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女生 完本 排行 书单 专题 原创专区
汀兰水榭 > 游戏 > 宿主她又在崩剧情 > 第1421章 赘婿丑妻 026

宿主她又在崩剧情 第1421章 赘婿丑妻 026

作者:郁小棠 分类:游戏 更新时间:2021-11-08 05:35:44

眼见容鉴就要在前后夹击之下非死即伤,郁瑶手腕翻转,召出太岁……飞身上前直接一剑挥了过去。

没有任何花哨的动作,看起来平平无奇的一剑,下方雪灵月一行人看到她这一剑都满眼无语,只觉得她是在给吞天兽送人头。

然而下一瞬……吞天兽的举爪没有拍到容鉴身上,而是断臂扫过他头顶。

直到被砍断的兽爪轰然落地,吞天兽残存的上肢才开始鲜血喷溅,触目惊心。

容鉴向后飞掠落地,有些气喘。

可就在这时,剧痛暴怒的吞天兽仰头一声怒吼,然后蓦然俯身张嘴……幽蓝的火焰铺天盖地喷了下来。

巫行夜拼尽全力将雪灵月一行人扔出吞天兽触手的攻击范围,来不及转身,就看到雪灵月目眦尽裂:“巫师兄……小心!”

他在雪灵月眼睛里看到了自己身后的漫天幽蓝……

巫行夜调动所有灵力,转身一瞬就做好了不死也丢掉半条命的准备……可就在这时,他看到一道身影临空而立,单手结印一掌朝吞天兽的毒焰拍了过去。

哗然间,金光流转的六芒星阵宛若盾牌一般挡在铺天盖地的毒焰前,竟是以一己之力将那些毒焰挡了回去,下一瞬,郁瑶就被反冲的向后落下。

她踉跄飞落下来,头也不回拽着容鉴往前掠去:“快走。”

而因为她那一掌拦住毒焰,巫行夜终于有机会脱身……眼见毒焰冲碎六芒星阵狂涌而来,他也堪堪闪身掠开。

容鉴和郁瑶在最前边,雪灵月林若瑄一行人在中间,巫行夜在最后,一行人身形如电。

郁瑶当机立断:“去忘川。”

忘川中怨鬼丛生,会把一切靠近的活物拖下去,所以蓬莱岛的精怪们都不愿靠近。

而且,他们要找的练月也在忘川那边……

容鉴点点头:“好。”

可就在他声音落下的一瞬,前面远处,一道流光冲天而起。

郁瑶抬眼:“月华冲天……练月果成熟了。”

不用她说,容鉴也瞬间提速。

练月果竟然提前一天成熟了,而且,练月果成熟时间只有一刻钟,一刻钟之内不采摘下来的话就会枯萎,再想得到,须等百年。

一行人飞身而起,须臾间就到了忘川旁……昏黄发黑的弱水流动着,无数鬼影穿梭其中,密密麻麻,让人望而生畏,这都是千万年来被忘川吞噬的怨鬼幽魂。

最重要的是,弱水之上怨气浓郁,灵力稀薄,他们要渡过忘川无法御剑,只能乘船。

忘川之畔有一艘摆渡船,用千年阴沉木所制,摆渡人是一缕幽魂。

他们很快就看到了那艘破破烂烂的大船以及靠在船舷像是在睡觉的摆渡人。

容鉴走过去交涉,不知给了什么报酬,那摆渡人缓缓站起身来。

全身被黑袍兜头罩着,只能看到兜帽下青白的面色和弧度诡异的嘴角,摆渡人拿起手边拐杖,拐杖上挂着一个锦囊,锦囊中微光闪现。

他挥动拐杖,木船就动了。

紧接着,摆渡人发出桀桀的笑声:“好了,上船吧……”

上船吧愣是被他说的跟“上路吧”一样阴气沉沉。

巫行夜率先登船,其余人紧随其后,吞天兽在他们抵达忘川后就已经愤怒又不甘的退了回去,郁瑶不紧不慢走在最后边。

所有人都收敛了身上气息,免得惊动弱水中的幽魂怨鬼……下一瞬,摆渡人拐杖向前挥出,看起来要散架一般的木船就动了。

木船缓缓往前驶去,船下,无数暗影穿梭着跟在船边伺机而动。

摆渡人用那诡异的语调提醒:“船上禁生人气息,禁妄动灵力,否则一旦惊动忘川怨鬼,九死一生,全凭天命。”

所有人都知道他所说的全凭天命是什么意思。

忘川上他们灵力都被压制,一旦惊动忘川中数不清的幽魂怨鬼,那最可能的结局就是被拖进忘川。

古籍记载:忘川弱水,九死一生,或魂消身死,或脱胎重生……

也就是说,活物落入忘川,九死一生,要么被忘川怨灵吞噬而死,魂魄消融成为忘川怨鬼中的一员,要么,遇到那唯一的转生门,脱胎换骨得生……

可千百年来,所有落入忘川的人都只见过“九死”,却从没见到过那所谓的“一生”。

所以,在他们看来,落入忘川就只剩下死路一条,关键是死了还无法安息,会变成弱水中没有理智的残魂怨鬼,和那些数不清的同伴一起再伺机吞噬活人。

如此这般,还不如直接死了的干净……

因此,没人会在忘川冒任何风险。

然而,小船前行的速度太慢……

容鉴少见的蹙起眉头问摆渡人:“不能再快一些吗?”

摆渡人敲了敲船舷:“你自己看。”

众人低头看去,只见,船下的弱水中,无数暗影往来穿梭,蚕食着船身……木船本就破烂不堪,在无数怨鬼幽魂的蚕食下发出让人牙酸的声音。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