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以为,我的生命会比所有人都过得更加精彩纷呈,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每个坚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男人,他都曾经死过最少一次,所以他现在才能够一直活着,这或许就是生命的精彩之处了——杨铮。
......
汉云中学有一美,是长水村杨家的闺女杨洁,刚上高三。
长水村有两美,是杨家的媳妇,杨洁和杨铮的母亲卢卫红和杨洁。
杨洁现在有多美,卢卫红年轻的时候就有多美,哪怕是现在,卢卫红在长水村,也是村里有名的美妇人。
杨洁很美,十九岁高三的她,身材苗条,眉清目秀,一对水灵灵的眼睛,简直就是灿若繁星。
质朴简约的衣着,稍显简单的一束马尾,掩饰不了她已经发育,前凸后翘的曼妙身材,所以,不少人对她可是奉若天仙一般,恨不得能够将她追到手,成为她的裙下之臣。
而我们的主角,就是杨洁的弟弟——杨铮。
1997年,盛夏。
刚上高一,17岁的杨铮被学校开除了。
学习成绩还算不错的他,因为将同校高两届的学生给打伤了,而且是两个。
这两人居然在晚自习放学回家的时候,在路上调戏和猥亵他的姐姐杨洁,随行的杨铮喝阻了他们。
争吵和纠缠之下,杨铮一怒,拿起地上的砖头,将其中一个学生的手臂给砸断了,另一个被爆了头。
断手的,叫做吕文坚,爆头的,叫做刘志威。
同是一个小镇上的学生,这两学生的家境,要比杨家好多了,这个事情一闹,学校本着息事宁人的想法,只有顺从了这两个学生家长的要求,将杨铮给开除了。
杨铮瞬间成了学校的名人,所幸的是,他再也不用在这个学校里面出现了。
在外地打工的父亲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火急火燎地赶了回来,可是,已经为时已晚了。
被开除的事实,是挽回不了了。
杨铮的父亲,杨忠华,是老高中生,在他那个年代,能够读完高中,算是很有水平的人了。
所以,对于子女的思想教育,他从来不马虎,女儿和儿子的学习成绩,一直也没有让他失望过。
却不想,出现了这么一个事情。
领着儿子从学校回来的路上,骑着摩托车的杨忠华始终一言不发。
杨铮坐在后面,也不说话。
该辩解的,他早已经辩解过了,正如学校的领导所说的那样,本来就是吕文坚和刘志威两个人的错,可是自己动手将人打伤了,那就变成自己的错误了。
吕、刘两家也给了学校面子,不采取报警的处理方式,唯一的要求,就是开除杨铮。
杨家并不富裕,杨忠华指望着儿女以后能够多读点书,出去找一份稳定的好工作,过上一点好日子,这就算他们老杨家扬眉吐气了。
可谁知,现在儿子刚上高一,就被开除了,这很大程度上,让杨忠华和妻子卢卫红的心理,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进屋后,杨铮默不作声地坐在饭桌旁边的条凳上,青涩的容颜,带着几分对父亲的敬畏之色。
点燃一根香烟,杨忠华一连抽了三四口,一声长叹之后,才开口说道:“现在怎么办?你跟我说说。”
杨铮年少气盛,一副初生牛犊不畏虎的表情瞬间就爬上了他的脸庞,对着父亲噘嘴说道:“出门打工呗!反正我现在出去,也不算是童工了。”
杨忠华一听,忍不住就发出一声冷哼,嘲讽说道:“打工?你看看你爸,我起码还是高中毕业生,现在混成什么样,你看不到吗?一个月九百多块钱,省吃俭用,给你们寄回六七百回来,供你们读书,想让你们学点知识,以后出去了能够抬起头来做人,你呢?初中毕业,高一还只上了一个多月,你告诉我,你的底气从哪里来?”
本就是青春期的杨铮一听父亲小看自己的话,顿时不乐意了,认为父亲在小瞧自己,便开口反驳说道:“爸,你们那个年代和现在已经不一样了,现在你看看我们村,不都是大部分初中毕业出去打工,一个个混得挺好的吗?现在机会多了。”
“你看到的是他们表面的光鲜,你知道他们在外面是做什么工作吗?知道他们因为没有文化,做多苦多累的活吗?你知道他们平时穿的,还不如你一个学生干净整洁吗?还时代不同?!我看你是不知死活才对。”
杨忠华心中积压的愤怒,被点燃了。
看到儿子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他真的想伸手给他一巴掌。
杨铮的牙齿咬了咬嘴唇。
父亲脸上流露出来的怒气,让他沉默了下来。
但是这不代表他赞同父亲的说法。
他总以为,父亲在用他已经过时的目光和思维,来看待这个全新的时代和世界,这是一种落后的想法,作为年轻人,他不接受。
杨忠华被他的倔给气到了,愣是连饭都吃不下去。
要不是妻子卢卫红在一边劝慰着他的话,估计他都要动手揍这个儿子了。
姐姐杨洁放学回来后,知道弟弟被开除的事情已经无可挽回了,忍不住在家人面前痛哭了起来。
看着弟弟杨铮那还充满稚气的脸,她明白,这个比自己小两岁的弟弟,很快就要步入社会了,未来会怎样,谁也无法知道,可他们一家人都明白,杨铮想要在以后过上好生活,会艰难多了。
这天晚上,父亲杨忠华带着郁闷和失落的心情,乘搭晚班客车,回去了他打工的城市。
杨铮是望着父亲的背影离开的。
他明白,自己伤到父亲了,可是,他能够改变这个结局吗?
不能,他没有那种能力,可是他明白,自己并没有做错,如果现在再给他遇到同样的事情,即使那个被欺负的是一个陌生人,不是自己的姐姐,自己也依旧会挺身而出。
他的双眼望着父亲的背影,他只有在心里对父亲说一声“对不起”。
同时,他也在暗中对自己说了一声:终有一天,我会闯出一个人样来的。
少年的青春飞扬和年少痴狂,让他对未来的人生并没有一丝的畏惧。
外面的世界,在此刻对他充满了诱惑。
早就已经听同村在外出门打工的人回来说过,大城市可比他们这里的小县城,要漂亮繁华多了,年轻人除了平常的工作之外,晚上都是出去舞厅跳舞,去繁华的大街上逛街买衣服什么的,日子简直比这里的小村镇要舒服惬意太多了。
他长这么多,去过最远的,就是他们县城里面,大概是在六七十公里外的一个小城,那里根本感觉不到什么繁华,除了人稍微多一点外,就是楼房比较密集一点而已。
杨铮在家安静地待了三四天,他终于鼓起了勇气,跟母亲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说想要去外面闯荡一下。
母亲看到他青涩的样子,身体轻轻地颤抖了起来。
自己的儿子还不了解吗?
杨铮自小就没有离开过自己身边半步,让他去田里干活是没有问题,可是放他出去打工,她又怎么能够放心得下呢!?
这天晚上,卢卫红彻夜未眠,硬是睁着眼睛,一直到了天亮。
而在另外一个房间的杨铮,则埋头伏案,在他准备出去闯荡天下之前,写下了人生中的第一封表白情书,向那个他一直在暗恋的漂亮女生,表白了自己对她的那份倾慕之情。
......
翌日的早上,在杨铮上学的路边上。
他坐在自己的自行车上面,脚蹬着一块石头,静静地等待着。
一道靓丽的身影,出现在了他的眼帘里面。
他的心跳,瞬间加快了许多。
那个穿着淡紫色长裙的身影,正是他一直暗恋的对象——奚小凡。
一束马尾在后脑勺高傲地挺立着。
容貌虽然不算是倾国倾城,可是,在杨铮的心目中,她就是最美的。
她肌肤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让人为之所摄、自惭形秽、不敢亵渎。
她背着一个书包,正慢慢地朝着杨铮伫立的方向靠近。
这让杨铮感到了紧张。
她比自己低了一届,是同校的初三学生。
暗恋她已经有两年时间了,每次,杨铮都只有偷偷看她的胆子,从来不敢去主动接近她。
每一个人都有过这样的暗恋,卑微,自负,永远像躲在暗角的泥土,不做声响,暗自欢喜,暗自心酸,暗自波动。少年心里装着的那个人笑起来熠熠生光,眉梢眼角都是中意的模样,追求者或暗自追赶,或默默付出,在经历过那样漫长的岁月以后,也许到了最后,还是面临无疾而终结局。
当奚小凡走到离他还有四五米距离的时候,他从那辆有点残破的凤凰单车上面跳了下来,也来不及打起脚架了,对着自己心中的仰慕对象轻声喊了一声:“奚小凡。”
奚小凡停下了脚步。
这个男生,她认识,不但认识,而且,已经两年时间了,每次遇到他的时候,他都是用一种炽热的眼神看着自己。
她明白这种眼神代表着什么。
前些日子,他打伤两个高三学生的事情,已经传遍全校了。
当她也在为他就这样被学校开除感到惋惜的时候,却不想,他竟然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此时,路上的行人还不多,尤其是这条路上。
两人就这么面对面地站立着,谁也没有继续说下一句话。
他们的心跳其实都很快,脸上也都有一阵燥热的感觉。
终于,短暂的沉默之后,杨铮鼓起了勇气,将手里已经被他捏得发皱的蓝色信封,递过去递给奚小凡。
这是他花了很长时间才挑选到的彩色信封和配套的彩色信纸,还散发出一阵淡淡的清香。
奚小凡贝齿轻咬:“你......”
“我要去打工了,这是我写给你的。”
杨铮鼓起勇气说出了这一句话。
奚小凡犹豫了一下,但还是伸手接过了他手里的信封。
清晨的习习凉风吹过,荡起了她的紫色裙摆和长长的头发,让杨铮心里,留下来一道最美的风景。
他深深地看了她好几眼,有很多的不舍......
奚小凡似乎有点不知所措,睁着一对大大的、清澈的眼睛,紧盯着他。
“你什么时候走?”奚小凡问道。
“不知道,也许就这两三天吧!也许要过一段时间,我妈,她有点不放心我。”
“嗯!那,那祝你,祝你一路顺风。”
奚小凡手里拿着杨铮给她的那个蓝色信封,此刻的她,心里非常凌乱。
“谢谢,我也祝你学业进步,保重。”
“保重。”奚小凡的这一声“保重”说的很轻。
杨铮很快便扶起了自行车,连推带跑,登了上去,踩踏着脚踏,远离而去。
望着杨铮远去的背影,奚小凡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一直到完全看不见杨铮的背影了,她才转身过去,朝着学校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