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有些冷清,只有一桌客人在吃饭,
猪无能虽说有不少买卖,但多是来往的商贾,待他们离城自然也就差了许多,至于十里八村的百姓能吃得起的毕竟是少数,有些头疼。
曹昂不以为意,从后屋走出来,自己调了一碗小葱拌豆腐,看了一圈没见安宁的影子,问向正就着花生喝酒的三叔公:“安宁今早没过来?”
“还真是,她平日可是来的最早的。”三叔公也才发现安宁没有出现,唤来擦桌子的小二,“狗子,你见过安宁了吗?”
“安宁姐今天不来了。”
“为什么?”曹昂眉头紧锁,总觉得跟昨天的事有关。
“我也不知道,只是早上见到安宁姐睡在锅灶旁,唤醒她就告诉我不来了。”
“睡在锅灶旁?”仙儿的声音响起,她大步走到狗子面前,一把揪住衣领急切问:“她为什么睡在锅灶旁?”
狗子被吓得噤若寒蝉,仙儿见他害怕的怂样,更气,不过好在也控制住自己,推开狗子,压下火气道:“说。”
“好像,好像是给老夫人煮红烧肉。”
曹昂大怒,端着的碗就要摔碎,可不待他动作,旁边的仙儿已经踹碎了一张桌子,冲出去骑马就找老恶妇的麻烦了,速度之快,姿态之猛,让曹昂愣了好一会,手里的碗也摔不下去了,悻悻收了回来。
他扒完最后一口,放下碗刚准备跟过去,却突然听到狗子惊叫起来:“要噎死人了。”
曹昂转头一看,吓了一跳,店里唯一一桌的客人中有一个清癯大叔,此刻脸色涨红,喘息不开,两只手死死掐住自己的脖子,想要把喉咙里的东西推出来,可惜毫无用处。
被异物噎住,导致呼吸困难,他诊断出来。
“吃了什么?”曹昂大步靠近,却被人拔刀拦下,是大叔的侍卫。
曹昂一把推开,人命关天岂容耽误,其他人出刀就要砍,旁边一个少年看出曹昂是急于救人,急忙喝退侍卫,跟在身旁道:“今日点的菜与往日相同,除了红烧肉就是排骨。”
“排骨?”
曹昂脸色一变,要是卡了骨头相当麻烦,好在他看到汤碗里的排骨都不大,今天的厨娘刀功了得,必须重赏。
“可有解决之法?”少年急切问道。
曹昂点了点头,然后让人都散开,以海姆立克急救法环住对方,一次又一次的用力,终于将小块排骨冲了出来,
大叔剧烈咳嗽,曹昂捡起小排骨看了一下,没有血迹,松了一口气:“幸好没伤到喉咙,下次千万不要吃得这么急。”
“要不是那女子踢碎桌椅,岂会吓得我家先生吞下骨头。”侍卫按刀呵斥。
曹昂一阵苦笑,想不到是仙儿惹来的祸,也是,吃排骨被卡到的几率不足千分之一,要不是受到惊吓,怎么会吞下去,想到这里,他露出愧疚之色。
“原来有这般原委,实在对不住先生了,这样吧,今日这顿饭我请了,若产生后续的医药费用,我也一力承担,还望先生原谅一二。”
“我家先生差你一顿饭吗?”侍卫不依不挠,咄咄逼人,“告诉你,若是先生有任何不适,要了你的命也偿不起。”
大叔恢复了平静,以清水漱口后摆了摆手:“不可无礼。”
侍卫立马闭嘴,大叔这才看向曹昂,他细细打量,突然轻咦了一声,曹昂也打量他,同样发出一声轻咦,因为他们两个都觉得对方像是认识的人,偏偏却又想不起。
想了许久还是想不出,只能归结为认知错觉,就像经常会遇到正在发生的事觉得曾经发生过一样.
“让先生遭了这么一通罪,实在是对不起。”
“无妨,你是这店里的掌柜?”
“正是。”
大叔听完笑得很开心,这让曹昂立马警惕,心脏提了起来,不会要讹自己吧?
“听店小二说,这些吃食都是掌柜自创的,是否还有更好的美味私藏,并未端出?”大叔一双英俊的眸子紧紧盯着他,透露着无尽的渴望,就好像一个憋了两世的老处男突然见到一位绝世美女。
曹昂有点头皮发麻,不过也暗松了一口气,吃货要比碰瓷的好对付,当然前提是不要再用这种眼神盯着自己,吃不消啊。
他悄然后退一步,拱手道:“其实菜系只有那些,不过先生若不嫌弃,我可亲自为你做一桌小菜。”
“那便麻烦掌柜的了。”大叔很满意的冲他微笑,像是在说小伙子很上道。
曹昂看得呆了呆,这货细看还真帅,尤其是一双桃花眼,很是迷人,若不是年岁大了些,绝对是靠脸吃饭的极品小鲜肉。
他退回后厨,亲自给帅气大叔做饭,以前他是资深宅男,除了医院外他没有什么兴趣,做饭便成了第二大爱好,练就了一身好手艺,同样是红烧肉,但他做出来的是厨娘的祖宗,味道简直能咬掉手指,红烧排骨,爆炒猪心,大肠炖豆腐,四道菜端上桌,大叔迫不及待下筷。
只尝了一口,便闭上了眼睛,好半晌才重新睁开,赞叹道:“人间至味,人间至味呐,小友,你这双易牙妙手实在非凡。”
掌柜变先生,曹昂忍不住吐槽,哼哼,帅大叔也是势力的人。
“先生谬赞了,您能满意就好,先前那姑娘实在莽撞了些,在这里我替她再向您道歉。”
大叔一边吃一边摆手,示意无碍:“非也非也,此等人间美味,实在是令人欲罢不能,至于那位姑娘,现在反倒该是我向她道谢,若非她,我岂能有机会品尝到小友亲自下厨的手艺,说起来,小友也是有福之人。”
眨巴眼,一副你懂的猥琐眼神,可偏偏说进了曹昂的心里,对,那就是我内人……这大叔情商不低呀,说的自己都要与他结为知己了,忍不住道:“过几日我弄些好酒,先生可以来品尝一下。”
“决不会错过,今日就先告辞了。”大叔起身辞别。
曹昂急忙还礼,这才发现桌上的菜全吃干净了,明明是一个清瘦的读书人,怎么胃口这么好?
“曹公子,读书人都这么能吃吗?”狗子虚心请教,他也有点懵,不是武人才饭量惊人吗?
“哼哼,你没听说过百无一用是书生嘛,除了吃还能干啥。”
狗子瞳孔涣散,读书人是这样的吗?
三叔公打了曹昂一下,骂道:“少胡说八道,那位先生显然是个好嘴的人,而你的厨艺又好,这才吃光,休在背后嚼舌根。”
曹昂受教,然后就赶去了安宁的家,正逢安宁送仙儿出来。
“安宁,今天在店里怎么没见到你?”他大步上前。
安宁闻声抬头,见到是他,脸上先露出喜悦,但立刻又匆匆转身进了家门,还架上了门栓,如此反常的举动让曹昂丈二和尚。
“仙儿,她怎么了?”
仙儿一言不发,纵马狂奔,对他也相当冷淡。
“……”
曹昂痛骂女人果然是不能揣度的物种,随即又痛恨自己不争气,到现在都没混上宝马,否则也不至于干巴巴吃马蹄土。
他敲门,无人应声,再敲,迎接的是老恶妇的锄头。
靠,升级了,从扫帚变成了锄头。
他回去了,可百思不得其解,老恶妇不待见他,他是知道的,但安宁为何也会如此,果然,宅男谈恋爱总会困难重重。
他回到店里,见了仙儿,一样的德行,对自己爱答不理的。
“仙儿。”
“仙儿不是你叫的。”仙儿有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淡。
曹昂不放弃:“仙儿姑娘,我要有得罪你的地方尽管指出来,打骂绝不还手,不过今儿你还欠了我一份人情,就陪我走一遭城里买点草药回来,中不中?”
仙儿凤目睁圆:“我什么时候欠你人情了?”
曹昂立马指着四骑士,悲愤道:“你问他们,你踢碎桌椅吓得客人噎住,差点害死我,要不是我机智,咱俩就要阴阳永隔了。”
仙儿见他不像说谎,喊来四骑士验证真伪,四个侍卫虽然很想整治曹昂,无奈军中汉子不会说谎,只好一五一十的道出,仙儿这才知道自己闯了祸,又不好意思道歉,只能答应陪曹昂进城。
宛城在张绣的经营下早成了一座军城,分内外两城,张家庄在外城,虽然正常生活无碍,但药材铁器盐等重要物资就只能进内城采买了。
宛城虽然历经战事,但内城的繁华并未受到影响,治理之人不简单,他暗暗赞叹,心中浮出一个人名——贾诩。
贾诩,贾文和,张绣的谋士,汉末最顶尖的谋士之一,也是他让曹操在宛城屡次吃瘪,这等人物值得结交,可惜无缘一面,
他停在药堂前,进去抓了一些草药,又买了一点人参,出来的时候心疼干瘪的钱袋,典韦成了植物人,但养活的成本绝对比活蹦乱跳的时候还要高。
见他抓着干瘪的钱袋,仙儿忍不住问:“我看过典韦的状况,醒来的可能微乎其微,你为何还要在他身上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
“救死扶伤这四个字绝非说说而已,身为医生,性命才是最重要的,只要一天没死就决不放弃。”
曹昂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发自内心的言辞在阳光下仿佛为他凝聚了翅膀,化作最高尚的人品。
这一刻,他是伟岸的,仙儿的眼睛里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