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前最暗,黎明时最亮。
前后几分钟的事,却让遭黑暗笼罩的世界瞬间暴露在肉眼之下,这一刻的确当得起“最亮”。
曹昂为光亮所感,从床上爬起,想到昨晚被他收了心的安宁忍不住嘴角上翘,说起来他也算有个家了。
推门而出,见到了凤目喷火的仙儿,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曹昂愣了一下,随即打个招呼就准备绕开,可仙儿不依不挠,反倒把他推回了房间,拳头被攥得指节啪啪响,神色冷艳:“昨晚你胡说些什么?”
不好,被听墙角了....曹昂心头暗呼不好,但他果然是机智的男人,脸不红气不喘,正色道:“昨晚所说皆为我肺腑之言,不知可有不妥之处?”
“当然有不妥之处。”仙儿的眼神要喷火。
曹昂反问:“哪里不妥?”
“我……”仙儿不好意思复述,然后曹昂就从她身边昂首阔步离开,淡淡道:“指不出来就不要欺负老实人。”
又能装又可恨的臭男人.....仙儿被气得跺脚,去你的老实人,咬牙切齿恨不得一刀劈了他,若换作以前她真做的出来,但现在,竟生出舍不得的感觉,她正视了自己,不由垂头丧气,或许自己真的有点喜欢上了他……
曹操南征的消息已经传来,最多五日就要兵临城下,在不利消息的推动下,宛城的经济遭到沉重打击,行商几乎停止,酒楼、客栈尤其惨烈,过往的生意十不存一。
曹昂巡视了一圈产业,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亲眼见到门可罗雀的样子还是难免有些低落,作为立志要成就一番大事业的弃子,这个样子不免要伤心的。
他略带伤感的回到客栈,见不到一个入住的商贾,只有一个背着母亲的外地男子哀求着要住进来,可惜却没钱,王富贵坚决不答应,双方争执了下来。
曹昂上前询问怎么回事,王富贵将前因后果都告知,曹昂的心中有数,对着男人先道:“我们掌柜的说的没错,打开门做的是买卖并非开善堂。”
男人见王富贵的姿态就知道曹昂是大老板,满心期待,当听到这番话难免露出失望的神色,他抱了抱拳,转身就走。
曹昂喊住他,道:“我话还没说完呢,虽然我们不开善堂,但遇到难处还是能帮则帮,所以兄台,给我一个帮你的理由。”
汉子转过身,欲言又止,他有自己的傲气,不愿求人,可看了一眼背着的老娘,最后还是低下头道:“娘亲病重,遍寻大夫不能医治,听说华佗神医出现在这里,故而赶来求医。”
华佗?曹昂嘴角抽搐,这是心里永远的痛,天大的机缘竟被自作聪明的自己给玩没了,不得不承认,真的是不作不死。
“你可以多多探访,若是寻到华神医,顺便通知我一声,至于其他便不用操心了,正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有任何困难尽管张口便是。”
汉子感动不已,两人互通了姓名,汉子叫薛义,新野人,自幼喜欢舞枪弄棒,后来黄巾之乱起,他被迫从军,但不到三个月郡守就被杀了,军队也被打散了,他便回了老家,不想家破人亡,父亲死了,母亲吓病了,若非这些年他一直四处求医,老娘早已魂归天国。
侍母至孝!这样的人再坏也坏不到哪去,曹昂吩咐王富贵好好安顿他们母子,便离开这里到了内城的宅院。
他还有很多的事要做,首先便是张三的后事。
小平安已经知道父亲死的消息,整夜守在灵堂上,他哭得人心酸,偏生曹昂说不出安慰的话。
“三叔公,将张三跟张李氏的后事一并操办吧。”
三叔公欲言又止,曹昂知道他的意思,摇头道:“往后谁都不能说张三的不是,他是条好汉。”
曹昂郑重说道,然后不顾三叔公的疑问,坐下来写了一篇传记,没有写曾经犯过错,只写了那一天的事。
张三以死报恩,一头折柱,以大无畏的悲壮救下恩人。
至于敌人?雷叙是不能写明的,时间、地点也做了处理,有心人能猜出一二,但却抓不到证据。
他又挑了几个嘴皮子利索的人,培训成说书人,在自己的酒楼、客栈、戏园轮番说书,将张三塑造成了一个仗义死节的好汉子,并奉诗一句:“仗义每多屠狗辈,欢场多是义气姬。”
负心全是读书人这句他没敢用,才得了读书人的帮助化险为夷,现在要说出这句,估计会被打死。
随着评书的出现,张三的名声很快传扬开来,不管是以死报恩的悲壮,还是一头撞折柱的传奇,都让他在死后博尽身后名。
再没一个人说张三是二五仔,反倒敬佩起来,甚至成了屠狗辈的精神领袖,就连王垃圾都说看走眼了,想不到他才是身边最讲道义的仔。
看到这番效果,曹昂压在心上的大石终于消失了,小平安在办完父亲后事来到曹昂面前,恭敬跪拜。
“多谢师父为父亲正名。”
曹昂拉起他,道:“这礼我受,不过你要记住,跟师父无需见外。”
“弟子记下了。”
小平安很乖巧,乖巧到令人心疼,想到这里曹昂又想揍张三,那个混账以前不当人子,可惜再也揍不到了,唉,还有点小伤感。
收敛起复杂的情绪,他开始教小平安认字,真的担负起一个师父的责任,这时狗子来禀报王垃圾求见,曹昂没有理会,待小平安认下三个字吩咐一声好好练写才去见了王垃圾。
“有什么事?”
王垃圾欲言又止,曹昂见他这副样子就生气,以前他还有江湖气,自从赌坊赚了大钱,他就一天不如一天,尤其是胆子,比张三还不如。
“嘿嘿,公子是这样的,您手段高明,连张三那样的人都能一句诗就给捧成屠狗辈争相传颂的英雄,看看是不是也能送我一句诗?”
麻蛋,竟然是来白嫖诗句的,老子是穿越人士白嫖诗理所当然,这货竟打算从自己身上白嫖,真真是可恶至极。
“没有,本公子还要教孩子呢,快滚。”
王垃圾被拒绝也不气馁,从第二日开始,每天一大早就来,宵禁前才走,每天如此,一分钟都不差,让曹昂烦不胜烦,深为感叹人不要脸果然天下无敌。
“公子,您就给我一首诗吧,不,一句也成,我摊牌了,我就是单纯向往那种高光时刻,你不知道我有多享受万众瞩目,为后人记的目光,上一次阻止游行为您壮势,本来是我的高光,却被您抢了风头,只能算是小高光,所以追求专属高光已经是我一生最大的追求,还望公子看在有苦劳还有功劳的份上成全我。”
得,这是一个为博眼球不要脸的家伙,连苦劳功劳都搬出来,曹昂实在没有再拒绝的借口,只好问他要想什么样的诗句,王垃圾大喜,抱住曹昂的大腿就发誓不离不弃。
“公子,有没有那种既壮烈又豪气冲天的句子,只要一念出,就能震动人心,让万民敬仰的?”
曹昂瞥了他一眼,踹了一脚骂道:“王垃圾,没看出来你还挺贪心的。”
不敢反驳,摆出一脸的讨好跟谄媚。
曹昂想了一下,还真想到一句合适的,目光炯炯,对着他念出:“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喃喃重复这两句,王垃圾脸上涌起一阵奇异的潮红,动情了,呃,是另一种动情,是整个人被震傻,狂飙太牛了的动情。
这句诗绝对会成就他的高光时刻,他坚信这一点。
脸上渐渐敛去了惊色,取而代之是容光焕发,他昂首阔步的离开,没有回一下头,像是提上裤子进入贤者时间的苟男人,只幻想着自己人生的高光到来!
曹昂收回自己的目光,怕忍不住会上去踹他,就在这时,他看到帅大叔的侄子来了,张开双臂热情迎接:“小弟,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想煞为兄了。”
少年不苟言笑,正色道:“叔父说了,不准听你瞎忽悠。”
曹昂伸出手指愤懑,帅大叔也不是好人。
“有正事,叔父让我告诉你,速离内城。”
曹昂心头一震,紧紧盯住少年:“出什么事了?”
“曹操的兵马瞒过了探子,最迟明早就会抵达城下。”
爸爸来了.....不对,若只是如此,帅大叔不会让自己速离内城,不由抬头看向少年,眼中透露出疑问。
“雷叙与你的过节可并非一个女子,更深的源头在于盐跟酒,叔父知道让你交出来你肯定不会照做,而且你的身份终归是个大麻烦,所以趁现在逃吧。”
身份?帅大叔也知道了我的身份?还能不能做朋友,一点秘密都不给留。
不对,是自己的秘密被扒干净,而帅大叔,一无所知。
他伤心,但从善如流,头也不回的走了,走得潇洒无比,带上庄子里的人回到张家庄,内城只留下王富贵变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