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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大明春 641【报刊管理临时条例】

作者:王梓钧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1-08-21 18:57:51

浙江乡试很难考,自幼被誉为神童的徐渭,二十岁才当上秀才,然后八次乡试落榜,连个举人都考不上。

马三才同样如此,三十多岁还是秀才。

历史上,他跟叔父都在丁未年中进士,前后相差整整六十年!

马三才最近有点不想读书,已被浙江士子吹捧得飘飘然。他出身于德清大族,《士林月报》的两件大新闻,都是他妙笔生花写出来的,杭州人皆称其为“白衣御史”,颇有些后世记者无冕之王的意思。

儒衫是白色,皮肤也很白。

虽然马家已经不信绿教,而且混血了好几代,但依旧还有些白人特征,其先祖是元朝的江浙平章。

这日,马三才正在报馆写文章,突然有朋友跑过来说:“思参兄,朝廷来人了,你快回家避一避!”

马三才吓了一跳,强自镇定道:“我又没作奸犯科,为何要避朝廷中人?”

那朋友提醒说:“内阁相公们力图变法,你写文章反对变法,便是大大的有罪。虽然没有署本名,但杭州谁不知道你是‘白衣御史’?”

马三才喉咙干燥,下意识咽了咽口水:“我所写皆属实,又没胡编乱造,便是内阁相公也该讲道理!”

那朋友反问:“思参兄,你可忘了王相总督浙江的手段?”

马三才浑身一个激灵,勉强说:“王相一直讲道理的。”

“谁官大,谁就有道理。”那朋友还在苦劝。

突然,报馆里来了一群官差,冲进来就问:“谁是马三才?”

那朋友说:“糟糕,走不掉了!”

马三才被吓得双腿发软,说话哆嗦道:“我……我便是。”

一个青年官员过来:“在下是新任浙江巡按御史熊过,奉王相之命特来见白衣御史。”

完了,全完了。

马三才面如土色,口舌发干道:“不知王相……”

熊过拿出一副卷轴说:“离京之前,王相与吾言,变法并非乱法,借变法之名而残害百姓者,皆乱法之辈也。马兄文章写得好,王相希望马兄能够再接再厉。这是王相赠与马兄的礼物。”

马三才接过卷轴,却是一副墨宝。

“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赠浙江白衣御史马三才,王渊,绍丰三年六月初一。”

只那一瞬间,马三才就从地狱升到天堂,整个人就似飘浮在云里雾里。

马三才猛地挺直腰杆,拱手向着北方,感慨激昂道:“定不负王相之言,吾必以手中秃笔,为天下百姓伸张正义!”

熊过钦佩道:“马兄真义士也。”

马三才把卷轴收好,这玩意儿可做传家宝,忍不住打听道:“朝廷如何处置德清县之事?”

熊过说:“除浙江提学之外,浙江按察使、按察副使皆贬官三级。浙北巡按御史罢官。德清知县罢官,下狱审问,视罪行而定刑责。”

就算宋灵儿不把报纸带去北京,王渊也会收到消息。

正在修筑海塘的浙江左布政使蒋瑶,再次写信打小报告,将德清县的事情说得很明白。

湖州知府,被王渊降为湖州同知。

在绍兴清田有功的唐顺之,立即转任湖州知府,负责湖州清田事宜。

同时,长兴知县黄光升,因在浙江率先完成清田,并且认真负责不出错漏,授予散阶“承事郎”,平调去隔壁的德清县清田。待湖州完成一条鞭法改革,黄光升立即回京述职,另有重用。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黄光升只是个普通进士,在京城观政三月,就被外放长兴当知县,结果成为浙江第一个完成清田的知县。

历史上,此人累升户部尚书、刑部尚书,还是一个水利专家,改进了自宋代以来的海堤修筑技术。他还救过海瑞,海瑞上疏引来嘉靖暴怒,当时包括徐阶在内,很多人都在救海瑞,但顶多能让海瑞不死,丢官或者流放是免不了的。

身为刑部尚书的黄光升,却硬要给海瑞定死罪,且是以“儿子骂父亲”的名义,出于孝道和伦理来定死罪。如此,就把海瑞的其他论死之罪撇清,嘉靖一旦杀了就是虎毒食子之昏君。贬官也不行,流放也不行,因为刑部定了死罪,坚决不肯更改结果,搞得嘉靖完全没法处理,只能把海瑞关在大牢里好吃好喝。

对了,黄光升统兵打仗也不错,北方和南方出现边患,他都调兵遣将轻松搞定。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如今黄光升就因清田入了王渊法眼。

同样出彩的,还有右副都御使王以旗,此人以巡抚身份督理湖广清田。两年时间,跑遍湖广三分之一的州县,推着这些州县认真搞改革。

王以旗是王渊的同年,之前没啥交情,这次却突然冒出来当改革急先锋。

历史上,嘉靖有意出兵收复河套,此人立即支持三边总督收复河套。突然嘉靖又变卦,此人连忙反对收复河套,把自己说过的话全吞回去。然后三边总督被嘉靖砍了,此人接替担任三边总督,顺便把边防事务搞得井井有条。他病死在边疆,军民自发罢市悼念,百姓、士卒、蒙古人都念他的好。

王以旗这个家伙,有些类似王琼。

喜欢揣摩上意,道德底线很低,但只要让他做事,他就能超额完成任务。

这样的人,不能做首辅,只能做干臣。

王渊如今变法改革,就喜欢用这两种人。一种如黄光升,真心支持变法,而且实干能力强;一种如王以旗,纯粹想迎合首辅,同样实干能力强。

……

问明白朝廷的处理结果,马三才心里更加舒坦。

他只是一个秀才而已,两篇文章为民请命,居然撸掉一串官员,已然坐实“白衣御史”的美称。

熊过问道:“这报馆的馆主是谁?”

马三才连忙回答:“馆主为冯先生,以前在南京做侍郎,去年辞官归乡创建了报馆。此时此刻,冯先生估计在垂钓宴饮。”

熊过扔出一份公文:“把这交给馆主,让他赶紧去报备,你自己也好生看看。我还有要事,就先告辞了!”

马三才将熊过送出报馆,这才开始细读公文——《报刊管理暂行条例》。

定期公开发行的读物,皆为报刊。

想要发行报刊,就必须有报馆,馆主应提前到各州府县申请报备,且缴纳办报保证金一百块钱。

一旦报纸刊载的内容有问题,官府有权扣除保证金,甚至是直接取缔该刊物。保证金被扣完之后,必须补足一百块,否则不得允许办报。

报纸所载内容,不得违反大明法律,不得有伤公序良俗。

报纸所载内容,必须用大字标注题材,如小说、诗赋、词曲、广告、新闻等等。

新闻题材,作者必须署真名,不得用笔名代替。

新闻文章不得造谣,必须写明时间、地点和人物,必须写明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此六要素,缺一不可,否则就视为造谣生事,各州府县可扣报馆保证金。造谣后果严重者,不但报馆被取缔,馆主和作者也当送去有司法办。

“嘶!”

马三才倒吸一口凉气,王阁老这是要管束天下报纸啊,今后在报纸上写新闻可要小心。

至少,不能像御史那样风闻奏事,必须把事情了解清楚,才敢动笔写文章拿去报馆,否则就要吃官府的挂落。

南京那边,在野党聚居地,同样也收到了这份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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