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陇警官一边在口袋里摸索钥匙,一边扭过头来冲我回答道。
“原因不是很显而易见吗?因为我这个说服力极强的目击者的存在,之前负责相关案件的同事们终于相信了我的观点,将这一系列杀人案并成了连环的性质,全身心地重视了起来。所以我们才会建造这个木制的小屋,用来保护第三个案发现场的痕迹,而不是像前几次的那样,任由风雨的侵蚀。”
“哦,原来你们警察也会有想当然的时候啊。”我故意阴阳怪气道。
“你就别特地呛我了,这点你不是早在研讨会的时候就该知道了吗?实话说来,其实这跟一般人的工作是一样性质的,每个人都想自己的工作尽可能轻松点,不是吗?这是人的通性!”
说完,陇警官“啪”的一声,干脆地打开了眼前的那扇棕色的木门。
“那可能真是我年纪太轻了吧?”我笑了笑,弯腰便弓进了这狭小的空间里。
随着头顶外壳裂隙的炽灯被开启,一股微微发朽的气味倏地直冲脑门,昏黄的灯光下,一大滩深黑色凝固的血液如浸了水的墨书一样,渐渐从黑暗中晕荡开来,几乎占满了整个白色胶带封住的尸体轮廓。
“如你所见,当时的死者正是以这样的一个姿势倒在这片血泊中的。凶手的手段和第一起的案件一样,一击毙命,并没有给被害人任何的反应时间。”
“嗯,”我若有所思地在血泊边蹲下身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起案子死的好像是个男人吧?”
“确实,这是凶手第一次将受害者锁定在男性的身上。说句实在话,一开始我认为凶手只会把目标定位在反抗能力较弱的女性身上,认为至少能大致缩小他的攻击对象,谁成想……唉,还是在我眼前遇害的。”陇警官抚着额头叹了口气。
“由此可见,在经过前两次案件过后,丝毫未受你们警方阻碍的犯人逐渐膨胀了自己的杀人胆量与**,甚至选择在了时常有人经过的公园里实施自己的犯罪。”
“是啊,可其实犯人有这样的心理对我们而言反倒是好事,历史上很多悬案都是因为犯人最后得意忘形才被警方抓到机会的。记得当年我追着爆竹烟迹来到这公园的正门的时候,内心还暗暗窃喜了一下,因为那时有蛮多人从我身边经过,所以我很乐观地认为这次会有目击者目睹了凶手的行凶过程。可结果,非但没有人看到凶手的样貌,我还居然在追击过程中被一个小偷的假口供给晃骗了过去。”
“唉,不行,”看着依旧位于尸体头部上方的烟火痕迹以及周围毫无异常的环境,完全没有切入头绪的我顿时丧气地站了起来,“这凶手的犯罪太干脆了,根本没有在现场做什么多余的动作,似乎正如研讨会上所说的,他杀人只是为了单纯的杀人而已,没有任何的逻辑。”
“确实,事实上,这房子里的各个角落都被我们仔细地翻了个底天,所以你要想得出什么新的结论的确是件极为困难的事。”陇警官略带微笑地安慰道,“而且推理思路这种缥缈的东西,说到底也是取决于运气,所以杨轩你也不必太因此烦躁。”
“唉!”我没有给予回应,只是不停地摇着头叹气。
“不过说到运气,这起事件的被害人,也就是金必雷先生,运气是真的背。”在对我当前的情绪状态做了一番简单地审视过后,陇警官又不动声色地打开了一个新的话匣。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他的初衷应该还是打算通过转移我的注意力,从而减轻我一无所获后的失落感冲击,“本来他第二天就要坐飞机搬去别省开启新生活了,却在前一天晚上的散步过程中,结束了他余后的性命,唉,真是世事无常啊!”
“等等!你刚刚说什么?”
出乎陇警官意料的,在听完自己刻意准备的安慰话后,面前眉头紧皱的男人竟然骤地闪过一瞬明亮的眼眸。
“死者第二天是要离开安诺姆并且长期居住在别地的对吧?原来如此,那么这一系列案件可能存在另外一种解释,并不像表面上展示的那样毫无关联。凶手,也许并非属于无差别杀人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