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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出马仙 第六十九章 仙家天条

作者:吴半仙 分类:游戏 更新时间:2021-09-29 14:15:24

我想了想,觉得这里所说的“哈”,应该是“蛤”,也就是蛤蟆,青蛙。

青蛙当然也是有灵性的,但是修炼成仙的,还真不多见。

我不由想起了小时候发生在老家的一件事,那是我大概十岁那年,有一次跟小伙伴们去河边逮蛤蟆,遇到一件离奇的事情。

住在农村或者家附近有小河的朋友应该都知道,逮蛤蟆是一个不分年代的童年乐趣,我们那里都是用木棍绑上一根磨尖了的粗铁丝,三五个就吆喝着去了河边,然后就在河岸边和草丛里以及石头缝里找蛤蟆。

一旦被我们发现蛤蟆的踪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眼睛盯着,一下子扎过去,扎得准的,直接穿膛破肚,扎得不准的,就可能扎在腿上,头上,总之那个蛤蟆最后的下场就是被我们串成一串,拎回家,剥皮下锅,特别香。

还有的人比较高级了,他们会弄一种手摇的发电设备,一端也绑在铁丝上,然后清晨起来,专门找路边的小河沟,还有存水的石头缝,带电的铁丝往水里一插,只要那附近有蛤蟆,分分钟就翻了肚皮浮上来,乖乖做了俘虏。

这个游戏差不多全国各地的小孩子应该都玩过,只不过是方法不同,吃法也不同,有的是水煮,有的是油炸,还有直接烤着吃的。

但偏偏就在那一年的夏天,我们一起去逮蛤蟆的几个小伙伴里,有人出事了。

确切的说,应该是他爸出事了。

那个小孩叫什么我已经忘了,就记得小名是叫做小石头,那天逮蛤蟆回家,他晚上睡了一觉之后,就发起了高烧,浑身就像长了一种奇怪的皮癣,变得通红通红的,不断的喊痒,最后自己把皮肤都抓破了,鲜血淋漓的,用了药也不见好。

他爸急坏了,四处找人想办法,又各种烧香拜神,折腾了三四天之后,还真的慢慢减轻了症状。

他本以为没事了,可没想到,这怪病好像会传染,他儿子刚好一点,他又起了一身的红色皮癣,而且比他儿子更严重,碰都不能碰,一碰就犹如剥皮般的疼痛。

几天后,他全身的皮似乎真的开始慢慢蜕皮,身上通红通红的,人也奄奄一息,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去医院也没辙,只能躺在家里等死了。

这天晚上,小石头睡觉的时候忽然坐了一个怪梦,梦到一个穿绿衣服的人,大脑袋宽嘴巴,气呼呼地对他说,你们家剥了我的皮,欠了我的命,终于该还了。

第二天,小石头把这个梦对家里人说了,家里人也觉得蹊跷,就去找到一个当地的大仙求救,结果那个大仙一听就明白了,对他家人说,那个穿绿衣服的就是一个青蛙,它是当年被小石头他爸活剥了皮而死的,死后它一灵未泯,修炼了几十年,成仙了,现在是回来报仇的。

当然,所谓的成仙了,只不过就是说那个青蛙得了道,成了精灵,还远远称不上是仙,就已经能够把人折腾得生死不得。

那家人一听吓坏了,赶忙求大仙救命,那大仙说,救你可以,但是必须答应那只青蛙的要求,否则,必死无疑。

最后又折腾了一番,那家人听了大仙的话,在家里给那只青蛙放了个香炉,每天早晚三炷香,虔诚念诵佛号一百零八次,这样又过了一个多月,小石头他爸才渐渐好转。

又过了三个月后,大仙就告诉他们,不用再烧香念佛了,那只青蛙已经得到超度,走了。

从那之后,不但他们家再也不敢捉青蛙逮蛤蟆了,我们那的小孩听说了这件事之后,也都吓得不行,所以,我们那的蛤蟆着实是过了几年好日子。

现在想想,伤害一只青蛙的因果报应尚且如此,周家杀害几十条人命的罪过,不可谓不大,甚至可以算得上是罪恶滔天了。

这也就是老周家祖上尚有余荫,庇护后人,否则的话,他们家早就家破人亡,不知道多惨了。

胡思乱想了一番,我收起思绪,继续往下看。

刚才说到鬼仙里面还有日本的鬼,我想了想,这日本的鬼,无疑就是当年侵略中国的那些,但是,他们居然也能修炼成仙?

不过转念一想,他们也是横死鬼,不甘下地狱入轮回,所以要是修炼的话,应该也可以的吧?

再说了,咱们这边的阴曹地府,应该也不会收这些外国鬼吧?

想到此处,我不由脑洞大开,又是好一番胡思乱想,过了半天才把差点飘到国外的思绪给拉回来。

继续往下看,师父又简单介绍了一些出马仙的基本常识,然后接下来的,并没有先讲如何给人看事查病,或者是顶香立堂,而是先将出马仙的规矩列了出来。

他说,出马仙的规矩,就是仙家之中的“天条”,共是六条重罪,十八条轻罪,另外还有正仙章、散仙章、法外章三十六条。

不知为什么,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右眼皮突然没来由的剧烈跳动起来。

我的目光在日记里面的文字上缓缓移动。

六重罪:

1. 无辜恼害杀戮常人者雷诛不赦。

2. 心性不正、恶毒之极、修邪法者雷诛不赦。

3. 化为半人形或人形jian淫常人者雷诛不赦。

4. 偷盗常人精气炼丹以至常人死伤者雷诛不赦。

5. 依仗法术惑乱天象兴风作浪者雷诛不赦。

6. 盘踞乡里作祸村寨无辜散灾者雷诛不赦。

十八轻罪:

1.信口雌黄诽谤圣贤者折损道行。

2.假借先圣疑惑常人者折损道行。

3.为贪口腹无故杀生者折损道行。

4.空无因缘降灾常人者折损道行。

5.依仗道法私自上天者天灭道行。

6.擅自扰闹佛道殿堂者护法废道。

……

我一路看下去,后面还有诸如为报私仇的,破坏因果的,妖言惑世的,破坏人伦的,帮恶人敛财的,任意附体的,嫉嫌供奉微少的,都属于十八轻罪。

但这最低的也都是折损道行,严重的道行全毁,不过这还算是留了一命的,若是犯了六条重罪,任意哪一条都是雷诛不赦,也就是直接诛杀,形神俱灭。

至于后面的三十六条正仙章、散仙章、法外章,则属于更详细的一些规定,若犯,未必折损道行,但对修行不利。

大抵内容,就是规定仙家要戒杀、戒嗔、戒贪、礼敬圣贤,为佛道护法,不许常居烟火之地,不得妨碍常人生活,应以修道正果济世利人为先,名利放于其后。

还有,不得随便显像,以免令常人增生烦恼。

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哪些情况下,仙家可以出手惩戒、施加手段,还有哪些人可以收为香童,哪些人不可以强收。

可以说,仙家的规矩是非常严格,并且很讲道理的。

我不由明白了,为什么蟒天花没有经常出来和我沟通,也没有干涉我的生活,而是让我自己好好修行,原来身为仙家,和凡人和香童之间的规矩还这么多。

我本来还想继续看下去,但看到这里就已经头昏脑涨,眉心也一阵阵的作痛,赶忙放下,屏息静气,盘膝而坐,过了好一阵子才慢慢缓过来。

看来,这本书不能一蹴而就的看完,更不能囫囵吞枣,我还是留着慢慢看吧。

又过了一会,我闲着没事,忽然又想起了一件事情。

师父说赚钱太多不好,那我索性就把上官富的那笔钱转给家里,正好家里的房子也该修了,如果我爸他们要是不想修,就拿着那笔钱在县里买套房,做个小生意,剩下的钱,也足够他们安享晚年了。

想到这里,我便去了一趟银行,打算把那一百万一分不留,全都寄回家里。

但我万万没想到,这笔钱果然给我惹出了祸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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