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北岳已经准备好的会场,霍靖北在众多闪光灯,和记者的注视下来到了台上。
他身姿挺拔,容貌俊朗,一入境就引起轻微的骚动。
好在能出现在这里的,都是资深的媒体记者,这才没出现场面失控的情况。
“根据网络上失实报道,我们霍氏集团的总裁霍靖北将为大家解答一些疑问。我宣布,记者招待会现在开始。”
北岳临时充当了主持人的角色,简简单单的两句话就开始了这一场记者招待会。
然而,预料之中的情况并没有出现。
台下的作者,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会场里一片鸦雀无声,北岳皱眉,看了一眼一旁霍靖北有些不耐的神色,再次被迫开口。
“记者招待会已经开始,诸位有任何问题,现在都可以提问。机不可失。”
他的话让众人清醒。
虽然从来没有见过开幕词这么……简短的,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的专业素养。调整闪光灯的工作人员也加快了手下的动作。
很快,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出现了。
也许是因为他是第一个提问的,又或者是因为台上的是霍靖北,他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并不出格。
“请问霍总,针对昨晚网络上爆出的您闯入警察局,强制带走霍小姐的报道是否属实?”
“是。”
霍靖北言简意赅,并没有解释的意思。
可是,见他回答了第一个问题,剩下的记者也跟见了肉的狼一样,眼里都闪烁着绿光。
“那么霍总,请问您知道,我国法律是不允许您昨晚那种行为的吗?您这样的行为,可是对法律的挑战!”
这一次问题就有了很强的针对性。
然而,对霍靖北来说却都是小场面。
他目光如炬,“如果没有许可,我凭什么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带走她呢?”
这样的反问让记者也不禁为之一愣。
霍靖北直接把节奏掌握在了自己手里,他沉声开口。
“关于昨晚在网络上报道的事情,霍某可以告诉大家,里面的内容真假参半。我的确是带走了她,不过这样的行为是出于对她身体的考虑。并且我在去警察局之前,已经提前和她说这个警察局赵局长说明了情况。取得他的同意后,才带走她的。”
他的话已经交代的很清楚了,可能是媒体却死咬着这一点不放。
“是什么样的特殊情况才能让警察局的局长松口?允许你带走一个犯人。”
霍靖北听到他的目光,瞬间凌厉起来。
“如果你知道这是法律社会,作为一个媒体人物,请你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她现在只是一个配合调查的嫌疑人而已,什么时候变成了已经被定罪的犯人?”
记者微微一愣,显然是没想到他会这么怼自己。
他有些不甘心,“都是犯人,有什么区别!”
“何况,如果不是霍伊曼小姐真的做了这些事情,她又怎么会被人带走调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既然霍小姐做了这样的事情,那就不要怪别人扒开这一层遮羞布才是!”
他的话说的愈发理直气壮。
霍靖北看着他,眼神就像是看了一个死人。
他唇角掀起冷笑的幅度,“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前,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有可能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犯罪嫌疑人是公诉案件在侦查起诉阶段对被追诉对象的称谓。如果该犯罪嫌疑人被起诉,则应称为被告人。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没被判刑的都不能称为罪犯。”
对于这些法律条规,他信口捏来。
就在那准备再次开口时,霍靖北对北岳说的话,却让他瞬间白了脸色。
“给他所在的媒体工作室发出律师函。”
他吩咐的声音落下,会场里顿时一片安静。
刚刚还火热的气氛,随着霍靖北的这一句话瞬间弥散。
可霍靖北似乎来了兴致,还替他们科普着。
“根据法律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看着下面一片静默的记者们,霍靖北饶有兴致的看着刚刚被自己怼的那个记者,“这位记者,请你为自己的言论行为负责。”
他话音落下,见他记者目光无神的模样,脸色也再一次冷了下来。
之前为了调查幕后之人忍气吞声,才导致沈松溪现在成了这样。现在,霍靖北已经不想再忍不下去了。
在他的羽翼下,他不允许任何人伤害沈松溪!
会场里的记者却似乎都被他镇住了一样,一时间不知道该问什么。
看着屏幕里霍靖北帅气冷酷的容颜,沈锐龙脸色铁青,双手握拳。本就有些猥琐的模样,此刻看起来更是面目狰狞。
在霍靖北召开记者招待会时,他就已经收到了消息。
自负手里握着权以及身后的那个人,沈锐龙并没有把霍靖北放在眼里。他觉得,就算霍靖北公开维护沈松溪,也不会影响到他们的计划安排。
甚至在知道霍氏集团官网还为这一场记者招待会开了直播后,他还特地放下了手里的工作来观看。
本来听到那记者的话,沈锐龙心中还是得意的。
虽然说他对此浑然不觉有影响,但是,出于对传闻中霍靖北手段狠戾的畏惧,他还是找了几个记者混入其中。只要霍靖北没有注意到记者刚刚口中的那个名词,他们又可以借着这个词大做文章。
到时候,他再起诉沈松溪,碍于公众压力,执法部门也得仔细斟酌。甚至只要他背后的人不断施压,或许沈松溪就可以被直接定罪了。
然而,他没有想到霍靖北竟然这么敏锐!
他脸色铁青的看着电脑,恨不得自己立刻钻进去。
“该说这不愧是手握霍氏集团的大佬吗?这辩论漂亮啊!”
“法律系路过,根据我们啃书的经验,他这得背过十遍才能记得这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