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女生 完本 排行 书单 专题 原创专区
汀兰水榭 > 都市现言 > 权少贪欢:撩婚99天 > 第010章 爱谁谁,她不伺候了!

安宁深吸一口气,捏紧了肩膀上的包带,“你又把姨妈巾扔马桶里了?”

杜美美连连摇头,“这次不是我,是小雪。”

安宁表情不变,“什么时候堵住的?”

“前天吧。小雪,是不是前天?”

闻声走出来的陈盼雪嗯了一声,“这两天都得憋着去律所上大号,安宁,你快收拾一下,这样下去——诶,安宁,你上哪儿去?马桶你不通了?那我怎么上厕所?”

呵呵!

跟这种舍友,她是一个字儿都懒得说。骂她们,都没好话。

难怪她一进门就闻到一股子骚儿味!

行啊,就这么整整两天不冲水,只上厕所。她们也真忍得下去!

要是让律所那群天天围在前台两个妆容精致的大美女屁股后边的男人们知道了她们在宿舍的样子,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狂吐不止?那表情,也一定有趣儿极了。

反正她是很期待,律所众男人们眼中的女神形象破灭的那一天。

她是老妈子吗?天天要跟着两位大美女后边收拾打扫?

爱谁谁!她是不伺候了!

从宿舍出来之后,安宁有点犯难了。

之前因为那两个大美女把宿舍整的乌烟瘴气,她看不下去懒得收拾也离开过几天。但通常她都是去欣然的公寓蹭住,可鉴于她现在已经跟蒋部长三言两语的定下了婚约……别说,她现在还真不想去见欣然,就怕见了那丫头,忍不住掐死她。

要不……找田小甜?

她父母都是三线城市的公务员,家庭条件还算不错,舍不得女儿吃苦便掏钱给她在律所附近的高档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

那小妮子也主动跟她说了好几次,希望能让她搬过去与她一起合租。房租她看着给,不给也行。她不想占别人便宜,所以便婉拒了。

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一个月前的姨妈巾,安宁不再犹豫,果断的摸出手机,给田小甜把电话打了过去。

安宁只说了开头,田小甜就一副我理解加同情的语气,报出了具体的门牌楼号。

“宁儿,早让你来跟我合租了,你还一直拒绝——行了,快过来吧,我现在去给你铺床!一个人住好寂寞啊,你这次来了,可就不许再走了。我早就知道那两个出门光鲜亮丽,在家里比猪还脏的女人迟早有一天得把你逼走,你的床单被罩我都早就买好了呢。就等着什么时候那两个女人做得过分了,把你给逼出来。嘻嘻,宁儿,我是不是很机智?”

只有男人不明白,可大家同为女人,谁还不了解谁了啊?只有他们所里的男人才被蒙在鼓里,女的早就知道那俩的真面目了。

安宁无奈的叹气,“是是是,你最机智。”

“那我等你哦,你快点!”

挂了电话,安宁心疼那点打车费,决定走过去。

为了上班方便,员工宿舍离律所也不是很远。田小甜的公寓,就在律所对面那条街,也不远。

正好,走走路全当是健身了。

安宁一边快步的疾走,脑袋里一边想着还没处理完的卷宗。

大后天,就是她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上庭。虽然是以第一辩护律师的身份上庭,跟她预想的以检察官的身份上庭有很大的出入,但也是人生第一次。哪怕她已经做得十分充分也不够,她需要的一次完美的上庭!

从头到尾,都必须完美的无懈可击。

任何的失误,都是不允许。

安宁承认,她是有那么点完美主义。什么事儿,都要做到的最完美,不然她自己那关就过不去——

连反应都没有,甚至她都没有看到有人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她就被人捂住了眼睛跟嘴巴,一把塞进了轿车当中。

当即,安宁便落入了一个怀抱当中。

坐在了一个男人的大腿上。

那熟悉的感觉,熟悉的遭遇,让安宁的第一反应就是——

“臭男人,你找死!”

之前在十八公馆……她没找他算账已经不错了,他还来?!

这一次,又要把她压在身下逞凶吗?

“大妹子,你就这么坐在老子的大腿上,你自个儿说说,咱俩谁找死?”

安宁不敢说话了,连大气儿都不敢喘一下。

因为……那臭男人的手,已经威胁性十足的放在了她的小腹上。往上一寸,都要命。

咬了咬嘴唇,安宁到底是用专业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我跟你远日无怨近日无仇,你这样缠着我究竟想干什么?”

这还用查吗?一个只是稍微有点实力背.景的金融公司,还不至于吓得十八公馆的三老板,帮他善后,且不敢言语一个字儿。这臭男人的身份,不是她可以想象的。

“不就是你咯?”

什么?

安宁第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愣了几秒钟,联想到自己刚才对他的质问,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

这臭流氓,欺人太甚!

可势不如人也只能忍着。

十八公馆三老板都不敢招惹的男人,自然不是她能去招惹的对象。

“你到底想干——达到什么目的。”

话到了嘴边,安宁默默的改正。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