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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咕公版·读史札记 (七五四)吴均齐春秋

作者:吕思勉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1-12-18 15:34:07

(七五四)吴均齐春秋

《梁书·文学·吴均传》云:“均表求撰《齐春秋》,书成奏之,高祖以其书不实,使中书舍人刘之遴诘问数条,竟支离无对,敕付省焚之,坐免职。”《南史》云:“均将著史以自名,欲撰齐书,求借齐起居注及群臣行状,武帝不许,遂私撰《齐春秋》奏之。书称帝为齐明帝佐命,帝恶其实录,以其书不实,使中书舍人刘之遴诘问数十条,竟支离无对,敕付省焚之,坐免职。”《史通·古今正史》篇曰:均乞给起居注并群臣行状,有诏:“齐氏故事,布在流俗,闻见既多,可自搜访也。”诏辞不容伪造,则《南史》之说是也。流俗传说,往往能知事之内情,而于其外表则不能皆确,如时、月、日、地名、官名等是也。既靳起居注及群臣行状不与,而复以不实为之罪,可谓巧于立说矣。

《南史·梁书·帝纪》云:“初,皇考(梁武帝萧衍父顺之)之薨,不得志,事见《齐鱼复侯传》。至是,郁林失德,齐明帝作辅,将为废立计,帝欲助齐明,倾齐武之嗣,以雪心耻,齐明亦知之,每与帝谋。”此即所谓帝为齐明佐命者也。复仇在当时,不徒不以为讳,且以为荣,梁武未必恶吴均之实录。然顺之之杀鱼复侯,亦本非美事,《齐书》亦不著其事。梁武盖为其父讳,故不欲著其实也。然均书竟不能绝,亦何益耶?《梁书》《南史》,叙均所著书,皆有《齐春秋》,《隋志》亦著录。《史通》云:其私本竟能与萧氏所撰并传于后,盖所焚者特其进呈之本而已。善乎孟子之言之也,曰:“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天下之公,固终不容以一人一家之私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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