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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做错了什么(快穿) 39 039

作者:红叶似火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1-09-29 11:46:20

许殊这话一出, 满室寂静。

毕竟这理由实在是奇葩了点,哪有让人连身上的衣服都还了的。

寇正元更是气得脸色铁青,觉得许殊是刻意羞辱他, 为难他。他双手发抖, 憋着股气就要去解身上的衣服, 旁边的齐晶晶见了,赶紧按住他的手,侧头哀求许殊:“娘,娘, 你别这样, 相公他只是运气不好而已,下次一定高中, 你就再给他一个机会吧!”

“娘子, 够了, 你别求她了。你娘一直看不起我是个穷书生,觉得你嫁给我委屈了。我寇正元人穷志不穷,说不拿齐家的东西就不拿分毫!”说着推开齐晶晶, 将外衫解了下来,丢到了椅子上,然后抿唇仇视地瞪着许殊, “这下你总满意了吧!”

一副受尽委屈的模样,搞得许殊欺负他似的,明明是他自己要软饭硬吃说不花齐家一文钱的。

许殊含笑点头:“差不多, 不过嘛……”

她的目光慢悠悠地从屋里的每一样物品上挪过:“若我没记错, 你当初上门时就拎了个空竹箱,装了几本破书和旧衣服。至于这屋中上好的宣纸、端砚、湖笔、徽墨,还有诸多典籍, 都是进府之后才买的,亦是用我齐家之财。寇公子既看不上我齐家的铜臭味,想必也是不屑用这些东西的了,既如此,那我便不勉强了。”

寇正元脸色乍青乍白,若他还是当初京城那个贵公子,自是不稀罕这等东西。可如今的他身无分文,若是没了这些东西,如何继续求学,又如何高中,回京查出当年的真相,为父洗清当年的冤屈。

但狠话已经放了,高傲的他放不下面子去祈求许殊这个恶毒、粗俗的市井妇人。

“你齐家之物,我不稀罕,说不要便是不要!”

“如此甚好,小兰,将这些东西都搬出去卖了,多少能收回几钱银子,不至于血本无归。”许殊笑盈盈地说。

寇正元又被气得心肝疼。

他阴郁地瞥了许殊一眼,今天这老妇虽不若往常那样粗鄙,但却比往日更令人厌恶。

齐晶晶眼睁睁地看着母亲跟丈夫决裂,甚是伤心,只能苦苦哀求:“娘,相公,你们别这样,咱们都是一家人,有什么话咱们好好说嘛!”

“别说了,娘子,你齐家容不下我,我也不呆了,正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既已嫁给了我寇正元,便跟我走吧!”寇正元红着脖子说道。他今日的脸都被许殊给踩在了地上摩擦,这个仇他迟早要报。

听到这话,许殊想笑。他怕是没认清自己的身份,是他招赘入齐家,可不是齐晶晶嫁到寇家。

齐晶晶很是为难,看着一脸凶意的丈夫,又看看嘴角挂着笑,却很疏离的母亲,心简直被掰扯成了两半:“娘,你……你说说话啊……”

见许殊不为所动,她又哭着看向寇正元:“相公,你别逞能了,咱们这出了府,能去哪儿啊?娘也是好意,你跟她赔个不是吧。”

不料这话却刺激了寇正元高傲的自尊心:“天大地大,总有我容身之处,你若不愿跟我走,想留在这齐府中享富贵,我也不怪你。”

说罢转身就走,不理会齐晶晶了。

齐晶晶抹了抹眼泪,哭哭啼啼地喊了一声娘,跺跺脚,追上了寇正元。

小兰悄悄觊了一眼许殊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问:“夫人,要不要派个人跟去看看。姑娘长这么大都没离过府,他们手里没有银钱,姑娘跟着出去怕是要吃苦头了。”

许殊慢悠悠地说:“不用,随她去。”

就是要吃些苦头才好呢,不然这娇养的姑娘,天真单纯,不知人间疾苦,满心满眼就只有自己的爱情和情郎,随随便便就被男人给骗走了。

齐晶晶作为齐家的独生爱女,就是缺了点社会毒打,正好让她跟着寇正元出去长长见识,看看外面穷苦人家过的是什么生活,再看看她这十九年来家里给她的是什么生活,省得不知道珍惜。

说起来,这篇文里,除了反派,最可怜的就是齐晶晶。长相漂亮,是玉州城第一美人,家境殷实,虽是商贾之家,可家资丰厚,掌管着运河在玉州的码头,在玉州城的豪门富户榜上也有名,她还是独生女,能够全部继承家业。

更难得的是,这姑娘还心地善良,性情温和,吃苦耐劳,宜家宜室,没有半分富家千金的娇气任性。若不是齐家只这么一个女儿,不肯嫁女,要招婿,媒婆早将齐家的门槛给踩烂了。

就这么一个除了家里人有些极品外,找不出任何缺点的姑娘,最后插在了寇正元那团狗屎上,陪着寇正元度过了人生中最昏暗、最穷困潦倒的时光。为了让寇正元能够安心念书,她不仅贴了自己的私房钱,还悄悄绣手帕去卖了换钱资助寇正元念书,寇正元用的一应物品全是高档货。可结果换来什么?等这男人飞黄腾达后,红颜知己便一个一个的娶进门,而且那些女子出身还一个一个都比齐晶晶高,寇正元也不愿委屈了她们,让她们跟齐晶晶不分大小,搞得齐晶晶妻不妻,妾不妾的。

这倒是满足了男主的后宫愿望。书里嘛自然也不会写女人们争风吃醋打架,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就有利益划分,这么多天之娇女凑一块儿,不生事才怪了。

也就男人睁眼瞎,或者说只愿看到自己想看的,觉得一堆女人会真的亲如姐妹。

但不用说,也能想到,随着男主后院不断有新人进来,齐晶晶后面的日子定然是不会好过的。

原主的心愿就是让她这个独生爱女能够不受委屈,一辈子称心如意。

许殊接了任务,自当全力以赴。不过要打掉男主那一长串出身高贵的后宫显然是不现实的,而且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那只能从源头上解决掉问题了,那就是解决掉男主,改变齐晶晶。

虽然已经有了方向,但这两件事并不好做。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要改变一个人的性格,何其艰难,尤其是齐晶晶已经十九岁了,从小接受的是最传统的封建社会的教育,周围的女性也无不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任劳任怨,这样根深蒂固的观念已然成型,想要改变她何其艰难。

解决掉男主也不是易事,毕竟这虽是封建社会,也是要**律的,许殊总不能无缘无故派人砍死了他。而且男主还有各种奇遇,跟打不死的小强一样,每每遇险总是逢凶化吉,而且还愈挫愈勇,每次遇险都像是给他送金手指来了似的,会让他越来越强。

所以要解决掉男主,就得在玉州城,不然等他去了更大的地图,自己就鞭长莫及了。

好在作为男主崛起的起点,玉州城的篇幅不小,毕竟男主会在这里积累第一桶金,还会在这里遇到他的人生中的第一位贵人,第二位后宫,以此作为跳板,进入京城。

而齐家的命运就有点坎坷了,因为这位贵人是京城来的钦差,来玉州查案,牵扯到了齐家的码头。最后还是男主这位齐家上下都看不起的赘婿帮齐家解了围。

可惜许殊拿的是恶毒丈母娘剧本,因此并不知道男主是如何入了那位钦差周大人的眼,齐家又是为何出事的,不然可以将一切都扼杀在摇篮中。

不过好在离周大人到玉州还有一段时间。

许殊慢悠悠地说:“小兰,让各大掌柜将近三年的账本都送到府中,我要查账。”

账目可以反映很多问题。不过为了不打草惊蛇,让人看出她是怀疑上了码头,因此,许殊让人将齐家名下的产业账本全拿来了。

齐家作为玉州城的大户,产业众多,光是良田就有上千亩,城里还有诸多铺子。因此拿过来的账册以箩筐计,足足堆了小半间屋子。

许殊看着这堆小山一样的账本,顿时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

***

齐晶晶和寇正元这边的气氛也很不好。

寇正元穿上了他三年前到齐家时穿的那身旧衣服。这三年,他在齐家吃好喝好,人也跟着长了一头,原来的衣服穿在身上明显小了,袖子到了手腕上方,袍子到了小腿肚子,看起来甚是怪异。

寇正元自己也觉得很不舒服,无奈囊中羞涩。

齐晶晶作为他的枕边人,还是比较了解丈夫的,在寇正元第三次拉袖口的时候,她擦干眼泪,取下手腕上的玉镯说:“相公,你这衣服小了,穿着不合身,不若把我的这只玉镯当了,给你买件合身的衣服吧。”

寇正元有些心动,他这身衣服实在太旧,最重要的是不合身,浑身都绷得紧紧的,很是不舒服,如果能买一套更宽松一些的衣服,穿着肯定要舒服得多。而且待会儿去见了朋友,也有面子一些。

可想到齐家人尖酸刻薄的嘴脸,许殊让他脱下齐家所买的衣服时的样子,寇正元仿佛又看到了许殊在指着他的鼻子骂“窝囊废、吃软饭的”,他狼狈地别开头,凶巴巴地推开了齐晶晶:“走开,说了不用你齐家人一个子!”

哐当一声!

玉佩摔在地上,碎成了好几块。

齐晶晶望着地上的碎玉,眼泪顿时滚了出来。这是她及笄那年,母亲送她的礼物,就这么摔坏了。

寇正元回头看到地上的碎玉和齐晶晶的眼泪,感觉是自己过分了,有些不自在,咳了一声说:“以后我赔你个更好的。”

齐晶晶垂泪不语,弯腰将碎玉小心翼翼地捡了起来,包在手帕里。

“是我不好,我不是故意的,以后你想要什么样的玉,我都一定买给你,好不好?”寇正元咳了一声,哄齐晶晶道。

买的也不是她娘送的及笄礼了。齐晶晶还是闷闷不乐,但她一向是个善解人意体贴温柔的姑娘,遂擦干了眼泪,转移了话题:“相公,快傍晚了,咱们去哪里?”

身无分文,最值钱的玉镯也摔碎了。若是找不到住的地方,他们今晚就得睡大街了。

寇正元显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放狠话时很爽,可放完之后,没有相应的实力做支撑,那麻烦就来了。离开了齐家,吃穿住用行,哪样不花钱?

在玉州书院念书,寇正元倒是结识了不少学子。但很多是面子情,因为他赘婿的身份,也因为他的一应用度皆是上乘,书院里的一些学子对他很是不屑,所以关系真正比较好的就那么两三个。

其中一个是玉州城里最大粮商家的公子贾修文,学问不怎么样,吃喝玩乐无一不精通。还有一个是寒门子弟陆泽洋,其父早逝,只有一寡母将其养大,母子二人住在城外。

寇正元思量了一下,找贾修文,许殊很快就会得到消息。而且贾修文那人不喜念书,只好玩乐,自己若去了他家,他肯定要天天拉着自己出去玩,往日便罢,如今囊中羞涩,如何应付他。不若先去陆泽洋家住一晚,再思量着怎么办。陆泽洋那人性情温和,待人宽容有礼,是个谦谦君子,应不会嫌弃他才是。

打定了主意,寇正元便拉着齐晶晶说:“走吧,咱们今晚先去找我同窗,在他家暂住一晚。”

听说今晚有了着落,齐晶晶舒了一口气:“哦,好!”

有了目标,两人快速出了城,来到了陆家村。

看着低矮破败的村落,齐晶晶心里有些震惊,问道:“你同窗家就住这里吗?”

如今的寇正元正是极敏感的时候,听到这话,回头看了她一眼:“怎么,你嫌弃这里没你家富贵?若是不愿意,那你回去便是!”

齐晶晶很委屈:“没有,相公,我只是问问而已。”

“走吧!”寇正元心里其实也很不舒服,除了逃难那阵子,他也许久不曾过过这样的苦日子了。

齐晶晶只好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

两人走进村子里,问了个村民,总算找到了陆泽洋家。

陆泽洋家是一栋低矮的茅草房,因为年久失修,泥土墙壁都裂开了一些细缝,屋顶的稻草黑黑的,看起来真是又破又旧,阴冷潮湿。而在屋檐下弯腰用石椿碾着玉米粒的陆母头发花白,脸上长满了皱纹,身上的衣服洗得泛白,还打上了不少补丁,东一块西一块的,找不出一块完好的地方。

瞧见有陌生人到家里来,陆母连忙放下了石椿,站起来,在衣服上擦了擦手,紧张地问道:“你……你们是?”

“伯母,泽洋在家吗?我是他在书院的同窗!”寇正元上前行礼问道。

听说是自家儿子的同学,他们还穿得这么好,尤其是后面那个长得白白嫩嫩的姑娘,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身,陆母更不自在了,又在衣服上擦了擦手:“你们找泽洋啊,他去山上砍柴了,应该快回来了,你们先进屋坐下等一会儿吧?”

“好,劳烦伯母了。”寇正元领着齐晶晶进去。

陆家堂屋的地面也是凹凸不平的泥土地,连齐家的院子都不如。齐晶晶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如此贫穷的人家,她坐在陆家断了一根腿又用木头补上的椅子上,感觉既新奇,又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酸。

陆泽明背着柴回来看到他们俩,很是意外,赶紧放下背篓,问道:“寇兄,你怎么来了?这位姑娘是?”

寇正元有些不自在,低咳了一声,说:“这是贱内!”

陆泽明连忙行礼:“原来是嫂子,失礼了。不知道你们今日找我有何事?”

提起这个,寇正元就尴尬了,有些难以启齿,可天色已晚,出城走了七八里路,他跟齐晶晶已经累得不轻了,再走回去,两人身体有些吃不消。更重要的是,他们没钱,天黑了也没法住客栈,回城怎么办?难道回去求齐家?

想起许殊那副嘴脸,寇正元就抗拒。他硬着头皮说:“陆弟,是这样的,我们遇到点事,能否在你家中借住一宿?”

陆泽明已经看出了寇正元身上那套不合身的衣服,再看寇正元涨红的脸,显然是有难处。虽然自己家也很艰难,可对方若不是真的遇到困难,又怎会走这么远来求助,于是他很爽快地答应了:“当然,只是寒舍简陋,要委屈寇兄和嫂子了。”

“不委屈,不委屈,打扰了。”寇正元赶紧说。

于是小两口便在陆家安顿了下来。

不过陆泽明家实在是穷,还要攒钱送他念书,因此家里的伙食非常差,寇正元他们来得又晚,这个点也没地方去买肉。不过为了招待客人,陆母还是去隔壁邻居家借了一升米。但因为人多米少,饭里又加了一些碎玉米粒。

如此粗糙的饭,寇正元和齐晶晶都吃不习惯,两人艰难地吃了一小碗。

饭后,洗澡也成了问题。陆家家贫,自然是没专门的浴室浴桶,只是在厕所旁边隔了一小块地方洗澡,而且只能提水过去淋浴,想洗热水澡也得烧水提过去。哪像齐家有专门的丫鬟婆子烧好水,倒进浴桶,只等着洗便成了,洗完之后还有人收拾残局。

齐晶晶站在黑漆漆狭窄的简陋浴室里,隔壁是茅厕散发的臭味,洗了个仓促的澡赶紧擦干身子出来了。洗完澡,她也没有干净的衣服穿,陆家穷成这样,陆母也没干净的衣服给她穿,她只能又穿回了自己的衣服。

寇正元稍微比她好点,借了一身陆泽明的粗布衣裳。

等躺到陆家散发着霉味的破木床上,身上盖着不知用了多久,结成了死疙瘩的棉被上,寇正元和齐晶晶都没有说话。两人第一次意识到生活的艰难。

而隔壁,陆母也在发愁,轻声对儿子说:“你这个同窗看那样子,出身应该不错吧,苞米饭只吃了一小半,还没他媳妇吃得多。他是不是非要娶身边那姑娘,跟家里闹翻了,所以才跑到咱们家的?”

陆泽明不欲论同窗是非:“也许吧。娘,他是我同窗,若不是遇到了难处,不会来投奔我们。到底同学一场,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陆母叹气:“不是娘……哎,家里什么情况你也知道,咱们明日只能吃玉米糊糊了,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习惯。”

陆泽明也很清楚寡母将他抚养长大,还送他念书,多不容易,便说:“娘,就吃玉米糊糊。咱们家就这个情况,他们也都看见了,若是不习惯,那咱们也没法子。总不能为了面子,到处借米借钱吧?”

这倒是,儿子拎得清,踏实不虚荣,不会为了让同学更看得起就打肿脸充胖子,陆母顿时放心了许多,可看着寇正元都带着媳妇,她又被勾起了心事:“那寇公子比你大不了多少,便早早娶妻了,可怜我儿,投胎到娘的肚子里,这么大年纪了,还没娶到媳妇。”

“娘,咱们不是说好不提的吗?咱们家这情况,娶了谁家的姑娘都是来咱们家受罪的。等儿考中了秀才,再考虑这事吧。”陆泽明站起身,“娘,你好生休息吧,儿回房抄书了。”

换了个陌生的环境,齐晶晶和寇正元都睡不着。

不知过了多久,齐晶晶肚子有些难受,起身道:“相公,我想去茅房,黑乎乎的,我有些怕,你陪我去吧?”

“好!”寇正元也睡不着,便起身陪她。

上完茅房回来,齐晶晶看到陆泽明屋子的门缝里透出光亮,她随口感叹了一句:“这个陆公子可真够刻苦的,白日里要砍柴干活,晚上还要挑灯夜战。”

寇正元轻轻摇头说:“不是,他晚上应该是在抄书。”

“抄书?给书局抄书吗?”齐晶晶感兴趣地问道。

寇正元点头:“没错,陆家的情况你也看到了。去书院每月的束脩,还有笔墨纸砚这些都得花钱。泽洋家贫,便替书局抄书,挣得一些铜钱,维持生计。”

齐晶晶脑子里灵光一闪说:“相公,那咱们也可以这样啊。你替书局抄书,我绣帕子卖给绣坊,这样挣的银钱,省着点花,应该够咱们开支了。”

抄书?抄一本花两三个时辰,手都抄软了,才得五个铜板,还不能出错,这顶什么用。

寇正元不愿,含糊道:“这事以后再说吧,太晚了,咱们先睡觉!”

***

这边,许殊从中午一直查账到晚上,都没看完齐家码头的账本。

连续几个时辰用眼,眼睛有些干涩,她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

小兰在旁边劝道:“夫人,很晚了,先休息,明日再看吧!”

许殊也看得有些头晕脑胀。将账册做了记号,又将自己整理出来的数据收好,许殊站了起来,和气地笑道:“好,听你的。姑娘今晚住哪里,知道吗?”

小兰连忙说道:“打听清楚了,姑娘今日随姑……寇公子去了寇公子的一个同窗家里。”

“他倒是不傻。”许殊冷笑,去同窗家蹭饭,这不还是吃软饭吗?装什么清高!

小兰见许殊没继续问,犹豫了一下说:“夫人,寇公子这个同窗家里条件不是很好。”

许殊回头笑看着她:“怎么,担心你家姑娘吃苦?说吧,寇公子这位同窗家到底是什么情况。”

小兰将了解到的情况原封不动地陈述了一遍,有些担忧地说:“那陆家连白米饭都吃不起。姑娘从小没受过这样的罪,夫人,不若咱们明日安排人将姑娘给接回来吧。”

许殊却听得很满意:“不用,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派人盯着就是,每日给我汇报一次,其他的不要管。”

这样也好,吃吃苦头,见识见识人生百态,也好控控齐晶晶脑子里的水。

小兰很是不忍,但不敢违逆许殊,只得点头:“是,夫人!”

进了寝房,准备休息了,许殊忽地想到一个问题:“寇正元没有其他同窗吗?明知陆家母子生活艰难,他还跑去给人家添麻烦!”

小兰摇头:“这就不知了。不过寇公子以往应酬不少,应是有许多朋友才对。”

许殊却不这么想,若真有这种朋友,寇正元又怎么会不去投靠。能有更好的选择,谁愿意吃苦?尤其是由奢入俭难,过惯了好日子的,猛然之间去过苦日子会更不习惯。

看样子,寇正元的这些朋友很可能都是酒肉朋友。

许殊想了想说:“小兰,让刘管家明日安排一个机灵信得过的,查查寇正元的朋友圈,我要一份详细的资料。”

今日寇正元借宿一事,倒是提醒了许殊,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既然想找到寇正元的弱点,那自然也要了解他平日里都在干什么,结交了什么人。

原主因为不喜这个赘婿进门后只知道花钱,不知道干活,脑子里对其印象很不好,也没有过多地关心寇正元都做过什么,只盯着他每次落榜这事去了。

小兰连忙应声,说明日就去安排。

许殊便回房睡了美美的一觉。

相反,寇正元和齐晶晶的日子就不是那么好过了。

天不亮,两人就被村子里大公鸡的叫声给吵醒了。陈年棉被,都不知道反复用了多少年,里面的棉花结成了死团,一点都不暖和,下半夜气温降低,两人挤在被窝里,墙缝还不时地刮进冷风,凉飕飕的,睡了大半夜身上都不暖和。

睡不好导致的结果就是两人精神都很不好。

被吵醒了,肚子很饿,又没有睡意,两人便坐了起来。

齐晶晶再次用商量地口吻对寇正元说:“咱们得想想法子,总不能一直这么赖在陆家吧!”

“赖”字戳中了寇正元敏感的神经:“我知道了,不过是借宿一晚而已,你用不着说得这么难听。”

齐晶晶不吭声了,陆家这条件,连饭都吃不上,能收留人吗?她虽然死心塌地地跟着丈夫,但她同时也是个善良心软的女子,陆家这情况,她看得都可怜,实在不忍心再如此麻烦人家,给对方添负担了。

两口子之间的气氛有些奇怪。

沉默了一会儿,寇正元说:“别想东想西了,等吃过早饭,咱们就进城,总有法子的。”

也只能这样了。

早上陆家吃的是玉米糊糊。

玉米是用石椿碾碎的,陆母力气不够,玉米粒碾得不够碎,不能称之为玉米面,而应该是玉米碎,虽然煮的时间很长,但口感很不好,吃惯了精细粮的寇正元和齐晶晶都觉得有些刺嗓子。

陆母可能也是觉得用这种饭待客实在是太寒酸了,很是不舍地煮了两个鸡蛋,在饭桌上推给齐晶晶和寇正元:“家里没什么招待你们的,自家鸡下的蛋,你们尝尝。”

“谢谢伯母!”寇正元感激地说,接过鸡蛋敲碎了剥开。

齐晶晶原也是准备剥鸡蛋的,可一抬头就瞧见了对面陆母心疼的眼神,再想着陆家的情况,还有院子里仅有的一只母鸡,她顿时觉得手上的鸡蛋如有千钧重,再也剥不下去。她平日里很多时候都嫌弃,不愿吃的煮鸡蛋,在这个老人眼里,可能却是极为珍贵的食物。

陆母瞧见了,还热情地说:“寇家娘子,吃啊,你怎么不吃,一会儿就凉了。”

“我先喝糊糊,一会儿吃。”齐晶晶低头说道,心里很不是滋味。

吃过饭,寇正元便说,他要带齐晶晶进城一趟。

陆泽洋将他们送出了村子。

两人回到城里,城里还是热热闹闹的,街道两旁的铺子里各种商品玲琅满目,跟城外一贫如洗的陆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可他们俩身上没钱,走过卖早点的摊子,闻到肉包子的香味也只能看看。

走了一路,早上喝的那点糊糊早消耗光了。齐晶晶有些累,问道:“相公,咱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其实寇正元心里也没有主意。

他不想呆在破旧贫穷的陆家村,可回了城,暂时也不知道往哪儿去。昨天,他才在许殊面前放了狠话,无论如何他都是不会回齐家的。当然,若是许殊亲自来请他,给他道歉,他也不是不可以考虑。

“你有什么想法?”寇正元转身问齐晶晶。

齐晶晶想了想说:“咱们去绣坊,我去拿些线和布料,给人做绣活挣些钱。”

寇正元不大看得起齐晶晶三句话不离绣坊,给人做针线活能挣多少钱?

不过总归是她想做的,便由着她去吧。

两人去了绣坊,齐晶晶进了一家叫李记绣铺的店,掏出手帕,给老板看她的绣功,最后又抵押了她头上唯一的一根银发钗,才拿到了绣线和布。

抱着这些东西,齐晶晶欢喜地说:“相公,走吧,等将这些东西绣出来,卖了咱们就有钱了。”

那也是以后的事了,这些东西不可能一天就绣好。今晚的食宿还是个问题。

让他去抄书,寇正元是万般不愿意的。思索良久,他对跟在后面的齐晶晶说:“咱们去拜访我另外一个同窗,他家境殷实,又是家中独子,而且为人大方爽朗,很好相处。”

齐晶晶虽觉得又去别人家蹭不好意思,可去这么个富贵人家,总比去蹭陆家母子强,毕竟他们实在太穷了,蹭了很让人过意不去。

于是两人转道去了贾修文家。

同一时间,许殊也接到了消息了。

她手里拿着管家送来的寇正元人际关系调查记录。

上面罗列了寇正元这三年最常去的地方,经常跟谁一块儿活动等等。好家伙,难怪齐晶晶还要一个富家千金还要绣手帕挣钱给他花呢,这寇正元软饭硬吃就算了,还好面子,吃穿用度无一不精,跟书院的学子出去花钱也极为大方。难怪他跟齐晶晶两个人的月例,一个月十几两银子都不够花呢!

要知道,十几两银子够一个普通五口之家生活一年了。

还当他是没落难时的贵公子啊,大手大脚的。

而这些人中,贾修文的名字最为起眼。因为这就是一个纨绔,吃喝嫖赌无一不会,而且出手大方,一呼百应,经常组织学子们聚会,寇正元也是常客。

他们花楼都去了不少次,虽说没过夜,但一个有家有室的赘婿去这种地方像什么话?当然,可能对这些文人来说,去风尘之地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相反即便传出去,很可能也是一桩风流韵事,大家一笑就过了。

许殊撇嘴。

小兰看到她盯着贾修文的名字,神情不悦,还以为她是对这个人不满。

其实谁也不喜这种花天酒地,只知玩乐的纨绔。她小声说:“夫人,寇公子带着姑娘从绣坊离开后,好像就是去了贾家,贾家的这个公子风评不是很好,咱们要不要将姑娘叫回来。”

说到底,她还是担心齐晶晶吃亏。

许殊轻轻一笑:“不用,这贾修文知道晶晶是咱们齐家的姑娘,他便是风流成性,暂时也不敢做什么的。而且若他真动了歪念头才好呢,咱们也正好看看你家姑娘死心塌地的那位寇公子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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