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徐枫看到了那人,竟然是梦瑶?
“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这里可是男子寝室楼。”徐枫困惑的询问道。
“男子寝室楼又如何?这帝国学院,还没有我不能去的地方呢。”梦瑶一脸骄傲的说道。
这时,她将目光放在了徐枫身上,然后捏着鼻子说道:“你这是把屎拉在了身上吗?怎么这么臭?!”
“昨天宿醉吐的。”
“啧啧啧,你竟然还喝酒?”
徐枫晃了晃脑袋,问道:“你跑来这里做什么?”
“当然是找你啊。”
“找我?有什么事吗?”
“当然有啊。走吧,我带你去看看。”梦瑶说着,便拉着徐枫的手,也不知道这是要去哪里。
原本酒劲还没完全消退的徐枫,现在更晕了,完全摸不着头脑。
此行的目的地,竟然又是操练场。徐枫远远的看到操练场,心中便生出厌恶来,这里还真是生事端的地方。
“怎么又是这帮人?”徐枫沉着脸问道。
操练场的中央地带,整整齐齐的排着一群人,而这些人正是昨天同徐枫他们打群架的鸿天社。
为首的金刚见到徐枫他们过来,赶紧屁颠屁颠的一阵小跑,来到了徐枫跟前,笑嘻嘻的说道:
“徐枫老弟,昨天实在是不好意思啊。是我们这些人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你。你大人有大量,就别跟我一般计较了!”
徐枫扭头看了看梦瑶,问道:“怎么回事?”
梦瑶嘟嚷着嘴,说:“你别想瞒着我,这帝国学院里发生的事情,是不可能逃过我的眼睛的!”
看得出来,小丫头还有些生气:“你昨天让人打了,怎么就不告诉我呢?”
“我.....我不想给你添麻烦。再说了,这事儿我自己也能解决啊。”徐枫无奈的叹口气。
“那你解决的办法就是自己一个人跑去挨打吗?你可是我小弟!我能看着你被人欺负吗?”
徐枫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自己一个金刚境的大男人,让一个小姑娘保护,若是父亲还活着,不知道该作何感想。
“那你打算怎么做啊?”徐枫看向梦瑶,而梦瑶则是一副大姐大的样子,挥了挥手示意金刚过来。
金刚笑着脸上前,听梦瑶训话:“很简单,你只需要做三件事,我就放过你。”
“您说,您说,我一定照办。”
“第一件事,不管他们几个有什么要求,你都必须满足,以此获得他们的谅解。”
梦瑶所说的”他们”,指的自然是徐枫他们几个。
金刚使劲儿点头,表示没问题。
“第二件事,以后遇到他们,必须喊一声大哥好!”
对此,金刚也表示没问题。反正都已经没颜面了,点头哈腰这算什么?
“第三件事,解散你的鸿天社。”
听完梦瑶这个要求,金刚死命的点头道:“鸿天社可是我进入帝国学院以来,整整三年的心血啊!怎么能说解散就解散呢!这一点能不能商量一下?我.....”
站在梦瑶一旁的老仆人手起,脚底的大地便开始微微颤抖起来,一股让人喘不上气的威亚扑面而来,金刚感到极其压抑,手脚无力,像是面对着死神一般。七品实力的高级魂魄师,可没在跟你开玩笑。
“我答应!”金刚一咬牙,选择了妥协。
徐枫看见,这家伙的眼眶都红了。
“很好,开始你的表演吧。”梦瑶说着便站到了一旁,让他与徐枫面对面。
“徐枫大哥!我错了!”金刚噗通一下,跪在了地上。
“嗯,知道错了就行,我原谅你了,你可以走了。”
徐枫这话一说出口,梦瑶便不乐意了:“这就原谅他啦?你也.....太大度了点吧?”
“得饶人处且饶人嘛。”
“行吧,你都这么说了.....”梦瑶扭头对金刚说道:“你走吧,不过别忘了还有另外几个人。”
金刚从地上站起来,又道了几声谢谢,然后一阵小跑离开了这儿。
不知道为何,徐枫看着这家伙的背影,总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结束。
“好啦,事情解决完了。没有别的事儿,我就先走啦。”
梦瑶说着,便要转身离去。徐枫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道:
“你.....能不能带我去图书馆九层看看?”
“九层?那可是存放机密文件的地方,一般人是去不了的。”梦瑶显得有些为难,同时心里也满是疑问,这家伙去那里做什么?
“哦那算了。”徐枫并不想欠人太多人情,毕竟梦瑶已经帮过自己一次了,哪怕这并不是徐枫自己找她帮忙的。
“不过呢,我刚才已经跟你说过了。这帝国学院里,还没有我去不了的地方。看在你喊我一声小祖宗的份上,我答应了。”
“啊?真的可以?”徐枫不太相信,可是看梦瑶这认真的表情,也不像是在跟自己开玩笑。
“明天巳时,图书馆门口见,可别退到了喔,我不太喜欢等人。”梦瑶丢下这么一句话,便带着老仆人潇洒离开了。
徐枫欣喜过望,满怀期待的等着第二天的到来。
在离开的路上,老仆人对梦瑶说道:
“小祖宗,你是不是对这小子太好了些?”
“大哥照顾小弟,这不是很正常嘛?”
“您怕不会是喜欢上这臭小子吧?
“呸呸呸,胡说八道!”
晴空万里,艳阳当空。
古道边的魔柳在清风中飘荡着柳絮,犹如群魔乱舞,应了它这名字。
传闻中,东方木神的第九子因一段悲惨的爱情而殉情于这江河之中,而后化作了魔柳,久伴流水,常迎清风。
乡野之间,炊烟袅袅。
一家酒馆出现在碎石路边,颇有古道西风瘦马,小桥流水人家的味道。往来商旅在此驻足饮茶,借这一片阴影,躲一躲悬空烈日。
一个白面书生,一个随行书童,迎面走了过来。看那书生,风度翩翩,举手投足之间,轻缓自如。手持一扇,似要将万水千山纳入心胸中来。
书生自然书生气,可那浓密的眉宇间,却又隐隐然透出一股凛冽的霸道来,倒也让人感到可亲可敬。
而那书童,看着也是不俗。举止中带着一些沉稳的感觉,俊俏的脸庞似乎一尘不染。若不是这身淡灰色的书童服饰,怕是没人会说他不过是个下人。
这个白面书生,名叫暮烟。这个随行书童,名叫辰风。
辰风背有包袱,与暮烟似乎是在赶路。但看他们那轻松悠闲的样子,又像极了游山玩水之人。辰风背上悬着两把剑,与他们这读书人的打扮并不相符,不过既然出门在外,随身带剑也好防身护己,可以理解。
暮烟腰中别着一酒壶,在他的步履中轻轻晃荡,明显空了,看来是要进这酒馆里讨些酒水来喝。
飘飘然,他们已近酒馆。便看见”人家”二字的招牌,并无深意还略显庸俗。不过在这穷乡僻壤之间,有招牌便已然是不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