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快的速度!”
老者忽然出手,干枯的手掌猛然砸向金钟。
瞬间金钟碎裂,杨凌宇的身体被震退数十步。
“小子,如此年纪便有此等实力,若不杀你,天理难容啊!”
“呼延老狗,想杀我你也得有本事!”
“你怕是不知道,你们呼延家的弟子死后,连尸体都被丢进山里被妖兽给吃了!”
此处距离天武皇朝百里,出现杀手,铁定是呼延家派来的人。
“该死,今日老夫扒了你的皮,当下酒菜吃!”
转瞬间,老者再次出手,一拳砸了过来。
杨凌宇丝毫不退,无无佛印的佛光已经被催到了极致,整个酒肆内都是刺眼的佛光照耀。
“轰!”
眨眼间,拳拳相撞,恐怖的力量在空中形成阵阵罡风,所过之处,皆是化作一道齑粉。
“别打了!”
“别打了!”
“我的店啊!”
看着眼前的场景,本来还准备动手掌柜,现在欲哭无泪,这知道等来两个阎王,这才刚动手,店里的东西被毁了一半。
“掌柜,快跑吧,在不跑就来不及了!”
“麻蛋,我已经记清楚你们长什么样,我还会回来的!”
“痛快,好久没人能让老夫这般痛快!”
又是一拳,两人的身体快速分开,老者发出阵阵笑声。
“真是变态!”
看着干枯的老头,杨凌宇内心微惊道。
这老头的实力很强,至少是神桥境五重天。
一双拳头能硬抗,自己的所有攻击。
速度仅仅比自己差一个呼吸。
“砰!”
旋即,只见老者身体上的衣服炸裂, 原本干瘦的身体快速膨胀,几个呼吸后。
全身上下肌肉虬结,完全没有刚才的病态,就连杨凌宇都不如这般强壮。
“小子,你放心,杀了我们呼延家的人,等老夫杀了你,自然会去杀光你的亲朋好友,让他们一起陪你!”
话落,老者庞大的身躯,如同一座小山一般快速冲了过来。
每一步都能令酒肆颤抖。
“不能硬抗!”
看着老者的攻势,杨凌宇眼神凝重,直觉告诉他这老头发生变化后,实力不能小觑。
“飕!”
下一刻。
杨凌宇的身体直接化作一道清风,留下一道残影在原地,
“你逃不掉的!”
“轰!”
空的拳头与杨凌宇擦肩而过,风刃划过脸颊,留下一道轰血红。
而落下的拳头,令地面直接轰出一个深数尺的深坑。
酒肆再也撑不住这恐怖的力量瞬间坍塌。
而此时,杨凌宇将神识散发出去,身前是五里之内,任何食物清晰的出现在脑海中。
“小子,乖乖受死,老夫保证留你一条全尸!”
老者的声音依旧在身后回荡。
全速狂奔的杨凌宇眼前逐渐清晰,一个一望无际的湖泊出现在自己眼前。
看到湖泊杨凌宇才松了一口气。
水下水压庞大,老者既要掌控身体力量,还有抵抗水压, 到时候分身乏术,自然追不上自己。
“一百米!”
“五十米!”
“十米!”
……
抓到你了!
马上入水之时,一个庞大的手掌落下,将前路完全遮掩。
“无无佛印!”
此刻杨凌宇来不及多想,手中的佛印瞬间爆发, 顿时佛光冲击在手掌上。
佛光消散,手掌完好无损。
而杨凌宇的身体,借助呼吸间的功夫,已经进入水中。
“该死,被你跑了!”
“此乃落神水,我看你能坚持多长时间!”
话落,老者身体如同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瞬间干枯,再次恢复之前一副即将老死的模样。
“不对,这水好古怪!”
刚入水杨凌宇并未察觉,现在才发现这湖水竟然有极强的腐蚀性,自己的身体正在被慢慢腐蚀。
“金钟护体!”
杨凌宇低呵一声,周身环绕金钟,将海水排斥在外。
“嗯?”
刚喘一口气的杨凌宇,面色忽然凝重,只见湖地不远处一个黑压压的话东西正在快速朝着自己而来。
想是水,不准确的说,是一大片墨水。
“竟然还有生命气息!”
很快,那黑压压的东西靠近杨凌宇,这才看清其容貌。
“是精灵!”
顿时杨凌宇露出一丝惊讶之色。
万物皆有灵,湖水时间长了自然也能衍生出来生命体,被称之为湖灵。
湖灵没有恶意,但天生玩心很重,喜欢到处游玩,所过之处皆是死伤惨重。
“看来净天佛国的禁制能在解除一道了!”
杨凌宇双眼制热, 这么一大片湖灵,所产生的能量绝对能接触净天佛国的一道禁止。
旋即,杨凌宇也不再犹豫,右手在的净天佛国,佛光四射。
顿时,整个湖灵全部被吸收到净天佛国中。
一个时辰。
两个时辰。
三个时辰。
……
在海下不知过了多久。
净天佛国内。
一道火光激射而出,瞬间充斥整个净天佛国,温度急剧上升。
“终于开了!”
看着眼前这一幕,杨凌宇露出一丝笑意。
赤红色火光,在四散之后,快速融合,最后化作一个火球。
“呼!”
紧接着火球消散,杨凌宇身体猛然一震,整个人略显惊愕的看着眼前这一幕。
一身赤红甲,红发红唇,赤红色的长发高高盘起,手中的一杆火焰枪令人瑟瑟发抖。
光是看一眼变更摄人心魂,火焰中幻化出来的是一个女子。
“你,是谁!?”
女子声音响起起,宛若伶仃流淌的泉水一般。
“杨凌宇!”
圣火山名将红莲!名声赫赫,上一世杨凌宇只是听过此人,却并未见过。
瞬间,杨凌宇恢复神色,看着女子道。
“杨凌宇?”
“不认识!”
“不认识没关系,你现在要帮我杀一个人。”
“杀人?我凭什么要帮你!”
红莲手中长枪抖动,顿时一道火光划过,如同黑夜璀璨的烟火一般。
“凭是我召唤你出来,我能帮你重塑肉身!”
听到杨凌宇的话,红莲两道月眉微蹙。
“可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