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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彻挥了挥手,台阶下的太常窦彭祖立刻会意,走到殿中,先对刘彻一拜,然后才转身,面朝东方。
宗正刘礼也站出来,站到窦彭祖的反方向,面朝西方,两人同时手捧一份早已拟定好的帛书,念了起来:“太皇太后,皇太后赦曰:夫人之尊,咸承天子……今有匈奴女夏氏,徳仪俱佳……汉匈两国,世代约为兄弟……令为夫人,奉承天子,夙兴夜寐,不可忘也!”
在身旁侍女的暗示下,夏胭脂尽管听不懂,但还是很温顺的叩首三拜,然后,接过那封策命赦书。
在她接过赦书的刹那,殿中除了刘彻外,所有观礼的臣子都屈膝朝她下拜:“臣等拜见夫人!”
汉制,夫人位比诸侯王,爵视丞相,地位高于列侯。
而在实质上,皇帝身边一个赶车的车夫,地位都不比九卿差。
皇帝枕边的女人,哪怕只是一个少使,外臣拜见,那也必须行礼——不是尊重这个女人的地位,而是尊重她侍奉的主君。
程序走到这一步,刘彻就站起来,吩咐道:“来人,带夏夫人去永延殿歇息!”
“诺!”王道立刻领命。
作为夫人,夏胭脂有权力享受一个完整的单独殿阁作为她的私人领地。
另外侍女、宦官以及各种伺候的下人,宫中也早就为她准备好了。
而那永延殿,就是夏胭脂未来的住所,假如不出意外,她接下来的生命将在哪里渡过——除非她能活的比刘彻还久,然后,有个被封王的儿子。
目送着夏胭脂在侍女与宦官们的簇拥下消失在章德殿外,刘彻才将注意力放到站在殿中的那位奉了军臣单于之命,担任送嫁和亲大使的匈奴贵族。
刘彻翻了一下早就被递到他案前的那封匈奴国书,找到了此人的官阶地位与姓名,笑了笑,道:“骨都侯一路远来辛苦了,请骨都侯替朕转达朕对贵主的问候!”
同时,刘彻心中也颇有些惊讶。
骨都侯?
这可是匈奴国内位于金字塔顶端的贵族官职!
其地位相当于汉朝九卿,是匈奴单于的亲近心腹,历来都是由匈奴国内最强大的异姓贵族出任。
更重要的是,骨都侯在匈奴,是统管单于卫队的大臣。
匈奴人这次派出一个骨都侯来汉室送嫁,可见他们对这次联姻的重视!
而这位名叫兰陀辛的匈奴贵族,从其能出任骨都侯上,刘彻也能猜到,他必然属于匈奴国内除了王族外,最强的三大异姓之一兰氏部族的核心成员,甚至极有可能就是现任或者下任兰氏部族的酋长。
这就有意思了!
唐代诗人高适曾写过一句诗:银鞍玉勒绣蝥弧,每逐嫖姚破骨都。
将骠骑与骨都对等,或许是诗人的修辞手法。
但是,至少也能看出,在匈奴,骨都侯的地位。
这等重量级的匈奴贵族,翻遍整个汉室历史,也只有两人曾经到过长安。
其中一个是军臣的儿子于单,于单政治斗争失败,流亡汉朝。
而另一人则是被匈奴人当成人质送来长安的贵人,大抵应该是当时的单于的兄弟或者儿子。
不过这个匈奴贵人跟于单一样,都是短命鬼,到长安后没多久就死了。
而在现在,这个匈奴强盛汉朝劣势的时间点上,类似骨都侯这样的顶级匈奴贵族,一个也没来过长安!
而在历史上,于单来汉朝,是流亡避难的,另外一个位‘贵人’则是来屈膝投降的。
从这两个例子,刘彻很快就想到了:这个骨都侯这次来汉地,难道只是身负一个送嫁的任务?
这话说出去,别说刘彻了,恐怕就是三岁孩子也不会相信了吧?
于是,刘彻立即就给对方贴上了‘心怀鬼胎’的标签,打算让王道好好盯着这个家伙在汉地的一举一动。
兰陀辛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刘彻给盯上了。
他微微弯腰,恭敬的用还比较生硬的汉话道:“皇帝美意,外臣一定向我主转达,另外,外臣还带来了我主撑犁孤涂对皇帝陛下的问候!”
“多谢贵主的问候……”刘彻呵呵一笑,但心里对于这个匈奴的骨都侯懂得汉话,颇为警惕。
当今,至少在表面上,匈奴是常常吊打汉室的。
试问在这样汉弱匈奴强的局面下,一个匈奴顶级贵族居然能说一口较为流畅的汉话!
这就跟后世改开初期,一个操着一口流利普通话的米帝高官大摇大摆进入北京一样,要嘛这人是个亲华派,要嘛他是个极端仇华之人!
除了敌人和朋友,谁会闲着没事,去学一种可能永远都用不上的语言?
或许这个想法有些偏激。
但作为皇帝,刘彻从来就不惮以最大恶意来揣测他人的举动。
刘彻看着那个匈奴的骨都侯,微笑着道:“骨都侯一路旅途劳顿,想必也辛苦了,来人,为骨都侯准备美酒佳肴!”
实质上,这话却是逐客令了。
兰佗辛自然听得出来,但他没有任何不满,微微恭身,道:“外臣多谢皇帝陛下美意,愿撑犁天永远保佑您!”说着他就做了个匈奴的礼节,然后在宦官的带领下退下。
刘彻目送他消失在殿中,然后,才转过头来,当着群臣的面,道:“王道,派人盯着这位骨都侯,无比做到十二时辰都有人跟着!”
这话一出,殿中在座大臣,都只感觉脖子一凉。
而这正是刘彻想要的效果。
打草才能惊蛇!不然,刘彻可没把握知道这位骨都侯背负着怎样的秘密使命来到长安。
刘彻可不相信,他仅仅只是来送嫁的!
反正,刘彻自度自己是绝对不可能派出一位九卿跑到匈奴去,只为了送一个公主出嫁这样可笑的事情!
看着群臣,刘彻很确信,他刚才的话,一定会传到那位骨都侯耳朵中!
……………………………………
夜已深。
兰佗辛在几个汉朝官员的陪同下,回到汉朝为他安排的下榻官邸中。
一进官邸,兰佗辛就拍拍手掌。
十多个身材各异的匈奴人立刻就跑过来匍匐在地,争相亲吻着兰佗辛的脚趾。
这在汉人看来或许是属于应该被鄙视的行为。
但在匈奴,这是极为严肃的礼节。
一般,只有主人的亲信奴隶才有资格这么做,换句话说,不是兰佗辛的奴隶的,还没资格这么做。
“这里是汉人的地盘,以后都不要如此了!”兰陀辛对着这些自己精心挑选出来的奴隶们道。
“是的,伟大的主人!”奴隶们纷纷答应。
而这时,就在门外,一个下人打扮的男子,悄悄将耳朵贴在墙壁上,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可惜,这人听了许久,也没有听懂里面的人到底在说些什么!
“他们用的不是匈奴话!”这人心里一惊,作为曾经去过匈奴,而且还曾参与过策反匈奴贵族的汉室细作中的精英,他几乎是立刻就判断了出来。
“也不是东胡或者月氏语言……”他判断着。
东胡语言与月氏语言,亦是匈奴控制区域内比较普遍的通用语言,甚至匈奴语言就出自东胡语系,算是东胡语系的一个变种分支。
作为老牌细作,曾经在匈奴境内生存过数年的他,也基本上会一些。
但很明显,对方用的不是这些流行语言,而是另外一种,他所不会的语言!
匈奴本质上是一个大杂脍的集合体,辽阔的疆域内生活着数不清的民族和部落,这些部落拥有的语言,五花八门。
特别是西部的部族,更是一个部落一种语言,即使是匈奴贵族,也很难分辨某种语言是属于哪个部族的。
只有兰佗辛知道,这种语言来自哪里。
这是西域强国大宛国的贵族语言,据说,是其祖先从遥远的西方带来的。
除了大宛人外,就连匈奴国内,会这一门语言的也很少。
兰佗辛为了掌握这一门语言,足足花了三年时间去学习。
因为,他正是匈奴国内负责对大宛、身毒以及仇敌月氏方向的贵族,学习这门语言,兰佗辛是为了将来去大宛劫掠的时候,能与大宛的贵族交流。
至于那些奴隶,都是从小就服侍兰佗辛长大的忠奴。
这样的忠奴,在匈奴是比兄弟还亲密,比父母更可靠的左膀右臂。兰佗辛自懂事起,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会带着他们。
换句话说,兰佗辛会的,他们自然也会。
因此,用这种语言交流,主奴之间不存在沟通障碍。
所以,兰佗辛完全就不用顾虑隔墙有耳这种事情,他毫不顾忌的道:“我的猎犬们,现在,我需要有人潜伏在这汉朝的都城,向单于庭传递消息!”
不得不说,匈奴虽然愚昧,但却没有笨蛋。
作为一个成功的游牧帝国,它自有它成功的道理。
尤其是,十几年前那个被嫁去乌孙的匈奴王族阏氏,最后居然帮着乌孙人坑起了匈奴后,匈奴人就不再迷信,自己的女人一定会是自己人这个观念。
对于北海阏氏可能会反噬这一点,匈奴国内早有过讨论了。
最后的结论是:无论北海阏氏会不会反噬,嫁一个公主给汉朝皇帝,都不会亏本!
首先,庞大的陪嫁队伍,能很好的安插和安排各种各样的间谍,能为匈奴提供以前无法掌握到的许多汉朝内情,甚至,这些人还有可能学习到汉朝先进的冶炼铸造技术!
对于汉人的冶铁技术和铸造技术,匈奴,一直以来,可都是垂涎三尺的!
而且,匈奴也是汉人冶炼技术的受益者——当年,卢绾韩信背叛刘邦,带着大批部众流亡匈奴。
这些人就带去当时中国巅峰的青铜冶炼技术,正是在这些人的帮助下,匈奴帝国才能拥有碾压草原部落的无敌军队——在一帮还在用着骨头和石头当武器的游牧民族面前,使用青铜武器的匈奴军队,实在太BUG了!
不过,汉室自前代太宗孝文皇帝上台后,在军队开始淘汰战车,普及铁器,使用全铁兵器,因此,汉军逐渐的开始具备了反击能力。
而匈奴中的有识之士,自然很关注汉室的这些举动。
兰佗辛,就是其中之一。
兰佗辛一直就认为,无敌的骑兵加精良的装备,才是匈奴帝国的立国之基。
正是兰佗辛最终说服了军臣单于,向汉朝近乎送礼一般的送来了五千奴隶和三千骑兵作为陪嫁——当然,奴隶全部是从西域抓的,骑兵也是从草原上散落的小部落里抽调出来的,除了那些被故意安插进去的间谍外,最多不过百来个真正的匈奴人。
而下了这么大的血本,兰佗辛所图,当然也很大!
“我要的是,汉朝的冶铁技术和相应的铸造技术!”兰佗辛想起了自己在单于面前夸下的海口。
只要能学到汉人先进的冶炼铸造技术,那么,匈奴帝国就可以继续强盛下去。
为此,搭上一个不值钱的所谓单于女儿,外加几千抓来的奴隶和骑兵,很划算!
……………………………………
翌日,清晨,刘彻从夏胭脂健康迷人的酮体上爬起来,只觉得神清气爽。
低头看着身下的这个还带着些泪痕的异域少女,刘彻充满了身为征服者的快感。
尤其是,这个少女属于那种明显有着欧罗巴人种混血特征的美少女。
至于语言不通,无法交流这些弊端,在啪啪啪面前,是可以无视的。
男人与女人啪啪啪,只要能听到对付如泣如歌的婉转低吟就可以了,需要语言交流吗?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这个时代,有着欧罗巴人种特征的塞种人和希腊种以及古雅利安人种,在草原、西域以及印度地区非常普遍。
史书记载,乌孙国内就有着大量的塞种人。
后世的考古发现也能确认,在西元前的新疆以及蒙古高原上生活着许多明显带有欧罗巴人种特征的白人部落。
甚至还曾出土过完整的干尸。
另外三国演义里,孙权外号碧眼小儿,这说明,不仅仅只在中国之外存在欧罗巴人种,随着后来汉室的强盛,这些白人也渐渐进入中国……
更离奇的是,在刘彻穿越前,他曾看到一则新闻,连秦始皇兵马俑二号坑里都发现了陪葬的欧罗巴种白人……
刘彻现在确认,这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
不仅是他身下这个拥有着欧罗巴白人特征的女孩。
就是现在安置在少府中的许多奴隶,根据下面的官员报告,也都非常奇异——金发碧眼,浑身毛发浓密。
这些奴隶让刘彻的心情很是愉悦。
因为,这批明显带着异域风情的奴隶,可是能卖一个好价钱的!
想想看,唐朝的昆仑奴贸易,可是让大食商人狠狠的发了一笔!
甚至连带着东南亚的棕色人种以及三哥家的奴隶贸易都兴盛了起来!
而这些前所未见的稀奇奴隶,刘彻相信,会有很多腰包鼓鼓的贵族和商人会乐意出个大价钱的!
至于将人类当成商品来卖?
只要不是卖汉人,刘彻干起来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
甚至刘彻觉得,做不来奴隶贸易的民族,不算一个优秀民族!
这个世界从来都是弱肉强食的世界,落后就要挨打,弱小活该被灭!
不管做过多么肮脏无下限的事情,总是能洗白的不是吗?
“只有死印第安人,才是好印第安人……”刘彻从床榻走下来,立刻有侍女走上前来,为他披上衣服。
“去将少府令与内史请到宫中来!”刘彻对迎上前来的王道吩咐:“让他们准备好有关考举的档案!”
考举第一场已经落下帷幕,刘彻自然要将审稿和批阅的工作吩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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