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整为零!”冯恺眼中射出一道精光:“一起走还着甲带刃那是找死,让弟兄们把甲脱了,把刀扔了,假扮成逃难的流民,以最快的速度朝成都方向行进,对了,于姑娘家可有粮食。”
“有。”徐老五答道:“于老爹是卖药材的,这年头药材不愁卖,于老爹也知道山外兵荒马乱的,所以卖了药材就买不少粮食进山,所以囤了些粮食,足够我们几十个兄弟吃个把月的,只是于姑娘人不错,还救了二哥一命,咱们抢她的粮食不太好吧。”
“有粮食就好,让于姑娘和咱们一起走!”
袁老四叫道:“二哥你不但要抢粮食还要抢人!”
“说什么胡话呢?”冯恺无语道:“深山老林多豺狼虎豹,一个小姑娘待在山中一天两天没事,可谁敢保证一直没事,还有山下的明军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派斥候搜山,于姑娘孤零零的一个女娃,落在那些兵匪手里能有个好,咱要带她走,是要报她的救命之恩。”
“于姑娘不肯走。”徐老五叹了声:“我昨天就问过她了,也告诉她留在山里面危险,可于姑娘执拗的很,说是要在山里等她爹回来,哎。”
“劈晕了带走。”
袁老四牛眼再瞪,这还不是抢人,现在他有十成的把握肯定冯老二不是报恩而是馋人家身子,想恩将仇报……
“好了,既然听我的就别叽叽歪歪,告诉弟兄们,把软甲兵器都埋了,再把粮食做成干娘,弄薄一点,贴身藏好,明日一早出发。”
“二哥身上的伤……”
“无碍,都是刀头上舔血的糙汉子,命大死不了!”
次日一早。
原本因为失血过多,脸色苍白的冯恺一夜过后,脸色红润了些许。
几十名弟兄按照冯恺的吩咐,现在一个个衣衫褴褛,看上去比难民还难民。
“我不走!”于蕊倔强叫嚷,看到冯恺出来,恨恨的看着,仿佛是在后悔自己为什么会救他这个土匪头子。
“于姑娘!”冯恺沉声道:“明军斥候已经搜山,最多三天就会搜到这里,你若不跟我们走,可想过后果。”
“搜山的是军队,不是匪贼!”
“乱世之年,兵不如匪啊。”冯恺劝道:“匪原本也是良民,我们为什么要提着脑袋造反,是因为朝廷不给百姓活路,横征暴敛、民不聊生,那些当兵的劫掠地方,杀良冒功的事做的难道还少了,冯某要带姑娘一起出山,是因为姑娘救了我一命,冯某不忍心你落在兵匪的手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于蕊轻咬嘴唇,似乎觉得冯恺的话不无道理,但是终究是下不了决心。
“姑娘何须犹豫,跟我们出山,冯某可以保证姑娘安全,要是出了什么差池,冯某把这条命赔给姑娘便是。”
于蕊被说动了,点了点头。
冯恺脸上露出笑意,转头看向院子里面的弟兄们。
“弟兄们,明廷无道,当官的如同恶鬼,天下义士纷纷揭竿而起,三百年代有王者兴,这天下姓朱的坐不住,就该换个主人!
咱们都是一个营的弟兄,这些年同生共死,一个又一个弟兄死了,如今你们听我的,那我就不能把你们往死路上面带,所以我决定去成都!
我想给弟兄们找一条活路,想带弟兄们搏一个出身,但是我知道这条道同样是九死一生,所以冯某绝不强求。
人各有志,有些弟兄也过厌了刀头舔血的日子,冯某也不强留,谁要是想找个深山老林,隐姓埋名的过日子,或者想回去找老营,找大帅,大可自行离去!”
院子里面五十几号汉子前后左右互相看了看,其实要说主见,他们基本没有,高老大死了,那么他们天经地义就会唯冯老二马首是瞻,冯老二说要他们装扮成难民去成都,那就去呗,没什么好说的。
可现在冯老二给了他们选择……
说真的,这几年追随八大王转战南北,他们早已经见惯了生死,也知道自己有一天必然会死在战场或者逃亡的路上。
他们想过退和逃,但是这天底下全都是贪官污吏,跑到哪里能有活路?没有活路!
“人死鸟朝上,烂命一条的苦哈哈,不造反早就死了,造了反还有一条活路,现在高大哥不在了,冯二哥就是咱统领,冯统领去哪,咱去哪!”
有人带头起示范作用,几十个汉子顿时嗷嗷叫唤,一句话,冯恺要去成都就去成都,能不能到的了成都他们不管,死了大不了埋深点,别给野狗刨出来吃了就行。
“下山!”
按照昨天制定的计划,几十人分七八拨出山,毕竟几十条汉子目标实在太大,而且常年握刀,这虎口都起了茧子,要是引起怀疑,跑都跑不掉。
冯恺唯一担心的就是官兵会抓难民当壮丁,不过要是真那么倒霉,除了拼死一搏也没别的招。
此去成都上千里,关山险阻,苦难重重,冯恺倒不怕迷路,毕竟已经设定了路线,出山之后走达州、南充、遂宁、德阳入成都,一路往西走,最不济也能一边走一边问路。
此时官军主力在东、北两面搜寻张献忠老营,西南面太平的很,不过此间恶战不断,导致不少百姓只能拖家带口躲避兵灾,几十人混在难民潮中倒是一点都不显眼。
“于姑娘脚力还真不输男儿。”冯恺由衷赞叹。
本以为带于蕊出山多少是个累赘,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而且这姑娘精明的很,或许知道自己有一点姿色,所以也不知道用什么法子把自己脸色搞的青黑青黑的,这要是晚上偶然撞见,没准能把人吓个半死。
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脏兮兮的都看不到布眼,这么做的原因自然是不想被引起注意,免得被豪强抓去当妾当婢。
几天时间过达州进入南充地界,一路上于蕊非但没有掉队,甚至连一点点的疲态都没有,委实让冯恺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