到你们小队钓鱼了,刚好赶上了。”

金铃倒是没有就着田晶晶的话继续这个话题,她知道田晶晶和赵宝兰的性格,两人都是爱掐尖的,这种挑拨离间的话她哪里听不出来?再说了,她不在,林爱瑶和于笑她们一起也是正常。金铃没有道:“对了,怎么没看见爱瑶?”

说起来,林爱瑶知道的这么清楚,还多亏了于笑时不时的伤感一下,然后就把这件事说的大家都知道了。

听了林爱瑶的话,金铃的内心震撼不已。小说里根本没有这样的事情,周蜜红重生之后,不仅自己好好的,还把于笑照顾的好好的。当然,在她的心中,她认为周蜜红是在补偿于笑,不过上辈子于笑为了周蜜红而死,补偿也是应该的。后来周蜜红考上京城的大学,和任朔一起回了京城。在这期间,周母的身体根本没有发生意外。

听她这样说,于笑松了一口气道:“那就好那就好。”

金铃只看见林爱瑶和于笑,没看见周蜜红,她惊讶道:“周知青呢?她不是一贯和于知青在一起的吗?怎么没看见她?”

于笑听她问起这个,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蜜红她回京城了,她也是可怜。”

就算金铃自己是穿越的,也想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虽然看小说的时候,她是上帝的视觉,但是一旦融入这个世界,她身为这里的一员,也就没有了上帝的视觉。她能想到的是,难道周蜜红被穿了?但是又觉得不可能。周蜜红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谁能穿她?心里有千万个一问,金铃便也问了:“她怎么回家了?知青下乡要满一年才有探亲假啊。”

“哎……”于笑再一次叹气。

热情活泼的林爱瑶就开口了:“金铃你不知道,你走了之后……”林爱瑶把周蜜红的事情说了出来,“我想周知青一定很难过,给家里寄了封信、打了个电话,她妈妈就出事了,当时电报发来说她妈妈病危,周知青当天就走了。哎……好在后来她妈妈醒过来了,但是断了脚了,短时间好不了了,所以周知青的探亲假也延长了。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周知青一定也很难过。”

可是为什么现在周母出了意外?这到底还是不是小说世界了?难道说,是小说世界的衍生世界?

一时之间,金铃有些恍惚了。

因为想不明白,金铃就没有继续想了,反正周蜜红的事情跟她没有关系。而且……脑海里闪过那清隽的身影,她始终觉得周蜜红配不上他,如果他知道周蜜红在上辈子是怎样缠着韩简,又被姜大发怎样利用,他还会喜欢上周蜜红吗?

金铃因为从小到大没有人可以依靠,所以她的主见是极大的。那天她在医院里醒来,取代了原来的金铃,她知道原主滚下山撞了石头之后,是任朔抱她上牛车的,所以出院之后,她就去感谢任朔了。小说里腹黑、睿智又冷静的男主,她在看小说的时候就非常喜欢,如果不是因为喜欢任朔,她大概是看不完这本小说的。而在看见本人之后,她就喜欢上了。只是,她刚穿书,很多改变需要慢慢来。而这会儿,周蜜红回城了,暂时不会回来,对金铃来说,可是个好消息。

于笑和林爱瑶来的快,所以她们的被套床单洗完的时候,金铃的还没。于笑本来就不想被金铃抓着恩情不放。当然,此刻的金铃并没有抓着原来金铃的恩情不放,但是以防万一,所以于笑才大肆张扬的买肉、分肉,让全凹子山的人都知道,她还了恩情的。这样一来,金铃以后也不能拿原金铃的恩情说事情了。于笑这是事先准备好。

但是吧,人都是健忘的,说不得以后金铃再提起这件事,别人依旧会觉得她欠了金铃,毕竟当时金铃撞破脑袋,流了很多血,比起她送的肉和饼干,这算的了什么?

所以,于笑觉得自己还得再狠一点,说她心思重也好,把人想的太坏也好。

于笑起身,走到金铃的旁边:“金知青,我来帮你一起洗。”

金铃道:“不用的,我自己可以的。”

于笑道:“没关系,反正我也没事。”

林爱瑶倒是也想帮忙,但是她们两个人在洗了,她再过去就有些拥挤了,所以她道:“于知青,我把你的床单被套先拿去晒了。”

于笑道:“好的,谢谢你。”

在没有洗衣机的年代,洗床单被套的确是非常痛苦的事情,尤其是冬天,手指都要被冻的麻木。但是两个人一起洗的话,的确快了很多。洗好被套,两人一起拧水的时候,于笑脚底一划,整个人掉进了水里。

金铃整个人都惊呆了,紧接着她马上大喊:“来人啊,救命啊……”一边喊,一边伸出手,“于笑,把手给我。 ”她不会游泳啊,而且这么冷的水,她也不敢跳下去救人啊。

不过,洗衣服的这一块地方水不深,直到于笑的胸口,而在这边洗衣服的也不只她们两人,虽然大家都隔着些许的距离,但听到金铃的喊声,大家赶忙放下衣服过来了。不过于笑已经挣扎着从水里爬起来了:“我没事我没事,大家不用担心。”

有个妇女道:“这大冬天的里面的水很冷,你可别冻坏了,快回去在被窝里暖一暖。”

又有个妇人道:“可不是,不要感冒了了啊。”

于笑道:“我不会的……哈欠……”说话间,已经打了个喷嚏,“金知青,真是对不起,本来想帮你一起洗的,现在我帮了倒忙了。”

金铃赶忙道:“哪有的话,你快去换衣服吧。”这么湿哒哒的衣服穿在身上,可冷了。

于笑点点头:“那我先回去了。”她穿着湿哒哒的衣服向着知青宿舍跑去。

知青宿舍的院子里,林爱瑶正在晒被套床单,看见于笑湿哒哒的跑进来吓了一跳:“这是怎么回事啊?怎么都湿了?冷不冷个啊,快去换衣服。”

于笑虚弱道:“没事,就是在和金知青一起给被套拧水的时候脚一打滑,掉进了水里,我先去换衣服了。”

说着,于笑跑进了房间里,然后关上门,马上脱了衣服,再用毛巾把身上的水擦干,然后跳进了被窝里。她的床特别的暖和,因为她把周蜜红那床的垫背拿了过来,两条垫背垫在一起,床不仅暖和,还非常的柔软。她今天故意掉进水里,是自己仔细想过的。首先,她知道水的深度,不会淹没自己,不然就算她会游泳,大冬天的也不会掉进去。其次,如果金铃是原来的金铃,她记着金铃上山寻找过自己的情分,自然不会这样做,如果原来的金铃有需要她帮忙的地方,她也会帮忙。

但是,现在的金铃是穿书女,她是个有手段有心思的人,万一将来拿这个恩情说事呢?所以于笑就想到了这一出,如果她将来拿上山的恩情说事,那么自己就拿帮她洗被子掉进水里的事情说事。当然,逛掉进水里还不够,她还得生几天的病。

金铃洗好被子回来了:“于知青,你没事吧?有哪里不舒服吗?”

于笑道:“我没事,就是有点冷,我在被窝里躺着,你别担心。”

金铃:“我给你烧点热水,你待会儿喝点热水。”可惜没有生姜。

于笑道:“谢谢你啊,真是对不起,我笨手笨脚的,本来还想给你帮忙的,结果自己还掉进水里了。”

金铃道:“哪里的话,有你帮忙我床单被套洗的也快了,冬天地面本来就滑。”

金铃自然是没有多想的,因为小说里于笑的老实形象很深入人心,所以金铃才不会怀疑。再说了,难道自己穿书了,别人也会跟着穿书?这种问题但凡正常的人都不会想到。

于笑躺在被窝里没过一会儿,又起来了,她换上灰色的棉衣棉裤,套上黑色的灯芯绒长裤,又穿上军绿色的毛衣,墨绿色的棉袄,然后从房间里出去:“爱瑶……爱瑶……”她虚弱的叫林爱瑶。

林爱瑶从屋子里出来:“于知青,你怎么了?”

林爱瑶道:“我肚子好疼,跟抽筋似的,你能去大队长借一下自行车,送我去镇上卫生所吗?”

林爱瑶顿时有些尴尬了:“可是我不会骑自行车啊。”

在烧热水的金铃从厨房里出来:“可能是一冷一热肚子才痛的,要不等热水好了先喝些热水看看,如果还是难受的话再去镇上的卫生所?”这个年代就是交通不好。

于笑道:“那好。我……我去睡一会儿,待会儿好了麻烦你们叫下我。”

林爱瑶道:“这算什么事情?你去睡着吧。”

于笑去睡觉的时候,房门开着没关。田晶晶在房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红着脸进来了:“于知青,我能请教你一件事吗?”

正在脱衣服的于笑动作一顿:“什么事情啊?”

田晶晶和于笑、周蜜红的关系不好,其实也没有什么大矛盾,就是从下乡开始,彼此就不是一个团队的,所以这会儿叫住于笑,她还挺不好意思的:“你这棉袄是哪里买的?多少钱啊?”田晶晶虽然知道刚下乡那天,于笑和周蜜红在城区百货大楼买了很多衣服,但是早就忘记是哪些了,而且衣服装了起来,她也看不清楚。再说了,她也不知道那衣服是周蜜红的还是于笑的,但是这会让看见于笑穿着这件军绿色的短款棉袄挺好的,她也有点心动。

于笑的确是第一次见这件棉袄,之前穿的都是棉背心,因为穿棉袄干活不方便。见田晶晶问了,她便道:“这个大概要八块钱,还要五尺布票。”

田晶晶其实心里也有数的,不过嘴巴上还是道:“这么贵啊,于笑你真有钱。”

田晶晶问棉袄的时候,还在门口的赵宝兰和林爱瑶都听见了,说起来,刚才她们也看见棉袄了,的确挺好看的,主要是全新的啊,全新的衣服就是好看。所以田晶晶问的时候,她们都在门口听着。

林爱瑶算了算手中的存款,有几十块,下乡前家里也给了一些钱,所以八块钱的棉袄她倒是买得起,她也有有些心动,但是她没有布票。

于笑道:“我没有钱的,这是蜜红买给我的。”以后她有新衣服了,都说是周蜜红买的,很妥当的借口。还有她没有拿出来过的连衣裙和半身长裙,也能说是周蜜红寄来的,太好的借口了。

田晶晶惊讶的睁大了眼睛:“周知青为什么要给你买衣服啊?”

于笑声音有些虚弱道:“我也不知道,蜜红说一见我就亲切,她觉得我们合该是最好的朋友,所以给我买了很多衣服,我这裤子,还有鞋子,都是她买的,她还从京城给我寄了。”

田晶晶听的牙齿都酸了:“这么多东西得花多少钱啊?那你也好意思拿?”

于笑有些呆呆的看着她:“那……那我该怎么办啊?她说如果我不拿,她就不跟我做好朋友了。这些衣服对她来说笑了,不能穿,如果我不要,她就扔掉了。哎……”

田晶晶听的牙齿更酸了。

林爱瑶听了,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这话,她也不好说。林爱瑶转身进了厨房,找在厨房里烧热水的金铃聊天去了:“金铃,你觉得于知青刚才穿的那间棉袄好看吗?”

金铃倒是不觉得好看,毕竟这个年代的衣服也就这样的款式,颜色又沉,这是一个黑色、白色、绿色横行的年代。不过对这个年代的人来说,新衣服都好看。所以她道:“挺好看的,很贵吧?”

林爱瑶道:“八块钱呢,还要五尺布票,是周知青送给于知青的,还有裤子,鞋子都是。于知青说,周知青送了很多衣服给她,还说如果她不收,就不跟她做朋友,周知青很喜欢于知青吧。”

金铃倒是不怀疑,因为小说里,于笑在第二辈子的确过的好,周蜜红什么都给她准备,吃穿住行,就是连老公也给于笑介绍。不过也没什么好羡慕的,毕竟于笑在第一辈子被周蜜红连累到丢了性命。再说了,金铃对这个年代的衣服的确是看不上,不过虽然心里是这样不以为然的,但面上还是道:“她们的感情好。”

林爱瑶叹气:“我也想去买件棉袄,过年穿。66年下乡的时候带来的那件棉袄都有些小了。”下乡的时候年纪小,这两年个子长了,那衣服就小了。

金铃一听,突然想到一个挣钱的办法,这个年代的衣服款式不好看,所以衣服才不好看,如果款式改一改,那衣服就好看了。她想挣钱,是不是可以画衣服的款式给服装厂?

“金铃?”见金铃说话,林爱瑶又叫了声。

“啊?”金铃回过神,“我这里有两张一尺的布票,我先借给你,或者你问村里人去买,看谁家有没有布票卖。”

林爱瑶一听:“这可以,我去问问谁家卖布票。但是问谁呢?”

正当这时,外面响起了一道女音:“于知青在吗?”

在厨房里和金铃聊天的林爱瑶走了出去:“张同志。”

原来来人是张云朵。

张云朵道:“我听说于知青在洗东西的时候掉进了水里,她还好吗?我拿来了一些生姜,可以泡茶驱寒。”

说起来,除了周蜜红之外,张云朵可以算是于笑在这个世界交的第一个朋友。尤其是周蜜红回京城了,于笑和张云朵即便交朋友了,也不用顾虑到她的感受了。

在厨房的金铃听到张云朵来给于笑送生姜,她整个人是有些愣住的,感觉所有的认知碎了一地。上辈子的女主张云朵给炮灰于笑送生姜?从语气上听起来,她们的关系还挺好的。而这辈子,张云朵即便不是炮灰,但她喜欢韩简,韩简喜欢上了周蜜红,这关系也是够乱的。

可现在……

金铃觉得,这个世界和她看过的小说世界没有相同的地方。说起来,小说里的金铃有上山磕破脑袋吗?好像也没有写到。就像小说里周蜜红没有回京城一样,所以这到底是不是她看过的小说世界?这是那个小说衍生的世界吧?

金铃的脑子乱了,她一直是个冷静、硬心肠的人,但是现在,她完全冷静不下来,就算不管这是什么世界都和她没有关系,但是她还是冷静不下来。

张云朵来到于笑的房间,看见于笑躺在被窝里,她关心的上前:“怎么样?有哪里不舒服吗?额头热不热?我给你带来了生姜,可以煮姜茶喝。”

于笑也没有想到张云朵会来:“张同志,你怎么来了?谢谢你,我没事。”

张云朵道:“我听说你洗被子的时候掉进了水里,想着你们这里可能没有生姜,所以过来看看你。”

金铃走了进来:“我刚好在烧开水,张同志的生姜送来的正是时候,如果有红糖的话就更好了,红糖生姜茶好喝,效果也更加好。”

于笑指了指桌子上的钥匙:“这个柜子里有红糖,还请金知青拿一下。”

金铃道:“哎,好。”金铃打开柜子,看到柜子里的东西,她微微一愣,这柜子里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而且还都是好东西。奶粉、奶糖、红糖、饼干,还有一些票,不得不说,周蜜红对于笑在有时候是真的好。

作者有话要说: 来大姨妈了,每次来大姨妈的时候就不想写东西,哎!

不管乡亲们是真的关心, 还是八卦,金铃都微笑又耐心的回答:“脑袋没事了,已经全部好了, 谢谢婶子的关心。”

啊?这下金铃奇怪了,小说里可没有周蜜红回京城这一出。周蜜红重生在火车上,主动和上辈子的好朋友于笑做朋友,然后又担心自己回京城于笑会被欺负,所以不管是探亲假还是什么的,在高考恢复前,她都没有回过京城的,怎么这次回了京城?

难道是自己穿越的蝴蝶效应?

金铃拎着床单被套到池边,一眼就看见了林爱瑶和于笑,她们背对着她在洗衣服。金铃叫道:“爱瑶、于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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