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牧的声音很好听,语气也不急不缓的,窗外的雨滴打在红木雕花窗上,不时发出滴答滴答的碰撞声。
酒香四溢,药香簌绕。
我和他碰了一杯,静心去听。
“那个大姐说,是出来逃难的。她原本是个富庶人家,家里有地有仆从,长辈关爱,丈夫心疼,得知她怀胎之后,更是对她疼爱有加,怀胎十月中,从没受过半点委屈,也没干过一点重活。
夫家从不重男轻女,得知她怀的是女孩后,也没有半点怠慢,她本以为日子和和美美,一辈子都会这么幸福美满的,可就在孩子出生后的第三天,一切都改变了。
因为,刚出生的小女孩,夜里着凉,暴薨了。”
“什么?”
一开始,我还听得津津有味的,可是说到这儿,我就不淡定了。
“小孩子死了?”
那大姐怀里抱着的小孩儿,又是哪儿来的?
难道是又生了一个?或者……
脑中灵光乍现,我突然生出一个不好的想法。
难道是这大姐,偷偷抱了别人的孩子跑了?那可就太缺德了,自己的还是孩子是孩子,别人的孩子就不是孩子了吗?
白牧点点头,缓声道:“嗯,死了。听她说完后,我也是挺惊讶的,当时我的心情和你一样,还特意看了一眼那个孩子。
刚满月的小孩子眉眼还没长齐,一双眼睛倒是水灵灵的,我看了一眼那大姐。大姐用布把头包住了,嘴巴鼻子都看不到,但是一双眼睛露在外面。她的眼睛很亮,看着和那孩子有七分相似,而且她眼神很怯,恐惧中带着善良,不像是作奸犯恶的人,我就没做声,听着她继续往下说。
那大姐说,知道孩子死了以后,她感觉整个天都塌了,哭天抹泪的,完全没了主意。
她家乡有个习俗,小孩子不过满月,死了会特别不吉祥,这样孩子不能埋祖坟,只能裹着一块破席子,找个山坡,树下随意的埋了。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可怜天下父母心。
大姐舍不得孩子,更舍不得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就用一块破草席,随随便便的埋到了荒郊野外。所以她就哭,她抱着孩子,把自己关在屋里,任谁都不让靠近。
一直哭,也真不是个办法。
大姐的丈夫与他恩爱一有佳,舍不得妻子这么难受,就去找自己的老爹,想要商量个办法。
他本来是想找老爹商量着,怎么把孩子抱出来,可是老爷子膝下就一个儿子,自己年过古稀,日子一天比一天差,好不容易盼来一个孙女儿,还没等享受天伦之乐呢,小孙女就没了。
所谓隔辈亲,亲过膝下子。
老爷子也十分不舍得,孙女儿就这么没了,这时候,他想起年轻时候,在山里遇到的一件怪事了。具体什么是他没说,就只让儿子把孙女抱回来,说有办法,让这小孙女儿起死回生。”
“起死回生?”我听的想笑:“这怎么可能呢?那么小的孩子,身体弱着呢,又是受风暴薨,怎么可能起死回生。”
白牧看了我一眼,捏着酒盅,将一口酒水饮下。
他的眼眸微微下垂着,长长的睫毛,完美地盖住了眼中的眸色。这一刻,我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窗外的风大了一些。
雨滴也比刚才大了,屋檐上的灯笼被雨滴打的噼啪作响,摇摇曳曳的,不时撞击一下墙壁。
白牧笑了一下。
他抬起头,看着我的的眼睛道:“是啊,一个刚出生的孩子,怎么可能会起死回生呢?大姐说到这儿的时候,我也有点诧异。
但是,为人父母的,总是希望时间会有奇迹的出现,大姐的丈夫,把事情和她说了之后,她竟然就信了。将孩子包裹严实后,就托付给了自家公公。
自家公公也不含糊,马上带着小孙女儿,让管家准备了马车,谁也不让跟着,就独自驾马车进了老山林子里,这一走,就是三天。”
“然后呢,然后怎么样了?”我追问。
“然后,奇迹真的出现了。第四天一早的时候,大姐的公公回来了。三天时间,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原本红光满面的老爷子,整整瘦了一圈。眼眶发青,面黄肌瘦,一身衣服破的破擦脏的脏,连鞋子都是烂的,但是,他手里抱着孩子,竟然是活的。”
“活的?”
我惊了:“那孩子真的活了?这怎么可能,谁会有那么高的医术,可以把未满月的小孩子救活?这,这太不可能了!”
白牧看着我,缓声道:“事实就是这样。那个孩子,还真是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大姐高兴的不行,她的丈夫也是满脸喜色。没有什么比虚惊一场,更让人开心的了。可是,他们还没高兴太久,老爷子那边却出了状况。
当天晚上,老爷子吃过晚饭后,就把大姐和她的丈夫叫在了跟前,跟他们说,这个孩子能活,全都是因为山里的一位白仙。
他告诉儿子媳妇,早年间,他得过那位白仙的恩惠,治好了身上的顽疾。所以这次,他一下子就想到了山中的白仙儿。
可是这娃子,毕竟已经死了,想要将她救回来,完全就是逆天改命。那个白仙儿,虽然有办法帮忙逆天改命,但是,必须要有甘愿和她换寿的人。
白仙儿掐指一算,老爷子还有八年阳寿,也就是,就算老爷子把阳寿给了孙女,自家的孙女也只能活到八岁。八岁之后,依然难道厄运。
老爷子当时就哭了,也不知是心疼自己还是心疼孙女儿。山里那位白仙儿看着他痛哭,心里也是不忍,就跟他说了一个两全的办法。”
“什么办法?”我已经完全融入到大姐的故事中了,忍不住开口催问。
白牧看了我一眼,长长的指尖一转,轻轻的捏起了面前的酒盅,开口道:“那白仙儿说,可以将自己的寿命借一些给女孩,但是有个条件,条件就是,等到这个女孩年满十八岁以后,他会来娶这个女孩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