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五点钟,张景旭等人也陆陆续续的回到了农场。
趁着晚上还没有做好,刘星等玩家便聚在了一起,交流着彼此的收获。
作为收获最多的人,刘星自然是打了头阵,将旱魃与镰仓家的情况都说了出来。
“有点意思啊,如果旱魃真的落在了名古屋农协,或者说是某个秘密教会的手里,那么这只旱魃在接下来的公武之战中就会变成一个不小的变数。”
张景旭皱着眉头,认真的说道:“在华夏道门的记载中,这旱魃可是被称为僵尸中的首领级存在,换成我们所熟知的NPC,那旱魃在僵尸中的地位就相当于是松井结衣的父亲巴鲁卡,当然了,因为僵尸的普遍战斗力是比不上深潜者的,所以旱魃的战斗力应该是和松井结衣差不多。”
“那也难对付啊,要知道在渔人村模组的时候我们几个可是被松井结衣给按着打,虽然到了现在我们的实力提升了不少,但是如果真要和松井结衣好好的打一场,那么在场的所有人加起来就算能赢,最后能站着的能有一半就算不错了。”
说到这里,尹恩叹了一口气说道:“像松井结衣这种级别的神话生物,几乎是没有什么明显的缺点,而且战斗经验也非常丰富,所以我们别指望能够通过偷袭获得优势;然后就是她不仅自带护甲,而且她还可以通过法术或者道具来再叠一层甲,如此一来我们想要破防都不容易。。。所以说到底,我们这些玩家在面对高级别的神话生物时,最大的问题还是火力不足,输出不够啊。”
尹恩的这句话让刘星等人都忍不住跟着叹了一口气,因为“火力不足”的确是克苏鲁跑团游戏大厅的玩家们面临着的最大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普遍问题。
除了极少部分的大佬级玩家之外,其他的玩家能够拿到的最好武器也就是步枪了,狙击枪的话也就只能拿到一些比较过时的型号;当然了,步枪与狙击枪在一般情况下的战斗中肯定是用不上的,毕竟克苏鲁跑团游戏大厅可不会给你太多用上这些长枪的机会,比如现在的刘星等人也已经能做到人手一把步枪,甚至是狙击枪都没问题,而且想要把丁坤手里那把过时的莫辛纳甘换成巴雷特也不是不行。
可以有,但是没必要。
丁坤拿着的那把莫辛纳甘的主要用处并不是狙击,而是当做一个高倍镜的装备平台,然后其后备作用才是在必要的时候狙击目标或者火力掩护,所以丁坤才选择了这把二战时的莫辛纳甘,反正选那边狙击枪都一样,这莫辛纳甘拿起来也轻便一些。。。除此之外,丁坤选择莫辛纳甘的原因就是两个字——情怀。
当然了,刘星觉得丁坤选择莫辛纳甘最好的一点是就算被人给看到了,也可以用“玩具”或者“模型”为理由来进行搪塞,而且十有**是能够成功的,毕竟像这种仿莫辛纳甘,或者说是二战时栓动步枪的玩具或者模型本来就很多,而且模仿起来的难度也不高。
至于步枪的话,刘星记得在拜黄衣教开过来的一辆厢式货车里,可是放着好几箱没有开封的步枪与子弹,这些步枪的型号从经典款的AK到AR枪族应有尽有,当然像冲锋枪与散弹枪,还有手枪什么的也都拉来了不少,但是在目前拜黄衣教的配枪成员中,除了几个负责看守重要位置的人配备了冲锋枪与散弹枪之外,其他人就只带了一把手枪,至于步枪都还原封不动的放在货车里。
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在一般情况下冲锋枪与散弹枪就够用了,而手枪则是胜在了隐蔽性强,能够随时带出去。
所以除非是农场遭到了大量敌人的进攻,否则那些步枪都是不会派上用场的;当然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情况下,普通人想要使用好步枪可是非常难的,毕竟步枪的后坐力太大了,所以普通人想要用步枪命中目标可不容易,这反应到刘星等玩家的身上,就是在连续开火时,每次射击判定的成功率都会下降一定的数值,并且会在第n枪的时候直接归零。
当然了,其他种类的枪械也有着同样的设定,但是它们每次下降的数值都比步枪少,同时它们的n也比步枪的n要打,而且在相应的射击技能达到一定的数值时,其它种类的枪械将不会有n值,甚至手枪都不会再出现降低命中率的情况。。。至于步枪的话,除非某个玩家的步枪射击技能的数值能够达到100。
值得一提的是,栓动式的散弹枪与步枪是两个例外,毕竟它们是不能连发的。
所以现在如果让刘星来选择是使用手枪还是步枪,那么刘星肯定是会选择前者的,因为刘星曾经试用过一把AK,结果一梭子子弹就直接打到天上去了。。。因此刘星非常确定自己一行人如果在打神话生物的时候,全员都是使用步枪的话,很有可能就会出现一个战斗轮之后,对面的神话生物还没有动手,自己这边就直接倒了一片。
至于狙击枪的话,除非是有一个合适的场景能够让玩家对神话生物进行狙击,否则狙击枪还真就不如一根烧火棍,但是克苏鲁跑团游戏大厅十有**给不会给这么好的机会。。。原因很简单,神话生物在一般情况下是“见不得人”的,所以它们很少会出现在视野良好的开阔地带,而且还在那里慢悠悠的走路,因此想要狙击它们可不容易,除非你是玩的冲锋狙。
所以步枪与狙击枪的威力虽然足够大,但并不是玩家能够随意使用的,而且日常携带起来也并不方便,所以在出现遭遇战的时候除非是做好了提前的准备,否则是拿不出步枪与狙击枪的。
因此在大部分的情况下,玩家能够随身携带的就是手枪,或者微型冲锋枪和锯短式散弹枪,不过后者同样也不便于日常携带,所以玩家在很多情况下都只能拿出手枪迎敌。。。除了某些大威力的手枪之外,大部分的手枪打在像深潜者这类有护甲的神话生物时,能够破防就已经很不错了,但是如果这些神话生物还给自己套了一层额外护盾的话,那么刘星就只能说一句骰子女神保佑,希望自己每次射击的判定都能够是大成功。
这现实吗?那当然是很不现实的。
所以一般的玩家小队能够打一两只普通级别的深潜者就已经很不错,当然像刘星等人这样的精锐小队应该可以打个五只普通级的深潜者,或者一只精英级别的深潜者;但是如果要打松井结衣的话,刘星觉得自己一行人除非是偷袭,否则应该是打不过松井结衣的,那怕丁坤与李寒星二人组都拿上步枪。
当然了,这很克苏鲁。
如果说克苏鲁跑团游戏大厅是一个普通游戏的话,那么能不能打赢一只普通级的深潜者或者食尸鬼,就是衡量一个玩家能不能从新手晋级为老手的标准;而能不能打赢一只精英级别的食尸鬼或者深潜者,就是玩家从老手晋级为资深的标准。
至于能不能打赢一只首领级的食尸鬼或者深潜者,那就决定了你能不能成为克苏鲁跑团游戏大厅中的大佬。
目前刘星等人就只是一群刚刚升级到资深的玩家。
“如果我们这是玩其他的游戏,那我们现在的情况就是等级练满了,也有了一套完整的装备,学会了最基础的法术,在游戏里已经可以打通全部的副本。。。结果啪的一声,游戏开了新的高难度副本,我们虽然可以进入这些副本打一打小怪,但是一遇到BOSS就打不过了,因为我们的战斗力没有过那条及格线。”
尹恩摇了摇头,有点无奈的说道:“我还记得我当年也算是山口山的开服玩家,同时也是最先满级的那一批玩家,不过因为工作原因就慢慢的咸鱼了起来,身上的装备就慢慢的落伍了;后来有一天心血来潮想要打一个BOSS,结果那个BOSS的技能与机制都不难,但是输出不够的话他就会在一段时间后百分之百的秒杀玩家。”
刘星感同身受的点了点头,因为这种类型的BOSS在当年的网游中比比皆是,而它们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测试玩家的输出能力,如果打不过它们的话就没有资格见后面的其它BOSS,甚至是最终BOSS。
所以这首领级的神话生物就是克苏鲁跑团游戏大厅中的这类BOSS,只有能够打败它们,玩家才有机会见到更强的存在,也就是旧日支配者!
“呃,我们也别太在意火力问题,因为克苏鲁跑团游戏大厅又不是那种以战斗为主的游戏,虽然我们能够打赢神话生物是可以更快的推进剧情,减少失误的风险,但这并不是克苏鲁跑团游戏大厅想要看到的过关方式;当然了,如今在公武之战这个大型活动之中,我们还是得要准备好足够的火力来对付敌人。”
丁坤拿出自己的手枪,认真的说道:“如今我们主要的敌人还是人类,而他们的武器同样也是手枪,所以我觉得我们是时候好好的练一下枪了,否则刘星你们在枪战中就要吃亏了。”
被突然点名的刘星先是一愣,然后不得不点头说道:“丁哥你说得对,我的手枪射击技能的数值的确是还不够看,如果真要和对面的NPC或者玩家对枪的话,那么我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自己的运气了。”
“所以我这会儿先去找骨川小夫,让拜黄衣教的人给我们搭建几个场景,然后我们就可以来玩真人CS了;尹恩,你记得给泽田大小姐打一个电话,让她买点专用的彩弹枪给我们,如果快一点的话我们晚上就可以开始训练了。”
丁坤说完便出去找骨川小夫了,而尹恩则是拿起手机给泽田弥音打电话。
泽田弥音在听说了丁坤的想法之后也是非常支持,因为她也觉得刘星等人的枪法实在是太差了,平时打一打那些不怎么会躲的神话生物还好,但是如果真要和人对枪的话,那刘星等人就有点不够格了。
恰好的是,泽田弥音曾经也玩过一段时间的真人CS,而且泽田家旗下的安保公司也将真人CS纳为了日常的训练项目,所以在子乌市正好有一批由泽田弥音亲手改造过的专用枪,这些枪的重量手感与真枪一模一样,而且子弹也非常拟真,除了弹头之外。
所以,泽田弥音已经安排人手将这些专用枪送来名古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够在晚饭后送到农场。
这就是岛国面积小的好处之一,只要不是从北海道送东西到九州岛,那都是要不了多长时间的。
于是乎,刘星等人又重新聊起了旱魃。
“想要对付旱魃其实也很容易,那就是直接堆子弹把它打成马蜂窝,但是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就干掉旱魃,那么旱魃的威胁性就会直线提升,因为旱魃相比于那些普通的僵尸,移动速度就突出一个字——快,反正我们肯定是跑不过它的,毕竟旱魃周身散发出的热量可以蒸发附近空气中的水分,从而形成一定的上升气流,因此旱魃就可以完成低空飞行了。”
听到张景旭这么说,刘星忍不住吐槽道:“看来这旱魃还挺讲科学的嘛,没有直接靠法术飞行。”
“旱魃的确是挺科学的。”
张景旭点头说道:“作为一个由尸体转化而成的神话生物,旱魃的近战攻击都是带毒的,玩家只要挨了一下就会进行中毒判定,而这个中毒判定除了常见的持续掉血,临时降低某些属性数值之外,还有可能让玩家出现头晕眼花,发冷发热这样的主观感受,当然最可怕的还是让玩家也变成僵尸,并且听命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