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窗户正对着客栈小院,院中几株桂花树,树下草丛里传来一阵阵虫鸣,吱吱虫声与夏夜喷薄的暑气一同钻入了房中。
洛银做了一个梦。
她以前很少做梦,因为坐在蒲团上几乎很难陷入深眠,她这辈子睡得最长的一觉便是五百多年,可这五百多年对洛银而言,不过弹指之间。
她梦到了自己五百多年没沐浴,走出灵州雪山后碰到了一汪温泉池,正欣喜地褪去衣服泡进池水里,便察觉到有一双锐利的眼直勾勾地盯着自己。
四面八方只有空荡无人的深林,她找不到那双眼睛所在,又在下一刻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拉入了水中,温水淹没了她,叫她无法呼吸。
炽热的泉水从四面八方包裹而来,洛银的心口砰砰乱跳,她没有脱身之法,只能不断地挣扎,然而越挣扎,心口仿若被一块石头压着的沉闷便越重。
直至最后,洛银醒来了。
险些于梦中溺水而亡,洛银浑身是汗,也亏得她睁眼才知道自己为何会做那种古怪的噩梦。
因为天热,薄薄的软被被她踢去了一旁,却有一团更热的、毛茸茸的小东西压在了她的胸前,难怪她在梦里陷入了滚烫的深水,不断逼近窒息。可让她呼吸困难的罪魁祸首现在睡得正香,银白色一团像个巨大的元宵,两只小前爪压在了洛银的锁骨上。
窗外天色渐亮,天边泛起了鱼肚白。
惊醒之后便毫无睡意,洛银干脆起身走到窗边,借着清晨的微风吹干身上的薄汗,整理衣襟。
被洛银放在床上后,小狗便立刻睁眼醒了,他只是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双手,黑溜溜的眼神中满是不满与烦躁。
又变回来了。
昨日十五,晚月最圆,子时过后月华照身,倒是能让他找回点儿摆脱这具小身躯的力量来,但时间很短暂,要想再变回人,恐怕得等到下一次月圆。
太阳刚升起,客栈里的人便起来忙碌了,洛银托小二帮她买了一匹马来,边等边在客栈吃早饭。
早间街上人不多,无人来住宿,账房闲着无事便坐在洛银身旁那桌逗狗玩儿。
他手上拿着一块肉干,对着小狗咗出声,趴在洛银腿上的小狗连头也没抬,只是将半边眼睛露出了爪子外,轻蔑地睨了账房一眼,毫不在意他手中的肉干。
洛银似是想起了什么,问账房:“先生可想养它?”
账房一愣,笑问:“姑娘要将这狗卖给我?我可出不了太多的银子。”
洛银摇头:“不要钱,送你,只要你好好待它。”
怀中小狗闻言,惊诧地抬起头来看着洛银,只听见她道:“它本就是我在山上捡来的,看着可怜又可爱才带在身边,但我此番要出远门,途中不便带着,也怕它随我舟车劳顿病了,你们客栈的饭菜不错,想必也能剩一口给它。”
“养狗倒是没问题……”账房朝小狗伸手,还未碰到那团银白,便听见了一声威胁的嘶呜声。小小一团白狗浑身的毛都炸起来了,露出两颗米粒大的小獠牙来,大有他要靠近就咬死他的冲动。
洛银以手抚着小狗的背,安抚他躁动的情绪,咦了声:“原来你这么凶的吗?”
此话一出,方才还要咬人的小狗顿时收敛了爪子与獠牙,抬头望向洛银时的眼布满了委屈,鼻音哼出可怜兮兮的呜咽声,甚至主动将头凑到她的手下让她摸一摸。
账房见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狗怕是已经认了姑娘为主,不会愿意留下来的。”
洛银沉默,这可难办了。
小狗是可爱,可养死了怎么办?
“它看着还小,想要长大至少得再过三个月,我这柴房里还有一个小布袋,你就把它装在布袋里,挂在马后,只要不骑太快,应是没事的。”账房言罢,将那肉干放在了桌上,起身去拿布袋。
洛银瞥了那肉干一眼,怀中小狗分明能看见,却视若无睹,她将肉干拿起递到了小狗的嘴边,小家伙立刻张开嘴用獠牙去磨,不一会儿便吃了大半。
洛银哎了一声。
同一块肉,旁人给的不吃,她给的就吃,这是明摆着讨好,仗着自己有几分皮相,便想赖上她了。
怎么办?
毛毛好软,银白色的当真好可爱,狗头还很好摸,吃完肉干的小舌头正湿漉漉地舔着她手指上残余的味道,奶牙咬人一点儿也不疼,像是在撒娇。
洛银无法了,这叫她如何能狠心丢下?
反正它看上去好小,应当也吃不了多少东西,就如账房所言,将它放在布袋里,骑马去丰阳州不过半个月,应是没什么问题。
从客栈离开后,她便驾马直往丰阳州,途中洛银万分可惜当年她只习内功心法,未学过御剑,否则何须这般麻烦。
本是为涂飞晔找不缺花,洛银却带着一条狗上路了,不过小狗很乖,它吃的也不多,也不挑嘴,只要是从洛银手上递过来的,什么它都吃。
一切如她所想的,没有多少麻烦,只有一样出乎意料……这小狗长得有些快,还特别喜欢叫她抱着。
不过短短半个月,洛银以为它至多是长一半,没想到足足大了两倍,才入丰阳州境内,布袋便用不上了。
丰阳州炉鼎城,聚集各类会锻冶奇金异骨的能人,丰阳州为九州中占地面积最小,可丰阳仙派如今能跻身为修道门派,便是因为此地的人擅长冶炼,他们自己的修行道行不见得多高,可各门各派中的神兵利器皆出于此。
洛银不知道她渡劫之后的这几百年,丰阳仙派已不是当年的末位门派,他们靠着往各门各派送兵器、法器,早已发家,如今是九大门派第五,位居中流。
鼎炉城内旁门别派的游侠有许多,有的带刀,有的背箭,还有的肩挂长弓,普通百姓见了他们都恭敬地绕到一旁,随后与友人窃窃私语,闲谈近来丰阳州的热闹事。
洛银入城后便牵马步行,她一身牙白长裙,牵的又是白马,身旁跟着一只银白色毛发的小狗,整个儿白晃晃的走在人群中尤其显眼。
小狗的爪子偶尔抓着她的袖摆,呜呜叫两声,洛银听这声音就知道它是什么意思,她叹了口气道:“你已经不是小雪球了,你快有我膝盖高,我怎能抱得动你啊。”
恰是此时有人从她身边走过,提起了近来炉鼎城多了许多外来修道士的原因。
一男子道:“前头那个村子庄家都被烧了,林子里也发了两回大火,有人说是看见了一头门楼高的牛,浑身赤皮,四蹄带火,好像是什么特别稀有的神兽,故而才惹得这么多人前来。”
洛银闻言,朝那男人瞥去一眼,桃花眼略带疑惑却显得风情万种,惹得那两个闲聊的男子脸上一红,拉拉扯扯地离开。
浑身赤皮,四蹄生火,若没猜错应当是‘奔火牛’了,这牛原是妖界的产物,无灵根也不聪慧,五百多年前洛银也见过一回,后来那头牛的骨头成了她师兄战衣双肩上的护甲。
戚彦书曾说这牛傻,浑身最坚硬的却是骨头,骨外连个防身的都没有,只是跑得快了点儿,一紧张便踏地燃火,驱散敌人。
然这物庞然却不难对付,丰阳州境内出现奔火牛,何须别的门派前来捕捉?
等到了落脚的客栈,洛银总算知道原因了。
她就坐在堂内角落里,点了一屉包子,怀中抱着狗,一边吃东西一边听隔壁的人说起此事。
小狗许久不得洛银抱,一到她怀里便用脑袋拱着她的脖子与肩窝,软白的小牙像是撒气般咬着她的肩膀,一点儿也不痛,反而有些痒。
洛银咬了口包子,皮薄馅儿软,一口滚烫的汤汁顺着喉头滑下,她觉得好吃,便匀了两个出来放在一旁,打算冷了再喂给小狗。
隔壁桌的男人穿着打扮像是烈州的,人高马大,一身黑衣,长发高高束了马尾,腰间挎着一把几乎拖地的大刀。
为首的那个人更是高壮,手臂蓬勃的肌肉都比洛银的腰还粗了,他皮肤晒成麦色,脸色很冷,一直沉默着,倒是他旁边的二人喋喋不休。
“丰阳仙派的人说了,只要捉到奔火牛,将牛骨交给他们,便可从中选出一块骨来让他们练成任何想要的东西,剩余的骨头由他们自行处理。”
“人人都知道,奔火牛的骨,每一块都有大作用,绝不会浪费,丰阳仙派的人不会动武,倒是会使唤人。”年轻的那个面色不渝。
“牛出现在他们的地界,自然没有我们贸然捕捉的道理,如此一来大家各凭本事,反正你我也只需取一骨,给浔哥补上手而已。”
他们二人说这话时,目光都落在了为首的男人身上,洛银此时才发现那男人是用左手吃饭,因为动作不利索心情烦闷,故而一直沉默着。
洛银的眼神有些直白,三人立刻发现了她,那二人以为她看着刘浔的手是在看笑话,顿时不悦地放下筷子,嚷嚷道:“小姑娘将眼神收住了!再瞎看小心老子给你挖出来!”
洛银闻言,桃花眼轻飘飘地落在了那二人身上,眉心轻蹙,自觉被冒犯了。
怀中的小狗先一步护主,从她的怀中跳下来,呲着牙摆出一副要咬人的模样。
其中一人抬脚便要往小狗身上踢,刘浔一脚架住,阻止对方道:“莫要生事。”
“算你走运。”那两人还要放狠话。
洛银心中不悦,起身正要讨个说法,就在此时外面传来了一声躁动,百姓的尖叫声此起彼伏,一串红光于街道那头闪过,露出了一抹背影。
饶是如此,特地为其而来的众人也认出了,这可不就是多日遍寻不得的奔火牛?!
那三个男人连忙放下筷子冲了出去,洛银也跟着走到了客栈门外,侧脸看向街道上被撞得七零八落的摊位与摆件,一条街到处都是火点。
被留在客栈堂内的狗就在此时离开,无人发现他方才呲牙咧嘴站定的地方,已经生出了一片寒霜,经过暑气蒸腾,慢慢化成了一滩水渍。
眼见城中许多人都追着奔火牛而去,洛银也就暂时放下心中不快,不打算追上那三个人给他们点儿颜色瞧瞧了。
转身回去客栈,洛银一怔。
桌上半屉热腾腾的包子还在冒着白气儿,可堂内空荡荡的。
狗呢?
见到小二瑟瑟从楼道后探出头来,洛银忙问他:“小二哥,你可看见我的狗了?这么大个儿,银白的毛发。”
小二点伸手指着破开的窗户不确定道:“那三个烈州人走后,我就看见一抹银光从那儿出去了。”
洛银一愣,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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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那么快掉马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