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放心的将手里的衣服送回魏家。
现在时间已晚,魏家的女人也在家,倒是当家男人早就因病去世了,死前只留下一个儿子,就是魏姜。
没看见人家妻主不同意吗?
男人嫁给女人,就是要听话的,这林远笙从前过得也甚是凄惨,现在好不容易妻主懂事了些, 自然是不要惹怒她的好。
自幼疼宠的很,养成了他这骄矜傲气的性子,除了原书中形容的那有些憨傻脾气极好的女主,旁人怕是受不了他。
他本也不想让妻主过去的,妻主不喜欢魏姜, 他知道, 魏姜也不喜欢妻主,他怕妻主过去了会受人欺负。
但对于魏公子的事,妻主仿佛向来格外坚决,坚决的不想他与魏公子过多接触。
那分明是男子衣物, 她们好奇,才会发问。
江清雪笑着一一回复:“这是我家夫郎帮别人洗的衣服,他身体不好,我平日里不让他干这些粗活儿,没想到一个没注意自己跑去干了,被我发现, 只得帮他送回去。”
宁愿自己一手揽过所有事。
江清雪抱着一盆衣服,路上遇到不少村里人摒弃前嫌与她打招呼,还问她手里的衣服是谁的。
林远笙争不过妻主,就这么远远看着她,眼睫轻颤。
那群人一边笑着说她对夫郎真好, 一边在心底思索着有没有叫她家夫郎帮忙洗过衣服,但凡洗过的,日后都不会再找她们家了。
那个林远笙怎么会有女人对他这么好呢。
这种心理出现的又快又莫名,他上下打量着江清雪。
江清雪敲了敲门,开门的正是魏姜。
魏姜见门口站着她,不禁伸长了眼睛往她身后瞟去,没见着人才开口问:“你那夫郎呢,怎么没来?”
“他身子不好,我让他在家休息,这是你家的衣服。”
他小心眼,对人家赶客他的事情念念不忘,非要说回来。
江清雪想走,又停住,复言道:“笙儿身子弱,若他下次再来做洗衣服这般事还望你不要答应他。”
魏姜一呆,很快又有些莫名的不高兴起来。
这女人长得倒是也不错,不过,就算他真的喜欢上她,也没有他先开口的份,魏家的男人,从不主动求爱。
“自己的夫郎自己不管好,还指望我给你管着吗?”
果然是书中傲娇的像只刺猬的男主,江清雪脑壳疼,只说了句打扰了,转身又走。
魏姜看着江清雪的背影,竟也没甚要挽留的意思,他觉得自己很奇怪,分明看见她关心林远笙十分不愿,看见林远笙本人又十分厌恶,那理应是喜欢她的,可她走时,自己怎就不会不舍呢。
江清雪不知道魏姜诸多可怕的猜测,心里只有赶紧回家找自家夫郎去。
林远笙与魏姜不同。
魏姜自幼被家人宠着,放肆,大胆,骄傲,明艳,而林远笙,自幼便被欺负管教,性格胆小,清瘦,能干,乖巧。
一人注定只能叫另一半付出的多一些,而另一人,却注定会为另一半付出自己的全部。
谁都会选第二个。
江清雪到家时,林远笙还坐在院子里,一见她来赶忙站起,一双眼睛心虚的乱转,显然是还怕她生气呢。
“哼。”
她其实已经不生气了,但就喜欢逗逗林远笙。
对方慌乱的样子怪惹人疼的。
果然,一听江清雪不满的哼声,林远笙立马抬起头,颇为紧张的盯着她。
“怎,怎么了妻主。”
他紧张的手都不自觉攥起,双腿控制不住的往江清雪方向挪动,似乎下一秒就要伸出手来抓她。
江清雪被他这样急切逗笑了,终于不再欺负于可怜兮兮的小夫郎,反而伸手捏了捏那被自己养出些许肉来的脸颊。
“没怎么,我的小夫郎。”
她话里带着宠溺,让林远笙忍不住羞红了脸低下头,修长白皙的手指悄悄去抓江清雪衣袖,薄唇轻轻抿着,一双水眸鹿儿似的,乖巧灵动。
两人一时谁也没说话,林远笙是正被那句话甜的小鹿乱撞,江清雪却是被自己油住了。
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还我的小夫郎,害不害臊了你,高低以后都是要和离的,怎么能这么撩人家呢,万一人家被你的魅力收服了看你怎么办!
江清雪在内心疯狂谴责自己一阵,假装正常地咳了一声,从怀里掏出一支膏药来,边递过去边关切地说,“你手上都是冻疮,且拿这个涂抹一下,看能不能改善。”
林远笙盯着妻主手里的药膏就是一呆:“这,这药膏大约多少银钱?”
江清雪也想起什么似的,忽而露出一个笑来,仿佛不怀好意,稳声道:“二十五文。”
林远笙薄唇紧抿,眼中果然出现熟悉的心疼。
只见他轻轻拉扯江清雪的衣袖,待她低头再软声道:“妻主以后不要再买这些浪费银子了,伤处总是会好的。”
他心疼钱,也从未因冻疮类的小伤而花钱买过药,倒是妻主后来,频繁为了他的这些小伤而花钱。
“你再让自己受伤,我还买。”
江清雪斜睨他,摆明了不会听。
林远笙沉默,他有多省钱江清雪是知道的,今日这二十五文,几乎是他洗衣换来的全部铜钱,结果都被用来治病,简直得不偿失,过了一会儿,他无奈又心疼的点点头。
“我以后不会了。”
林远笙悄悄拿头去蹭江清雪的肩膀,妻主关心他,不想他受伤呢。
江清雪见他答应,脸色简直是坐了飞机似的好转。
愉快的哼哼两声:“知道就好,我这可都是为了你好。”
“嗯。”
林远笙低头不敢说话,一只手仍扯着江清雪衣袖,可见还是依赖她的。
不知道是不是在这待久了,江清雪对这的一些习性已经开始习惯了。
比如林远笙依赖她,她会觉得愉悦,甚至觉得就该如此,可怕,真是可怕。
但这也有一个好处,生存能力增加了……
她高低也是要养男人的,也算完成了现代大部分女人的梦想。
努力赚钱然后养一个听话乖巧还好看的小奶狗。
林远笙还不听话,还不乖巧,还不好看?
简直是超标了。
作者有话要说: 魔王永远有理由,比如今天,魔王真的很纠结要不要买奶茶,从十点就开始纠结!租的这个房子没有热水壶!也没有我的水杯!带回来的矿泉水还只剩下一点点啦,很想买,但是又很怕睡不着,一直拖延到现在还是没买呜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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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远笙看见那盆子衣服, 忙要捡起给魏姜送去,但江清雪可不想让他跟男主过多接触,自然是拦了他, 自己拿过衣服去送。
江清雪递过去东西时模样还有些好脾气。
魏姜不屑地笑了一下,“你倒是对他还不错,行了东西放下你就走吧。”
江清雪满意的看着她们附和自己说林远笙不听话,并表示下次再看见他给人洗衣服,定要来告知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